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保持器固定機構的斜切鋸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具有圓形鋸條部分的斜切鋸,所述圓形鋸條部分可繞在平行于圓形鋸條的轉動軸線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一軸樞軸轉動,且繞在水平方向上和垂直于所述轉動軸線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二軸樞軸移動。
背景技術:
日本專利申請公開No.H11-254401披露了一種包括保持器的斜切鋸,所述保持器支撐具有圓形鋸條的鋸條部分。鋸條部分可繞在平行于圓形鋸條的轉動軸線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一軸朝著和遠離基座部分作樞軸移動。保持器可繞具有沿基座部分的上表面水平且在垂直于轉動軸線的方向上延伸的第二軸的保持器軸作樞軸移動。這樣,鋸條部分可繞保持器軸向左和向右傾斜。
夾緊杠桿也平行于保持器軸延伸,且從保持器向后凸出。通過夾緊杠桿繞其軸線轉動,保持器相對于基座部分的樞軸姿勢是被夾緊或被釋放。
利用這種結構,用戶的手必須繞到保持器的后側來操縱夾緊杠桿。如果墻壁或物體存在于保持器后側附近,則接近夾緊杠桿變得不可能,從而不能改變保持器的樞軸姿勢。換句話說,要求在安裝斜切鋸時在夾緊杠桿后面的位置處留有空間,以便于接近夾緊杠桿。
并且,通常,用戶在切割操作過程中位于基座部分前面。然而,當改變保持器的樞軸姿勢時,用戶必須抓握鋸條部分。因此,用戶必須移動到斜切鋸旁邊的位置,以便接近夾緊杠桿和鋸條部分。所述一對可能降低可使用性。
所述缺陷在具有滑動機構的斜切鋸的情形下變得明顯。也就是說,保持器支撐在第二方向上延伸的桿,且鋸條部分被可樞軸移動地支撐在設置在桿上的支撐部分上。在后一情形下,如果鋸條部分位于第二方向上的最前位置,則鋸條部分前側和保持器之間的距離增加。因此,用戶必須從前側移動增加的距離到斜切鋸側面。這降低了可使用性。
日本專利申請公開No.H11-48029披露了一種斜切鋸,其中用于夾緊和松開保持器的樞軸姿勢的操作件與保持器軸平行延伸,并從基座部分的前側凸出。
利用這種結構,在基座部分的前側,可通過操作件的操作夾緊或松開樞軸姿勢。然而,操作件必須跨越保持器和基座前側之間,從而增加了操作件的長度。這導致重量和生產成本增加。由于操作件的長度變長,所以為了夾緊樞軸姿勢,必須將額外的旋轉力施加在操作件上。因此,操作件可能發生變形。為了避免此問題,必須增大操作件的直徑,這又導致重量和生產成本增加。并且,由于操作件跨越較寬的范圍,所以在設計斜切鋸中設計自由度受到限制。
在這樣的斜切鋸中,其中基座部分包括基座和通過轉動軸可轉動地支撐在基座上的轉盤,且設置了上述滑動結構,保持器被可樞軸移動地支撐在轉盤上。在此情形下,必須避免變長的操作件和轉盤的轉動軸之間的機械干擾。為此,必須增大轉盤的前側的橫向寬度,以增加斜切鋸的總重量。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上述問題并提供這樣一種斜切鋸,所述斜切鋸具有橫向可傾斜的圓形鋸條,能在減小用于改變保持器的樞軸姿勢的工作空間中提高可使用性。
本發明的所述目的和其它目的將通過這樣一種斜切鋸獲得,所述斜切鋸包括基座部分、鋸條部分、支撐部分、保持器軸、保持器、和保持器固定機構。所述基座部分具有其上安裝工件的上表面。基座部分限定了向前/向后的方向和垂直于向前/向后的方向的橫向(側向)方向。鋸條部分可轉動地支撐圓形鋸條。圓形鋸條具有在橫向方向上延伸的轉動軸線,并具有一對相對的側表面。支撐部分具有平行于轉動軸線延伸的樞軸。鋸條部分可繞樞軸樞軸移動,且被可朝著和遠離上表面移動地支撐到支撐部分上。保持器軸在垂直于轉動軸線的方向上和在向前/向后的方向上延伸。保持器軸具有與上表面齊平的保持器軸線。保持器在相對于基座部分的橫向方向上繞保持器軸可傾斜。保持器支撐支撐部分。保持器固定機構固定保持器相對于基座部分的傾斜姿勢。保持器固定機構包括操作件,所述操作件在垂直于保持器軸和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的相對側面的方向上延伸。操作件有選擇地提供基座部分和保持器之間的固定聯接。
在附圖中圖1是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具有可橫向傾斜的鋸條部分的斜切鋸的側視圖,示出了圓形鋸條部分位于其最后和其最上位置的狀態;圖2是圖1所示斜切鋸的平面圖;圖3是根據第一實施例的斜切鋸的側視圖,示出了鋸條部分處于其最前和其最下位置的狀態;圖4是斜切鋸的正視圖,特別示出了導向桿支撐部分和鋸條部分的垂直定向;圖5是斜切鋸的正視圖,特別示出了導向桿支撐部分和鋸條部分的向右傾斜狀態;圖6是斜切鋸的正視圖,特別示出了導向桿支撐部分和鋸條部分的向左傾斜狀態;圖7是沿圖1中的線VII-VII獲得的截面圖,用于特別示出鋸條支撐部分;圖8是沿圖1中的線VIII-VIII獲得的截面圖,用于特別示出鋸條部分;圖9示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