專利名稱: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有關一種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特指一種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一般的超細纖維人工皮革大多以復合紡絲方式紡絲,其細度無法低于0.015丹尼爾(Denier),以致使用于皮革表面時,無法獲得如鹿皮般的細致絨毛感。
又如傳統用混合紡絲方式制得的超細纖維人工皮革,雖然表面具有如鹿皮般的細致絨毛感,但皮革強度甚差。
參閱圖1所示,超極細纖維經由含浸聚氨酯(polyurethane,以下稱為PU)樹脂組成物,而制得人工皮革是為人所知的,其中所用的超極細纖維,例如臺灣專利公告第152961號案(申請案號第78107985號)名稱為「類似真皮之復合超微細纖維非織物」,其制程如圖1所示,其是使用0.8-30丹尼爾的復合超微細纖維經過梳棉、疊棉、針軋、含浸樹脂及含浸PU樹脂后凝聚、水洗和烘干,在以溶劑將復合超微細纖維中的之一成分洗去部分,再經過研磨及復合超微細纖維不織布和后加工。其主要缺陷在于但此種傳統的超極細纖維的底材非織物,因其縱向與橫向的伸長率差異甚大,尤其橫向伸長率較高,使用上常需考慮方向性的問題,并不適用作人工皮革。
又一般以水針軋制得的超細纖維非織物,其非織物表面大多有明顯的水針痕跡,而且層間剝離強度不高,并不合適用作人工皮革。
復合紡絲而得的纖維及所形成的超細纖維與此等的各種制造方法是公知技術。復合紡絲而得的纖維,一般是通過擠壓出至少二種兼容性纖維聚合物予以合成一體,使生成纖維選擇性的聚合物之一溶解,而形成微細纖維。
另外,傳統由編織物經予補強的人工皮革是公知技術,例如日本特公平4-1113號公報內,揭示有捻數1000T/m以上的強捻絲而成的編織物用作補強材的技術。此技術是采用針軋,使短纖維棉非織物與補強布帛成一體化之際,以抑制由針軋引起的補強布帛的損傷至最小限度為目的,提出高強度而柔軟的人工皮革的制法。但對采用針軋使短纖維棉非織物與補強布帛層合成一體化,施予少許的收縮后,再使浸漬附著聚乙烯醇,接著萃取去除部分主纖維的一部分,再浸漬彈性樹脂而得人工皮革。其主要優缺點是由于是以制造補強布帛具有與極細纖維非織物經予一體化的較高切斷強度,且具有柔軟性的構造體為目的,人工皮革切斷時的強度值較高,若與僅纖維非織物的狀態相比較時,則由于補強材的效果,人工皮革的變形性確實變低,但即或如此變形在數10%的范圍的變形性亦相當高。亦即,在前述的技術時,補強布帛在針軋之際生成的損傷,雖可予抑制,絡合后的人工皮革的高強度化雖可予達成,但在絡合后的纖維非織物的表觀密度方面,并不合適。亦即,通常以使表觀密度提高的目的,即使采用使絡合后非織物熱收縮的技巧,在此公報的技術方面,纖維非織物因幾乎不具有收縮性,故通過熱處理僅能獲得相當于補強布帛的構成絲的強捻長纖維絲的轉矩解除的少許型態變化處理。實際上,為提高非織物與布帛的各一片的層合物的表觀密度,假使熱處理非織物、布帛之一,并使收縮,通過熱處理使于層合人工皮革上發生卷曲或起皺、表面凹凸等,在其后的步驟發生困擾,又會使制品品級降低。又若制成非織物/布帛一織物的三層層合型態時,雖會有收縮,但其程度變成非常小,表觀密度則幾乎未提高。又于上述公報內,雖然記載有使附著PVA,但對已賦予PVA時,纖維空間部為PVA所充填,此種人工皮革中的纖維間的空間部變大,因此制得的人工皮革的表觀密度變低,于拉伸變形時,亦成為容易變形的人工皮革構造。
又,于日本特開昭55-57059號公報內,揭示有由具有潛在收縮性的長纖維而成的補強布帛,在此通過高壓水流使由纖維長度10mm以下的短纖維而成的抄紙非織物與該補強布帛的層合物交絡成一體化人工皮革后,使補強布帛收縮,以提高人工皮革的表觀纖維密度的方法。其主要優缺點是由于其是有關成為山潛在收縮性長纖維而成的補強布帛與由纖維長度10mm以下的短纖維而成的抄紙非織物,經予水流交絡而成的布帛,因是抄紙非織物,構成各纖維間的絡合較小,且與補強布帛間的絡合亦低。彈性樹脂亦僅少許附著,對人工皮革施加變形時,非織物對抗變形性幾乎并無助益,本身所達成的變形性的程度即有不得不形成較低。又觀察制品的性能時,由于上述方法之故,亦有纖維較人工皮革容易脫落的缺點。
又,單獨以纖維非織物的絡合結束后,在背面貼合補強用布帛的方法時,若選擇背面貼合材時,不論何者均可控制人工皮革的抗變形性的點,再僅以非織物的狀態,因可進行收縮處理,若采用收縮性非織物時,雖可制造表觀密度較高者,但纖維非織物與補強布帛間的接合較弱,加工時會剝離、及需供貼合而用的步驟,因此有制造成本提高的缺點存在。
為較有效的制作出高抗變形性(亦即縱向與橫向的伸長率差異較小人纖維非織物與補強布帛間的接合是于纖維非織物本身的絡合度較低的狀態時使層合補強布帛,通過水流或針軋使兩者以機械方式非常牢固的絡合即較佳。如此通過層合絡合補強布帛,尤其藉山充分選擇補強布帛,最終制品人工皮革的抗變形性的特性不僅可予賦與,在多數的制程步驟中,纖維人工皮革的型態變化U其制程拉力引起的伸長)可予抑制著。又尤其在制成仿席應的人工皮革時,表面纖維密度是決定制品品級的最重要因子。
提高復合人工皮革的表觀密度而采的重點是1、通過纖維非織物的收縮,需提高表觀密度;2、需制成不因制程拉力引起的伸長為較重要的。
