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保溫電飯煲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飯煲,特別涉及一種具有保溫層的保溫電飯煲。
背景技術:
在實現本實用新型的過程中,發明人發現現有技術中至少存在如下問題:在傳統電飯煲的結構中,外鍋是一塊薄鐵板或塑料板做成的圓筒,放置內膽的內膽罩也是由鐵板材料制成,兩者之間形成一個空腔,該結構的缺陷主要是外鍋與內膽罩之間形成的空腔容易散熱,從而導致電飯煲的熱效率較低,保溫時較耗電。另外,電飯煲的內膽不能單獨使用,給消費者帶來一些不便。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在不耗電的情況下具有保溫功能的保溫電飯煲。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保溫電飯煲,包括外鍋;構成該外鍋內壁的內膽罩;可裝卸地存放在該內膽罩內的內膽;位于內膽下方的發熱盤;以及封閉上述外鍋及內膽的上面開口部的鍋蓋,還包括設在所述外鍋與內膽罩之間的保溫層,所述鍋蓋包括外殼和內壁,所述外殼和內壁之間也設置有保溫層。優選地,所述保溫層由保溫材料填充而成,所述保溫材料為珍珠巖與巖棉的混合物。優選地,所述內膽可以直接在非用電熱源設備上使用。優選地,所述非用電熱源設備為煤氣爐。上述技術方案中的一個技術方案具有如下優點或有益效果:電飯煲的外鍋與內膽罩之間及鍋蓋的外殼與內壁之間設置有保溫層,可以增強電飯煲的保溫效果,減少耗電,甚至使電飯煲在切斷電源之后,還可以對電飯煲內的食物至少12小時內起到保溫效果,可以減少電能消耗40%以上;珍珠棉和巖棉混合具有更好的保溫效果;電飯煲的內膽可以直接在非電熱源設備上如煤氣爐上使用,食物煮熟以后仍然可以存放在電飯煲中保溫,提高了電飯煲使用的靈活性,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方便,特別是在停電的時候。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如附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保溫電飯煲包括外鍋I ;構成該外鍋內壁的內膽罩2,外鍋I與內膽罩2之間設有保溫層5 ;可裝卸地存放在該內膽罩2內的內膽3,內膽3可以直接在非用電熱源設備上使用,如煤氣爐、蜂窩煤爐等;位于內膽3下方的發熱盤4 ;以及封閉上述外鍋I及內膽3的上面開口部的鍋蓋,鍋蓋包括外殼6和內壁7,外殼6和內壁7之間也設置有保溫層5。保溫層5均由保溫材料填充而成,保溫材料為珍珠巖與巖棉的混合物。本實施例的保溫電飯煲與普通電飯煲使用方法相同,不同之處在于,食物煲熟后,普通電飯煲需要繼續通電才能達到保溫的效果,本實施例的保溫電飯煲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對食物仍然具有保溫的作用,并且至少保溫12小時,可以減少電能消耗40%以上;該保溫電飯煲的內膽3可以直接在非電熱源設備上如煤氣爐上使用,食物煮熟以后仍然可以存放在電飯煲中保溫,提高了電飯煲使用的靈活性,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方便,特別是在停電的時候。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由于文字表達的有限性,而客觀上存在無限的具體結構,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潤飾或變化,也可以將上述技術特征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組合;這些改進潤飾、變化或組合,或未經改進將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保溫電飯煲,包括外鍋(I);構成該外鍋內壁的內膽罩(2);可裝卸地存放在該內膽罩(2)內的內膽(3);位于內膽(3)下方的發熱盤(4);以及封閉上述外鍋(I)及內膽(3)的上面開口部的鍋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在所述外鍋(I)與內膽罩(2)之間的保溫層(5),所述鍋蓋包括外殼(6)和內壁(7),所述外殼(6)和內壁(7)之間也設置有保溫層(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保溫電飯煲,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溫層(5)由保溫材料填充而成,所述保溫材料為珍珠巖與巖棉的混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保溫電飯煲,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膽(3)可以直接在非用電熱源設備上使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保溫電飯煲,其特征在于:所述非用電熱源設備為煤氣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保溫電飯煲,包括外鍋(1);構成該外鍋內壁的內膽罩(2);可裝卸地存放在該內膽罩(2)內的內膽(3);位于內膽(3)下方的發熱盤(4);以及封閉上述外鍋(1)及內膽(3)的上面開口部的鍋蓋,還包括設在外鍋(1)與內膽罩(2)之間的保溫層(5),鍋蓋包括外殼(6)和內壁(7),外殼(6)和內壁(7)之間也設置有保溫層(5)。該保溫電飯煲可以增強電飯煲的保溫效果,減少耗電,甚至使電飯煲在切斷電源之后,還可以對電飯煲內的食物至少12小時內起到保溫效果,可以減少電能消耗40%以上。
文檔編號A47J27/00GK202950517SQ20122061298
公開日2013年5月29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0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20日
發明者劉建輝 申請人:劉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