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湘繡用框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湘繡用框架,包括框架本體;框架本體包括主體框以及固定部件,主體框為由邊框首尾相連形成的中空結構;邊框朝向主體框的中心軸線的表面上設有用于放置湘繡的L形槽,且L形槽均關于主體框的中心軸線對稱;固定部件包括固定條,固定條分別設置在所述L形槽處,固定條的尺寸與L形槽的尺寸相匹配。本實用新型湘繡用框架,框架本體包括主體框以及固定部件,主體框為由邊框首尾相連形成的中空結構,其邊框上設有用于放置湘繡的L形槽,固定部件包括分別設置在L形槽處的固定條,整體結構精簡,整體美觀;L形槽和固定條的結合,使得湘繡安裝于框架上或者從框架上拆卸下來十分方便,實用性強。
【專利說明】一種湘繡用框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藝術品用裝置領域,特別地,涉及一種湘繡用框架。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生活水平地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藝術品用于房子等的裝飾或送禮越來越常見。
[0003]現有的畫板,是將書畫紙用漿糊或其他粘合劑進行粘貼裝裱而成,其粘貼為水溶性的會讓畫紙失去原有的平整和滲化性能,會大大影響畫質和畫感,并且加工過程中需通過自然風干,其加工時間長,效率低。
[0004]現有的湘繡用框架主要是采用背板、邊框組成,背板安裝在邊框上,湘繡作品設置在背板上,然后前方采用玻璃等透明材質的薄板進行固定,最后再用螺栓等進行固定。對于兩面均可用于觀賞的湘繡,背板也需采用玻璃等透明材質。此種結構部件多,成本高;整體比較重,不利于搬運;安裝和拆卸比較復雜,不方便使用。
[0005]因此,設計一種結構精簡、便于安裝和拆卸以及使用方便的框架具有重要的意義。實用新型內容
[0006]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精簡、安裝和拆卸方便、結構美觀以及使用方便的湘繡用框架,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0007]一種湘繡用框架,包括框架本體;
[0008]所述框架本體包括主體框以及固定部件,所述主體框為由邊框首尾相連形成的中空結構;所述邊框朝向所述主體框的中心軸線的表面上均設有用于放置湘繡的L形槽,且所述L形槽均關于所述主體框的中心軸線對稱設置;所述固定部件包括固定條,所述固定條分別設置在所述L形槽處;
[0009]所述L形槽朝向所述主體框的中心軸線方向的高度均為5-20毫米,其厚度均為1-5毫米;所述固定條的尺寸與所述L形槽的尺寸相匹配;
[0010]所述邊框的厚度均為2-12厘米,其高度均為20-200厘米。
[0011]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L形槽朝向所述主體框的中心軸線方向的高度均為10毫米,其厚度均為5毫米。
[0012]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邊框與所述固定條的數量均為4根,所述主體框為中空的四邊形結構;所述邊框的厚度均為5厘米,其高度均為50-100厘米。
[0013]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固定條之間相互獨立設置,且所述固定條均通過粘結劑層或者螺栓設置在所述L形槽處。
[0014]為了達到更好的技術效果,還包括懸掛裝置,所述懸掛裝置設置在任意兩根以所述主體框的中心軸線為對稱軸的邊框上或者是設置在位于最上部的邊框上。
[0015]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懸掛裝置包括兩個懸掛單件,所述懸掛單件對稱設置在所述邊框上。
[0016]為了達到更好的技術效果,還包括照明裝置,所述L形槽上設有深度為5-8毫米的凹槽,所述照明裝置設置在所述凹槽內,且所述照明裝置通過開關與外界電源或者內置電源連接。
[0017]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照明裝置包括依次串聯的彩色燈泡。
[0018]以上技術方案中優選的,所述照明裝置至少設置在一根邊框上。
[0019]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湘繡用框架,具有以下技術效果:
[0020](I)本實用新型的湘繡用框架包括框架本體,所述框架本體包括主體框以及固定部件,所述主體框為由邊框首尾相連形成的中空結構,其邊框上設有用于放置湘繡的L形槽,固定部件包括分別設置在所述L形槽處的固定條,整體結構精簡,整體美觀;L形槽和固定條的結合,使得湘繡安裝于框架上或者從框架上拆卸下來十分方便,實用性強。
