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形態變形玩具及玩具用腳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形態變形玩具,該形態變形玩具是從木偶玩具騎在移動玩具上的狀態變形為形態與木偶玩具不同的機器人玩具的形態變形玩具,以及該機器人玩具等使用的玩具用腳結構,和具有該玩具用腳結構的形態變形玩具。
背景技術:
日本專利實開平5-195號(專利文獻1)公開了一種形態變形玩具在木偶玩具騎在移動玩具上的狀態下,使移動玩具的至少一部分變形并安裝在木偶玩具上,從而構成形態與木偶玩具不同的機器人玩具。該現有技術把分解移動玩具得到的組裝部件構成部簡單地安裝在木偶玩具上,從而構成機器人玩具。
日本專利實開昭60-102092號公報(專利文獻2)、實開昭61-77094號公報(專利文獻3)、實開昭64-20891號公報(專利文獻4)公開的形態變形玩具,是將摩托車變形而構成機器人玩具。
另外,日本專利實開昭61-45993號公報的圖2公開了一種玩具用腳結構,其構成為將具有腳尖部和腳跟部的腳部安裝在小腿部之下,并且使其相對小腿部向前后方向移動。這種公知的玩具用腳結構適用于使一對腿部前后分開的木偶型機器人玩具,在使一對腿部前后分開的情況下,可以使腳部的腳尖部和腳跟部始終全部接觸設置面。
另外,日本專利實用新型注冊第3079299號公報的圖1~圖3公開了一種玩具用腳結構,即,在腳踝處設置球頭,在小腿部設置容納球頭并使其自由轉動的球座,以使腳部相對小腿部可以自由轉動。
專利文獻1 日本專利實開平5-195號 圖1~圖10專利文獻2 日本專利實開昭60-102092號公報 圖5
專利文獻3 日本專利實開昭61-77094號公報 圖2和圖3專利文獻4 日本專利實開昭64-20891號公報 圖3專利文獻5 日本專利實開昭61-45993號公報 圖2專利文獻6 日本專利實用新型注冊第3079299號公報圖1~圖3但是,在專利文獻1公開的形態變形玩具,只是將簡單地分解移動玩具而得到的組裝部件構成部比較簡單地安裝在木偶玩具上,來實現形態變形,所以對變形過程的享受具有局限性。并且,存在不能期待預料之外的形態變形的問題。
另外,在日本專利實開昭61-45993號公報記載的結構中,在使一對腿部左右分開的情況下,只有腳尖部和腳跟部的內側邊緣部與設置面接觸。因此,在把該公知結構用于使一對腿部左右分開的木偶型機器人玩具時,產生難以使機器人玩具以穩定狀態保持站立狀態的問題。
對此,如果采用日本專利實用新型注冊第3079299號公報記載的結構,則在使一對腿部橫向分開的情況下,也能夠形成使腳心面整個接觸設置面的狀態。但是,在將球頭和球座相結合的連接結構中,由于從外部施加較小的力,在球頭和球座之間就容易產生滑動,因此導致難以使機器人玩具把一對腿部分開并以穩定的狀態保持站立狀態的問題。并且,如果采用將球頭和球座相結合的連接結構,則不能約束腳和小腿部的位置關系一定處于特定的位置關系。因此,在把形態變形玩具的腳部連接在小腿部上時,如果采用該結構,則在形態變形玩具中,把被用作腳部和小腿部的部分用于變形后的某個構成部時,很難使被用作腳部和小腿部的部分的連接狀態處于固定狀態,所以產生形態變形玩具的設計自由度降低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享受以往沒有的變形過程的形態變形玩具。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使移動玩具進行預料之外的形態變形的形態變形玩具。
本發明的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形態變形玩具,使構成摩托車的組裝部件變形,做成安裝在木偶玩具上的鎧裝,從而可以充分享受變形過程。
本發明的又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摩托車的燃料箱可以無障礙地變形的形態變形玩具。
本發明的其他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使用移動玩具的組裝部件形成的鎧裝難以從木偶玩具上脫落的形態變形玩具。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玩具用腳結構,即使在使腿橫向分開的狀態下,也能夠使玩具以比以往更穩定的狀態保持站立狀態。
本發明的其他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形態變形玩具,該玩具在不降低形態變形玩具的設計自由度的狀態下即可達到上述目的的玩具用腳結構。
本發明以具有下述結構的形態變形玩具為對象,該形態變形玩具在木偶玩具騎在二輪車等移動玩具上的狀態下,使移動玩具的至少一部分變形,并安裝在木偶玩具上,從而構成形態與木偶玩具不同的機器人玩具。此處,移動玩具可以是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汽艇、飛機等中的任一種。并且,木偶玩具不限于人木偶,其自身也可以是機器人。移動玩具包括由多個部件構成的組裝部件,該組裝部件被安裝在木偶玩具的上半身,構成機器人玩具的上半身的鎧裝。該組裝部件利用分別由一個以上的部件構成的第1~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構成。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主要配置在木偶玩具的前面部側。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在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上并配置在木偶玩具的后面部側。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第1和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這些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被組合成環狀,形成具有至少包圍木偶玩具的肩部、襠部、前面部和后面部結構的鎧裝。這種環狀的鎧裝結構是以往所沒有的,并且構成該鎧裝的變形過程也是以往所沒有的。因此,根據本發明的形態變形玩具,可以享受以往沒有的變形過程。另外,利用構成移動玩具的一部分的組裝部件的預料之外的變形,可以提高對形態變形玩具的興趣。
