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板材生產工藝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膠合板的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膠合板是由木段旋切成單板或由木方刨切成薄木,再用膠粘劑膠合而成的三層或多層的板狀材料,通常用奇數(shù)層單板,并使相鄰層單板的纖維方向互相垂直膠合而成。
現(xiàn)有膠合板生產用的膠黏劑一般用熱固性的粘膠劑比較多,有的粘膠劑熱固性較差,熱固過程時間較長,叫粘度不足,特別在溫度較高時粘性大大降低,不利于膠合板的成型,膠合板成型后的強度不足。
另外現(xiàn)有技術中,木片一般都不是很平整,都成卷曲狀,特別是對一些木質本身較硬的樹木的木片,更是如此,卷曲的木片不便于平鋪排列,也不便于后期的壓制成型,而且現(xiàn)有技術中上膠都是一次上膠,不僅不均勻,而且在壓制前,膠料過于干燥,不利于壓制成型,木片的硬度高,后期預壓、熱壓的時間長,速度慢,而且內應力也較大,容易變形和開膠。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以上技術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膠合板的生產工藝,解決了背景技術中所提到的現(xiàn)有膠合板存在的問題。
本發(fā)明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種膠合板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將原木去皮,并環(huán)切成木片,將木片投入到干燥機中干燥,干燥時間為4-6h,干燥后木片的含水率為5%-8%;
上膠,將木片上膠黏劑,所述的膠黏劑按重量份由以下組分制成,脲醛樹脂80~100份,面粉20~30%份,硝酸纖維素20~40份,聚苯硫醚10~20份,固化劑6~10份,填料30~50份,改性劑5~9份和水80~100份,攪拌10-20min使膠黏劑混合均勻,然后采用毛刷將膠黏劑均勻涂在木片上;
對木片進行加熱軟化,加熱溫度為60~80℃,然后通過壓輥將木片壓平;
將膠黏劑沿著木片的兩側均勻補膠;
組坯,將木片均勻的成層狀平鋪;
將組好的坯填入到熱壓機中進行預壓,預壓的溫度為;60~80℃,壓力8~10mpa,時間控制在60~80分鐘之間;
修整并熱壓,將邊側修剪整齊,然后進行熱壓,溫度為110~120℃,壓力11~15mpa,時間控制在20~30分鐘之間;
鋸邊成型,得到膠合板。
進一步地,所述的膠黏劑按重量份由以下組分制成,脲醛樹脂90份,面粉25%份,硝酸纖維素30份,聚苯硫醚15份,固化劑8份,填料40份,改性劑7份和水90份。
進一步地,所述上膠步驟中涂膠量為220-300g/m2。
進一步地,所述鋸邊成型后再對膠合板進行檢驗。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膠合板的生產工藝,所述涂膠量可以在單板表面形成連續(xù)膠層而使膠合強度增加,從而提高產品的膠合性能,裁邊后再對膠合板進行檢驗,可以保證生產出來的膠合板質量優(yōu)良,本生產工藝簡單易行,用此種工藝制備的膠合板,具有內應力小,不容易開膠和變形,膠黏劑具有熱固性好,粘度高,強度高,持久力好,不容易變質的優(yōu)點,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
實施例
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膠合板的生產工藝,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將原木去皮,并環(huán)切成木片,將木片投入到干燥機中干燥,干燥時間為5h,干燥后木片的含水率為5%-8%;
步驟2:上膠,將木片上膠黏劑,所述的膠黏劑按重量份由以下組分制成,脲醛樹脂90份,面粉25份,硝酸纖維素30份,聚苯硫醚15份,固化劑8份,填料40份,改性劑7份和水90份,攪拌15min使膠黏劑混合均勻,然后采用毛刷將膠黏劑均勻涂在木片上,涂膠量為220-300g/m2。。
步驟3:對木片進行加熱軟化,加熱溫度為70℃,然后通過壓輥將木片壓平。
步驟4:將膠黏劑沿著木片的兩側均勻補膠。
步驟5:組坯,將木片均勻的成層狀平鋪。
步驟6:將組好的坯填入到熱壓機中進行預壓,預壓的溫度為;70℃,壓力9mpa,時間控制在70分鐘之間;
步驟7:修整并熱壓,將邊側修剪整齊,然后進行熱壓,溫度為115℃,壓力13mpa,時間控制在25分鐘之間;
步驟8:鋸邊成型,得到膠合板,再對膠合板進行檢驗。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膠合板的生產工藝,所述涂膠量可以在單板表面形成連續(xù)膠層而使膠合強度增加,從而提高產品的膠合性能,裁邊后再對膠合板進行檢驗,可以保證生產出來的膠合板質量優(yōu)良,本生產工藝簡單易行。
用此種工藝制備的膠合板,具有內應力小,不容易開膠和變形,膠黏劑具有熱固性好,粘度高,強度高,持久力好,不容易變質的優(yōu)點,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