斜切鋸中的保持器固定機構的主要部分的放大圖;圖10是根據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具有可橫向傾斜的鋸條部分的斜切鋸的側視圖,示出了圓形鋸條部分位于其最上位置的狀態;圖11是根據第二實施例的斜切鋸的正視圖,特別示出了鋸條部分的垂直定向;圖12是根據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具有可橫向傾斜的鋸條部分的斜切鋸的側視圖,示出了圓形鋸條部分位于其最上位置的狀態;圖13是部分放大后視圖,特別示出了根據第三實施例的斜切鋸中的保持器固定機構;圖14是部分放大平面圖,示出了根據第三實施例的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和一對導向桿;圖15是部分放大側視圖,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斜切鋸中的保持器固定機構;圖16是部分放大側視圖,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第五實施例的斜切鋸中的保持器固定機構;圖17是部分放大側視圖,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第六實施例的斜切鋸中的保持器固定機構。
具體實施例方式
將參看圖1至圖9描述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斜切鋸,所述斜切鋸具有用于橫向(側向)傾斜圓形鋸條部分的機構。除非另外指出,術語定向,例如左、右、前、后、上、和下等,相對于用于正常使用的裝置的正常定向使用。如圖1至圖3中所示,斜切鋸1通常包括基座部分10、導向桿支撐部分20、導向桿部分30、鋸條支撐部分40、和鋸條部分50。
基座部分10適于在其上安裝待切割的工件W。如圖4至圖6中所示,導向桿支撐部分20從基座部分10向上延伸,可樞軸轉動地被支撐到基座部分10,且可橫向(側向)傾斜。導向桿部分30固定到導向桿支撐部分20上,并在水平和向前/向后的方向上延伸。鋸條支撐部分40被支撐在導向桿支撐部分20上,且可在圖1中所示的其最后位置和圖3中所示的最前位置之間移動。鋸條部分50可樞軸轉動地被支撐到鋸條支撐部分40上,且可在圖1中所示的其最上位置和圖3中所示的其最下位置之間移動。
1.基座部分10基座部分10包括將被安裝在地面或平臺上的基座11和在基座11上在水平方向上可轉動的轉盤12。轉盤12的上表面與基座11的上表面齊平。諸如木材的工件W安裝在基座11和轉盤12上。一對圍擋件13在橫向(側向)(向右/向左的方向)上成直線延伸,且從基座11的上表面凸出,用于通過使工件W的垂直表面與圍擋件13的垂直鄰接面13a鄰接而定位工件W。形成有槽(未示出)的刃進入板固定到轉盤12上表面的中央部分。通過允許圓形鋸條51(后面描述)的最下刃尖在其定位的低于轉盤的上表面時進入所述槽,刃進入板適于防止工件W的切割面起毛或呈絨毛狀。轉盤12具有最后直立部分12A。鈕14設置在轉盤12的前側,用于繞其軸有角度地轉動轉盤12,和用于相對于基座11固定轉盤12的角度轉動位置。在轉盤12的后部和最后直立部分12A的附近,形成在向前/向后方向上延伸的通孔12a。
2.導向桿支撐部分20導向桿支撐部分20可樞軸移動地被支撐到轉盤12的后端部上。因此,通過轉盤12相對于基座11的轉動,導向桿支撐部分20、導向桿部分30、鋸條支撐部分40、和鋸條部分50相對于圍擋件13的位置改變。這樣,鄰接面13a和圓形鋸條51的圓形側面之間的角度改變。因此,可以以相對于向前/向后方向的期望的角度切割工件W(成角度切割)。
導向桿支撐部分20通常包括保持器軸21、保持器22、和稍后描述的保持器固定機構70。保持器軸21在轉盤12的后側在向前/向后的方向上延伸。保持器軸21具有與轉盤12的上表面大體一致的軸線。保持器22具有可樞軸移動地支撐在保持器軸21上的下端部。因此,保持器22繞保持器軸21相對于轉盤12可橫向(側向)移動。保持器22具有導向桿部分30固定到其上的上部。
如圖4至圖6中所示,止動部分22A和22B形成在保持器22的橫向(側向)端面處,用于調整保持器22的橫向(側向)傾斜角度。另外,止動螺栓15A、15B在止動部分22A、22B的軌跡上的位置處從轉盤12的后上表面垂直延伸。止動螺栓15A、15B擰入轉盤12中。如果保持器22在橫向方向上傾斜,則止動部分22A或22B進入與止動螺栓15A或15B的頭的鄰接,因此可設置保持器22的傾斜角度。通常,止動螺栓15A、15B設置為在與止動螺栓15A、15B鄰接時以45度的角橫向(側向)傾斜保持器22。
銷23延伸通過轉盤12的通孔12a,且可在最前和最后位置之間移動,以調整保持器22的垂直定向。止動螺栓24水平延伸通過保持器22。在銷23位于其最前位置和在保持器22位于其垂直位置時,止動螺栓24的尖端定位成可鄰接銷23的外周表面。在銷23移動到其最后位置時,止動螺栓24的尖端與銷23的外周表面偏離。保持器固定機構70適于固定保持器22的橫向傾斜角度。稍后將描述保持器固定機構70的細節。在保持器22的擺角固定時,圓形鋸條51的傾斜角固定,從而執行傾斜切割。