特別是,把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配置在木偶玩具的肩部上,并使木偶玩具的頭部露出,如果具有這種結構,則可以把木偶玩具的頭部直接用作機器人玩具的頭部。并且,只靠利用組裝部件包圍木偶玩具的主要部分(木偶主體部)的簡單作業,即可把具有堅固感的鎧裝牢固地安裝在木偶玩具的上半身上。另外,從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露出的頭部,具有把組裝部件安裝在木偶玩具上時的定位單元和阻止移動單元的作用,所以能夠獲得容易把組裝部件安裝在木偶玩具上的優點。
另外,構成移動玩具的部件也可以包括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其由一個以上的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木偶玩具的腿部,構成機器人玩具的腿部的小腿部。如果在木偶玩具上安裝這樣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則在木偶玩具的上半身安裝了比較大的鎧裝時,可以構成重量與機器人玩具的上半身相吻合的下半身,能夠提高機器人玩具的穩定性。
在移動玩具是摩托車時,例如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可以包括摩托車的前罩體、前輪叉和前側架。并且,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可以包括燃料箱、落座部、后側架和后罩體。另外,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可以包括手柄。在這種情況下,優選至少前側架和后側架以可自由轉動的方式相連接。燃料箱通過組合被左右劃分的兩個箱半體而構成。該情況時,在把第1~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組合成環狀時,把兩個箱半體安裝在后側架上,以使前側架可以從被左右劃分的兩個箱半體之間通過。如果這樣構成第1~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則在構成環狀的鎧裝時,可以使構成燃料箱的兩個箱半體左右分開。并且,可以使前側架通過形成于兩個箱半體之間的間隙向接近后側架的方向轉動,所以燃料箱的存在不會成為形成環狀鎧裝時的障礙。
并且,優選在木偶玩具的后面部,設置由凸部或凹部等構成的被卡合部。該情況時,后罩體的落座部側罩體部分以可翻轉的方式支撐在后罩體主體上。在罩體部分的里面,設有與設于木偶玩具的被卡合部卡合的卡合部。這樣在把鎧裝安裝在木偶玩具上時,通過使設于木偶玩具的后面部的被卡合部與設在后罩體側的卡合部卡合,可以把鎧裝安裝在木偶玩具上,且鎧裝和木偶玩具之間不會產生松動。特別是由于后罩體的罩體部分以可翻轉的方式構成,所以在不變形成機器人時,卡合部的存在不會成為障礙。
在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手柄的情況下,在確定手柄的結構和后罩體的結構時,使手柄的一對臂部的端部與后罩體卡合而形成環狀的鎧裝,并使手柄可以位于木偶玩具的肩部上。這樣,可以使木偶玩具的頭部從手柄的一對臂部之間露出,而且可以把木偶玩具的頭部直接用作機器人玩具的頭部。
并且,優選將前側架和前輪叉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自由轉動,將后側架和后罩體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轉動范圍內自由轉動。這樣,環狀鎧裝中包含的轉動連接部的數量增加,因此容易進行環狀鎧裝的變形,而且可以使環狀鎧裝按照木偶玩具的上半身的形狀變形。
另外,作為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可以使用摩托車的一對消聲器構成部件。并且,也可以形成如下結構,即,使摩托車的兩個輪胎在與車軸正交的方向被分割成兩部分。該情況時,被分割成兩部分的兩個輪胎的輪胎半體分別安裝在機器人玩具的鎧裝和/或兩小腿部上。這樣,可以將輪胎安裝在機器人玩具上,使其正好成為機器人玩具的鎧裝的一部分,所以能夠大幅減小變形前的摩托車的痕跡,可以進一步提高形態變形玩具的變形程度。
并且,本發明也以把具有腳尖部和腳跟部的腳部安裝在小腿部之下而構成的玩具用腳結構作為對象。在本申請說明書中,腳尖部是指在腳的除腳跟部以外的部分中,位于腳跟部前方側的腳部分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在本發明中,用于把腳跟部安裝在小腿部上的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在從腳尖部側觀看小腿部時,小腿部處于直立狀態、以及處于從直立狀態橫向傾斜的傾斜狀態下,腳跟部均可以相對于小腿部移動,以使腳跟部的底面全部接觸設置面。根據本發明,與小腿部的傾斜情況無關,腳跟部的底面始終全部接觸設置面,在小腿部傾斜時,腳尖部的邊緣部的至少一部分與設置面接觸。結果,根據本發明,原則上通常利用腳跟部和腳尖部這兩處與設置面接觸。腳跟部的底面與設置面的整面接觸,有助于玩具在處于兩腿分開站立的狀態時,保持穩定的停止姿勢。并且,腳尖部與設置面的接觸,發揮著阻止小腿部因受到微小的外力而傾斜變化的作用。結果,根據本發明,在玩具以兩腿分開的狀態放置在設置面上時,能夠以比以往穩定的狀態保持站立狀態。