然而,至目前為止的技術,仍未能制得型態變化(尤其制程拉力引起的伸長)可予抑制,且表觀密度較高者。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超極細纖維非織物經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通過超極細纖維非織物添加強化材質,使其成為復合型態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可供用作質輕、高強度、高性能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經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
使用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為底材的人工皮革,不但可改善在縱向與橫向伸長率的差異較大的問題,亦可得比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有較高的柔軟度及物性強度,更可制作低重量高強度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在含浸彈性體樹脂組成物后,可減輕原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的重量,其中制造過程所含浸的彈性體樹脂組成物,可添加多種需要的色料,增加多樣化的色澤選擇。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它是將經由混合紡絲法或復合紡絲法紡出的纖維斷面排列成海島狀的超極細纖維,作為非織物的主要原料,另外選取聚酯、聚酰胺或聚烯烴的至少一種,經由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具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該薄層強化材通過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經復合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通過含浸或涂布彈性樹脂組成物,經過凝固、水洗、干燥和減量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該人工皮革半成品經過后續加工,制成具有真皮紋路的人工皮革。
該超極細纖維的構造為海島型超極細纖維,其細度為1-10丹尼爾。該超極細纖維經溶去海的成份后,其島成份的纖維束分散成0.0001-0.1丹尼爾的超極細纖維。該薄層強化材的厚度為0.01-1.0mm、單位面積的重量為10-200g/m2及空隙為10-150篩目。該后續加工包括于該人工皮革半成品上涂布一液型聚胺基甲酸酯組成物作為面層涂料于離型紙上,再涂布二液型聚胺基甲酸酯組成物作為接著層,于該人工皮革半成品上施以貼合加工,制成人工皮革。該該后續加工包括于該人工皮革半成品施以砂紙研磨出絲光毛羽,并加以染色加工,制得仿鹿皮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
本發明還提供另一種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它是將經由混合紡絲法或復合紡絲法紡出的纖維斷面排列成海島狀的超極細纖維,作為非織物的主要原料,另外選取聚酯、聚酰胺或聚烯烴的至少一種,經由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具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該薄層強化材通過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經復合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通過含浸并直接涂布PU樹脂組成物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該人工皮革半成品經過貼面加工或壓花加工或研磨加工,制成多樣化的人工皮革。
該超極細纖維的構造為海島型超極細纖維,其細度為1-10丹尼爾。該超極細纖維經溶去海的成份后,其島成分的纖維束分散成0.0001-0.1丹尼爾的超極細纖維。該薄層強化材的厚度為0.01-1.0mm、單位面積的重量為10-200g/m2及空隙為10-150篩目。
下面結合較佳實施例和附圖進一步說明。
