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娃娃戭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玩具娃娃戭,包括戭體,所述戭體為四面體結構且包括若干豎直放置的第一支撐柱和若干水平放置的第二支撐柱,所述第一支撐柱的頂部設有兩個第一凸起,與第一支撐柱相鄰的兩個第二支撐柱的端部對應設有用于插入第一凸起的插孔,第一支撐柱底部設有用于插入第二支撐柱端部的第一插槽。本實用新型的玩具娃娃戭結構簡單,拼搭起來比較容易,適合儭童操作。
【專利說明】
玩具娃娃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兒童玩具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玩具娃娃房。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出售的玩具屋種類繁多,但其造型大都為固定式,缺乏變化,兒童無法根據自己的喜好或想象進行自由組合。
[0003]現有技術中也存在一些可以根據自己喜好或想象進行自由組合的玩具屋,但這些玩具屋普遍結構復雜,零部件不僅數量多,而且形狀各異,少則幾十種不同形狀的零部件,多則上千種,這種復雜的玩具房難于搭建。而一些簡單的積木類玩具屋,大多存在外觀單調,積木塊形狀固定,拼合難以固定,難以實現形象、直觀、美感、智能的藝術造型,在玩耍的過程中與兒童之間缺少互動性,因此顯得枯燥乏味,難以長久吸引兒童的注意力。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玩具娃娃房。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玩具娃娃房,包括房體,所述房體為四面體結構且包括若干豎直放置的第一支撐柱和若干水平放置的第二支撐柱,所述第一支撐柱的頂部設有兩個第一凸起,與第一支撐柱相鄰的兩個第二支撐柱的端部對應設有用于插入第一凸起的插孔,第一支撐柱底部設有用于插入第二支撐柱端部的第一插槽。
[0006]作為優選,所述第一支撐柱的頂部還設有第二凸起,且底部設有第二插槽,上下相鄰的第一支撐柱之間通過第二插槽與第二凸起相配合連接,相鄰第一支撐柱和第二支撐柱在相應的第一插槽中通過第一凸起和插孔相配合連接。
[0007]作為優選,所述第一支撐柱朝向房體外部為弧形面。
[0008]作為優選,所述第二凸起朝向房體外部的面為弧形面,第二凸起朝向房體內部為一個豎直的臺階。
[0009]作為優選,所述第一凸起為沿圓形通孔周緣布置的兩片彈性片,且兩片彈性片銜接處存在間隙。
[0010]作為優選,還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橫截面形狀與第一支撐柱的橫截面形狀相同,底座上設有用于插入第二插槽的第三凸起,以及插入插孔的兩個第四凸起。
[0011]作為優選,所述房體上方設置有倒V型或傾斜狀的房頂單元,所述房頂單元包括斜支撐柱和卡嵌在斜支撐柱中的蓋板。
[0012]作為優選,所述斜支撐柱與第一支撐柱通過連接件相連,所述連接件朝向第一連支撐柱的端面上設有插入第一凸起的第三插槽,并且,連接件上設有用于容納第二支撐柱端部以及斜支撐柱端部的容納槽。
[0013]進一步地,還包括安裝板,所述第一支撐柱和第二支撐柱的側面設有沿長度方向上的卡槽,所述安裝板卡接在第一支撐柱和第二支撐柱的卡槽中。
[0014]進一步地,還包括若干與第一支撐柱相平行的第三支撐柱,所述第三支撐柱與第二支撐柱相連接。
[001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一支撐柱上的第一凸起與第二支撐柱的插孔相配合來連接相鄰的第一支撐柱和第二支撐柱,結構簡單,拼搭起來比較容易,適合兒童操作。
[0016]上下相鄰的第一支撐柱之間通過第二凸起與第二插槽的配合相連接,連接處結構簡單,同時,增加玩具娃娃房的高度或樓層,使得玩具娃娃房的形狀多變,增強趣味性。
[0017]第一凸起選擇兩片間隔設置的彈性片組成,能夠增加第一凸起的彈性,使得第一凸起更加容易插入第二支撐柱上的插孔中,兒童容易進行插接操作。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玩具娃娃房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墻體分解圖;
[0020]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第一支撐柱的結構示意圖;
[0021 ]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底座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底座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3]下面結合附圖并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述,以下實施例只是描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24]參見圖1,本實施例的玩具娃娃房,包括房體I,房體I為四面體結構且包括若干豎直放置的第一支撐柱2和若干水平放置的第二支撐柱3,第一支撐柱2的頂部設有兩個第一凸起21,與第一支撐柱2相鄰的兩個第二支撐柱3的端部對應設有用于插入第一凸起21的插孔,第一支撐柱2底部設有用于插入第二支撐柱3端部的第一插槽。
[0025]參見圖1-2,第一支撐柱2朝向房體I外部為弧形面。第一支撐柱2和第二支撐柱3的制作材料可根據需要選擇,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支撐柱2由塑料材質制成面,且第一支撐柱2朝向房體I外部的弧形面上設有多個凹槽,以增加摩擦,使得玩具娃娃房主體能夠較為容易拿起。第一支撐柱2弧形面上凹槽的形狀可根據需要設置,以增加玩具娃娃房的美觀性。第二支撐柱3為木質材質。