[0021](2)本實用新型中L形槽朝向所述主體框的中心軸線方向的高度均為10毫米,其厚度均為5毫米,結構設置合理,能很好地將湘繡進行固定,穩定性好。
[0022](3)本實用新型中邊框與固定條的數量均為4根,主體框為中空的四邊形結構,整體結構美觀大方;邊框的厚度均為5厘米,其高度均為50-100厘米,結構合理,適合大規模生產,且能滿足現實大眾的基本需求。
[0023](4)本實用新型中固定條之間相互獨立設置,且所述固定條均通過粘結劑層或者螺栓設置在所述L形槽處,便于安裝和拆卸,且拆卸后占用空間小,便于運輸。
[0024](5)本實用新型中還包括懸掛裝置,所述懸掛裝置設置在任意兩根以所述主體框的中心軸線為對稱軸的邊框上或者是設置在位于最上部的邊框上,懸掛裝置的設置方便帶框架的湘繡作品進行放置,采用其自身攜帶的懸掛裝置能將湘繡作品掛在墻壁或其他合適的地方用于裝飾房間等,使用十分方便;懸掛裝置包括兩個懸掛單件,所述懸掛單件對稱設置在所述邊框上,湘繡作品懸掛后,框架整體受力均勻,穩定性好,減小因脫落而造成的不美觀或者被損壞的概率。
[0025](6)本實用新型中還包括照明裝置,所述L形槽上設有深度為5-8毫米的凹槽,所述照明裝置設置在所述凹槽內,照明裝置的設置可以增強湘繡作品的美感,且適合在白天和黑夜等不同環境中欣賞;照明裝置的位置的設置,十分合理,隱蔽性好,既能保護好照明裝置,又使得照明裝置的安裝不影響湘繡作品本身的美觀,還能使得湘繡作品呈現出多種效果,實用性強。
[0026](7)本實用新型中照明裝置包括依次串聯的彩色燈泡以及照明裝置至少設置在一根邊框上,使用者可以通過控制照明裝置的關和開來實現不同的美觀效果,滿足不同的需求,實用性強。
[0027]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優點之外,本實用新型還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優點。下面將參照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8]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29]圖1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1的湘繡用框架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30]圖2是圖1中湘繡用框架的后視圖;
[0031]圖3是圖2中主體框的A-A剖視圖;
[0032]1-框架本體,11-主體框,111-邊框,12-固定部件,121-固定條,13_L形槽,2-湘繡,3-懸掛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33]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根據權利要求限定和覆蓋的多種不同方式實施。
[0034]實施例1:
[0035]一種湘繡用框架,詳見圖1、圖2以及圖3,具體包括框架本體1、懸掛裝置3以及照明裝置,所述框架本體I包括主體框11以及固定部件12,整體結構精簡。
[0036]所述主體框11為由四根邊框111首尾相連形成的中空四邊形結構,主體框11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做成圓形或其他弧形等多種結構,結構美觀且實用性強;所述邊框111朝向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的表面上設有用于放置湘繡2的L形槽13,且所述L形槽13均關于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對稱,便于加工且結構美觀,詳見圖3。
[0037]所述固定部件12包括4根相互獨立設置的固定條121,所述固定條121分別通過粘結劑層或者螺栓設置在所述L形槽13處,便于安裝和拆卸,且固定條被拆卸后,占用空間小,便于運輸。
[0038]所述L形槽13朝向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方向的高度h均為5-20毫米,最好是10毫米,其厚度d均為1-5毫米,最好是5毫米,結構設置合理,能很好地將湘繡2進行固定,穩定性好;所述固定條121的尺寸與所述L形槽13的尺寸相匹配,便于將湘繡進行很好的固定,且不影響整體的美觀效果。
[0039]所述邊框111的厚度D均為2-12厘米,最好是5厘米,其高度H均為20-200厘米,最好是50-100厘米,結構合理,適合大規模生產,且能滿足現實大眾的基本審美需求。
[0040]所述懸掛裝置3設置在任意兩根以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為對稱軸的邊框111上或者是設置在位于最上部的邊框111上,懸掛裝置的設置便于帶框架的湘繡作品進行放置,采用其自身攜帶的懸掛裝置能將湘繡作品掛在墻壁或其他合適的地方用于裝飾房間等,使用十分方便;最好是所述懸掛裝置3包括兩個懸掛單件,所述懸掛單件對稱設置在所述邊框111上,湘繡作品懸掛后,框架整體受力均勻,穩定性好,減小因脫落而造成的不美觀或者被損壞的概率。
