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高輝度夜光性纖維及其制備方法和其編織織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可裝飾的夜光性繡線、或適宜衣料用的編織物等各種用途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及其制備方法,和使用該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編織物。
作為這種發光性著色材料,在特開昭49-47646號公報、特公平3-70020號公報中公開了以硫化化合物作為主體的用各種金屬激活的蓄光顏料的發光纖維織品。另外,特開平112414號公報中公開了硫化鋅做主體的復合蓄光纖維,但是,在這些公開的發熒光的纖維中,發光輝度弱,發光時間也短到只有5分鐘。一方面,如果在這種蓄光顏料中添加放射性物質,可以提高發光功能,但是,在這種日常使用中的纖維材料用含放射性物質的顏料,應當考慮避免對人體的影響。再者,在含氧化鍶和/或氧化鋁的金屬氧化物中,摻雜含銪和/或鏑的稀土元素的夜光性顏料,盡管實質上不含放射性物質,可能長時間高輝度發光,含有該夜光性顏料的纖維公開在特開平7-300722號公報和特開2000-96439號公報中。但是,近年來,消費者對輝度性能的要求非常高,因而要求提高輝度性能。
在上述的要求下,為了提高輝度性能,特開平10-231480號公報公開了用通式(M0.9995-0.998Eu0.0005-0.002)Al2O4·(M0.9995-0.998Eu0.0005-0.002)O·n(Al1-b-aBbQa)2O3[式中,M是選自由Sr、Ca、Mg和Ba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Q是La、Ce、Pr、Nd、Sm、Gd、Tb、Dy、Ho、Er、Tm、Yb、Y、Lu、Mn和Bi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a為0.0005-0.002,b為0.001-0.35,n為1-8的整數]表示的由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此后,特開2000-136438號公報公開了使用該夜光性顏料的聚烯烴纖維。但是,在這里使用的聚烯烴纖維,熔點為160℃,在加工工程中因摩擦易熔解,另外,該聚烯烴纖維的比重低于0.9,加工成細的纖維困難,在要求手感柔軟的織物的衣料等的用途中不能夠使用,用途受到限制。
本發明人為達到上述目的反復深入研究的結果,開發成功了含有特定的夜光性顏料的聚烯烴樹脂或聚酯樹脂作芯成分,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為殼成分,不存在上述問題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
也就是說,本發明提供了下述1-8記載的高輝度夜光纖維;和9-10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制備方法及11記載的用該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編織織物。
1.高輝度夜光纖維是含有通式(M0.9995-0.998Eu0.0005-0.002)Al2O4·(M0.9995-0.998Eu0.0005-0.002)O·n(Al1-b-aBbQa)2O3[式中,M是選自由Sr、Ca、Mg和Ba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Q是La、Ce、Pr、Nd、Sm、Gd、Tb、Dy、Ho、Er、Tm、Yb、Y、Lu、Mn和Bi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a為0.0005-0.002,b為0.001-0.35,n為1-8的整數]表示的由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或聚烯烴樹脂作芯成分的和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作殼成分的芯殼型復合纖維,相對全部纖維,含有夜光性顏料7-25重量%,從激發停止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為500mcd/m2以上,單根纖維的粗度為40μm以下。
2.上述1記載的高輝度夜光纖維,在90℃的熱水中處理30分鐘后,激發停止1分鐘后,殘光輝度是400mcd/m2以上。
