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高爾夫球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
技術背景高爾夫球車的首要要求是必須有足夠大的框架,以便不同尺寸的高爾夫球袋都能裝運,通常由高爾夫球車上的球袋上、下托架支撐高爾夫球袋的上部和下部,這就意味著球袋上、下托架之間要有較大的間距,這也對高爾夫球車的存放或運輸帶來困難,由此,人們設計出了收折式高爾夫球車,這種高爾夫球車能夠收折,方便存放或運輸?,F(xiàn)有的收折式高爾夫球車包括有車底架、主桿、推把手、折疊連桿、滑套、連動桿、兩個用于安裝后車輪的后輪架、底架連桿,主桿的底部與車底架鉸接,推把手的底部設有連接件,連接件的一端鉸接在主桿靠近頂部的位置,其另一端與折疊連桿的一端鉸接,折疊連桿的另一端鉸接在車底架上,主桿、連接件、折疊連桿與車底架一起組合成一個桿件動作就可牽連帶動整個高爾夫球車全部自由伸縮折疊的四連桿機構;滑套滑動連接在車底架上,連動桿的兩端分別與主桿、滑套鉸接,兩個后輪架分別鉸接在車底架后端的兩側,后輪架與滑套之間通過底架連桿連接,使得后輪架能夠跟隨主桿一起收折或展開,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接件動作時可牽連主桿和其它構件作相應的動作,使用時,將推把手向后翻折,帶動主桿和折疊連桿向前翻折,并連動帶動后輪架一起收折,而將高爾夫球車收合形成Z形的三折式折疊狀態(tài)。但是這種高爾夫球車在展開后,主桿與車底架的角度一般都超過90度,主桿向前收折時不好出力,主桿通過連動桿傳遞到滑套上的力較小,不容易推動滑套向前滑動,收折費力、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不足而提供一種收折容易、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它包括有主桿、車底架、滑動連接在車底架上的滑套、連動桿,主桿的下端鉸接在車底架后端上,連動桿的兩端分別與主桿、滑套鉸接,車底架的后端與滑套設有為滑套提供向前作用力的助推裝置。所述助推裝置包括有壓縮彈簧,壓縮彈簧的兩端分別頂壓在滑套和連接座上。所述壓縮彈簧的前端設有頂壓在滑套上的前套筒,壓縮彈簧的后端設有頂壓在車底架后端上的后套筒。所述前套筒滑動連接在車底架上,后套筒固定在車底架上。所述車底架為圓形桿,滑套、前套筒和后套筒均為圓形筒狀結構,滑套、前套筒和后套筒分別套設在車底架上。所述車底架后端固定有連接座,主桿的下端鉸接在連接座上,助推裝置設置在連接座與滑套之間。[0012]本實用新型還包括有推把手、折疊連桿、兩個用于安裝后車輪的后輪架、底架連桿,推把手的底部設有連接件,連接件的一端鉸接在主桿靠近頂部的位置,其另一端與折疊連桿的一端鉸接,折疊連桿的另一端鉸接在車底架上,主桿、連接件、折疊連桿與車底架一起組合成一個桿件動作就可牽連帶動整個高爾夫球車全部自由伸縮折疊的四連桿機構;兩個后輪架分別鉸接在車底架后端的兩側,后輪架與滑套之間通過底架連桿連接,底架連桿的兩端分別與后輪架、滑套鉸接。所述主桿的頂部設有用于鎖緊固定連接件的鎖緊裝置。所述主桿的頂部設有上托架,車底架靠近前端的位置設有下托架。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包括有主桿、車底架、滑動連接在車底架上的滑套、連動桿,主桿的下端鉸接在車底架后端上,連動桿的兩端分別與主桿、滑套鉸接,車底架的后端與滑套設有為滑套提供向前作用力的助推裝置,高爾夫球車收折時,助推裝置 能夠為滑套提供向前作用力,幫助推動滑套向前滑動,收折省力,收折容易、方便。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I中A處的放大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見圖I 3所示,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它包括有車底架I、主桿2、推把手3、折疊連桿4、滑套6、連動桿8、兩個用于安裝后車輪的后輪架9、底架連桿10,兩個后車輪安裝在兩個后輪架9上,前車輪安裝在主桿2的前端,前車輪可以一個或兩個。主桿2的底部與車底架I鉸接,推把手3的底部設有連接件5,連接件5的一端鉸接在主桿2靠近頂部的位置,其另一端與折疊連桿4的一端鉸接,折疊連桿4的另一端鉸接在車底架I上,主桿2、連接件5、折疊連桿4與車底架I 一起組合成一個桿件動作就可牽連帶動整個高爾夫球車全部自由伸縮折疊的四連桿機構,連動桿8的兩端分別與主桿2、滑套6鉸接,兩個后輪架9分別鉸接在車底架I后端的兩側,底架連桿10的兩端分別與后輪架9、滑套6鉸接,使得后輪架9能夠跟隨主桿2 —起收折或展開。四連桿機構可以為平行四連桿機構,結構穩(wěn)定,傳動平穩(wěn),四連桿機構中的連接件5動作時可牽連其它構件作相應的動作。主桿2的頂部設有用于鎖緊固定連接件5的鎖緊裝置14。另外,主桿2的頂部設有上托架13,車底架I靠近前端的位置設有下托架12,上托架13和下托架12 —起用于承托高爾夫球袋。折疊時,按下按鍵使鎖緊裝置14松開連接件5,將推把手3向后翻折,帶動主桿2和折疊連桿4向前翻折,并連動帶動后輪架9 一起收折,而將高爾夫球車收合形成Z形的三折式折疊狀態(tài);展開時,將推把手3向前翻折,帶動主桿2和折疊連桿4向后翻折,直至連接件5的卡鉤伸入鎖緊裝置14中鎖定將四連桿機構固定,形成展開狀態(tài)。