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包。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毛絨填充玩具,包括頭部、身體和四肢,但通常玩具內部通常僅僅填充絲綿等填充物,不能兼具放置物品如毛毯等的功能。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包。
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施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
包,包括頭部和身體,所述的身體上開設有開口 ,所述的身體由所述的開口向內形成用于放
置物品的容置腔。 所述的開口上設置有拉鏈。 本實用新型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由于毛絨填充玩具的身體由所述的開口向內形成容置腔,可以用來放置兒童用的毛毯等物品,不僅僅是玩具還可作為攜帶物品的包袋,與現有技術相比,攜帶方便, 一物兩用。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0009] 其中 1、頭部;2、身體;21、開口 ;22、容置腔;23、拉鏈。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案進行詳細說明 如附圖1中所示,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包,包括頭部1和身體2,所述的身體2上開設有開口21,所述的身體2由所述的開口21向內形成用于放置物品的容置腔22。開口 21通常開設在身體2的上部。 具體地說,所述的開口 21上設置有拉鏈23,打開拉鏈23即可將兒童用的物品如毛毯等塞入容置腔22內。當兒童外出游玩時可打開拉鏈23將毛毯取出作為墊子或被子使用,因此與現有技術相比,它不僅僅是供兒童玩耍的玩具還可作為攜帶物品的包袋,攜帶物品方便且一物兩用。 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領域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加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包,包括頭部(1)和身體(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身體(2)上開設有開口(21),所述的身體(2)由所述的開口(21)向內形成用于放置物品的容置腔(22)。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開口 (21)上設置有拉鏈(23)。
專利摘要一種具有置物袋的毛絨填充玩具背包,包括頭部和身體,所述的身體上開設有開口,所述的身體由所述的開口向內形成用于放置物品的容置腔。所述的開口上設置有拉鏈,打開拉鏈即可將兒童用的物品如毛毯等塞入容置腔內。當兒童外出游玩時可打開拉鏈將毛毯取出作為墊子或被子使用,因此與現有技術相比,它不僅僅是供兒童玩耍的玩具還可作為攜帶物品的包袋,攜帶物品方便且一物兩用。
文檔編號A63H3/02GK201482170SQ20092018502
公開日2010年5月26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18日 優先權日2009年5月18日
發明者樸元善 申請人:元林玩具(蘇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