3.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纖維,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芯成分和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殼成分的體積比為1/5-2/1。
4.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在波長為515-525nm范圍發光色為綠色,在波長485-495nm范圍發光色為青色,在波長420-440nm范圍發光色為紫色,在波長560-580nm范圍發光色為黃色。
5.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夜光性顏料的平均粒徑為1-10μm,而且,夜光性顏料用400目的金屬網篩過濾時,殘渣量為100ppm以下。
6.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芯成分的聚酯樹脂是熔點為200-270℃的聚酯樹脂。
7.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芯成分的聚烯烴樹脂是熔點為80-180℃、MFR1-40克/10分鐘的的聚烯烴樹脂。
8.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殼成分的聚酯樹脂是熔點為200-270℃的聚酯樹脂。
9.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制備含有10-60重量%的通式(M0.9995-0.998Eu0.0005-0.002)Al2O4·(M0.9995-0.998Eu0.0005-0.002)O·n(Al1-b-aBbQa)2O3[式中,M是選自由Sr、Ca、Mg和Ba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Q是La、Ce、Pr、Nd、Sm、Gd、Tb、Dy、Ho、Er、Tm、Yb、Y、Lu、Mn和Bi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a為0.0005-0.002,b為0.001-0.35,n為1-8的整數]表示的由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或聚烯烴樹脂配制的芯成分,配制的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作殼成分,以全部纖維中夜光性顏料為7-20重量%的芯殼比率熔融復合紡絲后,在拉伸率為2-4倍,拉伸溫度為70-100℃,熱定形溫度為100-220℃的條件下,進行拉伸。
10.上述各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在熔融復合紡絲后,在拉伸倍率為2-4倍,在拉伸溫度為70-100℃,熱定形溫度為100-220℃的條件下進行拉伸后,在松弛率為1-10%和松弛溫度為100-220℃的條件下進行松弛熱處理。
11.使用上述各項的任一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編織織物。
具體的實施方式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發光性能在激發停止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必須在500mcd/m2以上。激發停止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小于500mcd/m2,不能達到本發明的目的,即在可裝飾的夜光性刺繡線或衣料用編織物等各用途中不宜使用。
而且,本發明的夜光性纖維,在90℃熱水中處理30分鐘后,激發停止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必須在400mcd/m2以上。聚酯纖維的通常染色溫度為120-130℃。但是要維持夜光性性能,可能的染色條件是溫度盡可能低,時間盡可能的短,優選90℃溫度和30分鐘。在90℃熱水中處理30分鐘后,激發停止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小于400mcd/m2時,染色后的發光性能差。為了在90℃熱水中處理30分鐘后,激發停止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在400mcd/m2以上,在處理前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必須在500mcd/m2以上。不滿足這些條件時,達不到本發明的目的,即夜光性刺繡線或衣料用編織物等不宜使用。
