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及設施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體育娛樂場地及設施,特別是高爾夫運動場及其設施。
背景技術:
標準的高爾夫球場長5943.6米-6400.8米,面積約60公頃。場內需設18個洞穴,穴深0.102米,直徑0.108米,穴間距離91.44-548.64米不等。球場還需設天然或人工障礙,四周有界線。現有高爾夫球場須培育廣泛的消費群體,以支持經常收入和會員卡升值。但受場地、交通距離、價格、時間等方面制約,在城市普通居民中難以推廣。由于高爾夫球場主要分布于城市郊區,建設費用高,占地量大,國家已停止批準再建。
我國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后,高爾夫球潛在的消費群體已經具備廣泛的基礎,民眾普遍希望參與,但迫于場地稀缺、遙遠和高昂的費用,使這項貴族運動尚不能大眾化。
另一方面,我國南方大部分城市水網密布;北方城市的公園水面功能設置單一,沿岸大多作為道路。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及設施,解決高爾夫運動場占地面積大、造價高,不能向大眾普及的問題;并解決城市水面和沿岸利用率不高的問題。
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及設施的技術方案這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包括擊發球區和落球區,四周有邊界線,其特征在于其擊發球區位于水面沿岸,落球區位于落球方向的水面。
上述邊界線設置擋球網或擋球墻。
上述擊發球區旁設置遮陽棚和安全隔離網。
這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的設施,包括檢球裝置,其特征在于檢球裝置包括至少一張落球網,落球網的拉索繞過遠端的定位錨滑輪與近端的牽引卷揚機連接,在落球網邊緣的拉索上固定懸浮體,懸浮體的殼體內置有磁鐵,并填充可漂浮的輕質材料。
上述檢球裝置的落球網的遠端底部橫向置有圓筒,圓筒內穿過牽引繩,牽引繩一端與定位錨滑輪連接,另一端與牽引卷揚機連接。
這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的設施,包括接球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接球裝置,該接球裝置有底座、支桿和球籃。
在上述擊發球區旁設有洗球裝置,該洗球裝置由收集斗、漂洗容器、甩干筒、風干筒順序連接而成。
這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的設施,包括標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標靶裝置,該標靶裝置具有固定在底座上的靶標。
上述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的標靶裝置與照明、音響和煙花感應裝置連接。
這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落球距離標示裝置,該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具有固定在底座上的標牌。
有益效果本發明利用城市水面、湖泊、海邊及沿岸,建設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可在場內進行高爾夫部分運動,也可以用于高爾夫運動練習的小型活動場,如發球、擊球精準練習、相關競技活動組織等。
以水面和沿岸作為運動場地,改變高爾夫運動的傳統模式,使新型高爾夫運動場所在各城市中心廣泛建立,在廣大城市居民中普遍展開,開展新型的群眾體育活動,以耗資較小和廣泛分布的運動場所,實現高爾夫運動大眾化的目的。高爾夫運動的大眾化,不僅為傳統高爾夫運動培育廣大的消費群體,也為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更為廣闊的經營空間和盈利前景。
以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地的獨特形式,利用燈光、音響、煙花、熒光高爾夫球飛行等特殊效果的宣傳效應,增加城市公園的活動內容,以特色活動延長營業時間,開展城市夜間健康文體活動、競技活動,組織企業進行廣告活動,提升高爾夫相關企業知名度。
水場高爾夫運動場的大眾化廣泛建立,還將帶動場景設施、運動器械、紀念品與休閑相關產品的發展;大幅度增加了高爾夫運動器械的市場需求,擴展了高爾夫器械作為禮品的市場需求;促使公園水場的改造,形成新興的水場高爾夫產業,引導消費群體意識。
本發明具有建設投資少、消費價格低廉的優點1、落球區利用現有公園、湖泊、海邊的水面和園林設施和水面,簡單易行。本發明可供使用的場地資源豐富、建造方便,城市的公共水面均可設置,如北京的玉淵潭、朝陽公園、青年湖、北海,武漢的東湖、南湖、北湖,濟南的大明湖,昆明的翠湖等城市中心公園,凡有水面的城市公園,均可設置數百發球位。
2、擊發球區沿水邊硬化場地設置。盡可能靠近原有公用設施,如水源、公廁等。
3、設施包括遮陽棚、休憩設施、隔離網等設施設備,不必建造大面積旱地球場、洞穴和人工障礙,投資甚少,使消費價格低廉,一般城市居民均可參與,極大地擴展了。高爾夫消費基礎群體。
4、器械利用現有高爾夫球和球桿,不用制造新型球,使該運動與旱地高爾夫球運動更加接近。
圖1是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的立面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之一檢球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檢球裝置的俯視結構示意圖;圖5是檢球裝置的落球網連接示意圖;圖6是落球網的懸浮體的結構示意圖;圖7是落球網的懸浮體的側視圖。
圖8是定位錨滑輪的主視圖;圖9是圖8的側視圖。
圖10是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之一接球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11是圖10的左視圖;圖12是圖10免得俯視圖;圖13是另一接球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14是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之一洗球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15是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之一標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16是圖15的左視圖;圖17是圖15的俯視圖。
