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趣味性強的玩具劍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兒童玩具,具體是一種趣味性強的玩具劍。
背景技術:
玩具的種類越來越繁多,現在大多數玩具都制作成模仿卡通片上卡通 人物所使用的武器、法寶、道具等形象,以此來吸引小孩的目光,但目前 基本上大多數仿造形象的玩具都是單一 的固定不動的形態,或者在此基礎 上添加上聲光效果,很少在結構操作上的進行模擬,如目前市場上的玩具 劍,基本上都只是在造型上模擬卡通片上某個人物使用的劍造型,然后再 在該玩具劍上添加音樂和閃光效果,這樣的腰帶缺乏趣味性,很快小孩子 們就會對其失去興趣。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不僅 會發聲發光,而且還可以在操作上模擬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趣味性強的 玩具劍,包括劍身及可與劍身分離的劍柄,其特點是所述劍柄包括劍柄體、 柄體蓋、位于劍柄體兩側的可活動劍翼、位于劍柄體內的可帶動劍翼張開 或合攏的帶動裝置。
其中,為實現劍翼可張開或合攏,所述劍翼與帶動裝置的連接端設有 一凸柱,所述凸柱連接有一可繞其轉動的連接塊,所述連接塊的另一端與 上述帶動裝置相連接,通過所述連接塊的連接實現帶動裝置帶動劍翼張開或合攏,當然也可以釆用其他的連接方式實現與帶動裝置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所述帶動裝置可以是齒輪傳動,也可以是傳動桿傳動,還 可以是繩索傳動,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設計簡單巧妙,造價便宜,上述帶 動裝置包括有T形連桿、L形連桿及用于控制傳動的按鈕,所述帶動裝置下
方還設有用于安裝T形連桿和L形連桿的定位板,為實現連接塊與帶動裝 置的連接,所述T形連桿的橫桿兩端向下凸設有小圓柱,上述連接塊對應 所述小圓柱處開設有槽形通孔,通過槽形通孔與小圓柱相套接而實現連接 塊與所述帶動裝置相連接且通過所述T形連桿的前后移動可帶動上述劍翼 的張開或合攏。
本實用新型所述劍身與劍柄之間的連接可以是插接、嵌接、卡接或旋 接,為了使劍身可輕松地從劍柄上拆卸下來,上述劍身通過卡接結構與上 述劍柄連接成一體。
為了進一步增加玩具的趣味性,本實用新型在上述劍身及劍柄上還設 發聲發光裝置,并在所述劍柄上方設有聲光按鈕,通過按壓所述聲光按鈕 可啟動發聲發光裝置。
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在可與劍身分離的劍柄設置有由帶動裝置帶動的 可活動劍翼通過帶動裝置控制劍翼的張開或合攏,從而使該玩具劍可以跟 卡通片中的劍一樣進行操作,不僅趣味性強,而且可增加小孩對卡通片中 的人物動作進行模仿表演的樂趣,從而可鍛煉并提高小孩的藝術才能;又 由于所述帶動裝置包括T形連桿、L形連桿及控制傳動的按鈕,且T形連桿 與劍翼相連接,通過按鈕控制L形連桿的移動帶動T形連桿移動從而實現 劍翼張開或合攏,故其設計簡單巧妙,造價便宜;此外,本實用新型的玩 具劍還設有燈泡及喇叭,并在劍柄上設有聲光按鈕,通過按壓聲光按鈕實
6現燈泡閃光及喇叭發聲,從而進一步增加玩具的趣味性。綜上所述,本實 用新型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不僅設計簡單巧妙、造型獨特美觀,而 且極具游戲的趣味性、娛樂性,可讓小孩模仿卡通片中的人物對劍進行操 作,有助提高小孩的藝術才能,可廣泛應用于玩具行業。