制備夜光性纖維,必須制備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烯烴樹脂或聚酯樹脂的芯成分,制備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透明性高的聚酯樹脂的殼成分,然后將兩者制成芯殼型復合結構。構成芯成分的樹脂,染色工程為必要時,優選聚烯烴樹脂。構成芯成分的樹脂是聚酯樹脂時,在染色工程等熱水中處理時,芯部易被水浸透,蓄光顏料與水接觸時,蓄光顏料變成水合物,容易降低蓄光性能。
另外,構成殼成分的聚酯樹脂,為了防止在制絲工程、加工工程等中夜光性顏料脫落,必須是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而且,為了提高夜光性顏料的激動效率和發光透過率,必須是透明性高的聚酯樹脂。
纖維中夜光性顏料的含量,含量越高夜光性性能越好,但是,必須在7-25重量%的范圍內。小于7重量%,不能確保充足的夜光性性能。超過25重量%,制絲的穩定性差。
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單纖纖維的粗度必須小于40μm。纖維的粗度超過40μm,沒有柔軟織物的手感,達不到本發明的目的,即難于在刺繡線或衣料等用途中使用。
在本發明中所使用的夜光性顏料,大粒徑的顏料夜光性性能良好,但是,從制絲性、得到的夜光性纖維的纖維性的觀點來看,平均粒徑必須在1-10μm范圍內。使用的夜光性顏料的平均粒徑超過10μm,制絲性降低,得到的夜光性纖維的纖維強度降低,或者后加工工程的通過性也降低。另外,平均粒徑小于1μm,幾乎沒有發光性能,難以制成夜光性纖維。
另外,夜光性顏料用400目的金屬網篩過濾時,殘留渣量必須在100ppm以下。該值是夜光性顏料中存在的粗大粒子含有率的指標,按下述的方法測定。即在夜光性顏料的試樣中,攪拌下加入六偏磷酸鈉水溶液,將塊打碎調制成分散液,求出在400目的金屬篩網過濾通過時的濾過殘渣量。沒有通過400目金屬篩網的試樣的殘渣是30μm以上粗大粗子,這種粗大粒子的含量超過100ppm,在紡絲或拉伸工程中多發生斷線,在紡絲工程中因過濾器堵塞易引起壓力上升,產生噴嘴更換周期短的問題。
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芯殼比率,從制絲性、纖維物性的觀點考慮,芯殼的體積比必須在1/5-2/1的范圍內。芯殼比小于1/5,在構成纖維的芯部發生斷面斑,制絲性降低。另外,芯殼比超過2/1,制絲性并不變差,但是,在編織工程機織等后加工工程中的通過性差。
構成纖維的芯成分中的夜光性顏料的濃度必須在10-60重量%。芯成分中的夜光性顏料的濃度小于10%時,得到的夜光性纖維中的夜光性顏料的濃度在7重量%以上時,芯殼比率必須超過2/1,發生制絲性穩定性差等的問題。芯成分中夜光性顏料的濃度超過60重量%時,聚合物的流動性顯著惡化,制絲困難。
在本發明中使用的夜光性顏料、是用前述通式表示的燒成體,在室溫下200-450nm的紫外線照射和/或可見光照射,在紫外線和/或可見光線遮斷后,以高輝度發出綠色、青色、紫色或黃色的各種顏色。在上述的通式中,M、Eu的數值是表示該元素含有比率的摩爾數。在該通式中,Eu是激活成分,Eu的含有比率必須在0.0005-0.002摩爾范圍。Eu的含有比率超過0.002摩爾,引起濃度消光現象,沒有發光性。另外,小于0.0005摩爾,發光中心數不夠,發光性弱。
而且,在本發明中所使用的夜光性顏料是有高的發光輝度,同時有長殘光性,而且發光峰值波長為489nm發青色光,或在520nm附近發黃綠色光的新的燒成體。特別是優選用通式中的Q表示的Dy、Nd、Bi和Mn組成組中選擇的至少一種元素作附加激活成分時,根據殘光性點特別優選Dy。另外,用Q表示的Dy等元素的量,a=0.0005-0.002摩爾,a小于0.0005時,對結晶體的長殘光蓄光性能沒有什么影響。另外,a大于0.002時,因為進入結晶體空隙中的量一定,造成不經濟。
另外,夜光性顏料,具有激活成分和附加激活成分的協同作用的長殘光的性能,得到了有高的輝度的物質。此時,發光的峰值波長,因為通過改變前述通式中M的種類或其用量而變化,所以得到不同的發光色。
在夜光性顏料中硼的含量,b=0.001-0.35,優選這個范圍,b小于0.001時,發現對結晶體的長殘光發光性能沒有什么影響。另外,硼的含量大于0.35時,在燒成體中,氧化硼類的生成物多,由于減少了長殘光性物質,因而不好。
