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下壓連動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下壓連動結構,特別涉及一種能節省連動結構空間、有效利用施 力且使用上更為安全的下壓連動結構。
背景技術:
參照圖5,其為一般的下壓連動結構的側視圖。在公知的下壓連動結構中,包含 一腳踏構件501 ;二支架502,該腳踏構件501的一側樞設于該二支架502的間;一推進桿 503,為該腳踏構件501所頂抵而使設于該推進桿503的側邊的齒輪5031前后移動;一彈簧 504,水平設于該推進桿503的內,以使該推進桿503與該腳踏構件501在前移至頂點時而 為復位;一傳動軸承505,藉由設于傳動軸承505下的第一齒輪(未顯示于圖中)以接收該 推進桿503的應力,使齒輪5051旋轉;及一單向軸承506,藉由齒輪而接收來自該傳動軸承 505的應力,用以當該推進桿503為前移時該單向軸承506的軸體5061為旋轉,而當為復位 (即,為逆向)時,該軸體5061繼續保持同向的慣性旋轉,如此而使樞設于該軸體5061的載 體5062 (例如脫水構件)為旋轉的目的;一基座507,該腳踏構件501、該推進桿503、該彈 簧504、該傳動軸承505以及該單向軸承506皆設于該基座507上。使用者自上方踩踏腳踏構件501,使腳踏構件501經水平施力分量而將推進桿503 以水平推動。該推進桿503側邊的齒輪5031向前推進,帶動傳動軸承505的齒輪5051隨的 轉動。腳踏構件501不再受力后,彈簧504可自動將推進桿503拉回原來位置,連帶使傳動 軸承505以反方向旋轉,亦將腳踏構件501推回原來位置。在公知的設置上,腳踏構件501 的支架高度及推進桿503的水平運動空間必須夠大,以傳送充分的力量。如此,因為必須設置腳踏構件501的支架502及水平的彈簧504,此種下壓連動結 構所占用的空間大。且容易因為推進桿503及彈簧504的水平往復運動摩擦而造成構件耗 損。且,使用者是斜向往下施力以使推進桿503水平移動,亦即,使用者所施的力并非被完 全利用,僅施力的水平分量為所利用,而施力的垂直分量為多余耗損。此種下壓傳動結構的 傳動效能低落。又,腳踏構件501與支架502的間的縫隙有可能造成使用時夾住使用者的 危險。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下壓連動結構所占用空間大、構件容易耗損、傳動效能低落、及使用 上有可能造成危險的缺點,本發明提供一種下壓傳動結構,其占用空間較小、構件不易耗 損、傳動效能高、且使用上不易發生危險。本實用新型采用的主要技術方案為一種下壓連動結構,設置于一基座上,包含 一下壓螺紋桿,其外徑表面具有連動凸塊(或稱為「外螺紋」);一彈簧,用以使該下壓螺紋 桿被下壓后為復位;一傳動軸承,具有一容置部,用為容置該下壓螺紋桿,該容置部的內徑 表面具有內螺紋,以與該下壓螺紋桿外徑表面的連動凸塊嚙合,該傳動軸承具有傳動齒輪; 一單向軸承,具有對應齒輪,以與該傳動軸承的傳動齒輪互相咬合;一支撐件,延伸自該基
3座而設置于該下壓螺紋桿及該容置部的內徑表面之間,以保持該下壓螺紋桿為上下移動且 作為該傳動軸承旋轉的軸心。本實用新型還采用如下附屬技術方案一腳踏板,設置于下壓螺紋桿的上端部,以 供使用者踩踏,以及一軟式軸承片,設于該傳動軸承之下,使該傳動軸承能順暢地旋轉;該傳動軸承的容置部內徑表面的內螺紋之間的間距為等間距或是不等間距;一旋轉軸,設置于該單向軸承之內;該下壓螺紋桿外徑表面的連動凸塊為部份設置于該下壓螺紋桿外徑表面,且該支 撐件包覆未設置該連動凸塊的該下壓螺紋桿的外徑表面,且該連動凸塊的橫向長度大于該 支撐件的橫向長度;該彈簧的上端部部份插入該下壓螺紋桿的桿管中,或該彈簧設置于該下壓螺紋桿 之下,以使該彈簧復位時帶動該下壓螺紋桿復位;該旋轉軸的上端部設置一載體;該傳動軸承的容置部內徑表面的內螺紋間距自上側而往下逐漸變小;該下壓螺紋桿于未設置該連動凸塊處設置一縱向條形空間,以供固定于該支撐件 上的一穿透件通過而上下移動;該單向軸承的對應齒輪的上表面設置具有一厚度并覆蓋該旋轉軸的外徑表面的 防水蓋,該對應齒輪的上表面與該防水蓋之間可選擇性地自該上表面延伸設置一凸起部, 以避免水滴入該單向軸承。采用本實用新型帶來的有益效果為(1)此下壓連動結構所占用的空間較小;(2)減少使用者使用時的危險;(3)使用者對此下壓連動結構施加的力不會有多余浪費。
