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塑木秋千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家具,具體是一種新型塑木秋千椅。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木質或鋼繩秋千椅長期處于戶外日曬雨淋的惡劣條件下,易腐蝕開裂,難以達到壽命長久,且腐蝕后,使用時存在安全隱患,十分不利。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不易腐蝕開裂,使用壽命長,安全性能高的新型是木塑秋千椅,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塑木秋千椅,包括木塑立柱、木塑固定橫條、木塑橫梁、遮陰板和木塑座椅,所述木塑立柱設置為4個,兩兩設置在木塑橫梁兩端下部,位于木塑橫梁一端的兩個木塑立柱之間安裝有木塑固定橫條,兩個木塑立柱與木塑固定橫條形成具有穩(wěn)定結構的等腰三角形狀;所述木塑橫梁的下方通過螺栓設置有座椅懸掛條,座椅懸掛條的下方安裝有木塑座椅,木塑座椅具有座椅扶手和座椅邊角;所述木塑立柱、木塑固定橫條、木塑橫梁、遮陰板、木塑座椅以及木塑斜支撐條均采用木塑材料制成,所述木塑材料按照重量份的組成包括:木粉45份、PE聚乙烯材料30份、阻燃劑3份、防腐劑3份、石粉15份、相容劑4份以及4份其他材料。
[0005]作為本發(fā)明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木塑橫梁與木塑立柱之間還設置有木塑斜支撐條,木塑斜支撐條的兩端通過節(jié)點固定螺栓分別固定在木塑立柱和木塑橫梁上。
[0006]作為本發(fā)明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木塑橫梁上端設置有圓弧狀的遮陰板。
[0007]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利用現(xiàn)有木塑產(chǎn)品特性,采用45木粉、30份的PE聚乙烯材料、3份阻燃劑、3份防腐劑、4份其它材料、15份石粉和4份相溶劑復合為新型木塑材料,有效的解決傳統(tǒng)木質秋千椅易腐易裂的問題,使本發(fā)明的秋千椅能夠長期戶外使用,防火防潮,使用壽命更長達20年以上,而且本發(fā)明具有高環(huán)保性,能夠使木塑秋千椅在廢棄之后重復二次三次回收利用,真正實現(xiàn)取自自然回歸自然的效果,安裝工藝更簡單,可定制模具,可定制型材造型,可定制型材顏色,根據(jù)定制型材規(guī)格搭配相應螺絲螺栓在節(jié)點做相應固定即可,安全牢靠,美觀更顯檔次,實用環(huán)保價值更高。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發(fā)明的側立面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發(fā)明的正立面結構示意圖。
[0010]其中,1-木塑立柱;2_木塑固定橫條;3_遮陰板;4_木塑橫梁;5_木塑斜支撐條;
6-節(jié)點固定螺栓;7_木塑座椅;8_座椅扶手;9_座椅邊角;10_座椅懸掛條;11_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12]請參閱圖1?2,本發(fā)明實施例中,一種新型塑木秋千椅,包括木塑立柱1、木塑固定橫條2、木塑橫梁4、遮陰板3和木塑座椅7,所述木塑立柱I設置為4個,兩兩設置在木塑橫梁4兩端下部,位于木塑橫梁4 一端的兩個木塑立柱I之間安裝有木塑固定橫條2,兩個木塑立柱I與木塑固定橫條2形成具有穩(wěn)定結構的等腰三角形狀;所述木塑橫梁4的下方通過螺栓11設置有座椅懸掛條10,座椅懸掛條10的下方安裝有木塑座椅7,木塑座椅7具有座椅扶手8和座椅邊角9 ;所述木塑立柱1、木塑固定橫條2、木塑橫梁4、遮陰板3、木塑座椅7以及木塑斜支撐條5均采用木塑材料制成,所述木塑材料按照重量份的組成包括:木粉45份、PE聚乙烯材料30份、阻燃劑3份、防腐劑3份、石粉15份、相容劑4份以及4份其他材料。
[0013]所述木塑橫梁4與木塑立柱I之間還設置有木塑斜支撐條5,木塑斜支撐條5的兩端通過節(jié)點固定螺栓6分別固定在木塑立柱I和木塑橫梁4上。
[0014]所述木塑橫梁4上端設置有圓弧狀的遮陰板3。
[0015]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發(fā)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fā)明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6]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新型塑木秋千椅,包括木塑立柱(I)、木塑固定橫條(2)、木塑橫梁(4)、遮陰板(3)和木塑座椅(7),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塑立柱(I)設置為4個,兩兩設置在木塑橫梁(4)兩端下部,位于木塑橫梁(4) 一端的兩個木塑立柱(I)之間安裝有木塑固定橫條(2),兩個木塑立柱(I)與木塑固定橫條(2)形成具有穩(wěn)定結構的等腰三角形狀;所述木塑橫梁(4)的下方通過螺栓(11)設置有座椅懸掛條(10),座椅懸掛條(10)的下方安裝有木塑座椅(7),木塑座椅(7)具有座椅扶手(8)和座椅邊角(9);所述木塑立柱(1)、木塑固定橫條(2)、木塑橫梁(4)、遮陰板(3)、木塑座椅(7)以及木塑斜支撐條(5)均采用木塑材料制成,所述木塑材料按照重量份的組成包括:木粉45份、PE聚乙烯材料30份、阻燃劑3份、防腐劑3份、石粉15份、相容劑4份以及4份其他材料。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塑木秋千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塑橫梁(4)與木塑立柱(I)之間還設置有木塑斜支撐條(5 ),木塑斜支撐條(5 )的兩端通過節(jié)點固定螺栓(6 )分別固定在木塑立柱(I)和木塑橫梁(4)上。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塑木秋千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塑橫梁(4)上端設置有圓弧狀的遮陰板(3)。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新型塑木秋千椅,包括木塑立柱、木塑固定橫條、木塑橫梁、遮陰板和木塑座椅,所述木塑立柱設置在木塑橫梁兩端下部,木塑橫梁與木塑立柱之間設置有木塑斜支撐條,木塑立柱之間安裝有木塑固定橫條;所述木塑橫梁上端設置有圓弧狀的遮陰板,木塑橫梁的下方通過座椅懸掛條懸掛有木塑座椅,木塑座椅具有座椅扶手和座椅邊角;本發(fā)明采用木塑材料制成,所述木塑材料按照重量份的組成包括:木粉45份、PE聚乙烯材料30份、阻燃劑3份、防腐劑3份、石粉15份、相容劑4份以及4份其他材料;本發(fā)明能夠適應長期戶外使用、防火防潮、使用壽命長、能反復回收利用;安裝工藝簡單,安全牢靠,美觀更顯檔次,環(huán)保價值更高。
【IPC分類】A63G9/00, A63G9/02
【公開號】CN104984544
【申請?zhí)枴緾N201510485236
【發(fā)明人】朱甲文
【申請人】江西瑞京鴻興實業(yè)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