3.導向桿部分30如圖2至圖4中所示,保持器22的上端部定位成從基座部分10的橫向中心C橫向移動,且形成有一對鉆孔22a、22a,所述鉆孔平行于圖2中所示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和平行于圖3中所示基座11的上表面延伸。當保持器22處于圖4中所示的垂直姿勢時,所述一對鉆孔22a、22a排列在圖4中所示的垂直平面上。
導向桿部分30通常包括一對導向桿31、31和前端蓋32。導向桿31的長度彼此相等,且比轉盤12的縱向長度(所述縱向長度在向前/向后的方向上延伸)短。導向桿31的形狀為管狀,且其圓形截面的外徑大體等于所述一對鉆孔22a、22a的內徑。導向桿31提供充分的剛度。
每個導向桿31的每個后端插入每個鉆孔22a中。為了避免導向桿31意外從鉆孔22a釋放,或為了避免導向桿31意外繞其在鉆孔22a內的軸轉動,在導向桿31的徑向方向上,在保持器22中形成與各個鉆孔22a連通的一對內螺紋,且固定螺栓33與相應的內螺紋螺紋嚙合,從而固定螺栓33的尖端能夠壓靠導向桿31的外周表面。因此,導向桿31平行于圖2中所示的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和平行于圖4中所示的基座11的上表面延伸。當保持器22處于圖4中所示的垂直姿勢時,導向桿31排列在圖4中所示的垂直平面上。可選地,導向桿31的外徑稍大于所述一對鉆孔22a、22a的內徑。在后一情形下,導向桿31與鉆孔22a壓配合,且可省卻固定螺栓33。
導向桿31的每個前端都固定到前端蓋32。為此,前端蓋32形成有一對鉆孔32a、32a,所述一對鉆孔32a、32a鉆孔彼此平行延伸,且其內徑大體等于導向桿31的外徑。進而,在導向桿31的徑向方向上,在端蓋32中形成與相應的鉆孔32a連通的一對內螺紋,且固定螺栓34與相應的內螺紋螺紋嚙合,以使固定螺栓34的尖端能夠壓靠導向桿31的前端部的外周表面。這樣,防止導向桿31相對于前端蓋32轉動,并將前端蓋32固定地緊固到導向桿31的每個前端。從而,導向桿31的前端和后端分別固定到保持器22和前端蓋23。
4.鋸條支撐部分40鋸條支撐部分40適于可樞軸移動地支撐鋸條部分50,且能相對于導向桿31在由保持器22限定的最后位置和由前端蓋32限定的最前位置之間移動。并且,鋸條支撐部分40可固定到導向桿31。
鋸條支撐部分40包括在保持器22和前端蓋32之間可滑動移動的支撐段41。鋸條部分50可移動地被支撐在支撐段41上。更具體地,如圖7中所示,支撐段41形成有上鉆孔41a和下鉆孔41b,其中上導向桿31和下導向桿31分別通過所述上鉆孔41a和下鉆孔41b延伸。上鉆孔41a與上導向桿31大體同心,并具有大于上導向桿31的外徑的內徑。下鉆孔41b與下導向桿31大體同心,并具有大于下導向桿31的外徑的內徑。
如圖7中所示,滾珠軸承42設置在下鉆孔41b中。滾珠軸承42的內徑約等于下導向桿31的外徑,且其外周表面與下鉆孔41b滑動接觸。下鉆孔41b的軸向長度約等于滾珠軸承42的軸向長度。所述軸向長度是用于維持支撐段41相對于導向桿31的充分滑動性能的最小長度。
兩個滑動段43a、43b設置在上鉆孔41a中,并與上導向桿31的外周表面滑動接觸。螺栓44a、44b在上導向桿31的徑向方向上延伸,并與支撐段41螺紋嚙合。螺栓44a、44b具有支撐滑動段43a、43b的內端。這樣,通過由螺紋嚙合造成的螺栓44a、44b的軸向移動,滑動段43a、43b可在上導向桿31的徑向方向上移動。鈕45與支撐段41螺紋接合,且可與上導向桿31接合。通過緊固鈕45,可停止支撐段41相對于上導向桿31的移動。
在圖7中,通過控制由其螺紋前進或后退造成的螺栓44a、44b的軸向位置,可改變兩個滑動段43a、43b的位置。這樣,可改變支撐段41和上導向桿31之間的相對位置。也就是說,可執行支撐段41繞下導向桿31的微小樞軸移動。更具體地,在圖7中,通過向左移動兩個滑動段43a、43b,上導向鉆孔31的左端朝著上鉆孔41a移動,即,支撐段41繞下導向桿31的軸線在圖7中的順時針方向上進行細微地樞軸移動。因此,鋸條部分50及其圓形鋸條51也繞下導向桿31的軸線樞軸移動。這樣,可精細地控制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相對于基座11的上表面的角度。圖7中所示的結構可減小支撐段41的尺寸,以提供緊湊的斜切鋸,同時維持鋸條部分50相對于導向桿部分30的充分移動。
鋸條支撐部分的最后位置通過支撐段41鄰接到保持器22上限定,且鋸條支撐部分40的最前位置通過支撐段41鄰接到前端蓋32上限定。而且,前端蓋32可防止支撐段41與導向桿31脫離。順便提及,由于僅支撐鋸條部分50的支撐段41在導向桿31上可滑動地移動,所以在垂直于滑動方向的方向上,僅少量負荷施加在滾珠軸承42上。并且,不管支撐段41相對于導向桿31的滑動位置如何,所述負荷總是不變的。因此,可得到緊湊的滾珠軸承42。
如圖7中所示,樞軸46在垂直于導向桿31的軸向的方向上通過支撐段41橫向延伸。鋸條部分50可繞樞軸46的軸線樞軸移動。在支撐段41中,凹部41c形成在低于樞軸46的位置處。激光振蕩器47設置在凹部41c中。在凹部41c中,激光振蕩器47至少在圓形鋸條51的軸向方向上可移動,從而激光束可沿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延伸。因此,為側表面的延長線的切割線可被照射到待被切割的工件W上。這便于在切割之前識別圓形鋸條51的位置,從而提高了可操作性。