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劍柄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劍柄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去掉劍柄體的劍翼張開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去掉劍柄體的劍翼合攏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5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包括劍身及 可與劍身分離的劍柄,為了使玩具劍更具趣味性,讓小孩不會很快對其失 去興趣,而且結合現在的從游戲中學習的游戲目的,本實用新型劍柄包括 劍柄體1、柄體蓋2、位于劍柄體1兩側的可活動劍翼3、位于劍柄體1內 的可帶動劍翼3張開或合攏的帶動裝置4,通過帶動裝置4的活動實現劍翼 3張開或合攏,從而使該玩具劍不僅趣味性強,而且可以模擬卡通片中的人 物對玩具劍進行操作,故可增加小孩對卡通片中的人物動作進行模仿表演 的樂趣,從而可鍛煉并提高小孩的藝術才能。
其中,如圖1所示,劍翼3頭端部大尾端部小的三角形翼,為實現劍 翼3可張開或合攏,劍翼3與帶動裝置4的連接端設有一凸柱31,凸柱31 連接有一可繞其轉動的連接塊32,連接塊32與凸柱n連接的部位設有一個圓柱套孔,通過將圓柱套孔套進凸柱31中即可實現連接塊32可繞凸柱 31轉動的連接,此外為防止在使用時套進凸柱31中的圓柱套孔從凸柱31 上脫離,本實施例在凸柱31的末端套設有與其固接的套筒33,從而可防止 圓柱套孔脫離凸柱31,連接塊32的另一端與帶動裝置4相連接,又如圖3 或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帶動裝置4包括有T形連桿41、 L形連桿42及控 制傳動的按鈕45,在帶動裝置4下方還設有用于安裝T形連桿41和L形連 桿42的定位板43,為實現連接塊32與帶動裝置4的連接,T形連桿41的 橫桿兩端向下凸設有小圓柱411,連接塊32對應小'圓柱411處開設有槽形 通孔321,通過槽形通孔321與小圓柱411相套接而實現連接塊32與帶動 裝置4相連接且通過T形連桿41的前后移動可帶動劍翼3的張開或合攏。 如圖3和圖4所示,為了實現L形連桿42向后推動時T形連桿41相對向 前移動,L形連桿42向前移動時T形連桿41相對向后復位,L形連桿42 的橫桿與縱桿之間通過銷軸連接且兩者可繞銷軸相對轉動,L形連桿42的 橫桿中間開設有定位孔421,定位板43相應i殳有通孔431,通過在劍柄體1 中間設置定位柱11并穿過定位孔421及通孔431而實現L形連桿42的橫 桿與定位板43連接,T形連桿41的縱桿下端一體設有與L形連桿42的橫 桿外側面相接觸的斜桿,此外,T形連桿41的斜桿末端設有彈簧412,彈 簧412的另一端設置在與柄體蓋2相固接的一塊固定板21上,當L形連桿 42向后移動時,L形連桿42的橫桿繞定位柱11轉動,橫桿的末端向前轉 動,從而推動T形連桿41向前移動,此時彈簧412處于^C壓縮狀態;而當 L形連桿42向前移動時,彈簧412彈性回復,帶動T形連桿41向后移動, 使得T形連桿41的斜桿始終與L形連桿42的橫桿保持相接觸。按鈕45包 括有裝置于L形連桿42的平板"上端設置的圓柱孔442中的推動按鈕"1及位于平板44側邊的按壓按鈕452,推動按鈕451向后推可實現劍翼3合 攏,按壓按鈕452按下可實現劍翼3張開,按壓按4丑452下方設有一擋邊 453, L形連桿42對應按壓按鈕452的側面相應設有凸邊422, L形連桿42 的縱桿向后移動至凸邊422置于擋邊453的后方并通過擋邊453擋住凸邊 422而限制L形連桿42向前移動復位,而當按下按壓按4丑452時,擋邊453 的位置錯開,無法擋住凸邊443,此時在T形連桿41上的彈簧412的彈力 回復下,T形連桿41向后移動,從而推動L形連桿42的橫桿轉動,因此帶 動L形連桿42向前移動復位,由于在按壓按鈕452的內部設有復位彈簧454, 故當松開按壓按鈕452時,按壓按鈕452復位。如圖3及圖4所示,為了 使劍身可輕松地從劍柄上拆卸下來,劍身通過卡接結構7與劍柄連接成一 體,卡接結構7包括設置在劍身的連接端內部的兩條彈性卡條71及用于控 制彈性卡條71且其上設有復位彈簧73的彈性按鈕72,劍柄的前端部對應 設有卡口,彈性卡條71的卡頭及彈性按鈕72均伸出劍身的兩側,通過按 壓彈性按鈕72使彈性卡條71的卡頭縮進劍身內部后將劍身插入卡口再松 開彈性按鈕72使卡頭卡在卡口內部而使劍身緊緊卡合在劍柄上。