圖18是本發明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之一落球距離標示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19是圖18的左視圖;圖20是圖18的俯視圖。
圖中1-擊發球區、2-水面落球區、3-邊界線、4-擋球網、5-遮陽棚、6-落球網、7-拉索、8-定位錨滑輪、9-牽引卷揚機、10-圓筒、11-牽引繩、12-懸浮體、13-高爾夫球、14-磁鐵、15-輕質材料、16-支座、17-球籃、18-收集斗、19-漂洗容器、20-甩干筒、21-風干筒、22-靶標、23-照明、音響和煙花感應裝置、24-標牌、25-拉繩。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涉及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的實施例參見圖1、2,該運動場包括擊發球區1和水面落球區2,四周有邊界線3。
擊發球區以水面為擊球方向,在水面沿岸設置。球場兩側的橫向延長落球區距離不應少于50米,否則應設擋球網4或擋球墻。在擊發球區附近因地制宜設置休憩、等候、活動組織用的遮陽棚5和安全隔離網。
水面落球區于擊發球區相對水面設置,縱向距離不少于200米,如少于150米應在落球終線設置阻擋飛行距離大于150米高爾夫球的擋球網。在落球區水面上空應有足夠的安全空間。
本發明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檢球裝置、接球裝置、洗球裝置、標靶裝置、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和照明、音響和煙花感應裝置。
檢球裝置參見圖3、4檢球裝置包括四張落球網6,在落球網6的邊緣連接拉索7,落球網的拉索7繞過遠端的定位錨滑輪8與近端的牽引卷揚機9連接。落球網的遠端底部橫向置有圓筒10,圓筒內穿過牽引繩11,牽引繩一端與定位錨滑輪8連接,另一端與牽引卷揚機9連接。落入水中的高爾夫球13可以用落球網撈上來。
各落球網之間的連接形式如圖5、6、7所示,在落球網6邊緣的拉索7上固定懸浮體12,懸浮體12的殼體內置有磁鐵14,并填充可漂浮的輕質材料15。
定位錨滑輪8的結構如圖8、9所示。
檢球裝置還可以采用其它手動、水流驅動和機械驅動的檢球裝置。
參見圖10、11、12,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接球裝置,該接球裝置有支座16和球籃17。圖13是另一種有底接球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參見圖14,在擊發球區旁設有洗球裝置,該洗球裝置由收集斗18、漂洗容器19、甩干筒20、風干筒21順序連接而成,裝盤后運至擊發球區。
參見圖15、16、17,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標靶裝置,該標靶裝置具有一個可浮在水面的靶標22。標靶裝置與照明、音響和煙花感應裝置23連接。
參見圖18、19、20,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落球距離標示裝置,該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具有一個可浮在水面的標牌24。
接球裝置、標靶裝置、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均可由拉繩25與兩邊的定位錨滑輪8和牽引卷揚機9連接。
權利要求
1.一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包括擊發球區和落球區,四周有邊界線,其特征在于其擊發球區位于水面沿岸,落球區位于落球方向的水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界線設置擋球網或擋球墻。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其特征在于所述擊發球區旁設置遮陽棚和安全隔離網。
4.一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檢球裝置,其特征在于檢球裝置包括至少一張落球網,落球網的拉索繞過遠端的定位錨滑輪與近端的牽引卷揚機連接,在落球網邊緣的拉索上固定懸浮體,懸浮體的殼體內置有磁鐵,并填充可漂浮的輕質材料。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檢球裝置的落球網的遠端底部橫向置有圓筒,圓筒內穿過牽引繩,牽引繩一端與定位錨滑輪連接,另一端與牽引卷揚機連接。
6.一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接球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接球裝置,該接球裝置有底座、支桿和球籃。
7.一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洗球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擊發球區旁設有洗球裝置,該洗球裝置由收集斗、漂洗容器、甩干筒、風干筒順序連接而成。
8.一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標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標靶裝置,該標靶裝置具有固定在底座上的靶標。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的標靶裝置與照明、音響和煙花感應裝置連接。
10.一種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在落球區設有浮在水面的落球距離標示裝置,該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具有固定在底座上的標牌。
全文摘要
本發明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包括擊發球區和落球區,四周有邊界線,其擊發球區位于水面沿岸,落球區位于落球方向的水面。邊界線設置擋球網或擋球墻,擊發球區旁設置遮陽棚和安全隔離網。本發明的水場高爾夫運動場設施包括檢球裝置、接球裝置、洗球裝置、標靶裝置、落球距離標示裝置和照明、音響和煙花感應裝置。解決高爾夫運動場占地面積大、造價高,不能向大眾普及的問題;并解決城市水面和沿岸利用率不高的問題。利用現有公園、湖泊、海邊的水面和園林設施和水面,簡單易行;利用現有高爾夫球和球桿,具有建設投資少、消費價格低廉的優點。
文檔編號A63B67/02GK1557517SQ20041000078
公開日2004年12月29日 申請日期2004年1月19日 優先權日2004年1月19日
發明者周曉欣 申請人:周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