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局戲效果的漂浮擺飾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液滴擺飾物及漂浮擺飾物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其存在的價值,這種通過封閉空間充填比重不同的色液、并藉助飾物以產生視覺變化效果的擺飾物,確能在某種程度提供娛樂性。
目前液滴擺飾物及漂浮物花樣繁多,有的內置水車,有的內置色彩繽紛的飾物以豐富視覺效果,還有的在下方加置燈光并使色液加熱形成對流而帶動飾物翻騰,可謂五花八門,不一而足,其中不乏專利核準之案例。
但是,傳統的此類擺飾物大都單純用于觀賞,即用于視覺需求,其變化日久可為預側或可推知,所以,在一段時間把玩之后,就失去新奇感,而將之束之高閣,或擺置一旁,實在可惜,形成浪費。
所以,為了刺激市場,唯有不斷更新飾物。嚴格地說,均脫離不了前述結果,不消一段時間,又流于枯燥與乏味。
有鑒于此,申請人根據長年來從事液滴產品產銷的經驗潛心研究,再三實驗,創作出本實用新型的「具有局戲效果的漂浮擺飾物」。
為進一步揭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技術內容,首先請參閱圖示。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立體示意圖。
如圖所示,基本上,本實用新型由一容器1,輕液2,重液3及多個(畫出了兩個)飾碼4所組成。
其中,容器1為中空密閉,以長方或立體為佳,為達較佳的視覺效果,以透明為佳,在實際實施時,以透明無色的壓克力材質做成(此為目前液滴擺飾物采行之習知技藝)。
輕液2是液體,之所以稱輕液,是相對于后敘的重液3而言,其比重較輕,無論朝何方向翻轉,輕液2均為上浮,并充斥于容器1的內部空間上部。
重液3亦為液體,前已述及,其比重較輕液2為重,故將容器1朝任何方向翻轉,都下沈并充斥于容器1內部空間的下方,為能與輕液2分辨,可做成色液。
飾碼4為漂浮物,為使其可漂浮于重液3與輕液2之間,其比重介于重液3與輕液2之間,使其可漂浮于重液3的頂面上。
同時,為達到局戲的效果,飾碼4以正方體(六面)為佳,分別具六個飾面41,所以,六個飾面的翻轉機率相等,各飾面41上,分別具有不同的碼標42,各碼標42間,呈現局戲大小的數字(如骰子),或圖案(撲克牌、西洋棋子),或文字(如象棋子)等,可根據機率的顯示達到具有局戲的意義與效果的組合。
所以,本案在實施時,以骰子為例,若每個飾碼4其上的碼標42分別為1至6點,則當翻動或擺動本實用新型的創作物時,飾碼4隨著重液3的翻騰而漂浮、傾斜甚至翻轉,當重液3與輕液2同時靜止時,在一面觀賞面上,各飾碼4即有碼標42的顯示,將之相加所得的總和來判定局戲的輸贏,可提供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局戲,達到娛樂的功效。
由于本實用新型的飾面41為六面,故其每個飾面41出現的機率為六分之一,而飾碼4個數愈多,局戲復雜性也相對提高。
因此,經由本案的實施,已將傳統的漂浮擺飾物推進到局戲目的功效,開拓另一實用空間,全然擺脫傳統漂浮擺飾物純為觀賞的作用。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局戲效果的漂浮擺飾物,包括一中空的透明容器,內部充斥輕液與重液,呈完全密封,朝任何方向翻轉,輕液均于容器內部空間上方,重液在容器內部空間下方;其特征在于,容器內具若干飾碼,各飾碼比重介于重液與輕液之間且為正方體,各具六個飾面,各飾面分別標示具有局戲大小的不同碼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局戲效果的漂浮擺飾物物,其特征在于,重液與輕液是不同顏色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局戲效果的漂浮擺飾物,其特征在于,碼標為文字、符號或數字。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局戲效果的漂浮擺飾物,尤指一種在傳統的漂浮擺飾物的容器內,設置若干飾碼,各飾碼為正方體,其六個飾面,分別具有局戲大小的碼標,飾碼的比重介于重液與輕液間,藉助翻轉,飾碼在重液上漂浮翻轉,使平靜時在同一觀賞面上的各飾碼具不同的碼標顯示,達到兩人以上的局戲效果。
文檔編號A63F9/04GK2147884SQ9320136
公開日1993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1993年1月5日 優先權日1993年1月5日
發明者林滄朗 申請人:林滄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