[0041]所述L形槽13上設有深度為5-8毫米的凹槽,最好是多個L形槽13上同時開設凹槽,所述凹槽的開口處最好是關于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對稱設置,所述照明裝置設置在所述凹槽內,且所述照明裝置通過開關與外界電源或者內置電源連接,照明裝置的設置可以增強湘繡作品的美感,且適合在白天和黑夜等不同環境中欣賞;多個L形槽13上同時開設凹槽,滿足呈現出不同的效果;通過外界電源或者內置電源給照明裝置供電,滿足不同的需求;照明裝置的位置的設置,十分合理,隱蔽性好,既能保護好照明裝置,又使得照明裝置的安裝不影響湘繡作品本身的美觀,實用性強。
[0042]所述照明裝置至少設置在一根邊框111上,且照明裝置包括依次串聯的彩色燈泡,可以根據使用者的不同需求實現不同的美觀效果,滿足不同的需求,實用性強。
[0043]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湘繡用框架,湘繡最好是采用錦綸蠶絲秀成的作品,靈活運用摻針、交叉針、游針、亂針等針法,虛實相接,材質紋理與絲線肌理相得益彰,完美統一;再結合燈光效果,突出其立體感。
[004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本體(I); 所述框架本體(I)包括主體框(11)以及固定部件(12),所述主體框(11)為由邊框(111)首尾相連形成的中空結構;所述邊框(111)朝向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的表面上均設有用于放置湘繡的L形槽(13),且所述L形槽(13)均關于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對稱設置;所述固定部件(12)包括固定條(121),所述固定條(121)分別設置在所述L形槽(13)處; 所述L形槽(13)朝向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方向的高度(h)均為5-20毫米,其厚度(d)均為1-5毫米;所述固定條(121)的尺寸與所述L形槽(13)的尺寸相匹配; 所述邊框(111)的厚度(D)均為2-12厘米,其高度(H)均為20-200厘米。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L形槽(13)朝向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方向的高度(h)均為10毫米,其厚度均為(d)5毫米。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邊框(111)與所述固定條(121)的數量均為4根,所述主體框(11)為中空的四邊形結構;所述邊框(111)的厚度(D)均為5厘米,其高度(H)均為50-100厘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條(121)之間相互獨立設置,且所述固定條(121)均通過粘結劑層或者螺栓設置在所述L形槽(13)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懸掛裝置(3),所述懸掛裝置(3)設置在任意兩根以所述主體框(11)的中心軸線(b)為對稱軸的邊框(111)上或者是設置在位于最上部的邊框(111)上。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懸掛裝置(3)包括兩個懸掛單件,所述懸掛單件對稱設置在所述邊框(111)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照明裝置,所述L形槽(13)上設有深度為5-8毫米的凹槽,所述照明裝置設置在所述凹槽內,且所述照明裝置通過開關與外界電源或者內置電源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包括依次串聯的彩色燈泡。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湘繡用框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至少設置在一根邊框(111)上。
【文檔編號】A47G1/00GK203969893SQ201420442250
【公開日】2014年12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日
【發明者】黃笛 申請人:湖南省當代湘繡藝術研究院, 黃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