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碎紙機上的輔助設備,尤指一種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
所謂碎紙機,是專為保護紙張表面的資料免于外泄而設,使需要保密的資料經碎紙機碎化而得以保障;一般的碎紙機,是由驅動馬達通過齒輪組傳遞動力予滾刀,使滾刀的刀刃(尖齒或鋸齒狀)將紙張咬入并切碎成細條狀或碎片狀。這種碎化過程,由切碎紙張所產生的阻力,經滾刀反饋進入齒輪組,當發生阻力過大時,在馬達不斷輸出動力的情況下,齒輪組中細小的輪齒將可能因扭力過大而損壞,一旦有一個齒輪損壞,則整個傳動功能也隨之一喪失。齒輪損壞的原因可能是使用者一次塞入過多紙張使滾刀負荷過大所致,此類使用不當以致損毀的責任不能完全歸咎于機器本身,機器的生產應有預防其因不當使用而造致損壞的義務。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該裝置由耐磨材質制成的離合組件,在碎紙回饋抗力過大時,能自動產生跳脫效果,又能在馬達仍保持轉動的情況下,整個齒輪組及刀具均可暫時不受馬達動力的牽動,而不致因受力過大而使齒輪、刀具遭到損毀,馬達也不會因負載過重、電壓升高而燒毀。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還在于提供一種可提高機器使用壽命及更好地完成對紙張碎化效果,并保持設備正常工作的一種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主要是將碎紙機的齒輪組區分成第一驅動組及第二驅動組,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兩驅動組之間,設有一種具有安全跳脫的傳動組件,即在主、副齒輪之間,設有可互相嚙合及脫離的輻射錐狀齒面,再配合中心軸、彈簧、軸承、端座等另件,可以調整其傳動負載及調整該裝置可承受的負載能力。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還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上述主齒輪還可呈喇叭管狀,一端設有輻射狀的錐狀齒面,主齒輪喇叭管狀內除設有彈簧外,其中心孔固有一內套管,該內套管設有一段內螺紋,以對應兩個螺環,該螺環是被內套管所套合并與中心軸作滑動作用,該兩螺環由一段細彈簧所壓迫,該細彈簧定位在另一端的彈簧定位座上,以對螺環形成壓迫作用,而主齒輪上的彈簧則伸張于主齒輪與彈簧定位座之間;該彈簧定位座是靠一墊圈固定于中心軸靠近軸承處。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附圖和實施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驅動機構組合剖視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立體分解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剖視分解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正常驅動狀態的組合剖視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產生跳脫狀態的組合剖視圖。
參見
圖1、2、一種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主要是將碎紙機的齒輪組區分成第一驅動組1及第二驅動組2,兩者之間設有一種具有安全跳脫的傳動組件,即在主、副齒輪13、21之間,設有可互相嚙合及脫離的輻射錐狀齒面19、22,再配合中心軸20、彈簧14、軸承15、端座16等另件,可以調整其傳動負載及調整該裝置可承受的負載能力。
如
圖1、2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上述第一驅動組1是在馬達10的主動軸11的小齒輪12所驅動的主齒輪13的一端面上設置有輻射狀的錐狀齒面19,主齒輪13的另一面設有彈簧14及軸承15、端座16等另件,使彈簧14因壓縮所產生的張力,施于主齒輪13的端面而組成。
上述第二驅動組2是由呈T字型狀的副齒輪21,其上較大的一端面具有與上述主齒輪13輻射錐狀齒面19相嚙合的另一輻射錐狀齒面22,其另一端面則設有一傳動齒輪24及與其相互嚙合的齒輪25和傳動鍵26組成。
上述主、副齒輪13、21共同串接在一中心軸20上,中心軸20的兩端分別通過軸承15與設有軸承孔161的端座16和設有軸孔231的中間座23相配合。當來自馬達10、主動軸11的驅動力,在正常狀態下帶動小齒輪12、主齒輪13、輻射錐狀齒面19及副齒輪21的輻射錐狀齒面22轉動、再經另一端的傳動齒輪24及與其相互嚙合的齒輪25轉動,并通過傳動鍵26傳至碎紙機的刀具(圖未示出)進行碎紙作業。
但是,當來自刀具的抗力過大(如一次咬入過多的紙張或咬切到非紙類的硬物),很可能造成齒輪組、馬達等過大的負載,此時,該主、副齒輪13、21之間,原互相嚙合的輻射錐狀齒面19、22,會因來自刀具的抗力,使第二驅動組2的傳動抗力增加而大于第一驅動組1所輸出的動力大于彈簧14的靜止張力時,主齒輪13借彈簧14的彈性,使輻射錐狀齒面19與輻射錐狀齒面22產生逐齒跳脫的現象(請參考圖5),即副齒輪21不再受主齒輪13的嚙合驅動力而轉動,副齒輪21所傳遞的齒輪組與刀具都將因此停止轉動,而主齒輪13雖仍受馬達10驅動繼續轉動,但同時已保護了整體傳動齒輪組及刀具免于受力過大而損壞,兼而也保護了馬達10在不正常的工作狀態下,也不會受到阻礙而停滯,以致在電壓升高的情況下,也不會產生馬達被燒毀的現象。
