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推臺鋸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木業加工過程中,需要對木材進行切割,目前,主要采用推臺鋸對木材進行切害J,但是現有的推臺鋸切割木板時,木板前端往往容易向上翹起,這樣會影響切割效果,現在為了避免這個情況的發生,只能是兩個工人相互配合,一個工人按壓著木板前端,另一個工人按壓木板將推臺向前推進,這樣的話很不安全,按壓木板前端的工人容易切到手。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能夠解決上述問題。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包括工作臺、推臺和縱向限位器,所述推臺和縱向限位器分別可滑動設于工作臺的兩邊,推臺包括下壓裝置以及相互垂直的推板和橫向限位條,下壓裝置通過連桿裝置固定于橫向限位條的上端,自然狀態下的下壓裝置下壓至工作臺上端,通過連桿裝置調節下壓裝置與工作臺之間的垂直距離。
[0005]進一步,所述下壓裝置為金屬壓塊。使木板移動時,金屬壓塊始終壓在木板上。
[0006]進一步,所述連桿裝置包括立桿、橫桿和吊桿,立桿垂直固定于橫向限位條,橫桿的一端通過水平轉軸連接于立桿上端,吊桿固定于橫桿的另一端。
[0007]進一步,所述橫桿上設有手把。方便將壓輥抬起和放下。
[0008]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采用本發明,使木板在切割的過程中不會向上翹起,不會影響到切割效果,也保障了人身安全。
【附圖說明】
[0009]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創造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0]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是本發明的安裝示意圖;
[0012]圖3是圖2中A部分的放大示意圖;
[0013]附圖標記說明:
[0014]1-工作臺;2_縱向限位器;3-推板;4_橫向限位條;5_水平轉軸;6-壓輥;7-立桿;8_橫桿;9_吊桿;10_手把;11_盤鋸。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做詳細說明。
[0016]如圖1?3所示,一種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包括工作臺1、推臺和縱向限位器2,所述推臺和縱向限位器2分別可滑動設于工作臺I的兩邊,推臺包括下壓裝置以及相互垂直的推板3和橫向限位條4,下壓裝置通過連桿裝置固定于橫向限位條4的上端,自然狀態下的下壓裝置下壓至工作臺I上端,通過連桿裝置調節下壓裝置與工作臺I之間的垂直距離。
[0017]下壓裝置為金屬壓塊6。所述連桿裝置包括立桿7、橫桿8和吊桿9,立桿7垂直固定于橫向限位條4,橫桿8的一端通過水平轉軸5連接于立桿7上端,吊桿9固定于橫桿8的另一端。橫桿8上設有手把10。
[0018]安裝時,立桿7要高于盤鋸11的上端的鋸齒,推臺向前移動切割木板時,橫桿8不能觸碰到盤鋸11,盤鋸11設于金屬壓塊6和橫向限位條4之間。使用時,將待加工木板放在推臺上,金屬壓塊6始終下壓在木板前端,避免木板前端向上翹起。
[0019]以上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明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臺(I)、推臺和縱向限位器(2),所述推臺和縱向限位器(2)分別可滑動設于工作臺(I)的兩邊,推臺包括下壓裝置以及相互垂直的推板(3)和橫向限位條(4),下壓裝置通過連桿裝置固定于橫向限位條(4)的上端,自然狀態下的下壓裝置下壓至工作臺(I)上端,通過連桿裝置調節下壓裝置與工作臺(I)之間的垂直距離。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壓裝置為金屬壓塊⑶。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裝置包括立桿(7)、橫桿⑶和吊桿(9),立桿(7)垂直固定于橫向限位條(4),橫桿⑶的一端通過水平轉軸(5)連接于立桿(7)上端,吊桿(9)固定于橫桿(8)的另一端。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桿(8)上設有手把(10) ο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推臺鋸的推壓限位裝置,包括工作臺、推臺和縱向限位器,所述推臺和縱向限位器分別可滑動設于工作臺的兩邊,推臺包括下壓裝置以及相互垂直的推板和橫向限位條,下壓裝置通過連桿裝置固定于橫向限位條的上端,自然狀態下的下壓裝置下壓至工作臺上端,通過連桿裝置調節下壓裝置與工作臺之間的垂直距離。本發明具有的優點和積極效果是:采用本發明,使木板在切割的過程中不會向上翹起,不會影響到切割效果,也保障了人身安全。
【IPC分類】B27B5/29, B27B27/00
【公開號】CN104985643
【申請號】CN201510483878
【發明人】張春梅
【申請人】天津宏達聯合包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