在本發明中使用的腳跟部安裝機構,具體講,具有如下結構,即在從腳尖部側觀看小腿部的狀態下(在腳放置在設置面上時,從腳尖部側觀看小腿部的狀態),腳跟部可以相對于小腿部左右傾斜。這樣,即使小腿部橫向傾斜時,也能夠利用腳跟部相對于小腿部的傾斜,形成使腳跟部的底面始終接觸設置面的狀態。作為實現該結構的更加具體的腳跟部安裝機構,可以具有如下結構具有與小腿部的長度方向正交且在腳尖部和腳跟部并列的方向上延伸的轉動軸;腳跟部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以該轉動軸為中心搖動。如果形成這種結構,可以容易利用數量較少的部件構成腳跟部安裝機構。并且,在該情況下,如果使轉動軸與腳跟部構成為一體,并且在小腿部設置支撐轉動軸自由轉動的轉動軸支撐結構,則可以提供容易裝配的腳跟部安裝機構。
另外,腳跟部安裝機構也可以構成為,在從腳尖部側觀看小腿部的狀態下,腳跟部可以相對于小腿部進一步前后傾斜。為了實現這種動作,例如使用日本專利實用新型注冊第3079299號公報的圖1~圖3所示的球頭和球座,把腳跟部安裝在小腿部上即可。在這種情況下,在本發明中,腳尖部的一部分和腳跟部單獨與設置面接觸,所以即使在施加了些許外力的情況下,也不會發生腳跟部安裝機構移動的情況。
本發明的玩具用腳部可以應用于形態變形玩具,該形態變形玩具在木偶玩具騎在摩托車等移動玩具上的狀態下,使移動玩具的一部分變形并安裝在木偶玩具上,從而構成形態與木偶玩具不同的機器人玩具。在該形態變形玩具中,移動玩具構成為至少包括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其由一個以上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木偶玩具的腿部上,構成機器人玩具腿部的小腿部;和組裝部件,其由多個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木偶玩具的上半身上構成機器人玩具上半身的鎧裝。組裝部件優選分別利用一個以上的部件構成,具有主要配置在木偶玩具的前面部側的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與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并配置在木偶玩具的后面部側的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將第1和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起來的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并且,優選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被組合成環狀,形成具有至少包圍木偶玩具的肩部、襠部、前面部和后面部的結構的鎧裝。在這種形態變形玩具中,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構成為可以變形,以便形成包括機器人玩具的小腿部和具有腳尖部及腳跟部的腳部的玩具用腳結構。這樣,可以把具有堅固感的鎧裝牢靠地安裝在木偶玩具的上半身上。另外,從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露出的頭部,具有在把組裝部件安裝在木偶玩具上時的定位單元和阻止移動單元的作用,所以能夠獲得組裝部件容易安裝在木偶玩具上的優點。并且,如果在木偶玩具上安裝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則在木偶玩具的上半身安裝了比較大的鎧裝時,可以構成重量與機器人玩具的上半身相吻合的下半身,能夠提高機器人玩具的穩定性。
在該形態變形玩具中,把腳跟部安裝在小腿部上的腳跟部安裝機構采用上述本發明的玩具用腳結構。即,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在從正面側觀看機器人玩具時,機器人玩具的一對腿部左右分開的狀態以及并攏的狀態下,腳跟部均可以相對于小腿部移動,以使腳跟部的底面全部接觸設置面。這樣,在將上半身重量變重的機器人玩具以兩腿分開的狀態放置在設置面上時,也能夠使玩具以穩定的狀態保持站立狀態。
另外,在該形態變形玩具中,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具有在與小腿部的長度方向正交且在腳尖部和腳跟部并列的方向延伸的轉動軸,腳跟部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以轉動軸為中心搖動,這樣腳跟部的移動被轉動軸約束,所以在使小腿部和腳尖部和腳跟部構成移動玩具的一部分時,容易實現固定為規定形狀的結構。
另外,在移動玩具是摩托車時,采用將摩托車的兩個輪胎在與車軸正交的方向被分割成兩部分的結構。并且,把被分割成兩部分的兩個輪胎的輪胎半體分別安裝在機器人玩具的兩肩部和兩小腿部上。這樣,可以將輪胎安裝在機器人玩具上并使其正好成為機器人玩具的鎧裝的一部分,所以能夠大幅減小變形前的摩托車的痕跡,可以進一步提高形態變形玩具的變形程度。