在凹部41c內設置有彈簧48。彈簧48設置在樞軸46之上,且其一端作用于支撐段41上,另一端作用于鋸條部分50上,用于常推動鋸條部分50繞樞軸46的軸線樞軸移動遠離基座11的上表面。止動機構(未示出)設置用于在不工作期間將鋸條部分50維持在其最上位置處。為了切割操作,鋸條部分50逆著彈簧48的偏壓力向下作樞軸移動。
如上所述,導向桿31在切割期間沒有從保持器22凸出地向后移動,且保持器22在切割期間沒有在向前/向后的方向上遠離基座部分10移動。因此,整個斜切鋸1變得緊湊,甚至在切割操作期間也是如此。這樣,切割工作可在狹窄的空間內進行。換句話說,不必在斜切鋸1的周圍壁和最后端之間設置多余的空間。
5.鋸條部分50鋸條部分50包括通過樞軸46可樞軸移動地被支撐到支撐段41上的齒輪箱52。如圖8中所示,鋸條蓋53與齒輪箱52一體設置,用于覆蓋圓形鋸條51的上半部分。鋸條蓋53形成有向保持器22敞開的切屑排放口53a(圖3)。集塵袋66(圖1)可附連到切屑排放口53a上,用于防止切屑散開。
順便提及,集塵袋66的最后端位于斜切鋸1的最后部件的前方。(在圖1中,最后部件是稍后描述的凸出部分72。)利用這種布置,即使在墻壁或周圍目標離保持器22的后側很近時也能執行有效的集塵。通過設計集塵袋66的尺寸或通過切屑排放口53a相對于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的傾斜定向可實現這種設置。結果,集塵袋66不影響斜切鋸1的安裝空間。
鋸條軸57可轉動地支撐在齒輪箱52上。圓形鋸條51同軸安裝在鋸條軸57上。安全蓋58可樞軸轉動地被支撐到齒輪箱52上,用于保護性地覆蓋從鋸條蓋53伸出的一部分圓形鋸條51。安全蓋58適于在鋸條部分50位于圖1中所示的上樞軸位置時覆蓋圓形鋸條51的伸出部分,且在鋸條部分50位于圖3中所示的下樞軸位置時將伸出部分露出到外面。為此,設置連桿機構(未示出)用于將安全蓋58樞軸轉動地回退到鋸條蓋53中。
電機殼59固定到齒輪箱52上。電機殼59中容納電機56,所述電機56具有平行于鋸條軸57延伸且可轉動地支撐在齒輪箱52上的電機軸60。電機56設置為包含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的虛平面與電機56的一部分相交。并且,手柄54與電機殼59一體設置。手柄54位于包含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的虛平面上。利用這種布置,在切割期間通過圓形鋸條51施加在鋸條部分50上的反作用力可被手柄54適當接收。換句話說,來自圓形鋸條51的反作用力沒有任何偏差地線性傳遞到手柄54。開關55設置到手柄54上,用于驅動電機56。
副手柄67與電機殼59一體設置。當鋸條部分51樞軸移動到圖3中所示的其最下位置時,副手柄67在平行于導向桿31的方向上延伸。電機殼59設置有固定裝置(未示出),所述固定裝置用于相對于支撐段41固定鋸條部分50的最下樞軸姿勢。一旦固定最下樞軸位置,用戶可通過抓握副手柄67容易地載運斜切鋸1。
動力傳動機構設置在齒輪箱52中,用于將電機軸60的轉動傳遞到鋸條軸57。傳動機構包括電機軸滑輪61、中間軸62、中間軸滑輪63、環形帶64、小齒輪62a、和齒輪65。電機軸滑輪61固定到電機軸60的尖端,其中風扇固定到此處。中間軸62靠近鋸條軸57并平行于鋸條軸57設置,且可轉動地被支撐在齒輪箱52上。中間軸滑輪63可與中間軸62一體地轉動,且設置在與圓形鋸條51相對的一側。環形帶64安裝在電機軸滑輪61和中間軸滑輪63上。
小齒輪62a形成在中間軸62的外周表面處和在與中間軸滑輪63相對的一側。在中間軸62上的部件中,小齒輪62a定位的離圓形鋸條51最近。齒輪65與鋸條軸57壓配合。結果,齒輪65與鋸條軸57一起轉動,且與小齒輪62a對齊以與其嚙合。
如圖4和圖8中所示,上導向桿和下導向桿31、31在與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平行的方向上排列。也就是說,連接上導向桿和下導向桿31、31的軸線的虛線L1平行于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延伸。利用這種布置,當鋸條部分50向下作樞軸移動時,和當斜切鋸1在手抓握副手柄67的同時被用手載運時,可保持滑動段43a、43b的剛度和保持器22的鉆孔22a的剛度。
如圖1中所示,在鋸條部分50處于最上樞軸位置時,靠近導向桿31、31定位鋸條軸57。因此,導向桿31、31不會成為減小整個斜切鋸1的尺寸的重要因素或障礙。而且,由于手柄54和圓形鋸條51在鋸條軸57的軸向方向上的距離非常小,所以在鋸條部分50保持在其最下位置時,承載鋸條部分50的鋸條支撐部分40可在導向桿31、31上平滑地滑動,以在斜切鋸1的向前/向后方向上切割具有細長形狀的工件W。并且,由于電機56和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之間的上述幾何關系,并且由于包括環形帶64的動力傳動機構中的幾何關系,可減小鋸條部分在圓形鋸條51的軸向方向上的總寬度。因此,如圖5中所示,導向桿支撐部分20和鋸條部分50甚至可朝著導向桿31所在的一側傾斜到45度。當然,如圖6中所示,導向桿支撐部分20和鋸條部分50也可向左傾斜到45度。并且,由于電機軸60和鋸條軸57彼此平行延伸,所以可減小鋸條部分50的高度,從而減少斜切鋸的總高度。
