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衛生撕裂毛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提供一種改良之毛巾,尤其指一種于毛巾本體上具有預制且明顯標示之特定撕裂線,而藉助該撕裂線之保留完整或被施力成撕開狀態,使用者可在使用前即可預知該毛巾是否為首次使用,而使用后亦可確信該毛巾因被撕毀而無法再回收作同一用途使用,達到「用前可知」、「用后即棄」之徹底清潔,避免公共器物因常回收使用所造成之病源傳染,符合公共衛生之要求。
「經濟衛生」這句話幾乎是經濟活動最常用之廣告用語,尤其是飲食業,其所表示的意思是能在經濟實用之條件下,還要達到衛生的要求。而隨社會之繁榮、工業之進步及科技之發達,人民生活水準及品質都已大為提高了,如由傳播媒體上即可看出一般,經營者所提供之休閑活動可謂是包羅萬象的,由出國觀光旅游、國內旅游、健身、韻律房等到溫暖、按摩、視聽理容等無一不有,而再由市面上十步一「小吃」,百步一餐廳之情況,更可知飲食業之興盛,而國人在參與此類之社會活動,「經濟」雖也是考慮因素,但因人而異,而「衛生」的要求卻是一致的,甚至于在選擇時,「衛生」之考慮還高于對「經濟」之考慮,也就是如果一服務業之衛生條件不良,則即使價格便宜公道,或其他服務好,對消費者而言,其對身體有損之「害怕」心理總造成一股排斥力,服務業最希望之生意興旺是不易達到的。而「衛生」之要求對消費者而言,就是避免可能之病菌感染,而基于此原因,近年來就產生一些大家所熟悉之物品,如免洗餐具、免洗筷子、紙杯、餐巾紙、濕紙巾等等;對業者來說,此些物品必增加成本支出,但在衛生之要求只好以大量生產大量使用來降低單位成本,或轉嫁部分成本在消費者身上,其使用之目的無非是減少病菌之傳染,如B型肝炎,強調用后即棄之觀念,不再回收或另作清洗消毒后再使用,因回收處理易于疏忽而且不易徹底殺菌,再使用者極易被感染,而此種「用完即棄」之慨念除飲食業外,諸如「一次針頭」「易開罐」等等亦是相同之目標,此乃大勢所趨。
然后針對上述「用后即棄」之物品使用觀念中,卻有一項重要物品被忽略了,這就是「毛巾」,毛巾使用極廣,而且使用上亦有它本身之必須性和習慣性,無法以類似物品如紙巾來取代的,如出外旅游住宿盥洗用之毛巾,男士理容刮臉用之毛巾,餐廳用之毛巾等,甚至于三溫暖、按摩業等亦有用毛巾,而此類物品用量大,但因每人皆用來擦拭,直接與身體各部分接觸而使用廣泛,故也最易受感染,即最易帶病菌,故回收后除非作完全徹底之消毒程序始能再用,然后就目前就業者而論,對各種可能之細菌是無法作完整之回收處理,偶而疏忽即可造成使用者之病害傳染,尤其是部分毛巾用品經外包裝處理,看似清潔可用,降低了使用者之戒心,為其外表所疏忽結果放心大膽使用,為害更大,報章雜志常刊登有醫界人士之警告及建議,希望消費者不要使用此種公共性一用再用之毛巾,免得被意外感染疾病,而且每次舉例說明得病之病人狀況,令人寒心,而公共之毛巾就是罪魁禍首,故出門在外最好能自備毛巾,但此又會造成其他不便。
本實用新型之發明人即針對上述之問題加以研究,以現今之生活環境加以酌情考慮,乃發明出本實用新型之撕裂型衛生毛巾,以避免受感染之衛生條件作為本實用新型之基本考慮,并輔以經濟之考慮,務必使消費者或經營者在成本上或許有些微小增加,但絕對做到所使用之「毛巾」是首次被用而保證衛生清潔,而且在未使用前即可由外表看出其未使用性,達到放心使用之目的。
故本實用新型之主要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種具有預先設定撕裂線之毛巾,使用后可由使用方便地由該撕裂線直接施力加以破損,避免該毛巾再被回收作同一用途使用,達到「用后即棄」之目的。
