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及其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包括外飾面板,內飾面板和夾層板,夾層板設置在內飾面板與外飾面板之間,內飾面板內壁向夾層板方向伸出柱狀突起部,外飾面板內壁向夾層方向伸出柱狀突起部。本發明相比現有技術具有以下優點:內飾面板與外飾面板與夾層板之間結合牢固,即使膠水失效,也不會輕易脫落。本發明提供的放脫膠雙飾面復合板還具有防霉抗菌,防水功能。此外使用木材廢料,秸稈等原料生產,符合環保概念,綠色經濟。
【專利說明】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及其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建筑裝修材料領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雙飾面復合板是現代裝修常用到的板材,常用于制作櫥柜等家具。與常見的雙飾面板不同,其結構都是,在顆粒板兩面用膠水貼一層透明或不透明的高分子裝飾板材,而不是兩面貼三聚氰胺浸潰紙。外觀美觀,且較普通雙飾面板有更強的防水防油性能,且更方便擦洗。但是這類板材的缺點是在廚房和衛生間這樣高濕度的環境下使用時,尤其是在廚房使用時,高溫高濕的環境會使膠水很快失效,從而造成裝飾板材脫落,大大影響使用。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之一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本發明的目的之二在于提供這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的制作方法。
[0004]本發明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5]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包括外飾面板,內飾面板和夾層板,夾層板設置在內飾面板與外飾面板之間,內飾面板與外飾面板的內壁表面設置有多個均勻分布的柱狀突起部,柱狀突起部的端部延伸至夾層板內。
[0006]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柱狀突起部頂端設置有膨大結構。
[0007]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柱狀突起部頂端設置有倒鉤。
[0008]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柱狀突起部頂端設置成T字形。
[0009]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夾層板是刨花板。
[0010]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外飾面板和內飾面板是塑料材質,通過注塑工藝一次成型。
[0011]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的制作方法,步驟如下:將預先制作好的內飾面板鋪放至模具底部,內飾面板帶有柱狀突起部的面朝上;在內飾面板上鋪上由活化木材碎料、活化農作物秸桿碎料、脲醛樹脂膠黏劑和木材防水劑混合成的料漿;再將外飾面板鋪在料漿上,外飾面板的柱狀突起部面朝向料漿;再通過預壓,熱壓成型得到防脫膠雙飾面見合板。
[0012]作為對上述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活化木材碎料和活化農作物秸桿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步驟1:破碎,將廢木料木屑或農作物稻桿通過破碎機破碎至顆粒粒徑小于2mm ;步驟2:浸泡,使用表面活性劑、防霉抗菌劑勾兌的水溶液浸泡破碎后的物料,浸泡時間不少于4小時;步驟3:活化,質量濃度為30%的氫氧化鈉溶液浸泡3-5小時;步驟4:干燥。
[0013]本發明相比現有技術具有以下優點:內飾面板與外飾面板與夾層板之間結合牢固,即使膠水失效,也不會輕易脫落。本發明提供的放脫膠雙飾面復合板還具有防霉抗菌,防水功能。此外使用木材廢料,秸桿等原料生產,符合環保概念,綠色經濟。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發明的柱狀突起部頂端采用膨大結構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是本發明的柱狀突起部頂端采用倒鉤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3是本發明的柱狀突起部頂端設置成T字形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對本發明的實施例作詳細說明,本實施例在以本發明技術方案為前提下進行實施,給出了詳細的實施方式和具體的操作過程,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不限于下述的實施例。
[0018]實施例1
[0019]如圖1所示,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包括外飾面板1,內飾面板2和夾層板3,夾層板3設置在內飾面板2與外飾面板I之間,內飾面板2內壁表面設置有多個均勻分布的柱狀突起部4,柱狀突起部4的端部延伸至夾層板3內。柱狀突起部4頂端設置有卵形膨大結構51。夾層板3是刨花板,由以下材料制作得到:活化木材碎料、活化農作物秸桿碎料、脲醛樹脂膠黏劑和木材防水劑。柱狀突起部4的存在,增大了內、外飾面板I與夾層板3的接觸面積,有效增大了他們之間的作用力,而且柱狀突起部4伸入夾層板3中,更加牢固了內、外飾面板I與夾層板3之間的固定作用。在柱狀突起部4的頂端設置膨大結構51,更使得柱狀突起部4難以從夾層板3中脫離,從而使得雙飾面復合板更家持久難用,即使膠水全部失去作用,雙飾面復合板的架構也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0020]活化木材碎料和活化農作物秸桿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步驟1:破碎,將廢木料木屑或農作物秸桿通過破碎機破碎至顆粒粒徑小于2mm ;步驟2:浸泡,使用表面活性劑、防霉抗菌劑勾兌的水溶液浸泡破碎后的物料,浸泡時間不少于4小時,通過浸泡,有效殺滅原本木屑和秸桿中的霉菌,保證了板材后續的抗菌防霉性能;步驟3:活化,質量濃度為30%的氫氧化鈉溶液浸泡3小時,通過燒堿的作用,破壞了木屑和秸桿中的木纖維之間的作用,使得木纖維得以分散,增加了木屑與其他成分的作用面積,同時控制活化時間和燒堿濃度,使得木屑內部的結構不致被破壞,保留原本的填充和支撐作用;步驟4:干燥。
