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塑形體育護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可塑形體育護板,包括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及包裹在所述可塑形光固定護板的外側的護墊層,所述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包括光固定樹脂及包覆在該光固定樹脂外側的支撐層,所述光固定樹脂由以下質量百分比的物質均勻混合構成:低聚物10%--90%、活性單體10%--90%、光引發劑0.2%--10%及助劑0.1%-5%,其中,低聚物為一種或者多種帶有不飽和雙鍵或環氧基的感光性樹脂,活性單體為含有可聚合官能團的有機小分子粘度調節劑,光引發劑為一種能吸收光能經激發轉變為化學能并能引發低聚物與活性單體聚合的物質,助劑為性能調節幫助劑。本發明可在任意人體部位進行塑形定型,與受力部位緊密貼合,對受力部位起到更加有效的保護。
【專利說明】可塑形體育護板
[0001]
【技術領域】
[0002]本發明涉及一種體育用品,具體涉及一種可塑形體育護板。
【背景技術】
[0003]在體育比賽及訓練過程中,為減少運動員受傷,往往使用塑料護板來對運動員的受力部位進行保護,以增大受力面積,分散、緩沖施加到受力部位上的壓力和沖力,從而保護運動員。
[0004]然而,由于運動員的體型各異,現有的塑料護板通常都不能完全符合每個運動員的體型,其無法緊密貼合運動員的受力部位,從而對受力部位只能起到有限的保護作用。
[0005]現有技術中亟需一種能夠根據運動員的體型塑形的護板。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可塑形體育護板。
[0007]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可塑形體育護板,包括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及包裹在所述可塑形光固定護板的外側的護墊層,所述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包括光固定樹脂及包覆在該光固定樹脂外側的支撐層,所述光固定樹脂由以下質量百分比的物質均勻混合構成:低聚物10%—90%、活性單體10%—90%、光引發劑0.2%—10%及助劑0.1%-5%,其中,低聚物為一種或者多種帶有不飽和雙鍵或環氧基的感光性樹脂,活性單體為含有可聚合官能團的有機小分子粘度調節劑,光引發劑為一種能吸收光能經激發轉變為化學能并能引發低聚物與活性單體聚合的物質,助劑為性能調節幫助劑。
`[0008]所述支撐層為玻璃纖維織物層、棉制品層、化纖制品與玻璃纖維織物混合層、棉制品或化纖制品與二氧化硅粉末混合物層中的一種。
[0009]所述護墊層為紗布層、無紡布層、棉織品層或化纖制品層。
[0010]所述低聚物為環氧丙烯酸脂。
[0011]所述活性單體為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
[0012]所述光引發劑為苯偶酰及基衍生物。
[0013]所述助劑為硅烷偶聯劑。
[0014]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可在任意人體部位進行塑形定型,它能與受力部位緊密貼合,從而對受力部位起到更加有效的保護,有效減少運動員受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在圖中:1_可塑形光固定護板;2_護墊層;3_擋光層;4_避光保護層。【具體實施方式】
[0017]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詳細描述。
[0018]一種可塑形體育護板,包括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及包裹在可塑形光固定護板的外側的護墊層,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包括光固定樹脂及包覆在該光固定樹脂外側的支撐層,光固定樹脂由以下質量百分比的物質均勻混合構成:低聚物10%—90%、活性單體10%—90%、光引發劑0.2%—10%及助劑0.1%_5%,其中,低聚物為一種或者多種帶有不飽和雙鍵或環氧基的感光性樹脂,活性單體為含有可聚合官能團的有機小分子粘度調節劑,光引發劑為一種能吸收光能經激發轉變為化學能并能引發低聚物與活性單體聚合的物質,助劑為性能調節幫助劑。
[0019]其中,支撐層為玻璃纖維織物層、棉制品層、化纖制品與玻璃纖維織物混合層、棉制品或化纖制品與二氧化硅粉末混合物層中的一種。護墊層為紗布層、無紡布層、棉織品層或化纖制品層。在光固定樹脂中,低聚物可以為環氧丙烯酸脂。活性單體可以為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光引發劑可以為苯偶酰及基衍生物。助劑可以為硅烷偶聯劑。
[0020]加工時,將低聚物在反應釜中加熱到可順利流動狀態,加入活性單體,攪拌30分鐘后,加入光引發劑及助劑,繼續攪拌直到完全溶解,各組分均勻混合后停止攪拌。取以上樹脂混合物包覆無機或有機支撐層,即構成可塑形光固定護板。
[0021]本發明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可在任意人體部位進行塑形定型,使用時,使之與被保護部位緊密貼合,30秒內即可硬化定型,硬化定型后,具有比現有塑料護板更大的硬度。本發明能夠與受力部位緊密貼合,從而對受力部位起到更加有效的保護,有效減少運動員受傷。
[0022]如圖1所示,本發明的可塑形體育護板配合擋光層3及避光保護層4使用,擋光層3包設在護墊層2的外側,避光保護層4包設在擋光層3的外側。擋光層3為塑料擋光層3或金屬箔擋光層3。
[0023]使用時,將可塑形體育護板取出,緊密貼合到人體受力部位,等待硬化定型即可。
[0024]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內容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本發明保護范圍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的簡單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均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實質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塑形體育護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塑形體育護板包括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及包裹在所述可塑形光固定護板的外側的護墊層,所述可塑形光固定護板包括光固定樹脂及包覆在該光固定樹脂外側的支撐層,所述光固定樹脂由以下質量百分比的物質均勻混合構成:低聚物10%—90%、活性單體10%—90%、光引發劑0.2%—10%及助劑0.1%_5%,其中,低聚物為一種或者多種帶有不飽和雙鍵或環氧基的感光性樹脂,活性單體為含有可聚合官能團的有機小分子粘度調節劑,光引發劑為一種能吸收光能經激發轉變為化學能并能引發低聚物與活性單體聚合的物質,助劑為性能調節幫助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層為玻璃纖維織物層、棉制品層、化纖制品與玻璃纖維織物混合層、棉制品或化纖制品與二氧化硅粉末混合物層中的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護墊層為紗布層、無紡布層、棉織品層或化纖制品層。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低聚物為環氧丙烯酸脂。
5.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單體為三羥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引發劑為苯偶酰及基衍生物。
7.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可塑形體育護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劑為硅烷偶聯劑。
【文檔編號】A63B71/08GK103611284SQ201310643177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5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5日
【發明者】荊忠 申請人:上海鎵銦光電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