為了進一 步增加玩具的趣味性,本實用新型在劍身及劍柄上均設有燈泡81,劍柄的 尾端還設有喇叭82,并在劍柄的前上方設有一聲光按鈕83,聲光按鈕83 下方設有電源控制裝置84,如圖3或圖4所示,劍身上的燈泡81設置在劍 身中間位置,并通過電線連接到電源控制裝置84上,而劍柄上的燈泡81 設置在電源控制裝置84的前方,同樣通過電線連接到電源控制裝置84上, 本實施例電池盒22設置在劍柄的柄體蓋2下方,故通過按壓聲光按鈕83 可實現燈泡81閃光及喇叭82發聲。本實施例的劍柄位于把手5后方還設 有可供扣帶穿置的帶孔6,使用時可先將扣帶套進手臂上,然后用手握住把手5,這樣在使用時玩具劍可更為平穩的固定在手臂上。
本實用新型劍翼3的合攏是這樣實現的當劍翼3處于張開狀態時, 如圖4所示,用手向后推動推動開關451, L形連桿42的縱桿向后移動, 則L形連桿42的橫桿繞定位柱431轉動,此時橫桿的末端向前轉動,從而 推動T形連桿41向前移動,故T形連桿41的橫桿上的小圓柱411帶動連 接塊32向前移動,由于連接塊32與小圓柱411連接的槽形通孔321相對T 形連桿41移動的方向是有角度,因此當T形連桿41向前移動到最端時,L 形連桿42的凸邊422剛好處于按壓按鈕452的擋邊453后方,被擋邊453 擋住而使得L形連桿42保持靜止狀態,此時連接塊32會旋轉90度,從而 使得劍翼3從張開狀態轉為合攏狀態。
本實用新型劍翼3的張開是這樣實現的當劍翼3處于合攏狀態時, 如圖5所示,T形連桿41上的彈簧412處于受壓縮狀態,故當按下按壓按 鈕452時,按壓按鈕452的擋邊453偏離原來位置,使得凸邊422不再受 到阻擋,此時T形連桿41在彈簧412的彈性回復力作用下向后移動,連接 塊32也跟著逆轉90度,從而使劍翼3張開,而T形連桿41會向后推動L 形連桿42的橫桿,從而使L形連桿42回到劍翼3張開時的狀態。
盡管本實用新型是參照具體實施例來描述,但這種描述并不意味著對 本實用新型構成限制。參照本實用新型的描述,所公開的實施例的其他變 化,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都是可以預料的,這種的變化應屬于所屬權利要 求所限定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包括劍身及可與劍身分離的劍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劍柄包括劍柄體(1)、柄體蓋(2)、位于劍柄體(1)兩側的可活動劍翼(3)、位于劍柄體(1)內的可帶動劍翼(3)張開或合攏的帶動裝置(4)。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劍翼(3 ) 與帶動裝置(4)的連接端設有一凸柱(31),所述凸柱(31)連接有一可 繞其轉動的連接塊(32 ),所述連接塊(32 )的另一端與上述帶動裝置(4 ) 相連接,通過所述連接塊(32)的連接實現帶動裝置(4)帶動劍翼(3) 張開或合攏。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帶動裝 置(4 )包括有T形連桿(41 )、 L形連桿(42 )及用于控制傳動的按鈕(45 ), 所述帶動裝置(4 )下方還設有用于安裝T形連桿(41 )和L形連桿(") 的定位板(43)。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T形連 桿(41)的橫桿兩端向下凸設有小圓柱("l),上述連接塊(3"對應所 述小圓柱(411)處開設有槽形通孔(321),通過槽形通孔(321)與小圓 柱(411)相套接而實現連接塊(32)與所述帶動裝置(4)相連接且通過 所述T形連桿(41)的前后移動可帶動'上述劍翼(3)的張開或合攏。