6.保持器固定機構70接下來將參看圖1至3和圖9描述保持器固定機構70。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70適于將保持器22固定到基座部分10,以便固定保持器22繞保持器軸21的軸線的樞軸位置,從而固定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相對于基座11和轉盤12的上表面的傾角。
如上所述,轉盤12具有最后直立部分12A,所述最后直立部分12A的上端部構造為向上凸出的弓形形狀,以形成接合區71。保持器22設置有凸出部分72,所述凸出部分72包括從保持器22的后表面22b向后凸出的水平部分72A和從水平部分72A向下延伸的垂直部分72B。這樣,接合區71的一部分被保持器22的后表面22b和凸出部分72圍繞。進而,根據保持器22的樞軸運動的凸出部分72的軌跡對應接合區71的弓形形狀。
垂直部分72B具有向內傾斜的壁面72a,所述壁面72a傾斜為傾斜壁面72a和接合區71的后表面之間的距離朝著保持器軸21的軸線逐漸增加。并且,滑動器73可移動地設置在接合區71和垂直部分72B之間。滑動器73具有與傾斜壁面72a互補并與之滑動接觸的后傾斜壁面73a。水平部分72A形成有朝著保持器軸21的軸線延伸的通孔72b。
夾緊螺栓74延伸通過通孔72b,且繞其軸線可轉動。通孔72b的內徑稍大于夾緊螺栓74的外徑。夾緊螺栓74具有與滑動器73螺紋嚙合的尖端。彈簧75設置在夾緊螺栓74上面,且介于水平部分72A和滑動器73之間,用于朝著保持器軸21常推動滑動器73。通過夾緊螺栓74的轉動,滑動器73沿夾緊螺栓74的軸線移動。換句話說,夾緊螺栓74的軸線垂直于保持器軸21的軸線、且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延伸。
因此,不管鋸條部分50的樞軸姿勢如何,都大體沿虛平面設置滑動器73的位置,其中所述虛平面是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的延伸。這樣,即使由于在滑動器73運動期間保持器22和保持器軸21之間的微小間隙保持器22相對于保持器軸21稍微移動,保持器22相對于保持器軸21的微小移動也與滑動器73的軌跡對齊。因此,不管間隙如何,都可保持鋸條部分50的擺角,即,圓形鋸條51的傾斜角度。換言之,當夾緊鋸條部分50的樞軸姿勢時,圓形鋸條51由于部件之間的間隙可稍微移動。然而,移動方向總是與夾緊螺栓74的延伸方向成一直線。這樣,可避免圓形鋸條51相對于期望的切割位置意外移動。
在圖1和圖4所示的狀態中,固定保持器22相對于轉盤12的樞軸位置。在此狀態下,滑動器73處于其最上位置,從而轉盤12的接合區71夾在保持器22的后表面22b和滑動器73之間。這樣,保持器22相對于轉盤12不可移動。更具體地,夾緊螺栓74處于其夾緊狀態,從而滑動器73深深地插進傾斜表面72a和最后直立部分12A的后表面之間的空間。這樣,滑動器73的錐形表面和凸出部分72的傾斜表面72a彼此緊密接觸,且彈簧75處于其壓縮狀態中。換言之,接合區71牢固地夾在滑動器73和保持器22之間,以防止保持器22相對于轉盤12自由地作樞軸移動。這樣,可固定鋸條部分50的樞軸位置。
為了橫向傾斜鋸條部分50,松開夾緊螺栓74,以松開保持器22。通過所述松開,滑動器73由于其自身重量和彈簧75在其軸向上伸展而朝著保持器軸21向下移動。這樣,保持器22的后表面22b和轉盤12的接合區71之間的接觸力變弱,從而保持器22相對于轉盤12繞保持器軸21的軸線自由地作樞軸運動。結果,如圖5和圖6中所示,保持器22可向右或向左傾斜。
接著,在用戶將鋸條部分50保持在其期望的樞軸姿勢時,再次執行夾緊。也就是說,當用戶用一只手保持鋸條部分50的期望的樞軸姿勢時,用戶用其另一只手夾住夾緊螺栓74。如果保持器22在圖5中向右傾斜,則止動部分22B進入與止動螺栓15B的鄰接,從而將鋸條部分50的傾斜角度設置在45度。利用這個姿勢,夾緊螺栓74被緊固,以固定保持器22的傾斜位置。對于如圖6中所示保持器22的向左傾斜來說也是如此。對于橫向傾斜鋸條部分50,保持器22向右或向左傾斜。在此情形下,由于在保持器22處于垂直方向時電機56的重心與保持器軸21垂直成一直線,所以不管傾斜方向如何,都可以恒力傾斜鋸條部分50。
如果作為過度夾緊的結果,滑動器73較深地插進接合區71和垂直部分72B之間的空間,則作為松開夾緊螺栓74的結果,滑動器73可能不會由于其自身重量和由于彈簧75的偏壓力而朝著保持器軸21移動。在此情形下,僅通過在夾緊螺栓74松開后向下推夾緊螺栓74,可使滑動器73朝著保持器軸21移動。