從上述的構成元素燒結的夜光性顏料,非常地堅固,具有莫氏硬度為6.2-7.5的硬度。
從前述通式表示的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在紫外線和/或可見光線遮斷后,在515-525nm的波長范圍內,發綠色的光,可列舉出用下式(1)表示為ピカリコCP-05(商品名)。
(1)(Sr0.9995Eu0.0005)Al2O4·(Sr0.9995Eu0.0005)O·(Al1-0.01-0.0005B0.01Dy0.0005)2O3在485-495nm波長范圍內,發青色光,用下式(2)表示ピカリコCP-10(商品名)。
(2)(Sr0.9995Eu0.0005)Al2O4·(Sr0.9995Eu0.0005)O·2(Al1-0.01-0.0005B0.01Dy0.0005)2O3在420-440nm波長范圍內,發紫色光,用下式(3)表示ピカリコCP-20(商品名)。
(3)(Sr0.9992Ca0.89928Eu0.0008)Al2O4·(Sr0.9992Ca0.89928Eu0.0008)O·(Al1-0.01-0.0018B0.01Dy0.0008Nd0.0008)2O3在560-580nm波長范圍內,發黃色光,用下式(4)表示ピカリコCP-30(商品名)。
(4)(Sr0.7996Ca0.1999Eu0.0006)Al2O4·(Sr0.7996Ca0.1999Eu0.0005)O·(Al1-0.02-0.002B0.02Dy0.002)2O3,這些都是ケミテック株式會社制,在市場上可以上述商品名購得。
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構成成分,芯成分或殼成分都是用的聚酯纖維樹脂時,其熔點必須在200-270℃范圍內,而其它沒有必要加以特別限制,例如,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等,或者它們的共聚合的聚酯。熔點低于200℃,因摩擦熱易熔化,后加工工程的通過性降低。熔點超過270℃,熔融紡絲時的纖維化困難。
另外,芯成分用的聚烯烴樹脂時,必須是熔點為80-180℃,MFR1-40克/10分鐘的聚烯烴樹脂,但是,其它的特性沒有必要加以特別限制。熔點低于80℃,在染色工程中,因熱水的溫度使芯成分融解,芯成分易被水浸透,使夜光性能下降。MFR值在1-40克/10分鐘外,聚酯在復合紡絲時的制絲穩定性下降。
前述通式表示的燒成體的夜光性顏料,構成芯成分的聚酯樹脂或聚烯烴樹脂都是直接添加,而且在彩色高濃度染色配料時,添加彩色高濃度染色配料用樹脂。
構成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芯成分,將聚烯烴樹脂或聚酯樹脂熔融,按10-60重量%的范圍將平均粒徑為1-10μm的前述通式表示的由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混合分散在其中,可形成混合分散體,假如夜光性顏料預先在聚烯烴樹脂或聚酯樹脂中熔融分散成彩色高濃度染色配料的形態,可以提高在芯成分用的樹脂中夜光性顏料的分散性。另外,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烯烴樹脂或聚酯樹脂作芯成分,不含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作殼成分,按芯成分與殼成分的體積比為1/5-2/1復合紡絲,紡絲方法沒有特別限制,可以使用本技術領域內公知的復合紡絲裝置進行。
這樣得到的復合纖維,按拉伸倍率為2-4倍,拉伸溫度為70-100℃的溫度,熱定形溫度為100-200℃的條件進行拉伸,可以得到高輝度夜光性纖維。此時的拉伸倍率小于2倍時,制得的纖維強度降低,另外,拉伸倍率超過4倍,制絲的穩定性下降。拉伸溫度低于70℃,不能進行均勻拉伸,其結果,在纖維軸向方向發生粗的斑,局部地方纖維強度差,染色情況不好。溫度超過100℃,不能進行均勻拉伸,發生與上述同樣的問題。而且,熱定形溫度低于100℃,纖維的熱收縮率升高,織品加工后的尺寸穩定性差。另外,熱定形溫度超過200℃,制絲的穩定性下降。因此,優選的拉伸溫度為75-90℃,熱定形溫度為100-180℃。
再者,紡絲、拉伸用1次連續的方法(或者一次停制絲法)進行,同樣可以得到高輝度夜光性纖維。
另外,拉伸的絲,可以按松弛率為1-10%,松弛溫度為100-220℃的條件連續牽引,實施松弛熱處理,可提高尺寸的穩定性。松弛率小于1%和松弛溫度低于100℃,纖維的收縮率不可能明顯降低,不能得到提高尺寸穩定性的效果。松弛率超過10%,松弛時牽引輥易粘住絲,穩定性差。松弛溫度超過220℃,熱使纖維易熔解,易發生斷絲。