圖1是傳統方法的制造工藝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制造工藝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的另一制造工藝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閱圖2-圖3所示,本發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經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主要是將經由混合紡絲法或復合紡絲法紡出纖維斷面排列成海島狀的超極細纖維作為非織物的主要原料,另外使用聚酯或聚酰胺或聚烯烴類等材質,經紡粘(spunbond)、熔噴(meltblown)、熱壓(calender)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將上述的薄層強化材,利用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含浸或涂布以彈性體樹脂組成物,經凝固、水洗、干燥、減量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再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作離型紙轉貼加工,或實施貼面加工,或壓花加工,而得具有真皮紋路的人工皮革材料,或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實施研磨、染色加工而得仿鹿皮的人工皮革材料。
與本發明有關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經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及其制法,其強化型態與過程,是以聚酰胺6、聚酰胺66等聚酰胺(NYLON)系聚合物,或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酯(PPT)、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PBT)聚酯系聚合物,與聚苯乙烯(PS)、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甲基戊烯等聚烯烴類,或熱可塑性聚乙烯醇、水溶性共聚酯、熱可塑性聚氨酯,經由混合紡絲法或復合紡絲法,紡出纖維斷面排列成海島狀的超極細纖維作為非織物的主要原料,其中超極細纖維的構造為海島型超極細纖維,其丹尼爾為1-10丹尼爾范圍。超極細纖維經溶去其“海成分”后,留下的“島成分”的纖維束即可分散成超極細丹尼爾的纖維,其丹尼爾數為0.0001-0.1丹尼爾范圍。
另外使用聚酯或聚酰胺或聚烯烴類等材質,經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其厚度0.01-1.0mm、單位面積的重量10-200g/m2、10-150篩目。將上述的薄層強化材于非織物針軋或水針軋制程中加入,利用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超極細纖維非織物。
再于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含浸彈性體樹脂組成物(包含溶劑溶解型彈性體樹脂及水溶解型彈性體樹脂),此彈性體樹脂組成物可根據所需顏色而添加色料,例如溶劑溶解型彈性體樹脂組成物含浸量為基布重的0.5-3.0倍,再以5-50%的DMF的凝固浴,進行DMF與水的交換作用,以70-100℃水洗,100-160℃干燥溫度,形成具有彈性的硬皮料,再經減量過程,而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對此人工皮革半成品進行離型紙轉貼加工,而得具有真皮表面紋理的人工皮革材料,或實施研磨、染色加工,而得仿鹿皮的人工皮革材料,亦可在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含浸后,直接被覆PU樹脂組成物,以減少制程,并再經減量過程,可于所形成的人工皮革半成品上實施貼面加工或壓花加工或研磨加工,而得多樣化的人工皮革材料。
其中人工皮革半成品可涂布一液型聚氨基甲酸酯組成物作為面層涂料于離型紙上,再涂布二液型聚氨基甲酸酯組成物作為接著層涂料,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施以貼面加工,而得人工皮革材料。
與本發明有關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制品及其制法,其中所使用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可采用本發明人的在先申請第02140697.9號「高密度超細纖維基布的制造方法」制得的超極細纖維基布,其所用的聚合物有二種類,其中一種為可被溶劑或熱水溶除的聚合物,另一種為被溶劑或熱水部分溶除或不溶除的聚合物,依重量或體積比率混合,并利用呈扇形排列的噴絲嘴同時加入另一種不被溶劑或熱水溶除的聚合物進行復合紡絲,而得兩種粗細度的超細纖維及超極細纖維。其中可被溶劑溶除的聚合物是聚苯乙烯(PS)、聚乙烯(PE)、熱可塑性聚氨酯(TPU)、可被水溶除的聚合物是熱可塑性聚乙烯醇(TPVA)或水溶性共聚酯,其中水溶性共聚酯是含有間苯二甲酸(IPA)、對苯二甲酸(TPA)、丙烯酸(AA)、磺酸鈉鹽(SIP)或聚乙二醇(PEG)成份的共聚合物。而熱可塑性聚乙烯醇(TPVA)是將聚醋酸乙烯基酯(PVAc)予以加水分解70-100%,較佳為75-95%,而得的聚乙烯醇。此聚乙烯醇是含有可塑劑類添加劑、聚乙烯基吡咯烷酮、聚乙基惡唑啉、聚環氧乙烷類的其它水溶性聚合物。