主要通過滑動器73在夾緊螺栓74的軸向方向上的移動執行夾緊到保持器22和從保持器22松開。如上所述,由于夾緊螺栓74的外徑和通孔72b的內徑之間的間隙,滑動器73可朝著垂直部分72B稍微移動。并且,可在保持器22的后表面22b和接合區71之間設置微小間隙。因此,作為保持器22在向前/向后方向上微小移動的結果,接合區71緊緊地夾在后表面22b和滑動器73之間,以便吸收這些間隙。
為了切割工件W,按壓開關55給電機56通電,以轉動電機軸60,由此圓形鋸條51通過滑輪52、傳動帶64、中間軸滑輪63、和鋸條軸57轉動。在維持所述狀態時,操作者抓住手柄54,并逆著彈簧48的偏壓力下向下按鋸條部分50。圓形鋸條51進入轉盤12中的刃進入板的槽。如果鋸條部分50樞軸移動如圖3中所示的預定量,則通過止動機構(未示出)停止樞軸運動。這樣,可切割工件W的一個端部(前端)。為了在向前/向后方向上切割具有細長長度的工件,承載鋸條部分50的支撐段41沿導向桿31臨時移動到其最前位置。接著,鋸條部分50向下作樞軸運動,鋸條部分50沿導向桿31向后移動。
如果對工件W的切割完成,則操作者拉起手柄54,從而鋸條部分50可通過彈簧48的偏壓力恢復其最初的最上位置。
為了執行其中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垂直延伸的垂直切割,松開夾緊螺栓74,且銷23向前移動。接著,保持器22朝著其垂直姿勢做樞軸移動。結果,銷23鄰接止動螺栓24,由此建立圓形鋸條51的垂直定向。接著,以上述方式緊固夾緊螺栓74。
通過在向前/向后方向上移動鋸條部分51,面積大的工件可經受有角度的切割和傾斜切割以及上述垂直切割。有角度的切割是指,工件W上的切割線相對于向前/向后方向傾斜。通過有角度地轉動轉盤12以改變圍擋件13和圓形鋸條51的側表面之間的幾何關系實現所述有角度的切割。傾斜切割是指,通過控制保持器22相對于轉盤12的擺角,使工件的厚度方向上的切割線傾斜。為此,松開鈕45,以便于支撐段41相對于導向桿31的滑動。同樣,可實現包括垂直切割、有角度切割、和傾斜切割的混合切割。
由于夾緊螺栓74朝著保持器軸21延伸,所以易于接近夾緊螺栓74的操縱部分,即使在用戶或用戶的手沒有移動到保持器固定機構70后面的位置,或即使墻壁或障礙物存在于斜切鋸1的后側附近,也是如此。因此,可方便用于固定鋸條部分50的期望的擺角的工作。并且,當安裝斜切鋸1時,不必在墻壁和斜切鋸1后側之間設置空間。這樣,可減小總的工作空間。并且,由于夾緊螺栓74朝著保持器軸21延伸,所以可減小斜切鋸1在向前/向后方向上的總長度。
將參看圖10和圖11描述根據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斜切鋸,其中相同部分和部件用與圖1至9中所示參考標號加100的相同的參考標號表示。第二實施例中的斜切鋸101沒有設置第一實施例中的導向桿部分30和鋸條支撐部分40。相反,鋸條部分150直接可樞軸移動地連接到保持器122。因此,所述部分120不應稱為導向桿支撐部分,而應稱為鋸條部分支撐部分120。保持器122具有設置有對應于第一實施例的樞軸46的樞軸146的上端部。并且,對應于第一實施例的彈簧48的彈簧148置于保持器122和鋸條蓋153之間。
保持器固定機構170與第一實施例中的保持器固定機構70相同。概言之,夾緊螺栓174具有在垂直于保持器軸121的軸線的方向上延伸的軸線,并且,夾緊螺栓174的軸線與圓形鋸條151的側表面成一直線延伸。
將參看圖12至圖14描述根據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斜切鋸,其中相同部分和部件用與圖1至9中所示參考標號加200的相同的參考標號表示。在根據第一實施例的斜切鋸中,所述一對導向桿31不可移動地固定到保持器22,且鋸條支撐部分40相對于導向桿31可滑動。另一方面,在根據第三實施例的斜切鋸201中,所述一對導向桿231相對于保持器222可滑動,且用于支撐鋸條部分250的支撐部分241固定到導向桿231上。
如圖12和13中所示,保持器222的上端部形成有一對通孔222a,所述通孔在水平方向上延伸,且并排設置在相同的垂直位置處。所述一對導向桿231可滑動地延伸通過通孔222a。因此,連接導向桿231的中心軸的虛線平行于鋸條軸257延伸。并且,端蓋321A固定在每個導向桿231的后端,用于避免導向桿23從保持器222意外釋放。螺栓244對應于螺栓44A,用于精細地控制支撐部分241的傾度。鈕245對應于鈕45,用于停止導向桿231的軸向滑動。
保持器固定機構270與第一的保持器固定機構70和第二實施例的保持器固定機構170大體相同。夾緊螺栓274在所述一對通孔222a和222a之間的位置延伸通過保持器222的上端部。夾緊螺栓274具有在大體垂直于保持器軸221和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251的側面的方向上延伸的軸線。順便提及,圖14示出這樣的狀態,其中,導向桿231已經移動到其最后位置,以便支撐部分241靠近保持器222。
在圖14中示出根據本發明第四實施例的具有保持器固定機構的斜切鋸,其中相同部分和部件用與圖1至9中所示參考標號加300的相同的參考標號表示。在前述實施例中,凸出部分72、172、272設置在保持器22、122、222處。然而,在第四實施例中,凸出部分372設置在轉盤312的最后直立部分312A處。并且,保持器322具有緊靠最后直立部分312A的后側定位的最后夾住區322A。垂直部分372B從水平部分327A向上延伸,并提供傾斜表面372a。