[0026]為了搭建多層房屋,在第一支撐柱2的頂部設有第二凸起22,且第一支撐柱2的底部設有第二插槽,上下相鄰的第一支撐柱2之間通過第二插槽與第二凸起22相配合連接,相鄰第一支撐柱2和第二支撐柱3在相應的第一插槽中通過第一凸起21和插孔相配合連接。
[0027]參見圖3,第二凸起22朝向房體I外部的面為弧形面,第二凸起22朝向房體I內部為一個豎直的臺階,第二插槽的形狀與第二凸起22的形狀相同,為了使得第二凸起22能夠更容易地被插入第二插槽中,將第二插槽的尺寸設置成稍大于第二凸起22的尺寸大小。
[0028]所述第一凸起21為沿圓形通孔周緣布置的兩片彈性片,且兩片彈性片銜接處存在間隙,以增加了第一凸起21的彈性,使得在第一凸起21能夠更容易地被插入第二支撐柱3的插孔中。
[0029]參見圖2以及圖4-5,本實施例的玩具娃娃房還包括底座4,底座4的橫截面形狀與第一支撐柱2的橫截面形狀相同,底座4上設有用于插入第二插槽的第三凸起41,以及插入第二支撐柱3上插孔的兩個第四凸起42。在本實施例中,第三凸起41與第二凸起22相同,第四凸起42與第一凸21起相同。
[0030]又參見圖1,房體I上方設置有倒V型或傾斜狀的房頂單元5,房頂單元5包括斜支撐柱和卡嵌在斜支撐柱中的蓋板。在本實施例中,斜支撐柱與第一支撐柱2通過連接件6相連,連接件6朝向第一連支撐柱的端面上設有插入第一凸起21第三插槽,并且,連接件6上設有用于容納第二支撐柱3端部以及斜支撐柱端部的容納槽。
[0031]又參見圖2,本實施例的玩具娃娃房還包括安裝板7,第一支撐柱2和第二支撐柱3的側面設有沿長度方向上的卡槽,安裝板7卡接在第一支撐柱2和第二支撐柱3的卡槽中。
[0032]再參見圖1,本實施例的玩具娃娃房還包括若干與第一支撐柱2相平行的第三支撐柱,第三支撐柱與第二支撐柱3相連接,第三支撐柱與第二支撐柱3之間可通過卡接連接。第三支撐柱將玩具娃娃房分成多個房間單元,增加玩具娃娃房整體的造型。玩具娃娃房上還安裝有護欄,使得整體更加美觀。
[0033]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限制,凡是根據本實用新型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變更以及等效結構變化,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玩具娃娃房,包括房體(I),所述房體(I)為四面體結構且包括若干豎直放置的第一支撐柱(2)和若干水平放置的第二支撐柱(3),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柱(2)的頂部設有兩個第一凸起(21),與第一支撐柱(2)相鄰的兩個第二支撐柱(3)的端部對應設有用于插入第一凸起(21)的插孔,第一支撐柱(2)底部設有用于插入第二支撐柱(3)端部的第一插槽。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柱(2)的頂部還設有第二凸起(22),且底部設有第二插槽,上下相鄰的第一支撐柱(2)之間通過第二插槽與第二凸起(22)相配合連接,相鄰第一支撐柱(2)和第二支撐柱(3)在相應的第一插槽中通過第一凸起(21)和插孔相配合連接。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柱(2)朝向房體(I)外部為弧形面。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凸起(22)朝向房體(I)外部的面為弧形面,第二凸起(22)朝向房體(I)內部為一個豎直的臺階。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21)為沿圓形通孔周緣布置的兩片彈性片,且兩片彈性片銜接處存在間隙。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座(4),所述底座(4)的橫截面形狀與第一支撐柱(2)的橫截面形狀相同,底座(4)上設有用于插入第二插槽的第三凸起(41),以及插入插孔的兩個第四凸起(42)。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房體(I)上方設置有倒V型或傾斜狀的房頂單元(5),所述房頂單元(5)包括斜支撐柱和卡嵌在斜支撐柱中的蓋板。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支撐柱與第一支撐柱(2)通過連接件(6)相連,所述連接件(6)朝向第一連支撐柱的端面上設有插入第一凸起(21)的第三插槽,并且,連接件(6)上設有用于容納第二支撐柱(3)端部以及斜支撐柱端部的容納槽。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裝板(7),所述第一支撐柱(2)和第二支撐柱(3)的側面設有沿長度方向上的卡槽,所述安裝板(7)卡接在第一支撐柱(2)和第二支撐柱(3)的卡槽中。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娃娃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若干與第一支撐柱(2)相平行的第三支撐柱,所述第三支撐柱與第二支撐柱(3)相連接。
【文檔編號】A63H3/52GK205434965SQ201620114955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6年2月4日
【發明人】林學湊, 金錦棉
【申請人】奧光動漫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