圖1(A)~(D)是本發明的形態變形玩具的側視圖、主視圖、后視圖和俯視圖。
圖2(A)~(C)是摩托車的側視圖、主視圖、和俯視圖。
圖3(A)和(B)是從右斜上方和左斜下方觀看形態變形后的機器人玩具的立體圖。
圖4(A)~(C)是機器人玩具的主視圖、左側視圖、和俯視圖。
圖5(A)是表示組裝部件的結構的立體圖,(B)是表示從(A)狀態一部分變形后的狀態的組裝部件的立體圖。
圖6(A)是表示從圖5(B)狀態進一步變形后的狀態的組裝部件的立體圖,(B)是表示從(A)狀態一部分變形后的狀態的組裝部件的立體圖。
圖7(A)是表示從圖6(B)狀態進一步變形后的狀態的組裝部件的立體圖,(B)是表示從(A)狀態一部分變形后的狀態的組裝部件的立體圖。
圖8(A)是表示從圖7(B)狀態進一步變形后的狀態的組裝部件的立體圖,(B)是表示從(A)狀態一部分變形后的狀態的組裝部件的立體圖。
圖9是用于說明在木偶玩具上安裝鎧裝時的圖。
圖10是用于說明在木偶玩具上安裝鎧裝后的圖。
圖11(A)和(B)是分別表示為了構成機器人玩具的腿部而使消聲器構成部件變形的狀態的側視圖和后視圖。
圖12(A)和(B)表示圖11(A)的VIA-VIA線剖面圖和圖11(B)的VIB-VIB線剖面圖。
圖13是用于說明實施方式的腳跟部安裝機構的動作的示意圖。
圖14是用于說明腳跟部安裝機構的變形例的動作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照附圖,具體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圖1(A)~(D)是本發明的形態變形玩具1的側視圖、主視圖、后視圖和俯視圖。該形態變形玩具1從木偶玩具5騎在摩托車(移動玩具)3上的狀態,分解摩托車3的一部分并使其變形,然后安裝在木偶玩具5上,從而構成形態與木偶玩具3不同的機器人玩具(圖3)。圖2(A)~(C)是摩托車3的側視圖、主視圖、和俯視圖。圖3(A)和(B)是分別從右斜上方和左斜下方觀看形態變形后的機器人玩具23時的立體圖。圖4(A)~(C)是機器人玩具23的主視圖、左側視圖、和俯視圖。
在這些圖中,摩托車(移動玩具)3具有兩個輪胎7和9;具有燃料箱11和發動機12的車架13;前輪叉14;前罩體15;手柄16;后罩體17;輪胎罩18;分別具有踏板部20的兩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和21;附件6;和落座部8。該附件6例如是機槍等,可以分解為多個部件。在圖1中示出了最簡單狀態的附件6,在圖2中示出了構成機槍的附件6。后方的輪胎9被夾持在兩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和21之間。在兩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和21的側面,形成有后面說明的用于嵌合被分割成兩部分的輪胎9的半體(9A和9B)的嵌合用凹部19a。另外,在圖3和圖4中,只示出一方的輪胎半體9B。前側的輪胎7也通過組合被分割成兩部分的半體(7A和7B)而構成。輪胎7的半體7A和7B如圖3和圖4所示,分別使用嵌合結構安裝在木偶玩具5的肩部側面上。
并且,從側面方向觀看時,位于前罩體15后方的手柄16具有一對臂部16A和16B。在后面將會說明,在一對臂部16A和16B的端部,一體設有一對凸部16a和16b(卡合部),這一對凸部16a和16b卡合在設于后罩體17的兩側的一對凹部17a和17b(被卡合部)上。一對臂部16A和16B被設置成可以上下和左右轉動或移動。一對臂部16A和16B在變形后分別處于放置在木偶玩具5的兩肩部上的狀態。
在該示例中,兩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和21構成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安裝在木偶玩具5的腿部上,構成圖3和圖4所示的機器人玩具23的腿部22和24的小腿部22A和24A。并且,燃料箱11、發動機12、車架13、前輪叉14、前罩體15、手柄16和后罩體17被組合成環狀而構成形態變形的組裝部件,以便構成包圍除木偶玩具5的腿部5c、臂部5b和頭部5a以外的木偶主體部(木偶的上半身)的肩部5d、前面部5e、襠部5g和后面部5f的鎧裝30。
如后面具體說明的那樣,燃料箱11通過組合被左右劃分的兩個箱半體11A和11B而構成。并且,兩個箱半體11A和11B被安裝在后側架13B上并可以轉動,以使后述前側架13A可以通過被左右劃分的兩個箱半體11A和11B之間。
發動機12由安裝在車架13上的一對發動機構成部件12A和12B構成。如圖2所示,車架13由前側架13A和后側架13B構成。前側架13A和前輪叉14被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自由轉動。并且,后側架13B和后罩體17被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自由轉動。這樣,后述環狀鎧裝30中包含的轉動連接部的數量增加,容易進行環狀鎧裝的變形。
以下,說明從圖1所示狀態變形為圖3和圖4所示機器人玩具的過程。首先,從圖1所示狀態,把木偶玩具5從摩托車3上取下,把前方輪胎7從前輪叉14上卸下。然后,卸下一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或21,之后把后方輪胎9從另一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或21卸下。然后,卸下另一個消聲器構成部件。并且卸下附件6和發動機構成部件12A和12B。圖5(A)表示此時的狀態。圖5(A)所示的結構為,形成安裝在木偶玩具5的上半身的鎧裝30時使用的組裝部件的結構。
