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計算機技術,尤其涉及一種實體遷移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存儲介質及程序產品。
背景技術:
1、基于圖形處理硬件的顯示技術,擴展了感知環境以及獲取信息的渠道,尤其是虛擬世界(例如元宇宙所呈現的虛擬場景、游戲應用所呈現的虛擬場景)的顯示技術,能夠根據實際應用需求實現受控于用戶或人工智能的虛擬對象的多樣化的移動,具有各種典型的應用場景,例如在游戲等的虛擬場景中,能夠模擬虛擬對象之間的交互過程。
2、相關技術中,在應用有無縫大世界的游戲應用中,通過將真實角色(real)的全量數據發送至影子角色(ghost)所在的服務器上,在服務器中切換real和ghost的角色,以實現實體遷移。但是這種通過打包全量數量以實現實體遷移的方案,極容易出現各類錯誤,無法保證實體遷移的有效性。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實體遷移方法、裝置、電子設備、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及計算機程序產品,能夠提高實體遷移的有效性。
2、本申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3、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實體遷移方法,包括:
4、獲取虛擬場景中的實體,并獲取用于實體遷移的發起空間以及目的空間;
5、在所述發起空間,對所述實體進行基于所述發起空間的代理創建處理,得到第一實體副本;
6、在所述目的空間,對所述實體進行基于所述目的空間的代理創建處理,得到第二實體副本,其中,所述第二實體副本的行為被動同步為所述第一實體副本的行為,所述第一實體副本與所述第二實體副本與所述實體對應;
7、對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授權遷移處理,得到遷移后的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遷移后的所述第二實體副本;
8、對遷移后的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遷移后的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代理回收處理。
9、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實體遷移裝置,包括:
10、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虛擬場景中的實體,并獲取用于實體遷移的發起空間以及目的空間;
11、代理創建模塊,用于在所述發起空間,對所述實體進行基于所述發起空間的代理創建處理,得到第一實體副本;
12、在所述目的空間,對所述實體進行基于所述目的空間的代理創建處理,得到第二實體副本,其中,所述第二實體副本的行為被動同步為所述第一實體副本的行為,所述第一實體副本與所述第二實體副本與所述實體對應;
13、授權遷移模塊,用于對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授權遷移處理,得到遷移后的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遷移后的所述第二實體副本;
14、代理回收模塊,用于對遷移后的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遷移后的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代理回收處理。
15、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用于實體遷移的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
16、存儲器,用于存儲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
17、處理器,用于執行所述存儲器中存儲的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時,實現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實體遷移方法。
18、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所述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實體遷移方法。
19、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所述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實體遷移方法。
20、本申請實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21、在代理創建階段,通過代理創建處理以創建出第一實體副本以及第二實體副本;在授權遷移階段,授權遷移第一實體副本以及第二實體副本;在代理回收階段,代理回收遷移后的第一實體副本以及遷移后的第二實體副本,通過代理創建階段、授權遷移階段、代理回收階段這三個階段,以平滑實體遷移過程,從而在實體遷移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能夠準確定位問題,以快速解決問題,提高實體遷移的有效性。
1.一種實體遷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授權遷移處理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實體進行基于所述發起空間的代理創建處理之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授權遷移處理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9.根據權利要求1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授權遷移處理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遷移后的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遷移后的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代理回收處理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遷移后的所述第一實體副本以及遷移后的所述第二實體副本進行代理回收處理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13.一種實體遷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14.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
15.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或者計算機可執行指令,所述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權利要求1至12任一項所述的實體遷移方法。
16.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或計算機可執行指令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權利要求1至12任一項所述的實體遷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