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薪材圓鋸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按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薪材圓鋸。
技術背景在這種類型的已知的結構中配設于鋸片的、設置在機架上的保護殼 體構成單件式的。相應地確定工作間隙的尺寸。尺寸大于工作間隙凈開 口的木材塊或者主干段不能鋸開。但是通常薪材不根據直徑進行分類,使得在貨物中也可以包含具有相對較大直徑的木材塊(Scheite)或者圓 木(Roller )。這至今必須在分成較短的件之前進行分裂。因此在已知的 結構中證實對使用者是不足夠友好的。發明內容因此由此出發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在避免所述缺點的情況下這樣改 進同類型的薪材圓鋸,使得保iM目對較大的引用場合。該目的通過如下方式與前序部分的特征相結合地解決,即上部相對 于下部可以由下面的阻擋位置出發克服復位裝置的力上翻直至上面的阻 擋位置。保護殼體的上部的可回轉性以有利的方式允許工作間隙的凈入口寬 度的擴寬。因此也可以加工具有相對較大直徑的木材塊或者圓木。在此 復位裝置和阻擋^I獲得較高的工作可靠性。上位措施的有利結構和適宜的進一步拓展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描述。 有利地構成為朝上敞開的箱子的下部在其開口的遠離工作間隙的入 口的邊緣的區域內設有朝上突出的、配設于上部的、側面的導向接板。 導向接板保證上部的可靠的側面的導向,因此提高工作可靠性。同時導至少一個導向接板優選兩個導向接板可以具有同心于配設于上部的 支承銷的弧形開縫,各一個固定在上部的相鄰的側壁上的阻擋銷子優選
一個貫穿的阻擋銷釘分別嵌入到所述弧形開縫內。阻擋裝置的結構以有 利的方式使不期望地干預到阻擋裝置內變得困難,因此提高可靠性。以 有利的方式復位彈簧的上面的端部也可以作用在阻擋銷釘上,該復位彈 簧的下面的端部可以作用在連接導向接板的銷釘上,以便得到復位裝置 的緊湊結構。另 一有利的措施可以在于,上部的遠離支承的端部構成為阻擋斜面。 因此實現,上部通過起動的工件自動地上翻。適宜地上部的下棱邊可以 關于鋸片的軸線凹入地延伸,這有利地影響回轉過程。在其余的從屬權利要求中描述上位措施的其他有利的結構和適宜的 進一步拓展并且可由下面的示例說明借助于附圖詳細地得出。
在下面描述的附圖中圖l顯示按本發明的薪材圓鋸的側視圖,圖2顯示具有上翻的保護殼體上部的按圖1的裝置,圖3顯示按圖1的裝置的保護殼體的剖視圖,圖4顯示按圖3的裝置的分解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在圖1和2中描述的根據細木工鋸原理(Wippsagenprinzip )構成 的薪材圓鋸包含一個可移動的機架11,該機架適宜地根據截棱錐形的形 式構成。在機架1的上側上支承一個軸2,該軸一方面與一個未詳細描述 的驅動馬達共同作用并且另 一方面支承一個在一側上圍著(flankieren ) 機架的鋸片3。在機架11的前側上設有一個相對于固定的鋸片3可運動 的、具有用于鋸料(Saggut)的容納通道的進給機構。該進給機構在描 述的實施例中構成為可繞平行于鋸片軸線的軸線回轉的擺臂4,該擺臂 具有一個包含用于鋸料的容納通道5的、在橫截面上呈V形的容納件6。鋸片3配設一個在機架1的相鄰該鋸片的側面上設置的保護殼體。 該保護殼體包括一個容納鋸片3的下面的區域的下部7和一個搭接該下 部的、配設于鋸片3的上面的區域的上部8。下部7的上棱邊從前向后上 升地延伸。上部8的下棱邊從前向后下降地延伸。因此限定一個朝進給 機構敞開的工作間隙9。工作間隙9的凈入口寬度限定可加工的鋸料的允 許的厚度。為了保證較大的引用場合也就是說可以加工相對較厚的鋸料,上部 8可繞平行于鋸片軸線的軸線IO從下面的基于圖1的阻擋位置上翻到上 面的基于圖2的阻擋位置。