夾緊杠桿374具有在垂直于保持器軸321和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側表面的方向上延伸的軸部。夾緊杠桿374的軸部沒有與滑動器373螺紋嚙合,但是與水平部分372A螺紋嚙合。彈簧375置于水平部分372A和滑動器373之間,用于正常地向上偏壓滑動器373。夾住區322A被夾在直立部分321A和滑動器373的前表面之間。
如果滑動器373逆著彈簧375的偏壓力通過夾緊杠桿374的轉動向下移動,則夾住區322A被緊緊地夾在直立部分312A和滑動器373的前表面之間,以固定保持器322的期望的傾斜姿勢。如果作為夾緊杠桿374的反向轉動的結果,滑動器373通過彈簧375的偏壓力向上移動,則夾住力變弱,以允許保持器322繞樞軸321作樞軸移動。
在圖16中示出根據本發明第五實施例的具有保持器固定機構的斜切鋸,其中相同部分和部件用與圖1至9中所示參考標號加400的相同的參考標號表示。保持器固定機構與第四實施例大體相同。然而,與第四實施例相比,傾斜表面472a指向相反的方向。夾緊螺栓474與滑動器473螺紋嚙合,且被支撐到凸出部分472的水平部分472A。滑動器473的上部形成有凹部,彈簧475設置在凹部中。彈簧475置于夾緊螺栓474和滑動器473之間。夾緊螺栓474具有在垂直于保持器軸421和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的側表面的方向上延伸的軸線。
如果滑動器通過夾緊螺栓474的轉動向上移動,則保持器422的夾住區422A被緊緊地夾在轉盤412的直立部分412A和滑動器473之間。如果滑動器473通過夾緊螺栓474的反向轉動向下移動,則夾住松開。
在圖17中示出根據本發明第五實施例的具有保持器固定機構的斜切鋸,其中相同部分和部件用與圖1至9中所示參考標號加500的相同的參考標號表示。在保持器固定機構570中,沒有設置對應于滑動器73、173、273、373、473的部件。相反,弓形凸出部分572從轉盤512的直立部分512A凸出。弓形凸出部分572位于其中心與樞軸521的軸線重合的虛圓上。弓形凸出部分572形成有內螺紋572a。
保持器522具有緊靠弓形凸出部分572上面設置的最后弓形部分522A。最后弓形部分522A位于其中心與樞軸521的軸線重合的虛圓上。并且,弓形狹槽522a形成在最后弓形部分522A中。夾緊螺栓574延伸通過弓形狹槽522a,且與內螺紋572a螺紋嚙合。夾緊螺栓574具有位于最后弓形部分522A的上表面上的階梯部分574a。夾緊螺栓574具有在垂直于保持器軸521和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的側表面的方向上延伸的軸線。
當松開夾緊螺栓574時,最后弓形部分522A相對于弓形凸出部分572可移動。因此,保持器522在弓形狹槽522a的弓形長度內繞樞軸521作樞軸移動。另一方面,當緊固夾緊螺栓574時,最后弓形部分522A相對于弓形凸出部分572不可移動。因此,保持器522的樞軸姿勢固定。
這樣,根據前述實施例,用戶的手不必繞到保持器后側來操縱夾緊螺栓或夾緊杠桿,以便改變保持器的樞軸姿勢。換言之,用戶的手易于接近夾緊螺栓或夾緊杠桿,從而提高了可使用性。此外,不必再斜切鋸的后側設置多余空間,從而減少了總工作空間。
并且,夾緊螺栓或夾緊杠桿的軸線垂直于保持器軸和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的側表面延伸。利用這種布置,沿夾緊螺栓或夾緊杠桿的延伸方向發生保持器由于保持器和樞軸之間的尺寸間隙而相對于樞軸的微小移動。因此,圓形鋸條可定位在正確的定向,以在固定保持器的傾斜姿勢時,在工件的期望切割位置上進行鋒利射擊,而不管微小移動如何。
此外,夾緊螺栓或夾緊杠桿的軸線和保持器軸之間的垂直關系提供了這樣的優點夾緊螺栓或夾緊杠桿的轉動不會造成保持器繞保持器軸作樞軸移動。這與其中夾緊杠桿平行于保持器軸延伸的傳統設置形成鮮明的對比。在后一情形下,由于夾緊杠桿在其轉動期間與保持器直接接觸,所以夾緊杠桿的轉動造成保持器繞保持器軸作微小的樞軸移動。
盡管已經參看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描述,但是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顯然的是,可對本發明作出各種變化和修改,而不偏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例如,導向桿31的數量不限于兩個,也可使用一個或三個導向桿。
并且,在上述實施例中,鋸條部分可向右和向左樞軸移動。然而,鋸條部分也可僅向左或僅向右樞軸運動。
