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變形玩具直升機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玩具直升機與機器人都是小孩喜歡的玩具,常見的玩具直升機與機器人一般是相互分開、彼此獨立的,由于玩具直升機與機器人相互獨立、分開使用或玩耍,因此它們的功能比較單一,從而大大降低了玩具的趣味性。
[0003]目前是市面上的變形玩具直升機,結構簡單,可玩性不強,而且不能實現電動變形。另外,其變形結構也較為復雜,往往導致需要改變玩具車原本的構造,使得不能進行百分百的直升機造型仿真。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已有的技術現狀,提供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通過翻轉機件使其外甲向上或向下翻轉,即直升機與機器人之間相互變形,增強了玩具的趣味性。
[0005]—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主要包括:外甲、底座、翻轉機件和驅動機件,變形直升機主要由多個外甲和底座上下拼裝形成,所述的底座中間設有翻轉機件,后底座尾部設有用于控制后輪轉動的驅動機件,外甲頂部設有螺旋漿,外甲的側甲外側均設有飛翼。
[0006]進一步的,所述的驅動機件通過前馬達和后馬達各自控制一側后輪,前馬達和后馬達分別電性連接于電源裝置。
[0007]進一步的,所述的翻轉機件主要有電機和翻轉齒輪組、翻轉板、支撐桿組成,翻轉板通過支撐桿連接于外甲,電機通過翻轉齒輪組帶動翻轉板和外甲向上翻轉,電機電性連接于IC電路板和電源裝置。
[0008]進一步的,所述的側甲通過傳動桿連接于前甲內側,傳動桿和前甲連接處套有扭力彈貪。
[0009]進一步的,所述的后底座設有IC電路板、電源裝置、發光裝置及揚聲裝置,IC電路板電性連接于電源裝置、發光裝置、揚聲裝置和紅外收發裝置。
[0010]進一步的,所述的前甲前方設有紅外收發裝置,紅外收發裝置主要包括紅外接收管和紅外發射燈。
[0011]進一步的,所述的底座底部設有萬向輪,萬向輪位于后底座前方。
[0012]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0013]1、變形直升機通過翻轉機件完成機器人與直升機之間相互轉變,增加了玩具玩耍功能,提高了玩具的趣味性;同時,能夠在玩具直升機的行駛中不斷地自動完成機器人與直升機之間相互轉變,進一步地增強了玩具的可玩性;
[0014]2、變形直升機采用IC電路板控制發光裝置、揚聲裝置和紅外收發裝置,從而實現多項功能,并通過IC電路板控制電機使其機器人與直升機之間相互轉變,而且IC電路板通過控制前馬達和后馬達的轉速來實現變形直升機轉彎。
[0015]【附圖說明】:
[0016]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機器人的立體圖;
[0017]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機器人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0018]附圖3為本實用新型直升機的立體圖;
[0019]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直升機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0020]【具體實施方式】:
[0021]為了使審查委員能對本實用新型之目的、特征及功能有更進一步了解,茲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圖式詳細說明如下:
[0022]請參閱圖1?4所示,系為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主要包括:外甲1、底座2、翻轉機件3和驅動機件4,變形直升機主要由多個外甲I和底座2上下拼裝形成,所述的底座2中間設有翻轉機件3,翻轉機件3由電機31提供動力,使其外甲I和前底座22向上或向下翻轉,后底座21尾部設有用于控制后輪5轉動的驅動機件4,驅動機件4對后輪5提供動力,從而實現變形直升機向前或向后行駛或轉彎,外甲I頂部設有螺旋漿6,外甲I的側甲11外側均設有飛翼111,螺旋漿6和飛翼111能夠讓孩子輕易認出其玩具是變形直升機,增加孩子的認知能力,底座2底部設有萬向輪9,萬向輪9位于后底座21前方,萬向輪9與兩個后輪5形成三角形,該萬向輪9不僅對人形狀態的變形直升機起到一定的支撐作用,而且保證變形直升機能夠順利轉彎。
[0023]上述方案中,所述的驅動機件4通過前馬達41和后馬達42各自控制一側后輪5,前馬達41和后馬達42分別電性連接于電源裝置71,所述的翻轉機件3主要有電機31和翻轉齒輪組32、翻轉板33、支撐桿34組成,翻轉板33通過支撐桿34連接于外甲1,電機31通過翻轉齒輪組32帶動翻轉板33和外甲I向上翻轉。所述的電機31電性連接于IC電路板7和電源裝置71,側甲11通過傳動桿8連接于前甲12內側,傳動桿8和前甲12連接處套有扭力彈簧。
[0024]上述方案中,所述的后底座21設有IC電路板7、電源裝置71、發光裝置72及揚聲裝置73,所述的IC電路板7電性連接于電源裝置71、發光裝置72、揚聲裝置73和紅外收發裝置74,該發光裝置72主要用若干指示燈組成,所述的前甲12前方設有紅外收發裝置74,紅外收發裝置74主要包括紅外接收管和紅外發射燈。
[0025]變形直升機模式:
