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包括連接柱螺桿、上連接柱、下連接柱、車削凹槽、T型凸槽、T型凹槽、支腳和底托,所述上連接柱的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柱螺桿,所述下連接柱分為兩部分,上部分下連接柱的底部中心位置設有一螺旋孔,下部分下連接柱的上外壁等距離設有T型凹槽;所述下部分下連接柱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柱螺桿;所述底托位于下連接柱的底端;所述上連接柱與下連接柱連接;所述上連接柱的上端和下端均設有車削凹槽;所述的支腳一端上均設有T型凸槽;所述支腳的T型凸槽與下部分下連接柱的T型凹槽對應連接。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方便適用,實用性強,承受力是傳統衣帽架承受力的10倍。
【專利說明】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家具【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
【背景技術】
[0002] 衣帽架是一種用于放置衣帽的家具,衣帽架按材質的不同可以分為:木質衣帽架、 金屬衣帽架、塑料衣帽架、藤制衣帽架等。
[0003] 傳統的木質衣帽架,結構的受力點在底部開槽處,垂直或側桿掛重,底部會因中心 受力向下沉,整個受力點都在底部開槽口處,而開槽口是柱桿的脆弱之處,會造成底部開槽 口處木頭開裂,導致衣帽架不能繼續使用(如圖3)。 實用新型內容
[0004]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已解決上述背 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5]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方案:
[0006] -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包括連接柱螺桿、上連接柱、下連接柱、車 削凹槽、T型凸槽、T型凹槽、支腳和底托,所述上連接柱的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柱螺桿,所 述下連接柱分為兩部分,上部分下連接柱的底部中心位置設有一螺旋孔,下部分下連接柱 的上外壁等距離設有T型凹槽;所述下部分下連接柱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柱螺桿;所述底 托位于下連接柱的底端;所述底托與下部分下連接柱之間設有車削凹槽;所述上連接柱與 下連接柱連接;所述上連接柱的上端和下端均設有車削凹槽;所述的支腳一端上均設有T 型凸槽;所述支腳的T型凸槽與下部分下連接柱的T型凹槽對應連接。
[0007]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方案:所述的連接柱螺桿有兩個;所述的T型凹槽有三個; 所述支腳有三個。
[0008]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09] 結構簡單,方便適用,實用性強,本實用新型創新結構將受力點轉移到加長底柱的 開槽底處,開槽底處的受力要強于開口處的10倍以上,經測試可在垂直掛重50kg,側桿掛 重10kg,均安全無異常。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
[0011] 圖1為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的示意圖;
[0012] 圖2為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的安裝圖;
[0013] 圖3為傳統衣帽架底部支撐結構圖。
[0014] 圖中:1-連接柱螺桿;2-上連接柱;3-下連接柱;4-車削凹槽;5-T型凸槽;6-T型 凹槽;7_支腳;8-底托。
【具體實施方式】
[0015] 下面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 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 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 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6]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包括 連接柱螺桿1、上連接柱2、下連接柱3、車削凹槽4、T型凸槽5、T型凹槽6、支腳7和底托8, 所述上連接柱2的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柱螺桿1,所述下連接柱3分為兩部分,上部分下連 接柱3的底部中心位置設有一螺旋孔,下部分下連接柱3的上外壁等距離設有Τ型凹槽6 ; 所述下部分下連接柱3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柱螺桿1 ;所述底托8位于下連接柱3的底端; 所述底托8與下部分下連接柱3之間設有車削凹槽4 ;所述上連接柱2與下連接柱3連接; 所述上連接柱2的上端和下端均設有車削凹槽4 ;所述的支腳7 -端上設有Τ型凸槽5 ;所 述支腳7的Τ型凸槽5與下部分下連接柱3的Τ型凹槽6對應連接;所述的連接柱螺桿1 有兩個;所述的Τ型凹槽6有三個;所述支腳7有三個。
[0017] 本實用新型創新結構將受力點轉移到加長底柱的開槽底處,開槽底處的受力要強 于開口處的10倍以上,經測試可在垂直掛重50kg,側桿掛重10kg,均安全無異常。
[0018]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 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 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 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 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 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9]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 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 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 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 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包括連接柱螺桿、上連接柱、下連接柱、車削 凹槽、T型凸槽、T型凹槽、支腳和底托,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連接柱的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 柱螺桿,所述下連接柱分為兩部分,上部分下連接柱的底部中心位置設有一螺旋孔,下部分 下連接柱的上外壁等距離設有T型凹槽;所述下部分下連接柱頂端中心處設有連接柱螺 桿;所述底托位于下連接柱的底端;所述底托與下部分下連接柱之間設有車削凹槽;所述 上連接柱與下連接柱連接;所述上連接柱的上端和下端均設有車削凹槽;所述的支腳一端 上均設有T型凸槽;所述支腳的T型凸槽與下部分下連接柱的T型凹槽對應連接。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木質衣帽架的底部支撐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 連接柱螺桿有兩個;所述的T型凹槽有三個;所述支腳有三個。
【文檔編號】A47G25/10GK203885210SQ201420270495
【公開日】2014年10月22日 申請日期:2014年5月23日 優先權日:2014年5月23日
【發明者】汪亞君 申請人:深圳市心家宜家居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