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器清洗液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清洗液,尤其涉及一種電器清洗液。
背景技術:
目前由于清洗液在使用中可以有效避免交叉污染的優點,成為了公共場所洗滌用品的首選。現有的清洗液普遍存在低溫洗滌去污力不強,存在對皮膚的刺激性等缺點。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成本低廉、殺菌去污效果好、且對皮膚無刺激作用的清洗液。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器清洗液,由下列體積比的成分混合組成:
四氯化碳1% 3%
氧化鈦7% 9%
三乙醇胺2% 4%
乙二胺四乙酸5% 10%
烷基兩性醋酸鈉5% 10%
乙醇10% 20%
乙二醇丁醚5% 7%
環氯丙烷3% 4%
四氯乙烯10% 12%
去離子水余量。上述的電器清洗液,由下列體積比的成分混合組成:
四氯化碳2%
氧化鈦8%
三乙醇胺3%
乙二胺四乙酸8%
烷基兩性醋酸鈉7%
乙醇15%
乙二醇丁醚6%
環氯丙烷4%
四氯乙烯11%
去離子水余量。本發明電器清洗液的優點是:本發明配方合理、成本低廉,殺菌去污效果明顯、且對皮膚無刺激性。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本發明電器清洗液,由下列體積比的成分混合組成:
四氯化碳2%
氧化鈦8%
三乙醇胺3%
乙二胺四乙酸8%
烷基兩性醋酸鈉7%
乙醇15%
乙二醇丁醚6%
環氯丙烷4%
四氯乙烯11%
去離子水余量。當然,上述說明并非是對 本發明的限制,本發明也并不限于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實質范圍內,作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都應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器清洗液,其特征在于:由下列體積比的成分混合組成: 四氯化碳1% 3% 氧化鈦7% 9% 三乙醇胺2% 4% 乙二胺四乙酸5% 10% 烷基兩性醋酸鈉5% 10% 乙醇10% 20% 乙二醇丁醚5% 7% 環氯丙烷3% 4% 四氯乙烯10% 12% 去離子水余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器清洗液,其特征是:由下列體積比的成分混合組成: 四氯化碳2% 氧化鈦8% 三乙醇胺3% 乙二胺四乙酸8% 烷基兩性醋酸鈉7%乙醇15% 乙二醇丁醚6% 環氯丙烷4% 四氯乙烯11% 去離子水余量。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電器清洗液,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成分混合組成四氯化碳2%;氧化鈦8%;三乙醇胺3%;乙二胺四乙酸8%;烷基兩性醋酸鈉7%;乙醇15%;乙二醇丁醚6%;環氯丙烷4%;四氯乙烯11%;去離子水余量;本發明配方合理、成本低廉,殺菌去污效果明顯、且對皮膚無刺激性。
文檔編號C11D7/32GK103114002SQ201210459649
公開日2013年5月2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5日
發明者王新 申請人:青島康泰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