[0021]外飾面板I和內飾面板2是塑料材質,通過注塑工藝一次成型。
[0022]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是通過一次性熱壓操作獲得的。
[0023]實施例2
[0024]如圖2所示,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包括外飾面板1,內飾面板2和夾層板3,夾層板3設置在內飾面板2與外飾面板I之間,內飾面板2內壁表面設置有多個均勻分布的柱狀突起部4,柱狀突起部4的端部延伸至夾層板3內。柱狀突起部4頂端設置有倒鉤
52。夾層板3是刨花板,由以下材料制作得到:活化木材碎料、活化農作物秸桿碎料、脲醛樹脂膠黏劑和木材防水劑。
[0025]活化木材碎料和活化農作物秸桿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步驟1:破碎,將廢木料木屑或農作物秸桿通過破碎機破碎至顆粒粒徑小于2mm ;步驟2:浸泡,使用表面活性劑、防霉抗菌劑勾兌的水溶液浸泡破碎后的物料,浸泡時間不少于4小時;步驟3:活化,質量濃度為30%的氫氧化鈉溶液浸泡5小時;步驟4:干燥。
[0026]外飾面板I和內飾面板2是塑料材質,通過注塑工藝一次成型。
[0027]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是通過一次性熱壓操作獲得的。
[0028]實施例3
[0029]如圖3所示,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包括外飾面板1,內飾面板2和夾層板3,夾層板3設置在內飾面板2與外飾面板I之間,內飾面板2內壁表面設置有多個均勻分布的柱狀突起部4,柱狀突起部4的端部延伸至夾層板3內。柱狀突起部4頂端設置成T字形
53。夾層板3是刨花板,由以下材料制作得到:活化木材碎料、活化農作物秸桿碎料、脲醛樹脂膠黏劑和木材防水劑。
[0030]活化木材碎料和活化農作物秸桿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步驟1:破碎,將廢木料木屑或農作物秸桿通過破碎機破碎至顆粒粒徑小于2mm ;步驟2:浸泡,使用表面活性劑、防霉抗菌劑勾兌的水溶液浸泡破碎后的物料,浸泡時間不少于4小時;步驟3:活化,質量濃度為30%的氫氧化鈉溶液浸泡5小時;步驟4:干燥。
[0031]外飾面板I和內飾面板2是塑料材質,通過注塑工藝一次成型。
[0032]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是通過一次性熱壓操作獲得的。
[0033]實施例4
[0034]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的制作方法,步驟如下:將預先制作好的內飾面板2鋪放至模具底部,內飾面板2有柱狀突起部4的面朝上;在內飾面板2上鋪上由活化木材碎料、活化農作物秸桿碎料、脲醛樹脂膠黏劑和木材防水劑混合成的料漿;再將外飾面板I鋪在料漿上,外飾面板I的柱狀突起部4面朝向料漿;再通過預壓,熱壓成型得到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
[0035]以上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包括外飾面板,內飾面板和夾層板,所述夾層板設置在所述內飾面板與所述外飾面板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飾面板和外飾面板的內壁表面分別設有多個均勻分布的柱狀突起部,所述柱狀突起部的端部延伸至所述夾層板內。
2.如權利要求1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狀突起部頂端設置有膨大結構。
3.如權利要求1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狀突起部頂端設置有倒鉤。
4.如權利要求1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狀突起部頂端設置成T字形。
5.如權利要求1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層板是刨花板。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飾面板和所述內飾面板均為塑料材質,通過注塑工藝一次成型。
7.如權利要求1一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具有如下步驟:將預先制作好的內飾面板鋪放至模具底部,所述內飾面板帶有柱狀突起部的面朝上;在所述內飾面板上鋪上由活化木材碎料、活化農作物秸桿碎料、脲醛樹脂膠黏劑和木材防水劑混合成的料漿;再將外飾面板鋪在所述料漿上,所述外飾面板的柱狀突起部面朝向料漿;再通過預壓,熱壓成型得到所述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
8.如權利要求7—種防脫膠雙飾面復合板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化木材碎料和活化農作物秸桿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 步驟1:破碎,將廢木料木屑或農作物秸桿通過破碎機破碎至顆 粒粒徑小于2mm ; 步驟2:浸泡,使用表面活性劑、防霉抗菌劑勾兌的水溶液浸泡 破碎后的物料,浸泡時間不少于4小時; 步驟3:活化,質量濃度為30%的氫氧化鈉溶液浸泡3-5小時; 步驟4:干燥。
【文檔編號】B27N1/02GK104369250SQ201410619900
【公開日】2015年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6日
【發明者】葉正林, 朱亦翔 申請人:安徽鴻路鋼結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