然后,沿圖5(A)中的粗箭頭所示,使手柄16的臂部16A和16B向上方轉動,形成圖5(B)所示狀態。然后,按照圖6(A)和(B)所示,將燃料箱11的箱半體11A和11B向左右方向分開。形成于兩個箱半體11A和11B之間的間隙G,具有使前側架13A通過該間隙(或者,兩個箱半體11A和11B可以沿著前側架13A的兩側向逆時針方向轉動)的寬度尺寸。
然后,如圖7(A)所示,使前罩體15向逆時針方向轉動,解除前罩體15和燃料箱11的卡合,然后如圖7(B)所示,使兩個箱半體11A和11B沿著前側架13A的兩側向逆時針方向轉動。并且,使后罩體17相對于后側架13B沿順時針方向轉動。此時,使兩個前輪叉14在中間部分向內側折彎。前輪叉14具有通過轉動機構連接兩個前叉部分14A和14B的結構。后罩體17的落座部側的罩體部分17A支撐在后罩體主體17B上并可以反轉。在罩體部分17A的里面,設有與設于木偶玩具的后述被卡合部(參照圖9中的標號5h表示的部分)卡合的卡合部17C。圖7(B)表示使罩體部分17A反轉后的狀態。
在構成環狀鎧裝30時,如圖8(A)所示,使前罩體15和前側架13A進一步轉動,從而使設于手柄16的一對臂部16A和16B的端部上的凸部16a和16b嵌合在設于后罩體17上的凹部17a和17b中。單獨完成環狀鎧裝30的狀態如圖8(B)所示。
在把鎧裝30安裝在木偶玩具5上時,如圖9和圖10所示,在將手柄16的一對臂部16A和16B結合在后罩體17上之前,把木偶玩具5插入鎧裝30的內部。把木偶玩具配置成,使木偶玩具5的襠部騎在前側架13A上,使一對臂部16A和16B位于木偶玩具5的兩肩上。此時,被卡合部5h與銷狀卡合部17C卡合,上述被卡合部5h由設于木偶玩具5的后面部上的卡合用凹部構成,而上述卡合部17C設置在后罩體17的落座部側罩體部分17A的里面側。由此,完成木偶玩具5相對于鎧裝30的定位,從而可以防止木偶玩具5和鎧裝30之間產生不必要的松動。
在把鎧裝30安裝在木偶玩具5上后,如圖3和圖4所示,在木偶玩具5的兩臂部分別安裝附件6,在木偶玩具5的肩部安裝輪胎7的半體7A和7B,在前側架13A的兩側,通過嵌合結構分別安裝發動機構成部件12A和12B。
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摩托車的前罩體15、前輪叉14和前側架13A。該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主要配置在木偶玩具5的前面部5e側。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燃料箱11、落座部8、后側架13B和后罩體17。該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被與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并配置在木偶玩具5的后面部5f側。另外,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手柄16。該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發揮著連接第1和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的作用。
然后,在形成于先卸下的兩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和21的踏板部20側的孔部中,插入木偶玩具5的腿部的小腿部和腳部。在位于兩個消聲器構成部件19和21的相反側的端部,以可變形的方式設有在將消聲器構成部件19用作機器人玩具23的小腿部22A和24A以及腳部的情況下,構成腳部的腳尖部25的部件26、和構成腳跟部27的部件28。
圖11(A)和(B)分別表示為了構成機器人玩具23的腿部22而變形后的消聲器構成部件19的側視圖和后視圖。圖12(A)和(B)表示圖11(A)的VIA-VIA線剖面圖和圖11(B)的VIB-VIB線剖面圖。消聲器構成部件19的構成部件主體19A通過組合被分割成兩部分的成形件而構成。如圖12(B)所示,在構成機器人玩具23的小腿部22A的構成部件主體19A內部,形成有隔離壁部19C,該隔離壁部19C具有使構成部件主體19A的內部在上下方向(小腿部22A的長度方向)延伸的壁部分19B。在壁部分19B,設有與構成腳跟部25的部件26成為一體的轉動軸31,上述轉動軸31與壁部分19B正交(與小腿部的長度方向正交),并且向構成腳尖部27的部件28和構成腳跟部25的部件26并列的方向延伸。另外,構成該腳跟部25的部件26包括構成轉動軸31的部分,并由被分割成兩部分的成形件構成。轉動軸31以自由轉動的方式支撐在壁部分19B上,所以構成腳跟部25的部件26能夠以轉動軸31為中心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左右搖動。
在隔離壁19C的橫方向延伸的壁部分19D,安裝著嵌合在木偶玩具5的腳的前端部上的突起33。在木偶玩具5的腳的前端部,形成有嵌合該突起33用的嵌合孔。
構成腳尖部27的部件28以轉動軸37為中心轉動,該轉動軸37的兩端被固定在構成部件主體19A的相對置的一對側壁部上。圖11所示狀態表示構成腳尖部27的部件28旋轉90度的狀態。在該狀態下,構成小腿部22A的構成部件主體19A的一部分35向前方側分開,形成其前端部置于構成腳尖部27的部件28上的狀態。構成部件主體19A的一部分35通過公知的鉸鏈結構連接在構成部件主體19A上。
