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竹材漂白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竹材漂白方法。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竹制品的美觀要求也越來越高。所以竹材的漂白處理就顯得更為重要。目前公知的竹材漂白方法是將竹材置于次氯酸鈉或過氧化氫溶液再加上熒光增白劑的漂白液中作主漂處理后,再放入硅酸鈉或連二硫酸鈉溶液中作護漂處理,最后清洗、干燥。這些漂白方法雖能達到漂白竹材的目的,但還存在著工藝較復雜、成本較高的缺點,漂白后的竹材衛生要求也難令人滿意。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漂白工藝更為簡單、成本低、安全衛生的竹材漂白方法。
本發明的任務是這樣實現的在過氧化氫漂白液中加入適量醋酸。用這種漂白液處理的竹材不需再經過護漂處理,因而簡化了工藝流程,又節約了成本。
本發明的工藝流程如下1、將竹材用1.5%的氫氧化鈉(NaOH)熱溶液(50℃)浸漬30分鐘。
2、將經過氫氧化鈉溶液浸漬后的竹材置于含2%過氧化氫(H2O2)、0.05%工業用醋酸(HAC)的漂白液中密閉處理24小時。竹材置于時漂白液的起始溫度為75℃左右。
3、將漂白過竹材在清水中清洗或用清水淋洗后干燥即可。
用本發明漂白竹材,具有方法簡單,操作簡便,成本低廉,無毒衛生等優點,且經漂白后的竹材有芳香氣味。
權利要求
1.一種竹材漂白方法,將竹材在氫氧化鈉溶液中浸漬處理后,置于過氧化氫漂白溶液中漂白處理,本發明的特征是在過氧化氫漂白溶液中直接加入醋酸。
2.根據權利要求1的竹材漂白方法,其特征是過氧化氫漂白溶液中過氧化氫和醋酸的濃度分別為2%和0.05%。
全文摘要
本發明為竹材漂白方法。將竹材在氫氧化鈉溶液中浸漬后,置于加入少量醋酸的過氧化氫溶液中漂白處理,然后清洗、干燥。具有方法簡單、成本低的特點。
文檔編號B27K5/02GK1061555SQ9110688
公開日1992年6月3日 申請日期1991年12月19日 優先權日1991年12月19日
發明者黃衛文, 李文斌, 陳國能, 袁光輝 申請人:中南林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