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滑行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手和腿做功的運動交通工具。
現有運動交通工具主要是自行車。自行車體積較大,存放占地,攜帶搬運較困難;由于騎車時手不做功,雙腿相對容易疲勞,雙手卻達不到鍛煉的效果;而且,長時間騎車對會陰部位也有損害。另外,遇到緊急時刻時,雙手掌把捏閘不能騰出應急,而騎坐時人的重心較高,也容易摔倒,安全性不很理想。
本發明的目的是能應用手和腿做功,使運行速度和鍛煉效果都行到提高。同時使其結構簡單,搬運存放容易,安全性好。
本發明是利用滑冰、滑雪的運動原理設計實現的。它是由車輪與用以固定腳的腳踏板以前后直線式,錯開式等合理形式制成的滑板和可使手參與運動做功的滑桿構成。雙腳通過滑板和雙手通過滑桿及其之間的協調運動與地面作用便可獲得反作用力而向前行駛。制動可通過在后輪上安裝活動擦片或進行大腳度轉彎實現。
圖一是滑桿視圖。
圖二是雙軌直線式適于左腳的滑板視圖。
圖三是單軌直線式滑板視圖。
圖四是雙輪錯開式左滑板視圖。
下面結合附圖
對實施例各結構做詳述。
圖一是本發明中手操作做功用的滑桿。其上端有供手抓握的手握(1),底端上有橡膠(4)等物以增加阻力及減少對地面的損壞。該桿也可方便實現長度調節和折疊等功能。如制成天線式,前桿和后桿既可相對滑動,也可通過螺絲等物固緊。
圖二所示滑板結構為前輪(1)和后輪(7)是直線排列式,分別位于腳踏板(5)的前后。兩車輪通過支架(4)連接而成,支架的位置低于車軸,以增加行駛時的穩度。支架的后端部位(8)選用的是彈性好的彈簧鋼,以便在運動過程中能進行方向調整。用可轉動軸代替彈簧鋼也可實現方向的調整。支架(4)上固定的腳踏板(5)是用于固定腳的,它可通過裝腳靠,在孔(9)裝腳套、穿繩等方法將腳固定。在運動時,既可通過滑桿的支撐得到向前的作用力行駛,亦可雙腳側用力蹬地向前行駛。后車輪檔板部位(2)可繞支點活動,當人坐壓時,該部位將與車輪摩擦,從而達到減速制動的目的。該滑板也可制成可折疊式的,如使腳踏板(5)可繞支架(4)做某一方向旋轉,或支架本身做或可轉動和固定的。
圖三所示滑板結構特點是兩腳踏板(5)分別位于兩車輪(1;7)兩側。它是用兩側分別固定有腳踏板(5)的支架(4)將兩車輪(1;7)連接構成。支架低于車軸,以增加運行時的穩度。當人雙腳固定在腳踏板(5)上,雙腿彎曲用力,雙手用力支滑桿便能向前運行,其平衡和方向操作均可通過身體重心的調整和偏移實現。其制動裝置與圖二所示同。此滑板亦可做成可折疊的,如腳踏板可繞支架(4)某一方向轉動,使腳踏板(5)豎起。
圖四所示滑板結構特點是兩車輪(1;6)位置相互錯開,腳踏板(4)位于兩車輪之間。這種結構在前后、左右方向上都容易保持一定的平衡,這樣,拐彎可使其中一只滑板的前輪或后輪蹺起或前后輪同時離地擺腳實現。其制動亦可用上述摩擦車輪的方法實現。此滑板的折疊可以是使車輪相對腳踏板向后轉動實現。
在上述滑板的車輪上安裝棘輪或利用棘輪的原理使車輪只能正向轉動,一方面可使腳側后蹬時更好地獲力做功,另一方面在緊急時刻可通過側身急轉,甚至躍身跳起轉180°角,同時身體向下趴實現急停。側身或下趴以避免慣性作用而翻仰。
權利要求
1.一種滑行式運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它是由裝有車輪的腳踏板即滑板和滑桿組成。滑桿上端有供人手抓握的手握,下端可套有橡膠等物。滑板中車輪和腳踏板之間的的結構和位置可有以下三種(1)兩車輪通過固定了一個腳踏板并接有彈簧鋼或安裝有轉動軸的支架連接成直線型,使兩車輪分別位于腳踏板的前后。(2)兩車輪通過左右兩側各固定有腳踏板的支架連接而成。(3)一個腳踏板固定于使兩車輪相互錯開的支架之上。
2.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滑桿,其特征在于它可根據需要進行放長或縮短。
3.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滑板,其特征在于其上后車輪所安的保護罩上的某一部分可活動、當受外力作用時將與車輪摩擦進行減速和制動。
4.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滑板,其特征在于其上車輪可安有棘輪,使車輪只能正向轉動。
5.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滑板,其特征在于腳踏板與車輪或腳踏板與支架可繞某一方向轉動,或支架自身可繞某一方向轉動、固定,實現滑板的折疊。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運動健身及方便交通工具。它利用了滑冰、滑雪運動的有關原理,實現了在一般路面平穩、快速安全行駛的目的。它與自行車等運動交通工具相比,由于手參與運動做功,使運動諧調合理;同時,其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操作舒適、靈活、成本低廉。
文檔編號A63C17/04GK1085113SQ9310291
公開日1994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1993年3月10日 優先權日1993年3月10日
發明者魏森海, 易曉斌 申請人:易曉斌, 魏森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