在構成部件主體19A的相對置的一對側壁部和構成腳跟部25的部件26之間形成有間隙g(參照圖13),間隙g允許部件26以轉動軸31為中心在前述的規定角度范圍內搖動。該間隙g是根據使機器人玩具23的一對腿部(19、21)在橫向(從正面觀看機器人玩具23時的左右方向)叉開(傾斜)的角度大小決定。圖13表示機器人玩具的腿部22、24在左右方向傾斜時,也能夠使腳跟部25的底面全部接觸設置面38的示意圖。在構成機器人玩具23的小腿部22A和24A的構成部件主體19A和21A的側壁部,與構成腳跟部25的部件26接觸之前,機器人玩具23的腿部可以左右叉開。因此,根據使腿部叉開的角度可以任意確定前述間隙g。
該實施方式的腳跟部安裝機構從原理上講,是利用轉動軸31和支撐著轉動軸31使其自由轉動的壁部分19B構成。并且,壁部分19B構成旋轉軸支撐結構。該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在從正面側觀看機器人玩具時,機器人玩具23的一對腿部22、24無論在左右分開的狀態還是并攏的狀態下,腳跟部25都可以相對于小腿部(22A、24A)移動,以使腳跟部25的底面全部接觸設置面。這樣,在將上半身的重量變重的機器人玩具以兩腿分開的狀態放置在設置面38上時,也能夠以穩定的狀態使玩具保持站立狀態。
另外,腳跟部安裝機構也可以構成為,在從腳尖部側觀看小腿部的狀態下,腳跟部25相對于小腿部更能前后傾斜。為了實現這種動作,如圖14示意性所示,使用與構成腳跟部25的部件26設置成一體的球頭39,和設在構成部件主體(19A、21A)側并容納球頭39使其能自由旋轉的球座41來構成腳跟部安裝機構。在這種情況下,腳尖部27的一部分與腳跟部25獨立地與設置面接觸,并且構成部件主體(19A、21A)中相對置的一對側壁部與腳跟部25接觸,由此限制腳跟部25的移動,所以在施加了一些外力的情況下,也不會發生腳跟部安裝機構移動的情況。
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摩托車的兩個輪胎7、9形成為在與車軸正交的方向上能夠分割成兩部分的結構。并且,把分割成兩部分的兩個輪胎的輪胎半體分別安裝在機器人玩具的兩肩部和兩個小腿部上。另外,省略了一個輪胎半體的圖示。這樣,可以將輪胎作為機器人玩具的鎧裝的一部分而安裝在機器人玩具上,所以能夠大幅減小變形前的摩托車的痕跡,可以進一步提高形態變形玩具的變形程度。
上述實施方式使用摩托車作為移動玩具,但本發明也可以應用于使用飛機、船等其他移動玩具的形態變形玩具。并且,上述實施方式提供了用兩條腿站立的機器人玩具的腳結構,但本發明的玩具用腳結構也可以應用于四條腿的機器人玩具的腳結構,腳的數量沒有限定。
根據本發明,可以享受以往沒有的變形過程,并且可以把構成移動玩具的一部分的組裝部件變形為預料之外的形狀,所以可以大幅提高形態變形玩具愛好者的興趣。
并且,根據本發明,在將玩具以兩條腿左右分開的狀態放置在設置面上時,也可以獲得能夠以比以往更穩定的狀態使玩具保持站立狀態的優點。
權利要求
1.一種形態變形玩具,在木偶玩具騎在二輪車等移動玩具上的狀態下,使所述移動玩具的至少一部分變形并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上,從而構成形態與所述木偶玩具不同的機器人玩具,所述形態變形玩具的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玩具包括組裝部件,該組裝部件由多個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的上半身,構成所述機器人玩具上半身的鎧裝;所述組裝部件分別由一個以上的所述部件構成,具有主要配置在所述木偶玩具前面部側的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與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并配置在所述木偶玩具后面部側的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將所述第1和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起來的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至所述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被組合成環狀,形成具有至少包圍所述木偶玩具的肩部、襠部、所述前面部和所述后面部的結構的鎧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玩具是摩托車;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所述摩托車的前罩體、前輪叉和前側架,所述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燃料箱、落座部、后側架和后罩體,所述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手柄;至少所述前側架和所述后側架以可自由轉動的方式相連接;所述燃料箱通過組合被左右劃分的兩個箱半體而構成,在把所述第1至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組合成環狀時,把所述兩個箱半體安裝在所述后側架上,以使所述前側架能夠從被左右劃分的所述兩個箱半體之間通過。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偶玩具的所述后面部設有被卡合部;在后罩體主體上,以可翻轉的方式支撐有所述后罩體的所述落座部側的罩體部分;在所述罩體部分的里面,設有與設于所述木偶玩具上的所述被卡合部卡合的卡合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在確定所述手柄的結構和后罩體的結構時,使所述手柄的一對臂部的端部與所述后罩體卡合而形成環狀的所述鎧裝,并使所述手柄可以位于所述木偶玩具的所述肩部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側架和所述前輪叉被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自由轉動;所述后側架和所述后罩體被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轉動范圍內自由轉動。
