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動跳繩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體育機械,尤其涉及一種自動跳繩機。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現(xiàn)代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在物質生活上得到很大程度滿足的同時,也在不斷追求文化生活的多元化和現(xiàn)代化,娛樂、健身和運動已成為人們休閑運動的主要方式。跳繩運動由來已久,以其無可比擬的魅力備受人們的青睞,傳統(tǒng)的跳繩因必須有人撓繩而使參與性大打折扣,而且尋常的跳繩運動因個人的意志、健康狀態(tài)會造成不同的疲勞,跳繩的節(jié)奏也完全由人自我控制,在跳繩時既要注意人體跳起,又要注意甩轉繩線,易造成兩者配合的不協(xié)調,易產生意外。
發(fā)明內容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由簡單機械組成的集自動甩繩、 調速和安全于一體的自動跳繩機。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一種自動跳繩機,其中,包括兩臺搖臂機和一根搖繩,所述搖臂機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底部的底座、包含在所述殼體內的驅動裝置和設在所述殼體一側的搖臂,所述驅動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電源、電機控制電路、電機和轉動軸,所述搖臂一端伸入所述殼體一側的洞孔與所述轉動軸緊固,所述搖繩固定在所述兩個搖臂之間,所述兩臺搖臂機內的兩個電源通過導線相連。上述自動跳繩機,其中,所述搖臂機高度在Im至1. 5m。上述自動跳繩機,其中,所述電機為可調速電動機,功率為400w,最大轉速為 200r/min。上述自動跳繩機,其中,在所述兩臺搖臂機中的其中任意一臺上設有電源開關,所述電源開關與其所在的搖臂機內的電源相連。上述自動跳繩機,其中,所述搖臂包括臂軸和臂端,所述搖繩的一端旋繞在所述臂端上。本發(fā)明自動跳繩機實現(xiàn)了自動甩繩,而且不僅可以調整所需搖繩的長度,還可以實現(xiàn)不同的甩繩速度,滿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增強了參與性和靈活自主性。
圖1是本發(fā)明自動跳繩機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原理圖和具體操作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自動跳繩機包括兩臺搖臂機1和一根搖繩2,搖臂機1高度在Im至1. 5m左右,搖臂機1包括殼體11、殼體11底部的底座12、包含在殼體11內的驅動裝置13和設在殼體11 一側的搖臂14,驅動裝置13包括依次連接的電源131、電機控制電路 132、電機133和轉動軸134,電源可以是通過蓄電池組供電,也可以通過變壓器外接交變電壓進行工作。搖臂14包括臂軸141和臂端142,搖繩2固定在兩個搖臂14之間,搖繩2的兩端分別旋繞在兩個搖臂機1的搖臂臂端142上,搖臂14 一端伸入殼體11 一側的洞孔與轉動軸134緊固。兩臺搖臂機1內的兩個電源通過導線(圖中未標出)相連。本發(fā)明自動跳繩機根據(jù)不同甩繩可能會要求到的力矩以及整個過程中的功率損失,采用可調速電機133, 故選用功率為400w、最高轉速為200r/min的無級調速電動機,加上一個電子無級調速器可得到任意跳繩所需轉速。在兩臺搖臂機1中的其中任意一臺上設有電源開關15,電源開關 15與其所在的搖臂機內的電源131相連,這樣只要打開電源開關15,兩臺搖臂機1將同時開始工作。本發(fā)明可以用于單人或者多人參與使用,使用前,先根據(jù)參與者的平均身高調整好搖繩2的擺動長度,具體可以通過增大或者減小兩個搖臂機1之間的距離或者調整搖繩 2兩端在搖臂臂端142上的旋繞距離。調整完后打開電源開關15,搖臂14在電機133驅動下開始工作,電機控制電路132控制電機133的轉速,電機的轉動力通過轉動軸傳遞到搖臂 14上。以上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例進行了詳細描述,但本發(fā)明并不限制于以上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其只是作為范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任何對該自動跳繩機進行的等同修改和替代也都在本發(fā)明的范疇之中。因此,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下所作出的均等變換和修改,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自動跳繩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兩臺搖臂機和一根搖繩,所述搖臂機包括殼體、 所述殼體底部的底座、包含在所述殼體內的驅動裝置和設在所述殼體一側的搖臂,所述驅動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電源、電機控制電路、電機和轉動軸,所述搖臂一端伸入所述殼體一側的洞孔與所述轉動軸緊固,所述搖繩固定在所述兩個搖臂之間,所述兩臺搖臂機內的兩個電源通過導線相連。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跳繩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搖臂機高度在Im至1.5m。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跳繩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為可調速電動機,功率為 400w,最大轉速為200r/min。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跳繩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兩臺搖臂機中的其中任意一臺上設有電源開關,所述電源開關與其所在的搖臂機內的電源相連。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跳繩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搖臂包括臂軸和臂端,所述搖繩的一端旋繞在所述臂端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自動跳繩機,其中,包括兩臺搖臂機和一根搖繩,所述搖臂機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底部的底座、包含在所述殼體內的驅動裝置和設在所述殼體一側的搖臂,所述驅動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電源、電機控制電路、電機和轉動軸,所述搖臂一端伸入所述殼體一側的洞孔與所述轉動軸緊固,所述搖繩固定在所述兩個搖臂之間,所述兩臺搖臂機內的兩個電源通過導線相連。本發(fā)明自動跳繩機實現(xiàn)了自動甩繩,而且不僅可以調整所需搖繩的長度,還可以實現(xiàn)不同的甩繩速度,滿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增強了參與性和靈活自主性。
文檔編號A63B5/20GK102240434SQ20101057728
公開日2011年1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2月8日
發(fā)明者金佳宜 申請人:上海市黃浦區(qū)新凌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