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
背景技術:
目前,在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作業線上使用的工件運送工具,大多仍然是由傳送鏈帶動的平車或是由傳送鏈帶動的掛具。現有的掛具由吊桿、橫桿和若干條支撐桿組成 (參見圖6),待清洗的轎車保險杠工件,由支撐桿從保險杠背面支撐固定在掛具上沿流水線運行,從而完成清洗工序。現有這種結構的清洗掛具的支撐桿很多,工件不好放置,且只能用于一種產品,適用范圍比較小。而生產企業的產品類型均是多種多樣的,不可能僅有一種產品,這樣每種產品就要配套一種掛具,掛具種類繁多,不僅管理麻煩,增加了掛具的資金投入,而且每次清洗不同類型的工件時就要更換不同的掛具,操作繁瑣,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生產效率。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結構合理,通用性強,適用范圍廣,能夠吊裝所有類型的轎車保險杠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解決了上述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 該掛具包括吊桿I、吊桿II、中間橫桿、前支架和后支架,吊桿I和吊桿II底端與中間橫桿連接,所述的前支架包括邊縱桿I、邊縱桿II、中縱桿I、中縱桿II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I,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I和支撐桿II,所述的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位于邊縱桿I和邊縱桿II之間,邊縱桿I、邊縱桿II、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一端連接在中間橫桿上,中縱桿I和中縱桿II另一端連接在邊橫桿I上,邊縱桿I和邊縱桿II另一端分別通過彎桿I和彎桿II與邊橫桿I兩端連接;所述的后支架包括邊縱桿III、邊縱桿 IV、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中縱桿VI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II,中縱桿 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III、支撐桿IV、支撐桿V和支撐桿 VI,所述的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位于邊縱桿III、邊縱桿IV之間,邊縱桿 III、邊縱桿IV、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端連接在中間橫桿上,中縱桿 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另一端連接在邊橫桿II上,邊縱桿III和邊縱桿IV另一端分別通過彎桿III和彎桿IV與邊橫桿II兩端連接。所述的吊桿I和吊桿II之間還連接有定位橫桿,吊桿I和前支架的中縱桿I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吊桿I和后支架的中縱桿IV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I,所述的吊桿II和前支架的中縱桿II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II,吊桿II和后支架的中縱桿V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V。所述的前支架的邊縱桿I、邊縱桿II、中縱桿I、中縱桿II和邊橫桿I的中軸線位于同一個平面I內,所述的后支架的邊縱桿III、邊縱桿IV、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中縱桿VI和邊橫桿II的中軸線位于同一個平面II內,平面I與平面II之間形成的夾角α 為 120 140°。所述的前支架、后支架與中間橫桿錯位連接,即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位于后支架的邊縱桿III、中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之間,后支架的邊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位于前支架的邊縱桿II、中縱桿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之間。所述的后支架的邊縱桿I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到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的距離Ll為330 350mm,后支架的邊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到前支架的邊縱桿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的距離L2為280 300 mm。所述的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邊縱桿II與中間橫桿之間分別設置有加強桿I和加強桿II。所述的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中間橫桿之間設置有短橫桿I和短縱桿I,邊縱桿
