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撞擊發光指示型塑膠場地邊線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特殊結構的體育競賽場地的邊線。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它包括有表面層和基底層,在表面層和基底層之間安裝有發光電路層,其特征在于發光電路層采用薄膜電路,該薄膜電路由多個單元組成,為行列矩陣式排列,每個單元包括安裝在表面層下面的壓敏開關及由壓敏開關控制的單穩延時電路和發光二極管,各單元與電源并聯連接。
在現已普遍使用的塑膠(聚丙烯酸、聚氨酯、乙烯共聚等)場地上,鑲嵌本實用新型的這種專用的邊線(端線、中線、發球限制線等)。在比賽進行中,如比賽用球落在邊線附近時,該邊線受到撞擊的局部就會發光,裁判員和運動員都可以清晰地看到并認定球的落點是界內(壓線)或界外了,所以本實用新型可以減少裁判過程當中的爭議,提高裁判的公平性。
圖1是本實用新型發光指示邊線總體結構的逐層示意圖。
圖2是
圖1中邊線的A-A剖示圖。
圖3是圖2所示的發光電路層中一個單元的俯示圖。
圖4是圖3的B-B剖示圖。
最佳實施方式由
圖1和圖2可見,本實施例的表面層1采用與場地一致的材質。它的寬度,即發光顯示區域的寬度,等于二條邊線的寬度。寬度的一半和邊線的顏色(白色)相同,用于指示“壓線球”;寬度的另一半和界外場地顏色相同,用于指示“界外球”。它的厚度,應既能保證其強度和耐用性的要求,又能可靠傳遞球落地后的撞擊力。而且表面層應具有較好的透光性能,可以采用具有透光性能的材質,或者在表面層上局部開有小孔均可。
在表面層的下面安裝的是發光電路層2。發光電路層是由許多個獨立的單元采用行列矩陣式排列的形式,各單元與電源之間采用并聯的連接方式。各單元的大小和比賽用球相對應排球約為1/3-1/5邊線寬度、網球約為1/5-1/10邊線寬度、羽毛球為1/10-1/15邊線寬度。
在發光電路層的下面是基底層3。塑膠基底層和塑膠表面層共同包圍薄膜發光電路層,以保證其封閉性和絕緣性,也使它們成為能方便的安裝和拆卸的獨立部分。
由圖3和圖4可見,每個單元的周圍有塑膠單元隔離層9,各單元包括壓敏開關、單穩延時電路、發光二極管和顯示開關。其中壓敏開關由上金屬膜電極4、下金屬膜電極5和壓敏導電橡膠6組成,安裝在表面層的下面,它們的導通靈敏度應分別與排球、網球、羽毛球從設定高度(例如一米)落地的撞擊力對應。
單穩延時電路7用薄膜器件技術加工。當壓敏開關處于關斷狀態時,該電路處于穩態,同時關斷向發光二極管的供電。當壓敏開關處于導通狀態時,該電路翻轉至暫態,同時接通發光二極管,使其發光。暫態延時設定的時間(例如10-30秒)后,自動翻轉回到穩態。單穩延時電路的作用是首先能屏蔽早期的各種撞擊力(腳踏、球撞)的干擾,其次能滿足對當前撞擊力的滯后觀察要求。
圖中8是發光二極管,選用大亮度、長壽命工藝加工。通過受球落地時的撞擊力使壓敏開關導通,單穩延時電路翻轉,使發光二極管發光,具體指示球的實際落點。
發光電路的電源控制開關設置在裁判席,由裁判員操作。只在必要的時候打開開關,顯示有關區域(邊線、底線、中線等)球的落點。避免落點指示頻繁發光影響比賽的正常進行。
本實用新型的產品可根據網球、排球、羽毛球的場地規格,加工成底線、邊線、中線、發球區線等。
本實用新型的使用1、比賽開始前,接通本專利“撞擊發光指示型塑膠場地邊線”的電源。
2、比賽中間,裁判員根據需要,及時打開需要顯示邊線區域的電源開關,顯示10-30秒前受到撞擊的位置和形狀。從中排除腳印等干擾,確定比賽用球落地的撞擊點,作出相應的“界內”或“界外”的判斷。
在顯示過程中,單穩延時電路被保持在暫態,發光二極管持續發光,直至裁判員關閉電源開關才停止發光。
3、比賽結束后,關閉本專利“撞擊發光指示型塑膠場地邊線”的電源總開關。
權利要求1.型塑膠場地撞擊發光指示邊線,它包括有表面層和基底層,在表面層和基底層之間安裝有發光電路層,其特征在于發光電路層采用薄膜電路,該薄膜電路由多個單元組成,為行列矩陣式排列,每個單元包括安裝在表面層下面的壓敏開關及由壓敏開關控制的單穩延時電路和發光二極管,各單元與電源并聯連接。
專利摘要型塑膠場地撞擊發光指示邊線,它包括有表面層和基底層,在表面層和基底層之間安裝有發光電路層,其特征在于發光電路層采用薄膜電路,該薄膜電路由多個單元組成,為行列矩陣式排列,每個單元包括安裝在表面層下面的壓敏開關及由壓敏開關控制的單穩延時電路和發光二極管,各單元與電源并聯連接。在現已普遍使用的塑膠(聚丙烯酸、聚氨酯、乙烯共聚等)場地上,鑲嵌本實用新型的這種專用的邊線(端線、中線、發球限制線等)。在比賽進行中,如比賽用球落在邊線附近時,該邊線受到撞擊的局部就會發光,裁判員和運動員都可以清晰地看到并認定球的落點是界內(壓線)或界外了,所以本實用新型可以減少裁判過程當中的爭議,提高裁判的公平性。
文檔編號A63C19/00GK2557189SQ0227324
公開日2003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02年5月28日 優先權日2002年5月28日
發明者陳可揚 申請人:陳可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