5、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L形連 桿(42 )的橫桿與縱桿之間通過銷軸連接且兩者可繞銷軸相對轉動,所述L 形連桿(42 )的橫桿中間開設有定位孔(421 ),上述定位板(43 )相應設有通孔(431 ),通過在上述劍柄體(1 )中間設置定位柱(11 )并穿過所述定位孔(Ml )及通孔(431 )而實現所述L形連桿(42 )的橫桿與定位板 (43 )連接,上述T形連桿(")的縱桿下端一體設有與L形連桿(42 ) 的橫桿外側面相接觸的斜桿,通過前后移動所述L形連桿(42 )使L形連 桿(42 )的橫桿繞定位柱(11 )轉動而推動T形連桿(41 )前后移動。
6、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按鈕(45 ) 包括有裝置于上述L形連桿(")的平板(44)上端設置的圓柱孔(442 ) 中的推動按鈕(451 )及位于平板(44 )側邊的按壓按鈕(452 ),所述推動 按鈕("1 )向后推可實現劍翼(3 )合攏,所述按壓按鈕(452 )按下可實 現劍翼(3)張開。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按壓按 鈕(452 )下方設有一擋邊("3 ),上述L形連桿(42 )對應所述擋邊(453 ) 的位置設有凸邊(422 ),上述推動按鈕(451 )向后推時帶動所述凸邊(422 ) 后移,通過將凸邊(422 )移置于擋邊(453 )的后方并通過擋邊(453 )擋 住凸邊(422 )而實現上述劍翼(3)靜止于合攏狀態。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劍身通 過可控制的卡接結構(7)與上述劍柄連接成一體,所述卡接結構(7)包 括設置在劍身的連接端內部的兩條彈性卡條(71 )及用于控制彈性卡條(7 ) 且其上設有復位彈簧(73)的彈性按鈕(72),所述劍柄的前端部對應設有 卡口,所述彈性卡條(71)的卡頭及彈性按鈕(72)均伸出劍身的兩側, 通過按壓彈性按鈕(72)使彈性卡條(71)的卡頭縮進劍身內部后將劍身 插入卡口再松開彈性按鈕(72)使卡頭卡在卡口內部而使劍身緊緊卡合在 劍柄上。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在于上述柄體蓋 (2)下端靠前方處設有可供抓握的把手(5),其下端靠后方處設有可供扣帶穿置的帶孔(6)。
10、 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其特征 在于上述劍身及劍柄上均設有燈泡(81 ),所述劍柄的尾端還設有喇叭(82 ), 并在所述劍柄的前上方設有一聲光按鈕(83 ),通過按壓所述聲光按鈕(83 ) 可實現所述燈泡(81 )發光及喇叭(82 )發聲。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趣味性強的玩具劍,包括劍身及可與劍身分離的劍柄,其特點是所述劍柄包括劍柄體、柄體蓋、位于劍柄體兩側的可活動劍翼、位于劍柄體內的可帶動劍翼張開或合攏的帶動裝置。本實用新型采用在可與劍身分離的劍柄設置有由帶動裝置帶動的可活動劍翼通過帶動裝置控制劍翼的張開或合攏,從而使該玩具劍可以跟卡通片中的劍一樣進行操作,不僅趣味性強,而且可增加小孩對卡通片中的人物動作進行模仿表演的樂趣,從而可鍛煉并提高小孩的藝術才能,此外玩具劍上還設有燈泡及喇叭,并通過設置聲光按鈕來控制發聲發光,從而進一步增加玩具的趣味性。本實用新型所述的玩具劍還具有設計簡單巧妙、造型獨特美觀的優點,可廣泛應用于玩具行業。
文檔編號A63H33/00GK201312995SQ20082020224
公開日2009年9月23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22日 優先權日2008年10月22日
發明者蔡東青 申請人:廣東奧飛動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奧迪動漫玩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