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臺式木工帶鋸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臺式木工帶鋸機。
目前,我國國內市場上生產的臺式木工帶鋸機通常有兩種一種是上鋸輪為單柱支承結構,另一種是上鋸輪為雙柱支承結構。無論是單柱支承結構還是雙柱支承結構,均有兩個問題一直未能較好的解決一是支承上鋸輪的軸承采用固定安裝,而當鋸片的鋸齒與鋸背受熱不勻而使施加在鋸輪上的力不一致時,使上鋸輪軸承容易產生偏心,而軸承固定后不能自動調心,因此,造成軸承易磨損,使用壽命短;二是鋸片工作時摩擦受熱后,鋸片伸長,只有調節上下鋸輪之間的距離,才能使鋸片正常工作。這種調節方法通常有三種(1)用手工調節。(2)采用液壓裝置調節,如專利申請號為88209620的“液壓式帶鋸條自動平衡張緊裝置”。(3)采用彈簧裝置調節,如專利申請號為88211037的“帶鋸機上鋸輪彈性浮動支承裝置”。用手工調節既費時又費力;用液壓裝置調節必須有一個完整的液壓系統,造價昂貴,成本增高;采用彈簧裝置調節,彈簧彈性不夠時,必須更換,更換過程比較麻煩。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上鋸輪軸承能自動調心、鋸片能自動張緊的臺式木工帶鋸機。
本實用新型根據熱脹冷縮的原理和杠桿原理,根據上鋸輪用雙柱支承可減小支承軸承受力的原則,將本實用新型采用上鋸輪雙柱支承結構,將支承上鋸輪的兩個軸承設計成左、右、上三方限位、下方可移動的形式,使軸承受力不勻時,可自動扭轉,從而減小軸承的磨損;將鋸片自動張緊結構設計成凸輪加杠桿的形式,即利用杠桿的平衡力調節凸輪的方向,使鋸片伸片時,凸輪能自動將上鋸輪頂起,達到自動張緊鋸條的目的。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操作簡便、減少維修次數等特點。據試用,上鋸輪軸承使用壽命提高10倍以上。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主視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側視剖面示意圖。
圖3為上鋸輪軸承座(6)與上鋸輪軸承(15)裝配局部放大圖。
圖4為凸輪桿(13)主視示意圖。
圖5為凸輪桿(13)側視示意圖。
以下結合附圖作進一步的說明本實用新型由臺架(1)、支承架(4)、下鋸輪(2)、上鋸輪(7)四大部份組成。下鋸輪(2)和傳遞動力的皮帶輪(10)固定裝配在臺架(1)上。在臺架(1)的臺板上面,固定有靠板(18)和靠板調節手柄(3)以及支承桿調節手柄(9)和傘齒輪(11);支承部份由支承架(4)、支柱(8)、上鋸輪下支承桿(12)、上鋸輪上支承桿(14)、凸輪桿(13)及平衡桿(5)組成。上鋸輪下支承桿(12)和上鋸輪上支承桿(14)套放在支柱(8)內,支柱(8)固定在支承架(4)上;凸輪桿(13)為兩端凸輪、中間圓柱的形狀,橫放在上鋸輪下支承桿(12)和上鋸輪上支承桿(14)之間,上鋸輪上支承桿(14)壓在凸輪桿(13)的凸輪部位上,不工作時,凸輪處于位置最低狀態;平衡桿(5)固定在凸輪桿(13)的圓柱部份上,在平衡桿(5)上,設計有3-8個小圓孔,本實用新型為3個,用以墜吊重物;上鋸輪部份由上鋸輪(7)、上鋸輪軸承座(6)和上鋸輪軸承(15)組成。在上鋸輪軸承座內部的正下方,設計有一半圓孔,在半圓孔內,套放一個滾珠(16);上鋸輪軸承(15)左、右、上三方通過螺釘(17)限位在上鋸輪軸承座(6)內,下方通過滾珠(16)支承。
本實用新型工作時,在上鋸輪(7)與下鋸輪(2)之間裝好帶鋸條,通過調節支承桿調節手柄(9)使傘齒輪(11)動作,將上鋸輪下支承桿(12)往上頂,也就是將上鋸輪(7)往上移,將鋸條張緊;在平衡桿(5)上,墜以一重物,使凸輪桿(13)利用重物的杠桿力處于鋸條未工作時已張緊的平衡位置;控制靠板調節手柄(3),將被鋸的木頭壓緊在靠板(18)上,啟動電機,皮帶輪(10)帶動下鋸輪(2)及鋸條轉動,將木頭鋸開;當鋸條工作后摩擦受熱伸長時,鋸條通過上鋸輪(7)和上鋸輪上支承桿(14)使壓在凸輪桿(13)上的力減小,墜吊在平衡桿(5)上的重物,則通過杠桿力的作用使凸輪桿(13)轉動,轉到凸輪繼續被上鋸輪上支承桿(14)壓緊的位置時,又保持平衡狀態,使鋸片自動張緊;當鋸片的鋸齒與鋸背因受熱不勻而使壓在上鋸輪(7)上的力不均勻時,使支承上鋸輪(7)的兩個軸承(15)產生偏心,軸承(15)則通過在滾珠(16)上的移動作出調節,使軸承(15)與上鋸輪(7)的軸保持同心,從而減小了軸承的磨損,延長了上鋸輪軸承(15)的使用壽命。
權利要求1.一種臺式木工帶鋸機,由臺架(1)、下鋸輪(2),支承架(4)和上鋸輪(7)組成。上鋸輪為雙柱支承結構,其特征在于在上鋸輪下支承桿(12)和上鋸輪上支承桿(14)之間,設計有一凸輪桿(13),上鋸輪上支承桿(14)壓在凸輪桿(13)的凸輪部位上;在上鋸輪軸承座內部的正下方,設計有一半圓孔,在半圓孔內,套放有滾珠(16),上鋸輪軸承(15)左、右、上三方通過螺釘(17)限位在上鋸輪軸承座(6)內,下方以滾珠(16)支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臺式木工帶鋸機,其特征在于凸輪桿(13)為兩端凸輪、中間圓柱的形狀,在凸輪桿(13)的圓柱部份上,固定有一平衡桿(5)。
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臺式木工帶鋸機,其特征在于在平衡桿(5)上,設計有3-8個小圓孔。
專利摘要一種臺式木工帶鋸機,由臺架、支承架、下鋸輪和上鋸輪四部分組成,其上鋸輪為雙柱支承結構,支承上鋸輪的兩個軸承采用左、右、上三方限位,下方可移動的形式,使軸承受力不勻時,可自動調心,鋸片自動緊張結構采用凸輪加杠桿的形式,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操作簡便、減少維修次數等特點,可大大延長上鋸輪軸承的使用壽命。
文檔編號B27B13/00GK2313720SQ9723863
公開日1999年4月14日 申請日期1997年7月30日 優先權日1997年7月30日
發明者蔡克武 申請人:蔡克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