I、中間橫桿、短橫桿I和短縱桿I形成矩形結構I,所述的前支架的中縱桿II和中間橫桿之間設置有短橫桿II和短縱桿II,中縱桿II、中間橫桿、短橫桿II和短縱桿II形成矩形結構II。所述的前支架的支撐桿I和支撐桿II的底端中心連線與中間橫桿平行,支撐桿I 與支撐桿II之間的水平距離L3為885 895 mm,所述的后支架的支撐桿III和支撐桿VI的底端中心連線、支撐桿IV和支撐桿V的底端中心連線均與中間橫桿平行,支撐桿III和支撐桿 VI之間的水平距離L4為1280 1320mm,支撐桿IV和支撐桿V之間的水平距離L5為750 800 mm,支撐桿III和支撐桿VI的底端中心連線到支撐桿IV和支撐桿V的底端中心連線之間的距離L6為105 115mm。本發明之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是針對多種類型的產品設計, 結構合理,通用性強,適用范圍廣,能夠吊裝所有類型的轎車保險杠。整個清洗生產線,僅設置本發明結構的掛具,就能夠運送不同類型的工件,減少了吊具的更換,從而減少了工作量,提高了生產效率。由于整個清洗生產線僅需要一種掛具,減少了資金投入,降低了生產成本,同時也解決了因掛具種類繁多帶來的管理麻煩等問題。另外,本發明僅采用橫桿和縱桿等零部件組裝構成,具有結構簡單,容易制備的優點。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之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的技術特征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 圖5 本發明之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結構示意圖。圖1 立體圖之一,圖2 立體圖之二,圖3 主視圖,圖4 右視圖,圖5 俯視圖。圖6 現有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掛具結構示意圖。圖1 圖5中1-吊桿I,2-吊桿II,3-中間橫桿。4-前支架,41-邊縱桿I,42-彎桿I,43-支撐桿I,44-中縱桿I,45-邊橫桿I, 46-支撐桿11,47-中縱桿11,48-彎桿11,49-邊縱桿11,410-加強桿11,411-短縱桿II, 412-短橫桿II,413-加強桿I,414-短橫桿I,415-短縱桿I。5-后支架,51-邊縱桿III,52-彎桿III,53-支撐桿III,54-中縱桿III,55-中縱桿IV, 56-支撐桿IV,57-邊橫桿II,58-中縱桿V,59-支撐桿V,510-支撐桿VI,511-彎桿IV,512-中縱桿VI,513-邊縱桿IV。6-定位橫桿,71-連接桿I,72-連接桿II,73-連接桿III,74-連接桿IV,8-吊環。圖6中9-吊桿,10-橫桿,11-支撐桿。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1 一種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如圖1 圖5所示,該掛具包括吊桿I 1、吊桿II 2、中間橫桿3、前支架4和后支架5,所述吊桿I 1和吊桿II 2頂端分別連接有吊環8,吊桿I和吊桿II底端與中間橫桿連接,
所述的前支架4包括邊縱桿I 41、邊縱桿II 49、中縱桿I 44、中縱桿II 47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I 45,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I 43和支撐桿II 46, 所述的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位于邊縱桿I和邊縱桿II之間,邊縱桿I、邊縱桿II、中縱桿I 和中縱桿II一端連接在中間橫桿上,中縱桿I和中縱桿II另一端連接在邊橫桿I上,邊縱桿I和邊縱桿II另一端分別通過彎桿I 42和彎桿II 48與邊橫桿I兩端連接;
所述的后支架5包括邊縱桿III 51、邊縱桿IV 513、中縱桿III 54、中縱桿IV 55、中縱桿 V 58、中縱桿VI 512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II 57,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 和中縱桿VI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III 53、支撐桿IV 56、支撐桿V 59和支撐桿VI 510,所述的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位于邊縱桿III、邊縱桿IV之間,邊縱桿III、邊縱桿 IV、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端連接在中間橫桿上,中縱桿III、中縱桿 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另一端連接在邊橫桿II上,邊縱桿III和邊縱桿IV另一端分別通過彎桿III 52和彎桿IV 511與邊橫桿II兩端連接。所述的前支架4的支撐桿I 43和支撐桿II 46的底端中心連線與中間橫桿3平行, 支撐桿I 43與支撐桿II 46之間的水平距離L3為885 895 mm,所述的后支架5的支撐桿
III53和支撐桿VI 510的底端中心連線、支撐桿IV 56和支撐桿V 59的底端中心連線均與中間橫桿3平行,支撐桿III 53和支撐桿VI 510之間的水平距離L4為1280 1320mm,支撐桿