本實用新型之再一目的乃在于藉助毛巾體預選設定之撕裂線,具有明顯指示之顯著標示,讓使用者在使用前可簡便得知所用毛巾是否為撕裂性衛生毛巾,且是否已有撕裂痕跡,而避免單純為毛巾外包裝所迷惑,而疏忽使用已回收處理過之毛巾,達到「用前即知」之目的。
茲配合圖示說明如下
圖1為本實用新型撕裂毛巾實施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撕裂毛巾另一實施例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使用后撕裂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毛巾懸掛時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之一堆置時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為一衛生可撕裂毛巾,本體(1)為一般毛巾體,隨需要而裁制成各種尺寸,再經適當之點線狀穿孔成一條或一條以上之直型撕裂線(11),在毛巾體之中央位置處,或成一圓弧型撕裂線(12),在本體(1)之邊角部分而在該撕裂線(11)或(12)之位置,均予以設置顯著之標示記號(13),即該標示記號(13)可沿撕裂線(11)或(12)直接標示出,并可在毛巾邊緣之撕裂線端另作個別箭頭指示(14),當使用毛巾后不再用時,則于丟棄前在撕裂線(11)或(12)上直接施力將其撕裂成分開狀,或直接將毛巾(1)撕裂成個別之分離片亦可,主要作用是使毛巾成毀損狀,無法回收后再用,而且些時就是回收想復原成原來毛巾整體狀態亦不符合經濟效益,此即為本實用新型之「用完整棄」所要求之目標。另外,上述之標示記號(13)是具有顯著性,可于制造時印染而成,制造時絕無問題,而且其所指示之撕裂線(11)是在毛巾本體的重要位置,故如附圖四及附圖五所示,當毛巾在未使用時,都是懸掛在架上或堆置在架上,足以使標示記號(13)明顯露于外面,令使用者在未使用該毛巾前,即可觀察到撕裂線(11)及(12)處是否已呈毀損狀或是完好無損,即簡便判斷該毛巾是否已是初次使用,從而決定是否要使用該毛巾,而經營者綜合利之所趨及勢之所趨,權衡利害關系,可在不致增加過多之額外成本下,利用此等衛生撕裂毛巾達到消費者絕對之信任感,而可放心使用,使個人之衛生安全得到保障。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之衛生撕裂毛巾,整體雖構造簡單,技術性亦非很高,但卻以簡單之創新手法,使之不但具有用后即棄之衛生設計,更兼具有用前即知之判斷功能,實為一衛生且創新之構思。
權利要求一種可在特定位置撕裂之衛生毛巾,其特征在于毛巾本體之中央或邊角位置,預制一條或一條以上之撕裂線,并以明顯記號標示出該撕裂線之位置及端點,而可在未使用前可簡便由外檢查知道該撕裂線之完整性,并可從該撕裂線直接施力將毛巾撕裂。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有著一種毛巾之改良,這是指一種可在特定位置撕裂之衛生毛巾,在自動化大量生產時,即同時于毛巾本體上預制一條或一條以上之撕裂線,并予以標出該撕裂線位置,當使用后,若想作破壞性毀棄,即可經由該撕裂線之指示處,稍加施力而將毛巾撕毀,使該毛巾明顯破裂而無法另作回收處理后繼續使用,再則可讓使用者藉助該明顯標示之撕裂線在使用前可簡便判斷毛巾是否首次使用或已使用過,從而避免共用公共器物成為病源之傳染。
文檔編號A47K10/02GK2054664SQ8921551
公開日1990年3月21日 申請日期1989年8月12日 優先權日1989年8月12日
發明者廖春榮 申請人:廖春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