另外,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截面形狀,芯殼構造呈圓形、三角形等異型截面,中空截面也行。另外,總纖度沒有特別限制,可為任意纖度。
使用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編織織物,對編織機、編織組織沒有特別限制,使用至少一部是本發明的目的之一,在可裝飾夜光性衣料用編織物等的各種用途中均可使用。
2.卷取的樣品遮斷光5小時。
3.將樣品水平置于27W臺式熒光燈下60厘米處(1000流明),照射激活30分鐘。
4.照射停止后,用トプコン株式會社制的TOPCON BM-8輝度計測定殘光輝度(TOPCON BM-8輝度計的檢測靈敏度最小為10)。熱水處理后殘光輝度1.將纖維均勻地卷在塑料卡片上(纖維層厚1毫米)。
2.卷取的樣品在90℃熱水中處理30分鐘。
3.熱水處理后的樣品在50℃真空干燥12小時。
4.干燥后的樣品遮斷光5小時。
5.將樣品水平置于27W臺式螢光燈下60厘米處(約1000流明),照射激活30分鐘。
6.照射停止后,用トプコン株式會社制的TOPCON BM-8輝度計測定殘光輝度(TOPCON BM-8輝度計的檢測靈敏度最小為10)。纖維強度和拉伸度是用津島制作所オ-トグラフSD-100C專用型,試料長20厘米,牽引速度為20厘米/分的測定值。
得到的纖維中夜光性顏料的含量為10.3重量%/線,從明的場所轉移到暗的場所時,具有數小時發高輝度綠色光(波長518-520nm)的功能。表1示出了纖維物性,表2示出了殘光輝度試驗結果,表3示出了熱水處理后殘光輝度試驗結果。另外,得到的夜光性纖維的單纖維的粗度為22μm。
得到的纖維中夜光性顏料的含量為13.7重量%/線,從明的場所轉移到暗的場所時,具有數小時發高輝度綠色光(波長518-520nm)的功能。表1示出了纖維物性,表2示出了殘光輝度試驗結果,表3示出了熱水處理后殘光輝度試驗結果。另外,得到的夜光性纖維的單纖維的粗度為22μm。
得到的纖維中夜光性顏料的含量為10.5重量%/線,從明的場所轉移到暗的場所時,具有數小時發高輝度綠色光(波長518-520nm)的功能。表1示出了纖維物性,表2示出了殘光輝度試驗結果,表3示出了熱水處理后殘光輝度試驗結果。另外,得到的夜光性纖維的單纖維的粗度為22μm。
比較例1除芯殼比(體積比)為1/3外,其它與實施例4相同,得到133dtex24絲(f)的夜光性纖維。得到的纖維中夜光性顏料的含量為5重量%/線,從明的場所轉移到暗的場所時,與實施例1-5比較,發高輝度綠色光(波長518-520nm)的功能差。表1示出了纖維物性,表2示出了殘光輝度試驗結果。比較例2首先,用40重量%的MFR值為5克/10分、熔點=165℃的聚丙烯樹脂和60重量%作為夜光性顏料的平均粒徑為4μm的前述通式表示的由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商品名ピカリコCP-05(ケミテック株式會社制)熔融成形,制備MB。將這種MB配制成芯成分,使用[η]=0.71,熔點=255℃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作殼成分,芯殼比(體積比)1/1,在285℃下熔融,用圓形截面芯殼型0.30×24孔的復合紡絲噴嘴成形,試圖以引取速度為1400米/分卷取,因斷絲不能制絲。
表1
*1PP表示聚丙烯*2PE表示聚乙烯*3PET表示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表2
表3
發明效果以上詳細地說明,本發明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是含有特定的夜光性顏料,以聚烯烴樹脂或聚酯樹脂作芯成分,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作殼成分構成的夜光性纖維,該夜光性纖維實質上不含有放射性物質,具有長時間高輝度發光性質,而且具有柔軟的手感,可在可裝飾的夜光性刺繡線,或衣料用編織物等用途中使用,作為纖維材料是極其有用的材料。
權利要求