IV56和支撐桿V 59之間的水平距離L5為750 800mm,支撐桿III 53和支撐桿VI 510的底端中心連線與支撐桿IV 56和支撐桿V 59的底端中心連線之間的距離L105 115mm。所述的吊桿I 1和吊桿II 2之間還連接有定位橫桿6,吊桿I和前支架的中縱桿I 44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 71,吊桿I和后支架的中縱桿IV 55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
II72,所述的吊桿II和前支架的中縱桿II 47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II73,吊桿II和后支架的中縱桿V 58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V 74。所述的前支架4的邊縱桿I 41、邊縱桿II 49、中縱桿I 44、中縱桿II 47和邊橫桿 I 45的中軸線位于同一個平面I內,所述的后支架5的邊縱桿11151、邊縱桿IV513、中縱桿
III54、中縱桿IV 55、中縱桿V 58、中縱桿VI 512和邊橫桿II 57的中軸線位于同一個平面II 內,平面I與平面II之間形成的夾角α為120 140°。所述的前支架4、后支架5與中間橫桿3錯位連接,即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位于后支架的邊縱桿I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中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之間,后支架的邊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位于前支架的邊縱桿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 中縱桿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之間。所述的后支架的邊縱桿I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到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中間橫桿
6的連接處的距離Ll為330 350mm,后支架的邊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到前支架的邊縱桿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的距離L2為280 300mm。所述的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邊縱桿II與中間橫桿之間分別設置有加強桿I 413 和加強桿II 410。所述的前支架的邊縱桿I 41和中間橫桿3之間設置有短橫桿I 414和短縱桿
I415,邊縱桿I、中間橫桿、短橫桿I和短縱桿I形成矩形結構I,所述的前支架的中縱桿
II47和中間橫桿3之間設置有短橫桿II 412和短縱桿II 411,中縱桿II、中間橫桿、短橫桿 II和短縱桿II形成矩形結構II,從主視圖看,矩形結構I位于邊縱桿I的左側,矩形結構II 位于中縱桿II的右側。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各支撐桿之間的距離L1、L2、L3、L4、L5、L6的取值范圍,前支架和后支架所在平面之間的夾角α大小可以根據實際生產情況需要增大或縮小,主要是依據需要運送的轎車保險杠結構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該掛具包括吊桿I (1)、 吊桿II (2)、中間橫桿(3)、前支架(4)和后支架(5),吊桿I和吊桿II底端與中間橫桿連接,所述的前支架(4)包括邊縱桿I (41)、邊縱桿II (49)、中縱桿I (44)、中縱桿II (47)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I (45),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I (43) 和支撐桿II (46),所述的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位于邊縱桿I和邊縱桿II之間,邊縱桿I、邊縱桿II、中縱桿I和中縱桿II一端連接在中間橫桿上,中縱桿I和中縱桿II另一端連接在邊橫桿I上,邊縱桿I和邊縱桿II另一端分別通過彎桿I (42)和彎桿II (48)與邊橫桿I 兩端連接;所述的后支架(5 )包括邊縱桿III (51)、邊縱桿IV (513 )、中縱桿III (54 )、中縱桿IV (55 )、 中縱桿V (58 )、中縱桿VI (512 )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II (57 ),中縱桿III、中縱桿 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111(53)、支撐桿IV(56)、支撐桿V (59)和支撐桿VI (510),所述的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位于邊縱桿III、邊縱桿IV 