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臥式劈木機機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架,特別是一種用來放置臥式劈 木機的機架。
背景技術:
目前的臥式劈木機通常是直接放在地面上使用,或者放 置在臨時工作臺上使用。當直接放在地上使用時由于機器過 低,劈木時彎腰頻繁且幅度大,工作相當費力,不僅會給作 業(yè)者帶來諸多不便,而且會增加勞動強度,使本來為減輕勞 動強度而設計的劈木機不能充分發(fā)揮其應有的作用。由于沒 有專門設計的機架,有的就用水泥墩作為工作臺使用,其缺 點是需專門做一個水泥墩,不用時水泥墩又很難搬動,給清 理場地帶來不便,水泥墩又較寬,擱置木頭不方便。有的就 用木頭臨時裝訂一個機架使用,其缺點是機架強度低、不牢 固,使用時存在安全隱患。針對上述問題,許多生產(chǎn)廠家及 有識之士不斷進行開發(fā)和研究,但至今尚未有較理想的機架
產(chǎn)品面世;因此,開發(fā)一種結構簡單方便、安全實用的機架 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為了克服現(xiàn)有臥式劈木機存在的上述弊病,本實用新型 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合理、組裝及移動方便、安裝牢 固可靠、使用安全的臥式劈木機機架。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釆用的技術方案,它包括 大立管、連接管、長橫管、左右立管和短橫管,所述左右立 管分別通過管套與短橫管固定后又分別通過管套與長橫管固 定連接,連接管 一端固定在長橫管上,另一端通過管套與大 立管固定連接,短橫管的頂面設有與臥式劈木機座相配合的 卡座,大立管的上口固定有與臥式劈木機座相配合的固定座。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長橫管的兩端分別設有 滾輪,可以方便臥式劈木機移動。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的長橫管上至少設有兩 個支腳螺栓,使用時可以起到支撐固定的作用。擰緊支腳螺 栓后不使輪子滾動,松開時輪子又可以滾動。
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方案,所述大立管的底部固定有底 座,可以增加與地面的接觸。
采用上述結構后,本實用新型有如下優(yōu)點和效果一是 臥式劈木機可根據(jù)需要直接放在地面上使用,也可放置在本
實用新型的機架上使用;二是本實用新型的機架由大立管、
連接管、長橫管、左右立管、短橫管及二個滾輪組成,組裝
拆卸簡單方便,裝箱、運輸、存放時體積??;三是本實用新 型的機架機械強度好,使用安全可靠;四是作業(yè)方便,可最 大限度地減輕作業(yè)者的勞動強度。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l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臥式劈木機機架的具體實
施方案,它包括大立管1、連接管2、長橫管3、左右立管4 和短橫管5,所述左右立管4分別通過管套IO與短橫管5固 定后又分別通過管套10與長橫管3固定連接,連接管2—端 固定在長橫管3上,另一端通過管套10與大立管l固定連接, 管套10的作用主要是在保證機械強度的前提下方便組裝、拆 卸,短橫管5的頂面設有與臥式劈木機座相配合的卡座6, 大立管1的上口固定有與臥式劈木機座相配合的固定座7。 所述長橫管3的兩端分別設有滾輪9,可以方便臥式劈木機 或機架移動;所述的長橫管3上至少設有兩個支腳螺栓11, 使用時起到支撐固定的作用;所述大立管l的底部固定有底 座8,增加與地面的接觸。
權利要求1、一種臥式劈木機機架,包括大立管(1)、連接管(2)、長橫管(3)、左右立管(4)和短橫管(5),其特征是所述左右立管(4)分別通過管套(10)與短橫管(5)固定后又分別通過管套(10)與長橫管(3)固定連接,連接管(2)一端固定在長橫管(3)上,另一端通過管套(10)與大立管(1)固定連接,短橫管(5)的頂面設有與臥式劈木機座相配合的卡座(6),大立管(1)的上口固定有與臥式劈木機座相配合的固定座(7)。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臥式劈木機機架,其特征是所述 長橫管(3)的兩端分別設有滾輪(9)。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臥式劈木機機架,其特征是 所述的長橫管(3)上至少設有兩個支腳螺栓(11)。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臥式劈木機機架,其特征是所述 大立管(l)的底部固定有底座(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臥式劈木機機架,包括大立管(1)、連接管(2)、長橫管(3)、左右立管(4)和短橫管(5),所述左右立管(4)分別通過管套(10)與短橫管(5)固定后又分別通過管套(10)與長橫管(3)固定連接,連接管(2)一端固定在長橫管(3)上,另一端通過管套(10)與大立管(1)固定連接,短橫管(5)的頂面設有卡座(6),大立管(1)的上口固定有固定座(7),長橫管(3)的兩端分別設有滾輪(9)及支腳螺栓(11)。采用本結構后,具有結構簡單合理、組裝及移動方便、安裝牢固可靠、使用安全等優(yōu)點。
文檔編號B27L7/00GK201295970SQ20082016704
公開日2009年8月26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8年10月28日
發(fā)明者賈新天 申請人:賈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