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高爾夫球袋的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一般涉及高爾夫裝備,具體涉及具有支架的高爾夫球袋。
技術背景具有支柱的高爾夫球袋在本領域內(nèi)已眾所周知。在授予給Solheim 等的第4,834,235號的美國專利中公開了 一種流行的具有支柱的高爾 夫球袋。Solheim的專利中公開的高爾夫球袋包括在頂端和底端具有剛 性部件的輕質(zhì)的纖維本體。所述剛性部件通過沿本體的縱向延伸的剛 性脊柱連接。由于脊柱僅僅支持本體的一側,本體完全相對的一側是 至少可部分褶疊的。高爾夫球袋架子就是使用這個特點來操作的,該 架子安裝在本體的可部分褶疊側并且包括一對腿。該腿的上端可樞軸 轉(zhuǎn)動地連接到本體頂端的剛性部件。通常為U形的促動桿連接到本體 底端的剛性部件,由此,促動桿的自由端能夠在腿的上部和下部之間 的部位與腿連接。只要高爾夫球袋處于正常位置,即,當處于右圓筒例如被攜帶時 的狀態(tài),本體的頂端和底端之間的距離為最大。這造成了腿被回收并 緊靠著本體的側面,從而使腿不妨礙打高爾夫球的人背球袋的任何正常動作。當打高爾夫球的人把球袋放下,將球袋底端擱下并且使其稍微傾 斜這一筒單、自然的動作就可以在高爾夫球袋的可部分褶疊側褶疊時 自動地將架子的腿移動到延伸位置。腿的樞軸線大致與高爾夫球袋的喉相切。因此,當腿展開時它們向外張開,從而提供比樞軸線平行時 所達到的更穩(wěn)定的三角架。逐漸增加樞軸的分離,由此腿的張開角度 將增大穩(wěn)定性,但是將降低促動器的機械效益。增加張開角度所需的 長腿還有可能延伸超過袋子的底端并干擾自動展開裝置。因此,提供 一種以下的高爾夫球袋將是有利的,這種高爾夫球袋包括在展開狀態(tài) 下具有更寬軌跡的可自動伸展的袋支架而無需增加樞軸張開角度或基 本不增加收回的腿的長度。發(fā)明內(nèi)容本發(fā)明包括一種具有可伸展支架的高爾夫球袋。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示例 性實施方式,上述高爾夫球袋包括通常管狀形狀的本體和安裝在所述本 體上的可伸展支架。該可伸展支架包括具有復合彎曲的腿,該復合彎曲 在腿展開時提供更大的穩(wěn)定性而無需增加所述腿的樞軸張開角度。所述 復合彎曲還允許腿環(huán)繞本體的側面折疊從而使本發(fā)明的腿能夠比現(xiàn)有技 術的高爾夫球袋支架更緊湊地折疊。
圖l是具有本發(fā)明特征的高爾夫球袋的立體圖; 圖2是支架處于收回位置的圖1的高爾夫球袋的局部示意圖; 圖3是支架處于展開位置的圖1的高爾夫球袋的局部示意圖; 圖4是具有本發(fā)明特征的支架的腿部件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考附圖1-3,高爾夫球袋10包括可由尼龍或其它輕質(zhì)纖維形 成的通常管狀的本體12。環(huán)狀部件例如喉14縫制或安裝到本體12的 頂端16。喉14凈皮設計以便在高爾夫球桿通過喉14插入球袋和從中抽 出時將高爾夫球桿分隔成預定的組。剛性底18被類似地安裝在本體 12的底端。優(yōu)選地,喉14和底18都是以本領域Z^知方法由適當?shù)暮?成樹脂模制或成型而成。高爾夫球大IO還可以包括各種其他特征,例 如背帶22、手柄24以及附屬袋26。通常剛性的脊柱28與喉14和底18相互連接以維持喉14與底18處于間隔預定距離的關系。脊柱28 可以由木材、玻璃纖維、或其它合適剛性輕質(zhì)材料制成。脊柱28的下 端通過一段纖維或其它撓性材料形成的纖維鉸鏈與底18鉸鏈連接,以 允許底18相對于脊柱28樞軸轉(zhuǎn)動。從前述可以確定,由于脊柱28 只沿高爾夫球袋的一側延伸,本體12與脊柱28完全相對的一側可以 部分褶疊。因此,如圖l中箭頭"A"所示,當?shù)?8被擱置時,高爾 夫球袋IO將傾向于向該可褶疊側褶疊。高爾夫球袋10進一步包括具有U形促動桿34的自動伸展支架, 促動桿34的下端36與形成于底18中的軸承(未示出)連接。促動桿 34具有兩個向上延伸的臂38和40。臂38和40的上端與形成于腿46 和48上的套環(huán)42和44樞軸連接。腿46和48本身與形成于喉14上 的鉸鏈或軸承50和52樞軸連接。另外參考圖4,腿46包括上段54和下段56,套環(huán)42安裝在上段 54上。上段54和下^殳56分別具有平行且處于平面62中的縱向軸58 和60,平面62還包含軸承50的旋轉(zhuǎn)軸64。