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高可見度的織物面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具有高可見度的織物面的技術領域。本發明尤其涉及一種可以用于制作具有高可見度的耐熱防火服裝的紡織品。
背景技術:
在某些工業領域,工人可能暴露于熱環境或火焰環境中。因此,他們必須穿戴由專用織物面制作的防護服。防護服要符合用于確保防護極限的標準,尤其是EN531標準。
另一方面,有時要求服裝具有高可見度,以顯示工人的在場。因此,目前有一些黃色熒光織物、橙色熒光織物和紅色熒光織物。使用不同顏色的服裝,可以作出有區別的標記,例如,可以區別工地或工作區域的多個班組。
已知的是,黃色紗和橙色紗紡織后可以獲得足夠的可見度。可見度標準例如在EN471標準中加以確定。
在很多活動場所,工人必須穿戴既防火又具有高可見度的服裝。為此,已知的是符合高可見度標準和防火標準的黃色織物。這些織物由含有黃色顏料的具有固有耐熱性能的紗紡織而成。這些織物染色的穩定性不太好。
該解決方案不適合于獲得具有高可見度并具有防火性能的橙色織物。因為人們還未發現具有足夠防火性能的橙色紗。
需要指出的是,制作具有高可見度、染色穩定性良好且具有防火作用的尤其是橙色防護服的問題是沒有解決方案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提出一種該問題的解決方案,并提出具有高可見度且具有防火性能的新型織物面、尤其是新型黃色織物面。
為此,本發明提出一種具有至少一個高可見度表面的織物面,其表面的色彩坐標和亮度系數的選則如下—包括在由坐標對(X;Y)(0.610;0.390)、(0.544;0.376)、(0.579;0.341)、(0.655;0.344)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40。這涉及橙色熒光的顏色;—包括在由坐標對(X;Y)(0.387;0.610)、(0.356;0.494)、(0.398;0.452)、(0.460;0.540)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76。這涉及黃色熒光的顏色。
其特征在于,這種織物面由至少三種紗或纖維獲得紗或纖維A耐熱紗或纖維,紗或纖維B遇火時可以排出氣體的抑燃紗或纖維,紗或纖維C具有光學特性的紗或纖維,例如僅從具有選自下列的色彩坐標和亮度系數的紗或纖維所織成的織物—包括在由坐標對(X;Y)(0.610;0.390)、(0.544;0.376)、(0.579;0.341)、(0.655;0.344)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40;—包括在由坐標對(X;Y)(0.387;0.610)、(0.356;0.494)、(0.398;0.452)、(0.460;0.540)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76。
織物面具有至少一個高可見度的黃色或橙色表面。高可見度的特征在于,色彩坐標和亮度系數符合EN471標準。色彩坐標和亮度系數的檢測方法在CIE 1521968標準中有明確規定。
織物面由多種紗或纖維、如紗或纖維A、B、C獲得。如果一種紗或一種纖維同時具有紗或纖維A和B的特性,那么,它屬于兩種中的任一種。
織物面例如紡織或針織而成,具有的結構是例如紗或纖維C處于高可見度表面上。根據優選實施例,紗或纖維A沿兩個不同的方向、例如兩個紡織方向布置在織物面上。
所謂紗,可以理解為一種從單一類型的多個纖維或者從一種由多個纖維混合而成的纖維、例如由纖維A和B密切混合而成的纖維或纖維A或B與其它纖維混合而成的纖維制成的具有多個連續纖維的連續多纖維紗。也可以理解為一種由多個紗結合而成的連續紗。
紗或纖維A具有耐熱性能。這種紗或纖維短時間內暴露于火中(約3至4秒)之后,其收縮和機械性能的損耗是有限的。作為實例,可以是以芳族聚酰胺(aramides)為主的紗或纖維,如聚酰胺-酰亞胺(polyamide-imide)、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polyparaphénylènetéréphtalamide)、聚間苯二甲酰間苯二胺(polymétaphénylèneisophtalamide)、聚酰亞胺(polyimides)、聚苯并咪唑(polybenzimidazole)(PBI)、聚對苯二甲酰-2,6-苯并雙噁唑(polyparaphénylène-2,6-benzobisoxazole)(PBO)。紗A可以由一種混合物纖維即密切混合纖維或心/皮混合纖維(夾心纖維紗)構成。例如,可以是一種聚酰胺-酰亞胺纖維和耐火粘膠纖維的混合物,可選擇地加入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纖維。紗也可以由聚間苯二甲酰間苯二胺纖維、或者是這些纖維尤其與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纖維的混合物構成。
