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體育用品,尤其涉及一種用在羽毛球運動中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
【背景技術】
[0002]羽毛球運動是深受廣大群眾喜愛的小型球類運動,它一方面是一項技巧性很強的競技性比賽項目,另一方面,它又是一項普及型很強、老少皆宜的活動,既能強身健體,又充滿樂趣。無論是從事競技性運動,還是從事一般性的大眾健身活動都需要在場上不停地移動跳躍、轉體、揮拍擊球。因此,青年男女經常進行羽毛球鍛煉,能促進生長發育,提高身體各方面的機能,培養不怕困難,不甘心落后,頑強的拼搏精神,從而提高身體素質促進身心健康。
[0003]隨著羽毛球運動的普及,目前可使用的羽毛球場館已經不能滿足更多參與者,羽毛球愛好者會更多的利用適當的場地進行羽毛球運動,方便這類人群打羽毛球是各品牌的研發方向之一。現有的羽毛球網柱一般是由配重、立桿、外殼等組成,如中國實用新型專利CN202569381U公開的一種羽毛球網架,但此類網柱組裝麻煩、移動困難,造成以上參與者打球的諸多不便。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組裝簡單、移動方便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具體技術方案為:
[0006]一種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包括兩個豎向設置的立桿,兩個立桿的上部之間設置有羽毛球網,兩個立桿的底部之間設置有底桿,底桿的端部兩側分別設置有支撐桿,立桿、底桿和支撐桿的連接處設置有連接組件,立桿和支撐桿可繞連接組件轉動,以與底桿折疊在一起。
[0007]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優點在于:采用可收縮和旋鈕固定的方式,其交叉處采用可折疊方式,在使用過程中,網柱可以伸長至最大并固定,在使用完成后,可收縮立桿并折疊裝包,從而實現網柱的便攜性。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使用狀態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折疊狀態圖;
[0010]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局部放大圖一;
[0011]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局部放大圖二 ;
[0012]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局部放大圖三;
[0013]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的局部放大圖四。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為了更好的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結構及功能,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一種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做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0015]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包括兩個豎向設置的立桿1,兩個立桿I的上部之間設置有羽毛球網2,兩個立桿I的底部之間設置有底桿3,底桿3的端部兩側分別設置有支撐桿4。由此,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通過底桿3和支撐桿4的設置形式,可使網柱牢固地放置在地面上,無需設置配重等結構。
[0016]進一步,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中立桿1、底桿3和支撐桿4的連接處設置有連接組件5,立桿I和支撐桿4可繞連接組件5轉動,以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以方便羽毛球網柱的收折、移動和存放等。
[0017]進一步,如圖3所示,連接組件5包括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相互交叉設置。其中,底桿3的端部可插接到連接組件5上的底桿連接孔51中,立桿I的底部可插接到連接組件5上的立桿轉動槽52中,且立桿轉動槽52上遠離底桿連接孔51的一側形成有立桿轉動開口,立桿I可沿立桿轉動槽52上的立桿轉動開口轉動,以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此外,底桿3的端部與連接組件5上的底桿連接孔51通過樞軸54固定,立桿I的底部與連接組件5上的立桿轉動槽52通過樞軸54連接,立桿I可繞樞軸54在連接組件5上的立桿轉動槽52中轉動。應注意的是,本實施例中,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相互垂直設置,立桿I可繞樞軸54并沿立桿轉動槽52上的立桿轉動開口轉動270°后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
[0018]進一步,如圖4所示,連接組件5上底桿連接孔51的兩側分別設置有支撐桿轉動槽53,支撐桿轉動槽53與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相互交叉設置。其中,支撐桿4的端部可插接到連接組件5上的支撐桿轉動槽53中,且支撐桿轉動槽53上靠近底桿連接孔51的一側形成有支撐桿轉動開口,支撐桿4可沿支撐桿轉動槽53上的支撐桿轉動開口轉動,以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此外,支撐桿4的端部與連接組件5上的支撐桿轉動槽53通過樞軸54連接,支撐桿4可繞樞軸54在連接組件5上的支撐桿轉動槽53中轉動。應注意的是,本實施例中,支撐桿轉動槽53與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相互垂直設置,支撐桿4可繞樞軸54并沿支撐桿轉動槽53上的支撐桿轉動開口轉動90°后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
