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地板加工機械的改進,具體涉及一種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
正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的地板兩端的開槽一般都使用雙端銑送機完成,其工作效率高,切割速度快, 使用起來也很方便。 但由于為了保證工作效率,一般雙端銑送機的傳送鏈條運轉速度較快,若地板在 放入時放歪,就沒有時間去再去修正,那么切割后地板的拼接槽就會深淺不一或者切出斜 口,造成次品。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使地板進入雙端銑送機時保持平放,從而減少
次品率,保證工作效率的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 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包括機架、機架上的傳送鏈條、每節或隔若干節
傳送鏈條的中部有一個檔塊,所述機架前端兩邊里側均裝有轉動軸,轉動軸上轉動聯接有
旋轉臂,旋轉臂前端安裝有滾輪,安裝于機架上用于拉動旋轉臂轉動的彈性組件。 本實用新型在機架前端里側還設置了側邊位置校正裝置,使得地板在運送至此
時,即被旋轉臂前端的滾輪推擠到緊靠在傳送鏈條上的檔塊上,從而使地板在進入雙端銑
送機時兩端都靠在傳送鏈條上的檔塊上,保證了地板的平直性,從而減少了次品率。 所述側邊位置校正裝置還包括固定在機架上限制旋轉臂轉動范圍的限位桿。 所述彈性組件為安裝于機架上的拉簧吊耳和聯接拉簧吊耳和旋轉臂的拉簧。 本實用新型采用拉簧作為將旋轉臂拉回原位的力的來源,使得這個力較小,不會
造成輸送的停頓或者使地板產生大的振動,保證了傳送鏈條輸送的平穩。 作為優選,所述滾輪由有彈性的塑料制成。采用有彈性的塑料作為滾輪,減小了滾
輪對地板的撞擊而是地板產生損傷的可能,進一步保證了產品的質量。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在機架前端里側還設置了側邊位置校正裝置,使得地板在運送至此 時,即被旋轉臂前端的滾輪推擠到緊靠在傳送鏈條上的檔塊上,從而使地板在進入雙端銑 送機時兩端都靠在傳送鏈條上的檔塊上,保證了地板的平直性,從而減少了次品率; 2、本實用新型采用拉簧作為將旋轉臂拉回原位的力的來源,使得這個力較小,保 證了傳送鏈條輸送的平穩。
圖1是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的結構示意3[0016] 圖2是A區放大圖; 圖中,1是滾輪,2是旋轉臂,3是拉簧吊耳,4是拉簧,5是限位桿,6是轉動軸,7是 檔塊,8是待加工地板,9是傳送鏈條。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 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 只要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 如圖1所示的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包括機架、機架上的傳送鏈條9,隔 節傳送鏈條9的中部有一個檔塊7,所述機架放入待加工地板8前端兩邊里側均裝有轉動軸 6,轉動軸6上轉動聯接有旋轉臂2,旋轉臂2前端安裝有滾輪l,安裝于機架上用于拉動旋 轉臂2轉動的彈性組件。 所述側邊位置校正裝置還包括固定在機架上限制旋轉臂2轉動范圍的限位桿5。 所述彈性組件為安裝于機架上的拉簧吊耳3和聯接拉簧吊耳3和旋轉臂2的拉簧 4。 所述滾輪1由有彈性的塑料制成。
權利要求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包括機架、機架上的傳送鏈條(9),每節或隔若干節傳送鏈條(9)的中部有一個檔塊(7),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前端兩邊里側均裝有轉動軸(6),轉動軸(6)上轉動聯接有旋轉臂(2),旋轉臂(2)前端安裝有滾輪(1),安裝于機架上用于拉動旋轉臂(2)轉動的彈性組件。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邊位置 校正裝置還包括固定在機架上限制旋轉臂(2)轉動范圍的限位桿(5)。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組件為安裝于機架上的拉簧吊耳(3)和聯接拉簧吊耳(3)和旋轉臂(2)的拉簧(4)。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1) 由有彈性的塑料制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地板加工機械的改進,具體涉及一種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雙端銑送機側邊位置校正裝置,包括機架、機架上的傳送鏈條、每節或隔若干節傳送鏈條的中部有一個檔塊,所述機架前端兩邊里側均裝有轉動軸,轉動軸上轉動聯接有旋轉臂,旋轉臂前端安裝有滾輪,安裝于機架上用于拉動旋轉臂轉動的彈性組件。本實用新型在機架前端里側還設置了側邊位置校正裝置,使得地板在運送至此時,即被旋轉臂前端的滾輪推擠到緊靠在傳送鏈條上的檔塊上,從而使地板在進入雙端銑送機時兩端都靠在傳送鏈條上的檔塊上,保證了地板的平直性,從而減少了次品率。
文檔編號B27F1/06GK201456141SQ20092012509
公開日2010年5月12日 申請日期2009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09年7月18日
發明者丁奇龍, 廖家財, 潘鎮榮 申請人:浙江好運木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