紗或纖維B是抑燃性紗或纖維,在其燃燒時排出氣體。排出的氣體最好是不同于氧氣的氣體。這些紗或纖維抑制相鄰的紗或纖維燃燒。氣體排出通常來自于構成紗或纖維的材料的分解。也可以來自于一種添加劑或漿料。作為例子,抑燃纖維可以是變性聚丙烯腈纖維和預氧化聚丙烯腈(PPAN)纖維。可以使用混合紗,這種混合紗包括至少兩種捻紗、一種耐熱紗和一種具有多個單種或混合抑燃纖維的紗。也可以使用一種具有多個單種或混合抑燃纖維的非捻紗。
作為例子,可以使用下述排出氣體的紗—具有變性聚丙烯腈纖維或PPAN纖維的紗;—具有密切混合纖維的紗,這些纖維包括變性聚丙烯腈纖維或PPAN纖維和例如選自下列的耐熱纖維芳族聚酰胺、聚苯并咪唑、PBO、苯酚樹脂纖維、玻璃纖維、碳纖維、蜜胺纖維;—捻紗,含有一種包括單種或混合的耐熱纖維的紗、以及具有上述纖維的一種紗。
作為例子,含有變性聚丙烯腈纖維的纖維紗是Kaneka公司生產的Protex M或S纖維、Lufnen VF1和VE1纖維、Super Valzer纖維。
紗或纖維B最好具有一個大于30%的氧氣極限指數。
紗或纖維C是橙色或黃色紗或纖維,具有光學特性,例如,僅由這些紗或纖維織成的織物具有選則如下的色彩坐標和亮度系數—包括在由坐標對(X;Y)(0.610;0.390)、(0.544;0.376)、(0.579;0.341)、(0.655;0.344)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40。這涉及橙色熒光顏色的紗或纖維。
—包括在由坐標對(X;Y)(0.387;0.610)、(0.356;0.494)、(0.398;0.452)、(0.460;0.540)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76。這涉及黃色熒光顏色的紗或纖維。
例如可以是以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為主的紗或纖維,這種紗或纖維包括紡前加入的顏料,使紗或纖維具有所需的顏色。顏料有利地為橙色。例如可以是Trevira公司生產的Texturgarn Typ 501V橙色紗。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織物面由至少三個種類的紗織成。紗的種類至少部分地限定織物面的結構。每個種類的紗可以包括不同型號的紗或纖維。
第一種類稱為上層紗種類。這個種類的紗構成高可見度表面上的經紗和緯紗。這個種類的紗包括紗或纖維C,也可以包括紗或纖維A和/或B。
第二種類稱為下層紗種類。這個種類的紗由與上層紗相平行的紗構成。下層紗不出現在高可見度的表面上。
第三種類稱為橫向紗種類。這個種類的紗由與下層紗相垂直的紗構成。這個種類的紗至少與下層紗一起紡織,也可以與其它種類的紗、例如與上層紗種類的紗或者不同于上層紗種類和下層紗種類的其它種類的纖維系列一起紡織。
根據優選實施例,下層紗種類和橫向紗種類中的至少一個種類包括紗或纖維B,下層紗種類和橫向紗種類都包括紗或纖維A。因此,根據上述實施例,這些種類之一同時包括紗或纖維A和紗或纖維B。這是一種由纖維A和纖維B構成的紗。這個種類例如可以由纖維A和B密切混合的紗構成。根據優選實施例,橫向紗種類由纖維A和B密切混紡的紗構成,下層紗種類由單獨或混合的耐熱纖維獲得的紗構成,例如與其它纖維的密切混合。這些紗例如可以是芳族聚酰胺纖維和以粘膠纖維為主的耐火纖維密切混合而成的紗。
織物面例如可以通過雙經或雙緯編織而成。這些結構是已知的。對于雙經編織來說,上層紗種類構成上層經紗,下層紗種類構成下層經紗,橫向紗種類構成緯紗。對于雙緯編織來說,上層紗種類構成上層緯紗,下層紗種類構成下層緯紗,橫向紗種類構成經紗。
在構成雙經編織和雙緯編織的實施例中,下層紗種類不出現在高可見度的表面上。在織物面的另一表面不出現上層紗種類。兩個表面分別由橫向紗分別與上層紗和下層紗編織而成。織物組織可以是平紋組織、緞紋組織、斜紋組織等變化組織。優選的織物組織是雙經或雙緯的4斜紋組織。
紗或纖維A在織物面中的重量比例最好大于35%。紗或纖維C、例如以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為主的纖維的重量比例最好小于50%,更好的是小于30%。紗或纖維B與例如以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為主的紗或纖維C的重量比最好在25/75和75/25之間。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橫向紗種類中的所有紗是由一種紗A和一種紗B組合而成,或者由纖維A和纖維B密切混合而成。
根據優選實施例,下層紗種類中的所有紗是紗A。
上層紗種類中的紗最好覆蓋至少70%的織物面的上表面。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照
圖1和下述非限制性實施例,本發明的其它特征和優越性將得到更好地理解。
在4斜紋組織的基礎上,根據雙經織造法織造一個織物。使用的紗如下
