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升降式籃球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涉及籃球架結構的改進。
背景技術:
現有的籃球架分標準型和娛樂型。標準型籃球架采用國際標準籃圈高度,適用于成年人使用;娛樂型籃球架采用非國際標準籃圈高度,分別適用于成年人或青少年人使用。但是每種籃球架只能適用一種高度,不具備通用性。特別是在中小學籃球教學中,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身高力量差距較大,采用一種高度不利于籃球教學;若分別配置各種高度的籃球架,增加學校極大的經濟負擔。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就是解決籃球架在成年人與青少年人之間的通用性問題。
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包括立柱、具有籃網的籃球板,其結構要點在于立柱與籃球板之間設置有平行支臂,平行支臂以鉸鏈分別同籃球板、立柱相連接,平行支臂上的齒條同平行支臂上的定位銷或立柱的連桿上的定位銷相連。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1.可調整籃網的高度由于本實用新型在立柱與籃球板之間設置有平行支臂,平行支臂以鉸鏈分別同籃球板、立柱相連接,平行支臂上的齒條同平行支臂上的定位銷或立柱的連桿上的定位銷相連,就可通過移動齒條或移動定位銷,達到升降籃網的高度的目的,適應身高不同人群使用;2.操作簡便欲調節本實用新型籃網高度時,只要一只手托起籃球板,另一只手移動齒條或定位銷,籃網達到所需的高度后放下籃球板,將定位銷卡在齒條內即可,因此,操作極其方便。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定位銷固定在平行支臂上的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包括立柱1、具有籃網8的籃球板7,立柱1與籃球板7之間設置有平行支臂5,平行支臂5以鉸鏈6分別同籃球板7、立柱1相連接,平行支臂5上的齒條4同平行支臂5上的定位銷3或立柱1的連桿2上的定位銷3相連。
可在平行支臂5的底部設置有與立柱1的連桿2上的定位銷3相應的齒條4。
相應于定位銷3的齒條4的一端可設置在平行支臂5上。
權利要求1.可升降式籃球架,包括立柱(1)、具有籃網(8)的籃球板(7),其特征在于立柱(1)與籃球板(7)之間設置有平行支臂(5),平行支臂(5)以鉸鏈(6)分別同籃球板(7)、立柱(1)相連接,平行支臂(5)上的齒條(4)同平行支臂(5)上的定位銷(3)或立柱(1)的連桿(2)上的定位銷(3)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升降式籃球架,其特征在于在平行支臂(5)的底部設置有與立柱(1)的連桿(2)上的定位銷(3)相應的齒條(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升降式籃球架,其特征在于相應于定位銷(3)的齒條(4)的一端設置在平行支臂(5)上。
專利摘要可升降式籃球架是涉及籃球架結構的改進。本實用新型就是解決籃球架在成年人與青少年人之間的通用性問題。本實用新型包括立柱(1)、具有籃網(8)的籃球板(7),其結構要點在于立柱(1)與籃球板(7)之間設置有平行支臂(5),平行支臂(5)以鉸鏈(6)分別同籃球板(7)、立柱(1)相連接,平行支臂(5)上的齒條(4)同平行支臂(5)上的定位銷(3)或立柱(1)的連桿(2)上的定位銷(3)相連。
文檔編號A63B63/00GK2693307SQ20042003148
公開日2005年4月20日 申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優先權日2004年5月12日
發明者陶華斌, 王春 申請人:王小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