而不被溶劑或熱水溶除的聚合物,有聚酯類聚合物、聚酰胺類聚合物或聚烯烴。上述的聚酯類聚合物是指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及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酯(PPT)及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酯(PBT);聚酰胺類聚合物是指尼龍4(Nylon4)、尼龍6(Nylon6)、尼龍66(Nylon66)、尼龍610(Nylon610)或尼龍11(Nylon11);水不溶性聚烯烴是指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醋酸乙烯基酯、聚丁烯或此等的共聚物。
與本發明有關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經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法,其中減量步驟是指利用如減液、四氯乙烯、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劑或水,將先前在紡絲步驟與可被溶劑溶除或可被水溶除的聚合物混合的不被溶劑或熱水溶除的聚合物(如聚酰胺類聚合物、聚酯類聚合物或聚丙烯)分纖,分纖后的細度可達0.0001-0.1丹尼爾,所得的微細絨毛再經過研磨步驟,其表面更可呈現非常細致的絨毛感。
一般而言應用超極細纖維而得的衍生制品,因為表面僅具有相當細致的短絨毛,其物性(如剝離強度,抗拉強度或撕裂強度)皆不佳,但本發明的絨毛除有短絨毛外,亦有長絨毛,而此長絨毛可補強一般超極細纖維而得的衍生制品的物性不佳的缺點。
本發明利用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經混合或復合紡絲法紡出的超極細纖維與由聚酯或聚酰胺或聚烯烴類等材質,經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的具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超極細纖維非織物,此種薄層強化材與極細纖維或可予極細化的纖維而成的非織物的絡合,只要以高壓水流絡合處理或計軋處理等,可有效進行絡合處理的方法時,不論何種方法均可,其以高絡合的針軋處理方法為佳。
上述經復合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布含浸或涂布以彈性體樹脂組成物,經凝固、水洗、干燥、減量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再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作離型紙轉貼加工,或實施貼面加工,或壓花加工,而得具有真皮紋路的人工皮革材料,或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實施研磨、染色加工,而得仿鹿皮的人工皮革材料。如此而得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可解決縱向與橫向的伸長率差異的問題,適用作人工皮革。
經復合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布所含浸或涂布的彈性體樹脂組成物,可為聚氨酯、SBR、NBR、聚胺基酸、內烯酸酯系等橡膠狀彈性體,就所得的人工皮革的觸感而言,加上各種物性的綜合考量,以聚氨酯為最佳。彈性體樹脂組成物雖然宜以溶液方式使用,而能予濕式凝固者,于觸感方面則稍嫌低劣,但在用途方面,以單獨或合并使用聚氨酯系或丙烯酸酯系的水性乳液等亦可。
至于賦予的橡膠狀彈性體樹脂組成物的量,以構成人工皮革的纖維重量的10-25%為宜。
再者,對所得的人工皮革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側的表面以砂紙研磨等使其豎毛,經染色加工,可得仿鹿皮的人工皮革材料。又于表面涂布以樹脂,以取代使表面豎毛,通過進行壓花處理或整平處理,至使成天然皮革風味的表面凹凸,可得附有亮面的人工皮革。對所得的人工皮革,再者因應需要,亦可進行染色加工,或其它的整理加工。
本發明以混合或復合紡絲法紡出超極細纖維,另使用聚酯或聚酰胺或聚烯烴類等材質,經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具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再經針軋或水針軋,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經復合強化后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含浸或涂布以彈性體樹脂組成物,經凝固、水洗、干燥、減量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再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作離型紙轉貼加工,或實施貼面加工,或壓花加工,而得具有真皮紋路的人工皮革材料,或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實施研磨、染色加工,而得仿鹿皮的人工皮革材料。如此而得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可解決縱向與橫向的伸長率差異的問題,適用作人工皮革。