并且,在上述實施例的鋸條部分中,動力傳動機構設置在圖8中的圓形鋸條的右側。然而,動力傳動機構也可設置在圓形鋸條的左側。并且,也可在基座部分中省卻轉盤。并且,在圖7中,軸承42可設置在上鉆孔41a處,且滑動段組件43a、43b、44a、44b、45可設置在下鉆孔41b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斜切鋸,包括基座部分,所述基座部分具有工件安裝在其上的上表面,且基座部分限定了向前/向后的方向和垂直于向前/向后的方向的橫向方向;鋸條部分,所述鋸條部分可轉動地支撐圓形鋸條,所述圓形鋸條具有在橫向上延伸的轉動軸線,并且具有一對相對的側表面;支撐部分,所述支撐部分具有平行于轉動軸線延伸的樞軸,所述鋸條部分可繞樞軸作樞軸移動且被朝著和遠離所述上表面可移動地支撐到支撐部分上;保持器軸,所述保持器軸在垂直于轉動軸線的方向上和在向前/向后的方向上延伸,且具有與所述上表面齊平的保持器軸線;保持器,所述保持器在相對于基座部分的橫向方向上繞保持器軸可傾斜,所述保持器支撐所述支撐部分;以及保持器固定機構,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相對于基座部分固定保持器的傾斜姿勢,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包括操作件,所述操作件在垂直于保持器軸和大體平行于圓形鋸條的相對側面的方向上延伸,所述操作件有選擇地提供基座部分和保持器之間的固定聯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進一步包括在所述操作件的延伸方向上可移動的可移動段,在所述操作件在一個方向上轉動時所述可移動段在第一方向上移動,以增加所述保持器和所述基座部分之間的固定力,且在所述操作件在另一方向上反向轉動時所述可移動段在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上移動,以減小所述保持器和所述基座部分之間的固定力。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進一步包括從所述保持器延伸的凸出部分,所述可移動段位于所述凸出部分和所述基座部分之間,所述可移動段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移動增加了由所述可移動段和所述保持器給予所述基座部分的夾力。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基座部分具有后直立部分;以及其中所述保持器具有與所述后直立部分接觸且緊靠所述后直立部分前面定位的后表面;以及其中所述凸出部分包括從所述保持器延伸的水平部分和從所述水平部分延伸的垂直部分,所述可移動段相對于所述垂直部分和所述后直立部分可滑動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垂直部分具有相對于垂直平面傾斜的內壁,以及其中所述可移動段具有與所述內壁滑動接觸的互補傾斜壁。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進一步包括從所述基座部分延伸的凸出部分,所述可移動段位于所述凸出部分和所述保持器之間,所述可移動段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移動增加了由所述可移動段和所述保持器給予所述基座部分的夾力。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基座部分具有后直立部分;以及其中所述保持器具有與所述后直立部分接觸且緊靠所述后直立部分后面定位的最后部分;以及其中所述凸出部分包括從所述后直立部分延伸的水平部分和從所述水平部分延伸的垂直部分,所述可移動段相對于所述垂直部分和所述最后部分可滑動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垂直部分具有相對于垂直平面傾斜的內壁,以及其中所述可移動段具有與所述內壁滑動接觸的互補傾斜壁。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支撐部分包括導向桿,所述導向桿固定到所述保持器且在向前/向后的方向上延伸;以及支撐段,所述支撐段相對于導向桿可滑動設置,且支撐所述鋸條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切鋸,其中所述支撐部分包括導向桿,所述導向桿相對于所述保持器可滑動設置,且在向前/向后的方向上延伸;以及支撐段,所述支撐段固定到導向桿且支撐鋸條部分,所述操作件偏離所述導向桿定位。
全文摘要
本發明披露了一種具有固定保持器的樞軸姿勢的保持器固定機構的斜切鋸。所述保持器支撐鋸條部分被可樞軸移動地支撐在其上的支撐部分。所述保持器可繞保持器軸橫向地樞軸移動,以改變圓形鋸條的側表面相對于基座上表面的角度。所述保持器固定機構包括夾緊螺栓,所述夾緊螺栓的軸線垂直于所述保持器軸且平行于所述圓形鋸條的側表面。通過所述夾緊螺栓繞其軸線的轉動,建立所述保持器和所述基座部分之間的固定關系。
文檔編號B27B5/29GK1672845SQ20051005609
公開日2005年9月28日 申請日期2005年3月23日 優先權日2004年3月26日
發明者今村隆一, 牛渡繁春 申請人:日立工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