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發光的羽毛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羽毛球,尤指一種可方便地裝設燈泡與電池,使羽毛球可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環境中產生燈光而利于辨別、打擊的可發光的羽毛球。
羽毛球運動是深受大從所喜愛的運動項目之一,在日常生活中常見到三三兩兩的人在公園、廣場,甚至在路邊打羽毛球,可見羽毛球的普及率在家庭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羽毛球的特色是只用輕便的二個拍子及一個羽毛球,只要二個人即可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打起球來。然而,無論任何球類運動,在白天光線充足的環境下固然是打球的良好時機,但在夜晚以及光線不足的環境下,則必須借助良好的照明設備方能彌補光線的不足;然而,良好的運動照明設備一般是在專業的體育館或體育場才有設置,通常的公園、廣場并不能提供足夠的照明以適合在夜間打球,尤其是體積甚小的羽毛球更不容易在光線不良的環境下被快速地辨別而擊打,因而造成了此項運動在一般場合下無法在夜間普及的缺憾。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發光的羽毛球,在羽毛球的導流罩內底部設置借由電池提供電力的燈泡,使整個羽毛球可在夜間等光線不足的場合中發出明亮的燈光,以利于打球者辨別擊打羽毛球。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可發光的羽毛球,設有一羽毛罩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羽毛罩體為一導流罩,其端部設有一以導電金屬制成的底座,該底座內側面設有一螺孔111,且底座外側面設有一螺柱,該螺柱端部設有一內空間,該內空間與螺孔111間設有一隔板,該隔板上、下端設有一導電突點;還包括一電池,是裝設于上述螺柱所設的內空間;一頭部,其一端設有一金屬套筒,該金屬套筒設有一可螺合在上述螺柱的螺孔211,使上述電池的正、負極分別接觸在隔板上方的導電突點與金屬套筒底部;一燈泡,其銅頭是螺入上述底座的螺孔111,并使銅頭端部接觸在上述隔板上方的導電突點。
本發明的其他目的及功能現結合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是本發明各部件組合關系的立體分解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組合結構的平面剖視圖。
如圖1及圖2所示,本發明所提供的可發光的羽毛球,包括有分別獨立的導流罩1、一頭部2、一電池3及一燈泡4。其中,導流罩1是一般羽毛球所形成錐狀的羽毛罩體或塑膠網罩體,在該導流罩1的端部設有一用導電金屬制成的底座11,該底座11內側設有一螺孔111,且底座11外側面設有一螺柱12,該螺柱12端部設有一內空間121,且內空間121與螺孔111間設有一隔板13,該隔板13設有一貫通上、下端的導電突點112。該頭部2是用具有適當強度與彈性的材料制成,其一端固設有一金屬套筒21,且該金屬套筒21設有一可螺合在上述螺柱12的螺孔211。上述電池3是采用一般的鋰電池。燈泡4具有可螺入上述底座11的螺孔111的銅頭41。
如圖2所示,借由上述構件,其組合時,是將燈泡4螺入底座11的螺孔111內,而后將電池3置入螺柱12的內空間121中,再將該螺柱12螺入頭部2所設的金屬套筒21的螺孔211而固定;此時,上述電池3的正極即接觸在隔板13下方的導電突點121,進而與銅頭41中央的正極接通,而負極則接觸在金屬套筒21的底部,由于該金屬套筒21是螺合在亦為金屬的螺柱12,故金屬套筒21與螺柱12及螺孔111之間是呈可導電的狀態,因而電池3的負極即經由金屬套筒21傳導至銅頭41側邊,進而使燈泡4內導通電流而發出燈光,以利于在夜間等光線不足的環境中打球。
以上所述僅為用以解釋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企圖據以對本發明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因此,凡是在相同的創作精神下所做的有關本發明的任何修飾或變更,皆仍應屬于本發明的技術內容范疇。
權利要求
一種可發光的羽毛球,設有一羽毛罩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羽毛罩體為一導流罩,其端部設有一以導電金屬制成的底座,該底座內側面設有一螺孔111,且底座外側面設有一螺柱,該螺柱端部設有一內空間,該內空間與螺孔111間設有一隔板,該隔板上、下端設有一導電突點;還包括一電池,是裝設于上述螺柱所設的內空間;一頭部,其一端設有一金屬套筒,該金屬套筒設有一可螺合在上述螺柱的螺孔211,使上述電池的正、負極分別接觸在隔板上方的導電突點與金屬套筒底部;一燈泡,其銅頭是螺入上述底座的螺孔111,并使銅頭端部接觸在上述隔板上方的導電突點。
全文摘要
一種可發光的羽毛球,包括一導流罩、一電池、一頭部、一燈泡,導流罩端部設有金屬底座,底座上方可螺合一燈泡,底座下方所設的螺柱具有一內空間供置入電池,螺柱可螺合在一頭部所設的金屬套筒的螺孔,使得電池的正、負極分別接觸螺柱內空間底端的導電突部與頭部的金屬套筒底面,使底座上方的螺孔與導電突點之間導通電流,進而可將燈泡點亮。
文檔編號A63B67/18GK1222401SQ97121950
公開日1999年7月14日 申請日期1997年11月28日 優先權日1997年11月28日
發明者蔡瓊瑤, 許主文 申請人:蔡瓊瑤, 許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