1.一種高輝度夜光性纖維,其特征是含有通式(M0.9995-0.998Eu0.0005-0.002)Al2O4·(M0.9995-0.998Eu0.0005-0.002)O·n(Al1-b-aBbQa)2O3[式中,M是選自由Sr、Ca、Mg和Ba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Q是La、Ce、Pr、Nd、Sm、Gd、Tb、Dy、Ho、Er、Tm、Yb、Y、Lu、Mn和Bi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a為0.0005-0.002,b為0.001-0.35,n為1-8的整數]表示的由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或聚烯烴樹脂作芯成分和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作殼成分的芯殼型復合纖維,相對全部纖維,含有夜光性顏料7-25重量%,從激發停止1分鐘后的殘光輝度為500mcd/m2以上,單根纖維的粗度為40μm以下。
2.按權利要求1記載的高輝度夜光纖維,在90℃的熱水中處理30分鐘后,激發1分鐘后,殘光輝度是400mcd/m2以上。
3.按權利要求1或2記載的高輝度夜光纖維,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芯成分和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殼成分的體積比為1/5-2/1。
4.按權利要求1-3的任一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在波長為515-525nm范圍發光色為綠色,在波長485-495nm范圍發光色為藍色,在波長420-440nm范圍發光色為紫色,在波長560-580nm范圍發光色為黃色。
5.權利要求1-4的任一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夜光性顏料的平均粒徑為1-10μm,而且,夜光性顏料用400目的金屬網篩過濾時,殘渣量在100ppm以下。
6.按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芯成分聚酯樹脂是熔點為200-270℃的聚酯樹脂。
7.按權利要求1-5的任一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芯成分的聚烯烴樹脂是熔點為80-180℃、MFR值1-40克/10分的聚烯烴樹脂。
8.按權利要求1-7的任一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殼成分的聚酯樹脂是熔點為200-270℃的聚酯樹脂。
9.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制備含有10-60重量%的由通式(M0.9995-0.995Eu0.0005-0.002)Al2O4·(M0.9995-0.998Eu0.0005-0.002)O·n(Al1-b-aBbQa)2O3[式中,M是選自由Sr、Ca、Mg和Ba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Q是La、Ce、Pr、Nd、Sm、Gd、Tb、Dy、Ho、Er、Tm、Yb、Y、Lu、Mn和Bi組成組中的至少一種元素。a為0.0005-0.002,b為0.001-0.35,n為1-8的整數]表示的由燒成體得到的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或聚烯烴樹脂作芯成分,制備不含有夜光性顏料的聚酯樹脂作殼成分,以全部纖維中夜光性顏料為7-20重量%,按芯殼比率熔融復合紡絲后,在拉伸率為2-4倍,拉伸溫度為70-100℃,熱定形溫度為100-220℃的條件下,進行拉伸。
10.按權利要求9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在熔融復合紡絲后,以拉伸倍率為2-4倍,在拉伸溫度為70-100℃,熱定形溫度為100-200℃的條件下進行拉伸后,在松馳率為1-10%和松馳溫度為100-220℃的條件下進行松馳熱處理。
11.使用權利要求1-8的任一項記載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的至少一部分的編織織物。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了對人體沒有不良影響,具有長時間高輝度多色發光特性,在刺繡線、衣料用等各種領域內使用的高輝度夜光性纖維。該纖維是含有通式(M
文檔編號D03D15/00GK1349007SQ0114154
公開日2002年5月15日 申請日期2001年10月12日 優先權日2000年10月13日
發明者白井剛, 坂倉秀夫, 清水喜茂, 小椋厚, 后藤大治 申請人:三菱麗陽株式會社, 凱密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