上述圖2與圖3的區別在于其后加工的方法不同,可以制得多種的具有不同風格的人工皮革材料。
以下通過具體實施例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形態,但是,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非受此等實施例所限定。
實施例1本發明的實施例1是采用聚酰胺6作為島成分與聚苯乙烯(PS)作為海成分,以50/50的比例進行復合紡絲,抽絲頭噴嘴的熔融溫度為280℃,卷取速度為900m/min,制得的末拉伸絲,再以拉伸溫度80℃進行拉伸,拉伸后再經烘干、切棉等步驟,制得纖度為4.0dpf、長度為51mm的海島型超極細纖維棉。
將其海島型超極細纖維棉,經梳棉機梳理成均勻棉網,并以疊棉成形機交錯重疊,形成棉網疊層物,再與70denier的100%的尼龍6加工紗,以織布機織造成厚度為0.15mm、重量35g/m2、30mesh的薄層強化材針軋結合,施以700次加/m2軋針密度,形成具分340g/m2復合強化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
再以40分PU組成物與60分二甲基甲酰胺(DMF)所構成的涂料含浸上述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在PU樹脂組成物含浸量為基布重的1.8倍,并添加紅色色料后,再以25%的DMF,在25℃進行凝固浴,進行DMF與水的交換作用,以100℃水洗,125℃干燥后,形成具有彈性的硬皮料,再經減量過程,而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在離型紙上涂布一液型聚胺基甲酸酯組成物面層涂料,而后涂布二液型聚胺基甲酸酯組成物接著層,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施以貼合加工,繼之經熟成、離型表面處理工程,而得到具有真皮紋理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制品。
上述實施例1制得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制品與一般貼面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制品的物性比較如表1所示。
表1
實施例2
同實施例1中所形成的具有340g/m2復合強化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再以40份PU組成物與60份二甲基甲酰胺(DMF)而成的涂料含浸在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在PU樹脂織成物含浸量為基布重的1.8倍后,再以25%DMF在25℃進行凝固浴,進行DMF與水的交換作用,以100℃水洗,125℃干燥后,形成具有彈性的硬皮料,再經減量過程,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再于人工皮革半成品實施研磨、染色加工,而得仿鹿皮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制品。
實施例3同實施例1中所形成的具有340g/m2復合強化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再以40份PU組成物與60份二甲基甲酰胺(DMF)而成的涂料含浸在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在PU樹脂織成物含浸量為基布重的1.8倍并添加蘭色色料后,直接被覆PU樹脂織成物,再以25%DMF在25℃進行凝固浴,進行DMF與水的交換作用,以100℃水洗,125℃干燥后,形成具有彈性的硬皮料,再經減量過程,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并直接處以壓紋加工,形成表面具有真皮紋理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制品。
臺灣專利公告第152961好的“類似真皮之復合超微細纖給非織物”所揭示的方法,其減量后纖度僅為0.015-0.6丹尼爾;而本發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半成品在減量后的纖度為0.0001-0.05丹尼爾,而且,具有重量輕、高柔軟性、高物件強度等特性。上述兩種比較如邊2所示。
表2
從表2可知,本發明方法制得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制品與傳統方法的同類產品在相同規格下,本發明的制品具有重量輕、高物性強度、縱向與橫向的伸長率相近的效果,且還具有制呈減化與多樣化人工皮革的優點,適用于制造手套、衣物、鞋子、椅套、皮包、沙發、球及其類似物的人工皮革。