本實用新型能夠將高爾夫球車收合形成Z形的三折式折疊狀態(tài),只需一個動作整個車子可以全部自由伸縮折疊,折疊或展開容易,使用操作方便,極大程度減小體積,節(jié)省空間,方便存放和運輸。[0022]車底架I的后端與滑套6設有為滑套6提供向前作用力的助推裝置7。助推裝置7包括有壓縮彈簧71,壓縮彈簧71的兩端分別頂壓在滑套6和連接座11上,壓縮彈簧71的前端設有頂壓在滑套6上的前套筒72,壓縮彈簧71的后端設有頂壓在車底架I后端上的后套筒73,前套筒72和后套筒73使得壓縮彈簧71運動平穩(wěn)。前套筒72滑動連接在車底架I上,后套筒73固定在車底架I上。高爾夫球車展開時,滑套6向后滑動,壓縮彈簧71被滑套6壓縮積蓄能量;高爾夫球車收折時,壓縮彈簧71釋放彈力向前頂推滑套6,因此助推裝置7能夠為滑套6提供向前作用力,幫助推動滑套6向前滑動,收折省力,收折容易、方便。車底架I為圓形桿,滑套6、前套筒72和后套筒73均為圓形筒狀結構,滑套6、前套筒72和后套筒73分別套設在車底架I上,使得本實用新型結構穩(wěn)固,運動平穩(wěn)。車底架I后端固定有連接座11,主桿2的下端鉸接在連接座11上,助推裝置7設置在連接座11與滑套6之間。當然,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故凡依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范圍內。
權利要求1.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它包括有主桿(2)、車底架(I)、滑動連接在車底架(I)上的滑套¢)、連動桿(8),主桿(2)的下端鉸接在車底架(I)后端上,連動桿(8)的兩端分別與主桿(2)、滑套(6)鉸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底架(I)的后端與滑套(6)設有為滑套(6)提供向前作用力的助推裝置(7)。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推裝置(7)包括有壓縮彈簧(71),壓縮彈簧(71)的兩端分別頂壓在滑套(6)和連接座(11)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壓縮彈簧(71)的前端設有頂壓在滑套(6)上的前套筒(72),壓縮彈簧(71)的后端設有頂壓在車底架(I)后端上的后套筒(73)。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套筒(72)滑動連接在車底架(I)上,后套筒(73)固定在車底架(I)上。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底架(I)為圓形桿,滑套出)、前套筒(72)和后套筒(73)均為圓形筒狀結構,滑套¢)、前套筒(72)和后套筒(73)分別套設在車底架(I)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底架(I)后端固定有連接座(11),主桿(2)的下端鉸接在連接座(11)上,助推裝置(7)設置在連接座(11)與滑套(6)之間。
7.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推把手(3)、折疊連桿(4)、兩個用于安裝后車輪的后輪架(9)、底架連桿(10),推把手(3)的底部設有連接件(5),連接件(5)的一端鉸接在主桿(2)靠近頂部的位置,其另一端與折疊連桿(4)的一端鉸接,折疊連桿(4)的另一端鉸接在車底架(I)上,主桿(2)、連接件(5)、折疊連桿(4)與車底架(I) 一起組合成一個桿件動作就可牽連帶動整個高爾夫球車全部自由伸縮折疊的四連桿機構;兩個后輪架(9)分別鉸接在車底架(I)后端的兩側,后輪架(9)與滑套(6)之間通過底架連桿(10)連接,底架連桿(10)的兩端分別與后輪架(9)、滑套(6)鉸接。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桿(2)的頂部設有用于鎖緊固定連接件(5)的鎖緊裝置(14)。
9.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桿(2)的頂部設有上托架(13),車底架(I)靠近前端的位置設有下托架(12)。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高爾夫球車技術領域,尤其涉及收折方便的高爾夫球車,其包括有主桿、車底架、滑動連接在車底架上的滑套、連動桿,主桿的下端鉸接在車底架后端上,連動桿的兩端分別與主桿、滑套鉸接,車底架的后端與滑套設有為滑套提供向前作用力的助推裝置,高爾夫球車收折時,助推裝置能夠為滑套提供向前作用力,幫助推動滑套向前滑動,收折省力,收折容易、方便。
文檔編號A63B55/08GK202438091SQ20122006460
公開日2012年9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2月27日
發(fā)明者王本寰 申請人:王本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