[0026]變形直升機呈現直升機模式,揚聲裝置73的喇叭有直升機發動機轟鳴聲,后底座21尾部的驅動機件4通過前馬達41和后馬達42各自控制一側后輪5,能夠單獨驅動,遙控器按前進,前馬達41和后馬達42同向轉動,通過驅動齒輪組帶動后輪5同時向前,反之就同時反向轉動完成后退功能;前進加轉向時,轉向的那邊對應的前馬達41或后馬達42反方向轉動75%來協助完成轉彎功能;單獨打轉向,前馬達41或后馬達42反方向轉動,能實現原地正反向旋轉功能。
[0027]機器人模式:
[0028]變形直升機的萬向輪9上端安裝了翻轉機件3,由翻轉機件3的電機31驅動,另外還有離合裝置保護牙輪,遙控器按下變形按鍵,發出變形指令,車上接收板收到信號并解碼,輸出變形功能驅動變形驅動牙箱的電機31帶動翻轉齒輪組32,再連動翻轉板33和支撐桿34使得自動變形成為機器人模式,同時,在扭力彈簧的作用下,兩側甲11通過傳動桿8向外伸展,過程中,揚聲裝置73發出機器人變身的機械聲,變為機器人模式時進行自我介紹。跟直升機模式一樣具有前進、后退,左右轉向,左右轉圈功能。機器人模式按住變形開關產品會自動變為直升機模式。
[0029]機器人之間對打模式:
[0030]( I)當進攻者走在被攻擊者正前方,正對被攻擊者,按下遙控器發炮按鍵,產品在前燈旁邊的紅外發射管發出紅外光信號,給被攻擊者的前燈旁的接收頭一個紅外信號,通過電路板解碼,信號為被對方打中;
[0031](2)變形直升機尾部設有4個生命燈(即發光裝置的若干指示燈),被打中一次生命燈熄滅一盞,中4次為生命終止,5秒后自動復蘇。
[0032]當然,以上圖示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使用范圍,故,凡是在本實用新型原理上做等效改變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主要包括:外甲(I)、底座(2)、翻轉機件(3)和驅動機件(4),變形直升機主要由多個外甲(I)和底座(2)上下拼裝形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2)中間設有翻轉機件(3),后底座(21)尾部設有用于控制后輪(5)轉動的驅動機件(4),外甲(I)頂部設有螺旋漿(6),外甲(I)的側甲(11)外側均設有飛翼(11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機件(4)通過前馬達(41)和后馬達(42)各自控制一側后輪(5),前馬達(41)和后馬達(42)分別電性連接于電源裝置(7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翻轉機件(3)主要有電機(31)和翻轉齒輪組(32)、翻轉板(33)、支撐桿(34)組成,翻轉板(33)通過支撐桿(34)連接于外甲(I),電機(31)通過翻轉齒輪組(32)帶動翻轉板(33)和外甲(I)向上翻轉。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電機(31)電性連接于IC電路板(7)和電源裝置(7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側甲(11)通過傳動桿(8)連接于前甲(12)內側,傳動桿(8)和前甲(12)連接處套有扭力彈簧。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底座(21)設有IC電路板(7)、電源裝置(71)、發光裝置(72)及揚聲裝置(73)。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IC電路板(7)電性連接于電源裝置(71)、發光裝置(72)、揚聲裝置(73)和紅外收發裝置(74)。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甲(12)前方設有紅外收發裝置(74),紅外收發裝置(74)主要包括紅外接收管和紅外發射燈。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2)底部設有萬向輪(9),萬向輪(9)位于后底座(21)前方。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本實用新型涉及變形玩具直升機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遙控電動變形直升機,主要包括:外甲、底座、翻轉機件和驅動機件,變形直升機主要由多個外甲和底座上下拼裝形成,底座中間設有翻轉機件,后底座尾部設有用于控制后輪轉動的驅動機件,外甲頂部設有螺旋槳,外甲的側甲外側均設有飛翼,驅動機件通過前馬達和后馬達各自控制一側后輪,翻轉機件的翻轉板通過支撐桿連接于外甲,電機通過翻轉齒輪組帶動翻轉板和外甲向上翻轉,側甲通過傳動桿連接于前甲內側,傳動桿和前甲連接處套有扭力彈簧,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變形直升機通過翻轉機件完成機器人與直升機之間相互轉變,增加了玩具玩耍功能,提高了玩具的趣味性。
【IPC分類】A63H17/26, A63H17/32, A63H27/00, A63H17/39, A63H17/34, A63H17/00
【公開號】CN205269049
【申請號】CN201620016246
【發明人】李榮華
【申請人】汕頭市美致模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日
【申請日】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