權利要求
1.一種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它是將經由混合紡絲法或復合紡絲法紡出的纖維斷面排列成海島狀的超極細纖維,作為非織物的主要原料,另外選取聚酯、聚酰胺或聚烯烴的至少一種,經由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具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該薄層強化材通過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經復合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通過含浸或涂布彈性樹脂組成物,經過凝固、水洗、干燥和減量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該人工皮革半成品經過后續加工,制成具有真皮紋路的人工皮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超極細纖維的構造為海島型超極細纖維,其細度為1-10丹尼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超極細纖維經溶去海的成份后,其島成份的纖維束分散成0.0001-0.1丹尼爾的超極細纖維。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薄層強化材的厚度為0.01-1.0mm、單位面積的重量為10-200g/m2及空隙為10-150篩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后續加工包括于該人工皮革半成品上涂布一液型聚胺基甲酸酯組成物作為面層涂料于離型紙上,再涂布二液型聚胺基甲酸酯組成物作為接著層,于該人工皮革半成品上施以貼合加工,制成人工皮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該后續加工包括于該人工皮革半成品施以砂紙研磨出絲光毛羽,并加以染色加工,制得仿鹿皮的超極細纖維人工皮革。
7.一種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它是將經由混合紡絲法或復合紡絲法紡出的纖維斷面排列成海島狀的超極細纖維,作為非織物的主要原料,另外選取聚酯、聚酰胺或聚烯烴的至少一種,經由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具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該薄層強化材通過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經復合強化后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通過含浸并直接涂布PU樹脂組成物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該人工皮革半成品經過貼面加工或壓花加工或研磨加工,制成多樣化的人工皮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超極細纖維的構造為海島型超極細纖維,其細度為1-10丹尼爾。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超極細纖維經溶去海的成份后,其島成份的纖維束分散成0.0001-0.1丹尼爾的超極細纖維。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該薄層強化材的厚度為0.01-1.0mm、單位面積的重量為10-200g/m2及空隙為10-150篩目。
全文摘要
一種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復合強化的人工皮革材料的制造方法,主要是將纖維斷面排列成海島狀的超極細纖維作為非織物的主要原料,另外使用聚酯或聚酰胺或聚烯烴類等材質,經紡粘、熔噴、熱壓法或由加工絲經織布機、針織機而形成有空隙,且致密性不高的薄層強化材,利用針軋或水針軋方式,使超極細纖維與薄層強化材糾纏結合,形成經復合強化后超極細纖維非織物,含浸或涂布以彈性體樹脂組成物,經凝固、水洗、干燥、減量后,形成人工皮革半成品,再作離型紙轉貼加工,或實施貼面加工,或壓花加工,制得具有真皮紋路的人工皮革材料,或于人工皮革半成品上實施研磨、染色加工,制得仿鹿皮的人工皮革材料。可解決縱向與橫向的伸長率差異的問題,適用于作人工皮革。
文檔編號D06N3/00GK1492102SQ0214608
公開日2004年4月28日 申請日期2002年10月25日 優先權日2002年10月25日
發明者王敬堂, 林孟經, 馮崇智, 鄭國光, 林至逸, 鐘盛蓮, 楊蕉發, 李俊賢 申請人: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