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醫用健身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健身球,特別涉及一種用于健身輔助使用的醫用健身球。
背景技術:
醫院里的病人由于缺少適當的健身器材,身體恢復較慢。生活中,隨著人們生活水 平的不斷提升,健康成為人們越來越關注的問題,越來越多的人在下班或空閑的時候會選 擇去作健身,鍛煉身體,健身也成為了一種流行的趨勢。現有的健身房或健身會所中大多數都是通過一些健身的器械進行鍛煉的,還有就 是以健身球作為輔助用具進行健身鍛煉;然而現有的健身球都是一圓形的球體,在球體中 充氣,在進行健身運動時,由于球體是圓形,無法有效地控制球體的位置,在健身時容易滑 動,造成健身動作無法正常的完成或大大增加健身動作完成的難度,不利于健身鍛煉,容易 造成健身運動時的扭傷和拉傷。人們需要一種適用于生活,更特別適用于醫療的健身器材。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醫用健身球,在健身鍛煉時能有效地控 制球體的位置,彌補現有健身球的不足,可以適用于醫院健身。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種醫用健身球,包括球體主體,在所述球體主體上對稱的設有便于使用者把持、 控制的把手部,所述把手部與球體主體聯為一體。所述球體主體上設有注氣口,便于對所述球體主體內部進行充氣。所述球體主體的頂端還設有用于穩定球體主體的凸柱,所述凸柱位于所述把手部 之間,所述凸柱與所述球體主體聯為一體。為了便于在所述醫用健身球受到壓力時能更好的穩定住所述球體主體,在所述球 體主體上設有凸環。為了便于把握所述把手部,所述把手部上也設有凸環。所述球體主體采用具有彈性的環保性PVC材料。本發明的醫用健身球,通過在球體主體上設置有對稱的把手部,便于使用者掌握 控制球體主體,從而便于完成健身運動,提高健身的效果,實現了本發明的目的。由于不便 于存放、沒有噪音等特點可以適用于醫院健身。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來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圖1的底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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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1、圖2所示,一種醫用健身球,包括球體主體1,在所述球體主體1上對稱的 設有便于使用者把持、控制的把手部2,所述把手部2與球體主體1聯為一體。所述球體主體1的頂端還設有用于穩定球體主體的凸柱3,所述凸柱3位于所述把 手部2之間,所述凸柱3與所述球體主體1聯為一體。所述球體主體1上設有注氣口 11,便于對所述球體主體1內部進行充氣。所述球體主體1采用具有彈性的環保性PVC材料。為了便于在所述醫用健身球受到壓力時能更好的穩定住所述球體主體1,在所述 球體主體1上設有凸環12。為了便于把握所述把手部2,所述把手部上也設有凸環21。使用時,由于所述把手部2和凸柱3是與所述球體主體1聯為一體的,通過注氣口 11對球體主體1內部進行充氣,是所述醫用健身球成型。使用者可通過握住凸柱3或把手部2來控制球體主體1 ;當使用者躺下做運動時, 可將腳放置在把手部2上,通過握住凸柱3來進行運動;在球體主體1和把手部2上設有的 凸環12和21能幫助使用者更有效的穩定住球體主體1,并握緊把手部2。本發明中,所述球體主體1采用環保性PVC材料制成,具有彈性,更增加了使用者 的健身樂趣,實現本發明的目的。由于不便于存放、沒有噪音等特點可以適用于醫院健身。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 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 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 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 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一種醫用健身球,包括球體主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球體主體上對稱的設有便于使用者把持、控制的把手部,所述把手部與球體主體聯為一體,所述球體主體上設有注氣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用健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球體主體的頂端還設有用于穩 定球體主體的凸柱,所述凸柱位于所述把手部之間,所述凸柱與所述球體主體聯為一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醫用健身球,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球體主體上設有凸環。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醫用健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上也設有凸環。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醫用健身球,其特征在于,所述球體主體為具有彈性的環保性 PVC材料主體。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健身球,特別涉及一種用于健身輔助使用的醫用健身球。一種醫用健身球,包括球體主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球體主體上對稱的設有便于使用者把持、控制的把手部,所述把手部與球體主體聯為一體,所述球體主體上設有注氣口。通過在球體主體上設置有對稱的把手部,便于使用者掌握控制球體主體,從而便于完成健身運動,提高健身的效果,實現了本發明的目的。
文檔編號A63B43/02GK101850171SQ20091002027
公開日2010年10月6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2日 優先權日2009年4月2日
發明者張新文 申請人:張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