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行童木馬的制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兒童娛樂用玩具馬,尤其適用于一至十歲的兒童或成人共同玩樂。它和手推四輪車,腳踏三輪車不同,普通的三輪、四輪車郎使是外型與四支動物(如馬類)相似,兒童仍缺乏騎馬真實感,不能產生很大的興趣。本實用新型克服了這一缺點,為了腳踏蹬子,以馬鞍以及腳蹬及一套鏈條和齒輪為驅動裝置,下用橢圓輪滾動,并在馬頭內部配裝錄音機,能模仿馬的叫聲。在馬頭上裝有韁繩以操縱馬頸轉向,使兒童既能增強體力和智力,又可由大人在前牽著馬韁繩帶領小孩玩。
本實用新型采用為坐動式馬鞍,左右裝有蹬動套板,馬鞍和蹬套板是通過與馬體內的飛輪及嚙合進行傳動的。飛輪可以采用普通自行車上用的飛輪。為了減少驅動力,在裝有飛輪的軸上還裝有慣性輪,將鏈條分別與鞍座鉤和腳蹬鉤相連,把通過向下與相連帶動飛輪和馬蹄部的四個輪子,從而使該木馬行駛。為了使馬能跳躍前進、輪子設計成橢圓形,依靠人體重量和腳蹬動而使木馬行駛。
在公共娛樂場所、公園、兒童活動中心、幼兒園、家庭等,都可使用。木馬動力也可采用電機驅動方式。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2是詳細的鏈條齒輪傳動結構透示圖。
圖3是部件裝配構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是當人坐上馬鞍拉動頭部(1)、頸部(2)、及馬韁繩(3)時,馬頭向下彎曲接通裝在頸部的開關,使錄音機發出馬叫聲,當向左或向右拉動韁繩時,帶動轉向軸(5),使馬前蹄部的橢圓輪(35)向左或向右轉動,人坐在馬鞍(8)上,用手扶住安全把手(6),由于人體的重量和前后擺動,壓下了彈簧(10),馬鞍可以以心軸(7),為軸擺動,由于馬鞍后端被壓下,提起了鉤子(9),拉動鏈條(19),帶動了前飛輪(11)通過飛輪軸(21),帶動大鏈輪(20),通過第二根鏈條(31)帶動第二根軸上小鏈輪(K)(見圖三)從而帶動慣性輪(23),并帶動齒輪組(A),通過支板(G)(見圖三),帶動安裝在短軸(24)上小鏈輪(25),并通過鏈條(19),帶動第四只后飛輪(11),后軸(B)和后橢圓輪(34)。固定在橢圓輪上的半輪(27),隨輪轉動而向上推動馬后小腿(28)(見圖一),通過銷釘(29)、推動馬后大腿(30)、呈彎曲狀。另外在馬身左右設有腳蹬(18)(見圖二),和滑輪(13)。人坐上馬鞍,將腳放入蹬套(18)蹬動腳蹬帶動繩子,通過滑輪(13)拉動第三、四根鏈條(19),帶動飛輪(11)和慣性輪(23),并帶動齒輪組(A),(見圖三)和裝在短軸(24)上的小鏈輪(25),帶動鏈條(19)和第四只飛輪(11),從而驅動軸(B),使后橢圓輪向前滾動(34)。腳踏腳蹬的同時還拉動了拉簧(Ω),使馬尾(16)擺動。
該實施例的動物馬外殼用木料或塑料制造,并采用34塊活動件組裝而成,具有大、中、小型三種尺寸。本實用新型也可模仿其他四支動物的外形。
權利要求
1.一種由人體重力或電機為驅動力的自行童木馬,通過前橢圓輪(35),后橢圓輪(34),滾動行駛其特征在于所說的該自行童木馬、依靠馬鞍(8)和馬蹬套(18)交替驅動一套包括飛輪(11)、鏈條(19)、慣性輪(23),齒輪組(A)以及軸(B)的裝置從而帶動橢圓輪(34),推動前橢圓輪(35),而向前行駛。
2.如權利要求
1所述的自行童木馬,其特征在于其頭部可以上下左右轉動,拉動韁繩使馬頭向左、右、轉動時可操縱轉向軸(5)使前橢圓輪轉向。
3.如權利要求
1所述的自行童木馬,其特征在于,腳蹬套板(18)通過繩子和滑輪(13)拉動鏈條(19),從而牽動拉簧(Ω),通過傳力機構(14),拉動馬尾(16),使之能上、下、左、右活動。
4.根據權利要求
1.2.3所述的自行童木馬,其特征在于馬鞍(8),腳蹬套板(18),和橢圓輪(34)(35),木馬體內的嚙合部份,由后輪推動前輪行駛。
5.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自行童木馬,其特征在于通過后橢圓輪(34)上側邊裝設的半軸(27),帶動小腿(8),通過肖子(29)推動馬大腿(30),呈彎曲狀。
6.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自行童木馬,其特征在于,以人體重量或電機為驅動力,通過傳動機構使橢圓輪(34)(35),滾動時由高點轉到低點,從而使人有騎馬奔馳感。
專利摘要
本馬用木板組合構成。用高美工藝制造外形,象真馬奔行,當人拉動馬頭韁繩時,可任意左右向轉并有叫音,只要人坐在馬背鞍上腳踏上蹬板,馬自動行駛前奔,必要時可用雙腳踏一下蹬板,馬可以連續向前行駛。
文檔編號A63H11/20GK86200115SQ86200115
公開日1988年6月15日 申請日期1986年1月11日
發明者樂海龍 申請人:樂海龍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