—上層經紗(1)以聚酯為主的紗,染成橙色熒光,Treyira公司銷售的Textilgarn Typ 501 V dtex 167/48*1;—下層經紗(2)由芳族聚酰胺(聚酰胺-酰亞胺)/粘膠纖維以70/30的重量比密切混合而成的纖維紗;—緯紗(3)由芳族聚酰胺(聚酰胺-酰亞胺)/PROTEX(KANECA公司銷售的抑燃纖維)以70/30的重量比密切混合而成的纖維紗。
圖1示出織物結構的示意圖。
織物經過由EN471和EN531標準確定的測試,符合這些標準,分類為EN531標準的A、B1、C1、E1。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至少一個高可見度表面的織物面,其表面的色彩坐標和亮度系數的選則如下—包括在由坐標對(X;Y)(0.610;0.390)、(0.544;0.376)、(0.579;0.341)、(0.655;0.344)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40,—包括在由坐標對(X;Y)(0.387;0.610)、(0.356;0.494)、(0.398;0.452)、(0.460;0.540)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76,其特征在于,這種織物面由至少三種紗或纖維獲得紗或纖維A耐熱紗或纖維,紗或纖維B遇火時可以排出氣體的抑燃紗或纖維,紗或纖維C具有光學特性的紗或纖維,例如僅從具有選自下列的色彩坐標和亮度系數的紗或纖維所織成的織物—包括在由坐標對(X;Y)(0.610;0.390)、(0.544;0.376)、(0.579;0.341)、(0.655;0.344)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40,—包括在由坐標對(X;Y)(0.387;0.610)、(0.356;0.494)、(0.398;0.452)、(0.460;0.540)確定的橢圓中的色彩坐標,亮度系數β大于0.7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它由至少三個種類的紗織成上層紗種類的紗,構成高可見度表面上的經紗和緯紗,下層紗種類的紗,與上層紗種類的紗相平行,不出現在高可見度的表面上,橫向紗種類的紗,與下層紗種類的紗相垂直,至少與下層紗種類的紗一起紡織,—下層紗種類和橫向紗種類中的至少一個種類包括紗或纖維B,—橫向紗種類和下層紗種類包括紗或纖維A,—上層紗種類包括紗或纖維C,并且可選地包括紗或纖維A或B。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它通過雙經或雙緯編織而成,上層紗種類構成雙經織物的上層經紗或雙緯織物的上層緯紗,下層紗種類構成雙經織物的下層經紗或雙緯織物的下層緯紗,橫向紗種類構成雙經織物的緯紗或雙緯織物的經紗。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下層紗種類和橫向紗種類中至少一個種類包括由纖維A和纖維B紡成的紗。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橫向紗種類由纖維A和纖維B密切混合而紡成的紗構成,下層紗種類由纖維A單獨地或與其它纖維混合而紡成。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紗或纖維B以變性聚丙烯腈纖維或預氧化聚丙烯腈纖維為主。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紗或纖維A以一種合成材料為主,選自聚酰胺-酰亞胺、聚對苯二甲酰對苯二胺、聚間苯二甲酰間苯二胺、聚苯并咪唑、聚對苯二甲酰-2,6-苯并雙噁唑。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紗或纖維C以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為主,它們具有一種紡前加入的顏料,使之具有所需的顏色。
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紗或纖維C覆蓋至少70%的高可見度表面。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織物面,其特征在于,紗或纖維C在織物面中的重量小于35%。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至少一個高可見度表面的織物面。這種織物面由至少三種紗或纖維織成抑燃紗或纖維、耐熱紗或纖維及高可見度的紗或纖維。這種織物面具有極好的耐熱和防火性能。
文檔編號D02G3/34GK1478159SQ01819948
公開日2004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01年10月26日 優先權日2000年11月3日
發明者勞倫特·蒂羅特, 勞倫特 蒂羅特 申請人:蓋爾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