之間,邊縱桿III、邊縱桿IV、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端連接在中間橫桿上,中縱桿III、中縱桿IV、中縱桿V和中縱桿VI另一端連接在邊橫桿II上,邊縱桿III和邊縱桿IV另一端分別通過彎桿111(52)和彎桿IV(511)與邊橫桿II兩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吊桿I (1)和吊桿II (2)之間還連接有定位橫桿(6),吊桿I和前支架的中縱桿I (44)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 (71),吊桿I和后支架的中縱桿IV(55)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I (72), 所述的吊桿II和前支架的中縱桿II (47)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111(73),吊桿II和后支架的中縱桿V (58)之間還設置有連接桿IV (74)。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前支架(4)的邊縱桿I (41)、邊縱桿II (49)、中縱桿I (44)、中縱桿II (47)和邊橫桿I (45)的中軸線位于同一個平面I內,所述的后支架(5)的邊縱桿111(51)、邊縱桿IV (513)、中縱桿III(54)、中縱桿IV(55)、中縱桿V (58)、中縱桿VI(512)和邊橫桿II (57)的中軸線位于同一個平面II內,平面I與平面II之間形成的夾角α為120 140°。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前支架(4)、后支架(5)與中間橫桿(3)錯位連接,即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位于后支架的邊縱桿III、中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之間,后支架的邊縱桿IV 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位于前支架的邊縱桿II、中縱桿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支架的邊縱桿I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到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的距離Ll為330 350mm,后支架的邊縱桿IV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到前支架的邊縱桿II和中間橫桿的連接處的距離L2為280 300 mm。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前支架的邊縱桿I和邊縱桿II與中間橫桿之間分別設置有加強桿I (413)和加強桿 II (410)。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前支架的邊縱桿I (41)和中間橫桿(3)之間設置有短橫桿I (414)和短縱桿I (415),邊縱桿I、中間橫桿、短橫桿I和短縱桿I形成矩形結構I,所述的前支架的中縱桿II (47)和中間橫桿(3)之間設置有短橫桿II (412)和短縱桿II (411),中縱桿II、中間橫桿、 短橫桿II和短縱桿II形成矩形結構II。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前支架(4)的支撐桿I (43)和支撐桿II (46)的底端中心連線與中間橫桿(3)平行, 支撐桿I (43)與支撐桿II (46)之間的水平距離L3為885 895 mm,所述的后支架(5)的支撐桿111(53)和支撐桿VK510)的底端中心連線、支撐桿IV(56)和支撐桿V (59)的底端中心連線均與中間橫桿(3)平行,支撐桿111(53)和支撐桿VK510)之間的水平距離L4為 1280 1320mm,支撐桿IV (56)和支撐桿V (59)之間的水平距離L5為750 800 mm,支撐桿III(53)和支撐桿VI(510)的底端中心連線到支撐桿IV(56)和支撐桿V (59)的底端中心連線之間的距離L6為105 115mm。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轎車保險杠前處理清洗線用吊籃式掛具。包括吊桿Ⅰ、吊桿Ⅱ、中間橫桿、前支架和后支架,吊桿Ⅰ和吊桿Ⅱ底端與中間橫桿連接,所述的前支架包括邊縱桿Ⅰ、邊縱桿Ⅱ、中縱桿Ⅰ、中縱桿Ⅱ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Ⅰ,中縱桿Ⅰ和中縱桿Ⅱ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Ⅰ和支撐桿Ⅱ,后支架包括邊縱桿Ⅲ、邊縱桿Ⅳ、中縱桿Ⅲ、中縱桿Ⅳ、中縱桿Ⅴ、中縱桿Ⅵ和與中間橫桿平行設置的邊橫桿Ⅱ,中縱桿Ⅲ、中縱桿Ⅳ、中縱桿Ⅴ和中縱桿Ⅵ上分別設置有支撐桿Ⅲ、支撐桿Ⅳ、支撐桿Ⅴ和支撐桿。本發明是針對多種類型的產品設計,結構合理,通用性強,適用范圍廣,能夠吊裝所有類型的轎車保險杠,減少了吊具的更換,從而減少了工作量,提高了生產效率。
文檔編號B08B13/00GK102343348SQ20111032797
公開日2012年2月8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25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25日
發明者徐宏光, 洪慕范, 溫遠三 申請人:柳州遠翅塑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