朝上進行的回轉運動適宜地克服復位裝置的 力進行,該復位裝置使得上部8自動地回到下面的阻擋位置中。在該位 置中木材可能以在圖1中用lla表示的類型的標準直徑進行切割。但是 薪材裝料也可以包含具有在圖1中用llb表示的類型的大得多的直徑的 木材。如果這種木材過來,如圖2明顯可見的那樣,那么工作間隙9的 凈入口寬度通過上部8的相應的上翻增大。這種木材如圖2進一步顯示 的那樣在首次切割時鋸到略微超過中間并且為了另 一分離切割必須旋轉 大約180。。上部8的回轉軸線10在后面的也就是在保護殼體的遠離工作間隙9 的入口的區域內。為了引導和支承可回轉的上部8,構成保護殼體下部7 的、上面敞開的箱子如最佳由圖3和4可見的那樣在保護殼體的后面的 區域內設有伸出其上棱邊的、側面的導向接板12。導向接板適宜地構成 為平板,該平板貼靠在構成下部7的箱子的彼此對置的內側上并且與箱 子側壁連接。上述接板的后面的邊緣可以貼靠在箱子后壁上。上部8適 宜地構成為朝下敞開的在橫截面上呈U形的箱子,導向接板12嵌入到該 箱子內。在此該導向接板貼靠在箱子內側上,以便獲得可靠的側面導向。為了支承可回轉的上部8,設置一個跨接側面的導向接板12的、在 圖4中表示的銷10a,該銷以其端部伸出側面的導向接板12并且嵌入到 構成上部8的箱子的配設的在圖4中上面可見的孔10b內。帶有至少一 個優選兩個支承銷10a的導向接板12如由圖4下面進一步描述的那樣設 有一個用同心于銷軸線的并且從而同心于上部8的回轉軸線的弧形開縫 13。上部8包含配屬于導向接板12的弧形開縫13 (在描述的實施例中兩 個導向接板12的彼此對齊的弧形開縫13)的、側面突出的、在圖4中在 上面表示的銷子14,各銷子分別嵌入到相鄰的弧形開縫13內。為了構成 側面突出的銷子14,上部8可以設有一個跨接其側面的壁的、側面突出
的銷釘。每個嵌入到弧形開縫13內的銷子14構成為阻擋機構,該阻擋 機構為了限定上部8的回轉角度在配設的弧形開縫13的各端部上起動。 在下面的位置中阻擋件貼靠在下面的端部上,在上面的位置上貼靠在配 設的弧形開縫13的上面的端部上。為了構成上面提及的復位裝置,在描述的實施例中設有一個在圖3 中顯示的彈簧15。該彈簧在描述的實施例中構成為拉力彈簧,該拉力彈 簧的上面的端部在上部8上作用并且該拉力彈簧的下面的端部在下部7 上作用。彈簧15的上面的端部可以適宜地在上述提及的用于構成銷子14 的銷釘14a上作用。彈簧15的下面的端部可以在跨接導向接板12或者 下部7的側壁的銷釘16上作用。當然復位裝置也可以通過包含多個彈簧 的彈簧機構構成。應用其他的彈簧類型例如弓形彈簧也是可考慮的。上部8的遠離支承的端部適宜地構成為用上部8的下棱邊構成鈍角 的起動斜面17。在圖1中用llb表示的類型的較厚的坯料如由如l可見 的那樣在起動斜面17上起動,因此上部8上升。上部8的連接到起動斜 面17上的下棱邊18關于鋸片3的軸線凹入地構成。這4吏得上部8在高 壓力的木材件上的滑動變得容易,如由圖2明顯可見的那樣。包含容納通道5的、在橫截面上呈V形的容納件6設有一個配設于 鋸片3的開縫,鋸片3為了執行切割可以插入到該開縫內。為了獲得較 高的可靠性,鋸片3在工作間隙9的區域內也這樣進行保護,j吏得由側 面干預是不可能的。因此容納件6設有圍著上述開縫的、最佳由圖l可 見的護板19,該護板嵌入到構成下部7或上部8的分別呈U形的箱子。 為了在最深的嵌入位置中避免與軸2或在軸2上容納的鋸片固定件的碰 撞,護板19設有配設于軸2或者鋸片固定件的凹槽。這些凹槽在基于圖 1的已插入的位置中允許朝鋸片3的側面接近。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容納 件6設有相對于所述的凹槽在側面偏移的頂蓋20,該頂蓋在最深的嵌入 位置中在側面圍著下部7,如由如2描述的那樣。下部7在后面的下面的角部區域中設有一個在此在較窄的后壁的下 面的區域內設置的排出開口 21,由鋸片3產生的空氣流可以通過該排出 開口排出并且可以投出鋸末。排出開口 21可以通到環境中或者通到配設