上段54和下段56通過曲 線的中間段66剛性地連接,該中間段具有也處于平面62中的縱向軸 68。由于腿48具有與腿46基本相同的結構,因此不再贅述。當高爾夫球袋IO處于圖2所示的正常位置時,例如當被攜帶或保 持直立位置時,該高爾夫球袋12通常為圓柱狀。在這樣一種狀態(tài)中, 底18通過促動桿34作用于腿46和48的動作將使腿46和48靠著本 體12的側面折疊,由此避免礙事。如圖1和2所示,由于腿46和48 中的彎曲與包含樞軸線50和52的平面共面,因此基本為Z形的腿46 和48環(huán)繞本體12部分地折疊并且不礙事。當高爾夫球袋10i文在地上 并且稍微向前傾斜時,本體12的可褶疊部分褶疊并且促動桿34將腿 46和48移到展開的位置。軸承50和52與喉14基本相切,并且并不平行。因此,當腿46 和48展開時,它們將向外張開預定的量,該量由軸承50的軸線和軸 承52的軸線之間的角度確定。如圖3所示,如果腿46和48是直的, 那么張開的角度將會產(chǎn)生預定的寬度d"由于下段56和56a相對于本 體12的縱向軸從上段54和54a向外徑向偏離,如圖3所示,腿46和48的姿勢增加到了距離d2。這是在沒有增加腿46和48與促動桿34 的活動線之間的偏移量"x"的情況下完成的,增加偏移量"x"將降 低促動桿34的機械效益并且可能造成支架不靈便。反之,由于腿46 和48獨特的形狀,它們的姿勢被增加了額外的穩(wěn)定性而同時促動桿 34的偏移距離"x"維持在可接受范圍內(nèi)。盡管本文已公開了某些示例性實施方式及方法,但根據(jù)上述的公 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 下進行各種改進和變化都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本發(fā)明應該由權利要 求以及相關的法律規(guī)則和原則來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高爾夫球袋,包括本體,具有通常管形形狀并包括頂端和底端;可自動伸展的支架,安裝到所述本體,所述可自動伸展的支架包括第一腿和第二腿以及促動桿,所述促動桿用于使所述第一腿和第二腿從收回位置移到展開位置;所述第一腿和第二腿每一個都具有上段、中間段和下段,所述上段具有上端和第一縱向軸,該上端鄰近所述頂端與所述本體樞軸連接,所述下段具有第二縱向軸,所述第二縱向軸與所述第一縱向軸平行并從所述第一縱向軸向外徑向偏離,所述中間段在所述上段和所述下段之間形成剛性連接。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促動桿包括下端、第一上端和第二上端,所述下端與所述本 體的所述底端結合,所述第一上端與所述第一腿的中間部分結合,所 述第二上端與所述第二腿的中間部分結合,當所述本體從直立位置傾斜到傾斜位置時所述促動桿操作以使所 述第一腿和第二腿展開。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 一腿通過定義第 一旋轉(zhuǎn)軸和第 一旋轉(zhuǎn)平面的第 一鉸鏈與所 述本體樞軸連接,所述第二腿通過定義第二旋轉(zhuǎn)軸和第二旋轉(zhuǎn)平面的第二鉸鏈與所 述本體樞軸連接,所述第一腿的所述上段、下段和中間段位于所述第一旋轉(zhuǎn)平面中, 所述第二腿的所述上段、下段和中間段位于所述第二旋轉(zhuǎn)平面中。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旋轉(zhuǎn)軸和所述第二旋轉(zhuǎn)軸是不平行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腿的所述上段 與所述第二腿的所述上段間隔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腿的所述上段 和所述第二腿的所述上段在收回位置時基本平行、在展開位置時不平 行。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本體包括柔軟織物套并具有沿所述本體的一側在所述頂端和 所述底端之間延伸的通常剛性的脊柱,所述本體進一 步包括與所述通常剛性的脊柱相對的可部分褶疊側,所述促動桿包括下端、第一上端和第二上端,所述下端與所述本 體的所述底端結合,所述第一上端與所述第一腿的中間部分結合,所 述第二上端與所述第二腿的中間部分結合,當所述本體從直立位置傾斜到傾斜位置時所述促動桿操作以使所 述第一和第二腿展開。