6.一種形態變形玩具,在木偶玩具騎在二輪車等移動玩具上的狀態下,使所述移動玩具的一部分變形并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上,從而構成形態與所述木偶玩具不同的機器人玩具,所述形態變形玩具的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玩具構成為至少包括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由一個以上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的腿部,構成所述機器人玩具腿部的小腿部;和組裝部件,由多個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上半身,構成所述機器人玩具上半身的鎧裝;所述組裝部件分別由一個以上的所述部件構成,具有主要配置在所述木偶玩具前面部側的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與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并配置在所述木偶玩具后面部側的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將所述第1和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起來,而且配置在所述木偶玩具的肩部上,使所述木偶玩具的頭部露出的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分;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至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被組合成環狀,形成具有包圍除所述木偶玩具的腿部、臂部和頭部以外的所述木偶玩具的肩部、襠部、所述前面部和所述后面部的結構的所述鎧裝。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玩具是摩托車;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所述摩托車的前罩體、前輪叉和前側架,所述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燃料箱、落座部、后側架和后罩體,所述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包括手柄;至少所述前側架和所述后側架以可自由轉動的方式相連接;所述燃料箱通過組合被左右劃分的兩個箱半體而構成,在把所述第1至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組合成環狀時,把所述兩個箱半體安裝在所述后側架上,以使所述前側架能夠通過被左右劃分的所述兩個箱半體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偶玩具的所述后面部設有被卡合部;在后罩體主體上,以可以翻轉的方式支撐有所述后罩體的所述落座部側的罩體部分;在所述罩體部分的里面,設有與設于所述木偶玩具上的所述被卡合部卡合的卡合部。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在確定所述手柄的結構和后罩體的結構時,使所述手柄的一對臂部的端部與所述后罩體卡合而形成環狀的所述鎧裝,并使所述手柄可以位于所述木偶玩具的所述肩部上。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側架和所述前輪叉被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自由轉動;所述后側架和所述后罩體被連接成可以在規定的轉動范圍內自由轉動。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是所述摩托車的一對消聲器構成部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摩托車的兩個輪胎具有可以在與車軸正交的方向被分割成兩部分的結構;被分割成兩部分的兩個輪胎的輪胎半體,分別被安裝在所述機器人玩具的所述鎧裝和/或所述兩小腿部。