參見圖2、上述彈簧14的張力是可以調整設定的,軸承15具有一較大的突緣,可將彈簧14的端部固定在突緣處,又在端座16的軸承孔161外,設置一突座17并在突座17中心設一螺孔與一調節螺絲18相配合,該調節螺絲18抵于軸承15的端面中心,當轉動調節螺絲18,即可壓迫彈簧14,進而改變(增加)主齒輪13對副齒輪21的壓力,用來控制主齒輪13的跳脫抗力。
使用相同的幅射齒面嚙合、受阻抗力而跳脫的原理,基本是人為的使跳脫動作不會產生持續的跳動。因而創作以下所述的第二實施例如圖3、4、5所示,分別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剖視分解圖、正常驅動狀態的組合剖視圖及跳脫鎖住狀態的組合剖視圖;在第二實施例中,仍區分成第一驅動組1’和第二驅動組2’,其中,主、副齒輪13、21之間,仍設置有可以互相嚙合及脫離的輻射錐狀齒面19、22,其差異在于主齒輪13呈喇叭管狀,一端設有輻射狀的錐狀齒面19,主齒輪13喇叭管狀內除設有彈簧14外,其中心孔固有一內套管131,該內套管131設有一段內螺紋134,以對應兩個螺環132、133,該螺環132、133是被內套管131所套合并在中心軸20上作滑動,該兩螺環132、133由一段細彈簧141所壓迫,該細彈簧141定位在另一端的彈簧定位座142上,以對螺環132形成壓迫作用,而上述的彈簧14則伸張于主齒輪13與彈簧定位座142之間;該彈簧定位座142是靠一墊圈151固定于中心軸20靠近軸承15處。
參見圖4所示,在正常狀態下,馬達10的主動軸11通過小齒輪12、主齒輪13、輻射錐狀齒面19而帶動副齒輪21的輻射錐狀齒面22、經其另一端的傳動齒輪24與其它齒輪機構傳動至碎紙機的刀具,而進行碎紙的工作。
參見圖5所示,當來自刀具的抗力過大形成齒輪組、馬達等過大的負載時,該主、副齒輪13、21之間,原互相嚙合的輻射錐狀齒面19、22因來自刀具的抗力,使第二傳動組2’的傳動抗力增加而大于第一傳動組1’,所輸出的動力大于彈簧14的張力時,主齒輪13借彈簧14的彈性,使輻射錐狀齒面19與輻射錐狀齒面22產生第一個齒面退縮跳脫現象,即主齒輪13向后退縮,退縮過程仍保持在轉動狀態,此時,將引導細彈簧141壓迫螺環132、133與內螺紋134產生螺合作用,一旦產生螺合,則整個主齒輪13在退縮旋轉后將被暫時定位在螺環132、133上,形成與副齒輪13的脫離現象,如此一來,主、副齒輪13、21即不產生接觸,也不會有輻射錐狀齒面19與輻射錐狀齒面22產生跳脫碰撞的情況發生;若其復位時,則在切換馬達10的轉動方向為逆轉后(一般碎紙遭遇如夾紙等障礙時,都以切換逆轉為解決手段),主齒輪13則順著內螺紋134與螺環132及133的螺紋方向退出而回復正常定位。
權利要求1.一種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主要是將碎紙機的齒輪組區分成第一驅動組及第二驅動組,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兩驅動組之間,設有一種具有安全跳脫的傳動組件,即在主、副齒輪之間,設有可互相嚙合及脫離的輻射錐狀齒面,再配合中心軸、彈簧、軸承、端座等另件,可以調整其傳動負載及調整該裝置可承受的負載能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一驅動組是在馬達的主動軸的小齒輪所驅動的主齒輪的一端面上設置有輻射狀的錐狀齒面,主齒輪的另一面設有彈簧及軸承、端座等另件,使彈簧因壓縮所產生的張力施于主齒輪的端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第二驅動組是由呈T字型狀的副齒輪,其較大的一端面設有與上述主齒輪輻射錐狀齒面相嚙合的另一輻射錐狀齒面,另一端面則設有一傳動齒輪及與其相互嚙合的齒輪和傳動鍵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軸承具有一較大的突緣,可將彈簧的端部固定在突緣處,又在端座的軸承孔外,設置一突座及在突座中心設一螺孔與一調節螺絲相配合,該調節螺絲抵于軸承的端面中心,當轉動調節螺絲,即可壓迫彈簧,進而改變主齒輪對副齒輪的壓力,用來控制主齒輪的跳脫抗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主齒輪還可呈喇叭管狀,一端設有輻射狀的錐狀齒面,主齒輪喇叭管狀內除設有彈簧外,其中心孔固有一內套管,該內套管設有一段內螺紋,以對應兩個螺環,該螺環是被內套管所套合并在中心軸上作滑動作用,該兩螺環由一段細彈簧所壓迫,該細彈簧定位在另一端的彈簧定位座上,以對螺環形成壓迫作用,而主齒輪上的彈簧則伸張于主齒輪與彈簧定位座之間;該彈簧定位座是靠一墊圈固定于中心軸靠近軸承處。
專利摘要一種碎紙機的齒輪保護裝置,主要是將碎紙機的齒輪組區分成第一驅動組及第二驅動組,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兩驅動組之間,設有一種具有安全跳脫的傳動組件,即在主、副齒輪之間,設有可互相嚙合及脫離的輻射錐狀齒面,再配合中心軸、彈簧等零件,可以調整其傳動負載及調整該裝置可承受的負載能力。當副齒輪所受的傳動負載大于此壓力時,主、副齒輪間借由彈簧的退縮而跳開,使摩擦的發生僅于輻射錐狀齒面,而有效保護馬達與其它齒輪組。
文檔編號B27L11/02GK2424903SQ0023320
公開日2001年3月28日 申請日期2000年5月17日 優先權日2000年5月17日
發明者張應升 申請人:張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