8. —種高爾夫球袋,包括本體,具有通常管形形狀并包括頂端和底端;可自動伸展的支架,安裝到所述本體,所述可自動伸展的支架包 括第一腿和第二腿以及促動桿,所述促動桿用于使所述第一腿和第二 腿從收回位置移到展開位置;每個所述第 一腿和第二腿包括加長的基本Z形的部件,所述部件 具有通過曲線的中間段接合在一起的上段和下段以使所述上段的縱向軸與所述下段的縱向軸平行并且從所述縱向軸向所述本體偏移,所述上段和下段處于共同平面中。
9.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腿的所述上段 與所述第二腿的所述上段間隔開。
10.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腿的所述上 段和所述第二腿的所述上段在收回位置基本平行、在展開狀態(tài)下不平 行。
11.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 一腿通過定義第 一旋轉(zhuǎn)軸的第 一鉸鏈與所述本體樞軸連接,所述第二腿通過定義第二旋轉(zhuǎn)軸的第二鉸鏈與所述本體樞軸連接,所述第一旋轉(zhuǎn)軸和第二旋轉(zhuǎn)軸不平行。
12.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 所述本體包括柔軟織物套并具有沿本體的一側在所述頂端和所述底端之間延伸的通常剛性的脊柱,所述本體進一步包括與所述通常剛性的脊柱相對的可部分褶疊側,所述促動桿包括下端、第一上端和第二上端,所述下端與所述本 體的所述底端結合,所述第一上端與所述第一腿的中間部分結合,所 述第二上端與所述第二腿的中間部分結合,當所述本體從直立位置傾斜到傾斜位置時所述促動桿操作以使所 述第一腿和第二腿展開。
13. —種高爾夫球袋,包括 本體,包括頂端和底端;可伸展的支架,安裝到所述本體,所述可伸展的支架包括能夠從 收回位置移到展開位置的第一腿和第二腿,所述第一腿和第二腿每一個都具有上段、中間段和下段,所述上段具有上端和第一縱向軸,該上端鄰近所述頂端與所述本體樞軸連接;所述下段具有第二縱向軸,所述第二縱向軸與所述第一縱向軸平 行并從所述第 一縱向軸向外徑向偏離,所述中間段在所述上段和所述下段之間形成剛性連接。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本體具有通常管 形形狀。
15.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可伸展的支架包 括促動桿,所述促動桿用于使所述第一腿和第二腿從收回位置移到展 開位置。
16. 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促動桿在所述本 體的所述底端與所述第一腿和第二腿之間結合。
17.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腿和第二腿 的所述上段在收回位置彼此基本平行、在展開狀態(tài)下彼此不平行。
18.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腿的 所述下段在收回和展開位置時;f皮此都不平行。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促動桿連接到安 裝在所述第 一腿和第二腿的所述上段上的套環(huán)。
20.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高爾夫球袋,其中所述第一腿和第二腿 每一個都為基本Z形。
全文摘要
一種高爾夫球袋,具有可伸展的支架,該支架包括具有復合彎曲的腿。上述腿在展開時能夠在不增加該腿樞軸張開角度的情況下提高穩(wěn)定性。腿中的復合彎曲還允許腿緊湊地靠著高爾夫球袋本體折疊。
文檔編號A63B55/06GK101219270SQ200710302339
公開日2008年7月16日 申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月12日
發(fā)明者布萊恩·J·麥圭爾, 弗蘭克·A·夸爾塔羅內(nèi)三世 申請人:卡斯騰制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