13.一種玩具用腳結構,通過具有腳尖部和腳跟部的腳部被安裝在小腿部之下而構成,其特征在于,用于把所述腳跟部安裝在所述小腿部的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在從所述腳尖部側觀看所述小腿部時,所述小腿部處于直立狀態、以及處于從所述直立狀態橫向傾斜的傾斜狀態下,所述腳跟部均可以相對于所述小腿部移動,以使所述腳跟部的底面全部接觸設置面。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玩具用腳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在從所述腳尖部側觀看所述小腿部的狀態下,所述腳跟部可以相對于所述小腿部左右傾斜。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玩具用腳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具有在與所述小腿部的長度方向正交且在所述腳尖部和所述腳跟部并列的方向上延伸的轉動軸,所述腳跟部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以所述轉動軸為中心搖動。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玩具用腳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軸與所述腳跟部構成為一體,在所述小腿部設有支撐著所述轉動軸自由轉動的轉動軸支撐結構。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玩具用腳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在從所述腳尖部側觀看所述小腿部的狀態下,所述腳跟部相對于所述小腿部可以進一步前后傾斜。
18.一種形態變形玩具,在木偶玩具騎在摩托車等移動玩具上的狀態下,使所述移動玩具的一部分變形并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上,從而構成形態與所述木偶玩具不同的機器人玩具,所述形態變形玩具的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玩具構成為至少包括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由一個以上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的腿部上,構成所述機器人玩具腿部的小腿部;和組裝部件,由多個部件構成,并被安裝在所述木偶玩具的上半身,構成所述機器人玩具上半身的鎧裝;所述組裝部件分別由一個以上的所述部件構成,具有主要配置在所述木偶玩具前面部側的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與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并配置在所述木偶玩具后面部側的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將所述第1和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起來的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所述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至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被組合成環狀,形成具有至少包圍所述木偶玩具的肩部、襠部、所述前面部和所述后面部的結構的所述鎧裝;所述一對小腿部構成部件構成為可以變形,以便形成包括所述機器人玩具小腿部和具有腳尖部及腳跟部的腳部的玩具用腳結構;把所述腳跟部安裝在所述小腿部的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在從正面側觀看所述機器人玩具時,所述機器人玩具的一對腿部處于左右分開的狀態以及并攏的狀態下,所述腳跟部均可以相對于所述小腿部移動,以使所述腳跟部的底面全部接觸設置面。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形態變形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腳跟部安裝機構構成為,具有在與所述小腿部的長度方向正交且在所述腳尖部和所述腳跟部并列的方向上延伸的轉動軸,所述腳跟部可以在規定的角度范圍內以所述轉動軸為中心搖動。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可以享受以往沒有的變形過程的形態變形玩具。移動玩具包括被安裝在木偶玩具的上半身上構成機器人玩具的上半身的鎧裝(30)的、由多個部件構成的組裝部件。該組裝部件利用第1~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構成。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13A、14、15)配置在木偶玩具的前面部側。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11、13B、17)與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連接并配置在木偶玩具的后面部側。構成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的手柄(16A、16B)連接第1和第2組裝部件構成部。第1組裝部件構成部~第3組裝部件構成部被組合成環狀,構成木偶玩具的鎧裝(30)。
文檔編號A63H17/21GK1909948SQ20058000245
公開日2007年2月7日 申請日期2005年1月14日 優先權日2004年1月14日
發明者鳥山亮介, 伊丹徹郎, 花元真一, 岡本浩司 申請人:科樂美數碼娛樂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