[0019]進一步,如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中的底桿3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彎折組件6,底桿3可從彎折組件6處彎折,以使底桿3兩端的立桿I和支撐桿4可折疊在一起。此外,底桿3的中間位置處還設置有連接套筒7,連接套筒7可套設在底桿3中間位置處的彎折組件6外側,以便在使用時可保持底桿3的平直。
[0020]進一步,如圖6所示,本實用新型中的立桿1、底桿3和/或支撐桿4是由多根短桿8組接而成。其中,短桿8為中空結構,相鄰短桿8中的其中一個短桿的外徑小于另外一個短桿的內徑,相鄰短桿8可插接在一起,而且相鄰短桿8的連接處還設置有鎖緊組件9,通過鎖緊組件9可調節相鄰短桿8之間的插入深度,進而改變立桿1、底桿3和/或支撐桿4的長度,方便使用及收折。應注意的是,本實用新型中的鎖緊組件9可采用本領域中常用的鎖緊結構。
[0021]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采用可收縮和旋鈕固定的方式,其交叉處采用可折疊方式,在使用過程中,網柱可以伸長至最大并固定,在使用完成后,可收縮立桿并折疊裝包,從而實現網柱的便攜性。
[0022]以上借助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了進一步描述,但是應該理解的是,這里具體的描述,不應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實質和范圍的限定,本領域內的普通技術人員在閱讀本說明書后對上述實施例做出的各種修改,都屬于本實用新型所保護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豎向設置的立桿(I),兩個立桿(I)的上部之間設置有羽毛球網(2),兩個立桿(I)的底部之間設置有底桿(3),底桿(3)的端部兩側分別設置有支撐桿(4),立桿(1)、底桿(3)和支撐桿(4)的連接處設置有連接組件(5),立桿⑴和支撐桿⑷可繞連接組件(5)轉動,以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連接組件(5)包括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相互交叉設置,底桿(3)的端部可插接到連接組件(5)上的底桿連接孔(51)中,立桿(I)的底部可插接到連接組件(5)上的立桿轉動槽(52)中,立桿轉動槽(52)上遠離底桿連接孔(51)的一側形成有立桿轉動開口,立桿(I)可沿立桿轉動槽(52)上的立桿轉動開口轉動,以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底桿(3)的端部與連接組件(5)上的底桿連接孔(51)通過樞軸(54)固定,立桿(I)的底部與連接組件(5)上的立桿轉動槽(52)通過樞軸(54)連接,立桿(I)可繞樞軸(54)在連接組件(5)上的立桿轉動槽(52)中轉動。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連接組件(5)上底桿連接孔(51)的兩側分別設置有支撐桿轉動槽(53),支撐桿轉動槽(53)與底桿連接孔(51)和立桿轉動槽(52)相互交叉設置,支撐桿(4)的端部可插接到連接組件(5)上的支撐桿轉動槽(53)中,支撐桿轉動槽(53)上靠近底桿連接孔(51)的一側形成有支撐桿轉動開口,支撐桿(4)可沿支撐桿轉動槽(53)上的支撐桿轉動開口轉動,以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支撐桿(4)的端部與連接組件(5)上的支撐桿轉動槽(53)通過樞軸(54)連接,支撐桿(4)可繞樞軸(54)在連接組件(5)上的支撐桿轉動槽(53)中轉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底桿(3)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彎折組件¢),底桿(3)可從彎折組件(6)處彎折,以使底桿(3)兩端的立桿(I)和支撐桿(4)可折疊在一起。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底桿(3)的中間位置處設置有連接套筒(7),連接套筒(7)可套設在底桿(3)中間位置處的彎折組件(6)外側,以保持底桿⑶的平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其特征在于,立桿(1)、底桿(3)和/或支撐桿(4)由多根短桿(8)組接而成,短桿(8)為中空結構,且相鄰短桿(8)中的其中一個短桿的外徑小于另外一個短桿的內徑,相鄰短桿(8)插接在一起,連接處設置有鎖緊組件(9),通過鎖緊組件(9)可調節相鄰短桿⑶之間的插入深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式羽毛球網柱,該羽毛球網柱包括兩個豎向設置的立桿(1),兩個立桿(1)的上部之間設置有羽毛球網(2),兩個立桿(1)的底部之間設置有底桿(3),底桿(3)的端部兩側分別設置有支撐桿(4),立桿(1)、底桿(3)和支撐桿(4)的連接處設置有連接組件(5),立桿(1)和支撐桿(4)可繞連接組件(5)轉動,以與底桿(3)折疊在一起。本實用新型的便攜式羽毛球網柱采用可收縮和旋鈕固定的方式,其交叉處采用可折疊方式,在使用過程中,網柱可以伸長至最大并固定,在使用完成后,可收縮立桿并折疊裝包,從而實現網柱的便攜性。
【IPC分類】A63B61-02
【公開號】CN204601542
【申請號】CN201520152513
【發明人】韓偉
【申請人】李寧體育(上海)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2日
【申請日】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