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旋搖娛樂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轉車類玩具,一種即搖擺又旋轉的“旋搖娛樂臺”。
目前,公園、幼兒園等公共場所設置的轉車,是由固定安裝在地面上的基座,基座上固定一根立軸,立軸上通過軸承固定一個圓形轉盤,可以繞軸轉動。轉盤的圓周方向均市有座椅,靠人在地上推動旋轉。此種轉車運動形式單一,孩子們坐在車上身體動作受限,體積笨重,固定而不能搬動,造價較高,不適于成年人、青少年玩耍。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即適合于公共場所,又適合個人和家庭;即適于兒童又適合于成年人,特別是青少年及兒童們玩耍的趣味性強的玩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一個具有一定高度的橢圓形基座(1)與一塊圓形平板(2)同心地固定成一體。軸(3)的另一端伸出圓形平板(2)并在端部安裝在軸承(5)的內(nèi)孔上。軸承(5)的外圓安裝在圓形平板(6)的圓心部位并低于平板(6)的表面,使圓心平板(6)可繞軸(3)旋轉。圓形平板(6)面向圓形平板(2)的一面均布安裝有數(shù)量為4個或4個以上的萬向腳輪(或者普通滾輪)(7),腳輪(或滾輪)(7)落在圓形平板(2)的外圓部位并在其上能夠滾動。平板(6)的另一面的周邊部位對稱地安裝有兩個把手(8),在兩個把手(8)的平板中部縱向上裝有一組導槽(9),小滑車(10)按導槽的方向及限定可在平板(6)上縱向滾動。小滑車在雙人同時玩耍的可以安裝2輛。圓形平板(6)的直徑不小于圓形平板(2)的直徑。平板(2)的外徑尺寸及橢圓形基座的高度及其長短徑的大小決定了旋搖娛樂臺的搖擺角度,結合圓形平板(6)的外徑?jīng)Q定了使用時的安全與否。設計時,要使人的重心落在平板(2)的外徑與基座長徑法向連線以內(nèi)。
當娛樂者坐在小車(10)上雙手抓住安全把手(8)身體用力搖晃時,平板(2)的外圓周與基座橢圓圓周同時觸地支承,娛樂臺便旋搖起來,隨著人體體位花樣的變化,搖擺角度也不斷變化,轉動速度也不斷變化,趣味性較強。
圓形平板(6)的直徑可在0.6-2.0米之間,并永遠不小于圓形平板(2)的外徑。導槽(9)限定小滑車(10)的滾輪不能離開圓形平板(6)的臺面。根據(jù)以上所述的旋搖娛樂臺,可見它和目前存在的轉車類玩具相比,有移動靈活隨便搬運的特點。即可做為公共娛樂設施,又可做為家庭和個人的鍛煉和娛樂玩具。玩耍時趣味性強,并可鍛煉人的技能技巧。其造價較低,易于普及,特別適合成年人、青少年及兒童玩耍和鍛煉身體。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下面的實施例及附圖給出。
圖1為單人玩耍的旋搖娛樂臺,圖2為其側視圖其中(1)橢圓形基座(主視圖為長徑方向)(2)圓形平板(3)軸(4)定位鎖緊螺母(5)軸承(6)圓形平板(7)腳輪(或滾輪)(8)安全把手(9)導槽(10)小滑車圖3為圓形平板(6)上面的小滑車及其導槽示意圖小車的寬度1人能坐下即可。圖中(11)小滑車滾輪。
本實施例基座(1)的高度為40mm,其橢圓的長徑為250mm,短徑為150mm,圓形平板(2)和(6)的厚度為20mm,平板(2)的直徑為500mm,平板(6)的直徑為750mm,軸的直徑為25mm,兩平板間的距離等于腳輪(7)的高度。
權利要求1.一種即搖擺又旋轉的轉車類玩具--旋搖娛樂臺,其特征在于它主要由橢圓形基座(1)及與其同心并固定于一體的圓形平板(2)、穿過它們的幾何中心并用螺母(4)固定在基座(1)內(nèi)的軸(3)、通過軸(3)另一端上的軸承(5)固定的圓形平板(6)等部件組成。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搖娛樂臺,其特征在于圓形平板(6)通過定位于其中心的軸承(5)可以繞軸(3)轉動。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搖娛樂臺,其特征在于其圓形平板(6)面向圓形平板(2)的一面可以對稱而均布地裝有4個或4個以上數(shù)量的萬向腳輪或滾輪(7),并且當平板(6)繞軸(3)旋轉時,(7)能在圓形平板(2)的外圓周部位滾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搖娛樂臺,其特征在于圓形平板(6)的另一面的圓周部位對稱地安裝了兩個把手(8)及與把手(8)同向,以圓板(6)直徑為中心對稱的一組導槽(9)。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搖娛樂臺,其特征在于圓形平板(6)上的導槽(9)上裝有小滑車(10)。
專利摘要一種類似于轉車類的娛樂玩具—旋搖娛樂臺,它主要由同軸同心能相對旋轉的兩塊圓形平板及一個橢圓形基座構成。娛樂者通過在臺上的搖擺及體位的變化產(chǎn)生旋搖效果。通過改變?nèi)梭w重心在臺上的位置可以使轉動的角速度任意變化。風險感、趣味感較強,特別適合青少年及兒童進行娛樂玩耍及體育技巧鍛煉。
文檔編號A63G23/00GK2296225SQ9620286
公開日1998年11月4日 申請日期1996年2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2月13日
發(fā)明者張進泰 申請人:張進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