的回收裝置內。在描述的實施例中排出開口 21配設一個固定在下部7上 的連接件22,該連接件具有一個連接接管23,用于連接抽吸軟管或者按 過濾筐等的類型構成的收集容器。當然也可考慮的是, 一個這樣的收集 容器直接連接到下部7上。
權利要求
1.薪材圓鋸,包括一個機架(1),在該機架上支承一個帶有鋸片(3)的可被驅動的軸(2)并且在該機架上容納一個相對于固定的鋸片(3)可運動的具有用于鋸料的容納通道(5)的進給機構并且設置一個配設于鋸片(3)的保護殼體,該保護殼體具有一個容納鋸片(3)的下面的區域的下部(7)和一個用該下部限定一個朝進給機構敞開的工作間隙(9)的、配設于鋸片(3)的上面的區域的上部(8),其特征在于為了擴寬工作間隙(9),上部(8)相對于下部(7)可以從下面的阻擋位置出發克服復位裝置的力上翻直至上面的阻擋位置。
2. 按權利要求l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可回轉的上部(8) 在下部(7)上在側面進行導向。
3. 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構成為上面敞開的 箱子的下部(7)在其開口的遠離開口間隙(9)的邊緣的區域內設有朝 上突出的、配設于上部(8)的、側面的導向接板(12)。
4. 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導向接板(12)固 定在下部(7)的側壁的內側上并且貼靠在構成上部(8)的箱子的側壁 的內側上。
5. 按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導向接板(12) 帶有一個支承銷(10a),在支承銷上可回轉地支承上部(8)。
6. 按權利要求3至5任一項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至少一 個導向接板(12 )具有一個同心于上部(8)的回轉軸線的弧形開縫(13 ), 配設的固定在上部(8)上的阻擋銷子(14)嵌入到該弧形開縫內。
7. 按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復位裝置 構成為彈簧(15),該彈簧的上面的端部作用在跨接上部的側壁的、優 選構成側面的銷子(14)的銷釘上并且該彈簧的下面的端部作用在下部(7)上優選在跨接導向接板(12)的銷釘(16)上。
8. 按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上部(8) 的下棱邊(18)關于鋸片(3)的軸線凹入地延伸。
9.按上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薪材圓鋸,其特征在于上部(8) 的遠離支承的端部構成為起動斜面(17)。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薪材圓鋸,包括一個機架(1),在該機架上支承一個帶有鋸片(3)的可被驅動的軸(2)并且在該機架上容納一個相對于固定的鋸片(3)可運動的、具有用于鋸料的容納通道(5)的進給機構并且設置一個配設于鋸片(3)的保護殼體,該保護殼體具有一個容納鋸片(3)的下面的區域的下部(7)和一個用該下部限定一個朝進給機構敞開的工作間隙(9)的、配設于鋸片(3)的上面的區域的上部(8),其中為了實現較大的應用場合,使得為了擴寬工作間隙(9),上部(8)相對于下部(7)可以從下面的阻擋位置出發克服復位裝置的力上翻直至上面的阻擋位置。
文檔編號B27B5/29GK101104280SQ20071012905
公開日2008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11日 優先權日2006年7月11日
發明者W·溫德里希 申請人:斯巴赫木材加工機械工廠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