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炒鍋的均勻翻炒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機構,涉及到裝在炒鍋上方,翻炒各種帶皮殼果仁(如花生、栗子、松子等)的翻炒裝置。
眾所周知,裝在炒鍋上方的翻炒機構是目前各種帶皮殼果仁翻炒加工所不可缺少的設備,但這些設備普遍存在著以下缺點1、上述翻炒裝置只能在炒鍋中心部位旋轉,不能將炒鍋邊部物料翻至中部,也不能將中部物料推向周邊,難以使物料在炒鍋內形成均勻、往復的循環,常使部分皮殼被炒糊,嚴重影響果仁的質量;2、為了彌補上述翻炒不勻的現象,必須用人工輔助翻炒攪拌,這樣不但造成人力浪費,而且一旦翻鏟者精力不集中,或者翻鏟不周到仍會出現局部炒糊,很難保證果仁質量的穩定性;3、用人工協助翻炒,效率低,必然會延長翻炒時間,同時也增加了電能的消耗。
本發明的目的,是為消除上述炒鍋翻炒裝置存在的缺陷,為帶皮殼食物的炒食業提供一個較為理想的翻炒設備。
本發明的原理是將一個雙葉形翻炒器的轉軸,圍繞炒鍋對稱中心線旋轉;與此同時,雙葉形翻炒器又進行自轉,形成一行星機構,有如地球繞太陽公轉,在公轉過程中地球又進行自轉一樣,不斷將炒鍋邊部的物料撥向炒鍋中心,而將炒鍋中心部位的物料撥向鍋邊。翻炒器每公轉一周,可將物料均勻的翻炒一次。根據這一原理制成的炒鍋翻炒機構與以往技術相比1、翻炒均勻,再不會出現局部皮殼被炒糊現象,保證了果仁質量的穩定性,減少了食品浪費,使商業效益和社會效益得到了提高;2、無須人力輔助翻炒3、由于新機構能保證翻炒均勻,因而也相應的縮短了翻炒時間,節約了能耗。
圖1為機械化炒鍋整體結構正視圖。圖中2為裝在變速箱1下面的翻炒機構,3為炒鍋球面圓心,4為球面形炒鍋,5為翻炒器。翻炒器由二個葉片組成,在進行翻炒作業時,除按照6的方向作自轉外,還可繞炒鍋中軸7,按8的方向公轉。9為變速箱控制按紐。
圖2為機械化炒鍋整體結構側視圖。圖中10為支撐變速箱的臂架,11為炒鍋加熱用的爐灶。
圖3為翻炒機構局部視圖。圖中由變速箱1輸出的動力,按合理的速比傳遞給回轉搖臂12,回轉搖臂12與軸齒輪13同軸,軸齒輪13固定不轉,回轉搖臂12通過軸承14可在軸齒輪13的軸上轉動,回轉搖臂12的端部又通過軸承15裝有軸齒輪16。軸齒輪16與軸齒輪13嚙合;軸齒軸16的長軸17末端裝有翻炒器5。當回轉搖壁12繞軸齒輪13的軸心回轉時,軸齒輪16除能圍繞軸齒輪13旋轉外,還可以進行自轉,這樣翻炒器5便可使物料得到均勻的翻炒。
這里需要指出的,軸齒輪16的長軸17一定要恰好通過球面炒鍋4的圓心3,19到3的距離應等于球面炒鍋的球半徑18。
圖4為翻炒器的俯視圖。翻炒器二葉片刀口20按其旋轉方向,傾斜向下。
圖5為葉片斷面圖。從圖中可以看到二葉片刀口傾斜的情況,這種傾斜可減輕翻炒的阻力。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帶皮殼食物的機械化炒鍋的均勻翻炒機構,有變速箱,有支撐變速箱的臂架,有與變速箱輸出軸端相聯結的翻炒器,有炒鍋和爐灶等,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在變速箱輸出軸端與翻炒器之間,裝有一個行星機構(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炒機構,其特征在于,在行星機構(2)上,有固定不轉的軸齒輪(13),有圍繞軸齒輪(13)回轉,又能自轉的軸齒輪(16);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炒機構,其特征在于,本實用新型所用的炒鍋(4),有一個半徑為(18)的球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炒機構,其特征在于,有通過球面炒鍋中心(3),驅動翻炒器(5)的軸齒軸(16)的長軸(1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為帶皮殼食物所提供的行星式翻炒機構,可以將炒鍋中間的物料推向周邊,而將炒鍋周邊的物料攏向中心,在無人工協助的情況下,能自動對物料進行均勻的翻炒,因此相應的縮短了翻炒周期,節省了人力,降低了能耗,提高了果仁的質量,是花生、栗子、瓜子、松子等理想的翻炒機構。
文檔編號A47J37/10GK2228753SQ9422380
公開日1996年6月12日 申請日期1994年10月21日 優先權日1994年10月21日
發明者孫秉安, 孫曉東, 劉月芬, 徐紅 申請人:孫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