圖1為本發明下壓連動結構的剖面圖;圖2為本發明下壓連動結構的爆炸圖;圖3為本發明下壓螺紋桿及支撐件的結合立體圖;圖4為本發明下壓螺紋桿及支撐件的剖面圖;圖5為一般的下壓連動結構的構造側視圖。圖中標號部件名稱101 下壓螺紋桿,1012 連動凸塊,102 彈簧,103 傳動軸承,1031 傳動齒輪, 1032 內螺紋,104 單向軸承,1041 對應齒輪,1042 防水蓋,105 支撐件,106 基座,107 旋轉軸,108 腳踏板,109 縱向條形空間,110 穿透件,111 載體,112 上蓋,113 軟式軸 承片,501 腳踏構件,502 支架,503 推進桿,5031 齒輪,504 彈簧,505 傳動軸承,5051 齒輪,506 單向軸承,5061 軸體,5062 載體,507 基座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詳述以下將參照圖式來說明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熟知本技藝者當可知,在不脫離本
4發明的精神范圍的內,仍能脫離部份或是全部下述細節而實現本發明。在各圖式中,相同的 組件符號代表相同的組件。參照圖1及圖2,其分別為本發明的下壓連動結構的剖面圖及爆炸圖。設置于一基 座106上的下壓連動結構包含一下壓螺紋桿101,其外徑表面具有連動凸塊(或稱為「外螺 紋」)1012 ;—彈簧102,其上端部部份插入該下壓螺紋桿101的桿管中,用以使該下壓螺紋 桿101被下壓后為復位;一傳動軸承103,具有一容置部,用為容置該下壓螺紋桿,該容置部 內徑表面具有內螺紋1032,以與該下壓螺紋桿101的連動凸塊1012嚙合,該傳動軸承103 具有傳動齒輪1031 ;—軟式軸承片113,設于該傳動軸承103之下,使該傳動軸承103能順 暢地旋轉;一單向軸承104,具有對應齒輪1041,與該傳動齒輪1031互相咬合;及一支撐件 105,延伸自該基座106而設置于該下壓螺紋桿101及該容置部的內徑表面之間,以保持該 下壓螺紋桿101為上下移動且作為該傳動軸承103旋轉的軸心。一上蓋112蓋住該傳動齒 輪1031、該單向軸承104、該對應齒輪1041及該基座106。或者,在上述的下壓連動結構中, 該彈簧102可設于該下壓螺紋桿101之下,以使該下壓螺紋桿101被下壓后為復位。參照 圖1,其中,單向軸承104的對應齒輪的上表面設置具有一厚度并覆蓋該旋轉軸107的外徑 表面的防水蓋1042,該對應齒輪的上表面與該防水蓋1042之間可選擇性地自該上表面延 伸設置一凸起部,以避免水滴入單向軸承104。又,應注意者為,傳動齒輪1031與對應齒輪 1041為連動設置,圖1中所示者為傳動齒輪1031及對應齒輪1041交會處的剖面圖。在另一實施例中,該下壓螺紋桿101于未設置該連動凸塊1012處設置一縱向條形 空間109,以供固定于該支撐件105上的一穿透件110通過而上下移動。設置該穿透件110 的目的為該彈簧102使該下壓螺紋桿101復位時,該下壓螺紋桿101不會自容置部彈出。其 中,該縱向條形空間109為長形,使該下壓螺紋桿101仍能自由上升下降。當向下施力于下壓螺紋桿101之上時,其外徑表面的連動凸塊1012會沿著容置部 內徑表面的內螺紋1032而向下移動,逐漸壓縮彈簧102。對應于該下壓螺紋桿101的下移, 由于該下壓螺紋桿101帶動該傳動軸承103外周緣的齒輪1031旋轉而使該傳動軸承103 為旋轉。該齒輪1031帶動該單向軸承104外周緣的齒輪1041而旋轉。如此可帶動設于單 向軸承104中的旋轉軸107旋轉,當該傳動軸承103因該下壓螺紋桿101下移而為一正方 向旋轉時該單向軸承104的旋轉軸107為一方向的旋轉,而當該下壓螺紋桿101因復位帶 動該傳動軸承103為逆向旋轉復位時,由于該單向軸承104的特性,設置于該單向軸承104 內的旋轉軸107將繼續保持該方向的慣性旋轉,如此而使樞設于該旋轉軸107的載體111 為同向慣性旋轉的目的。以下敘述復位的動作。當使用者藉由提腳或是離開該下壓螺紋桿101而去除該下 壓螺紋桿101的受力時,被壓縮的彈簧102會恢復原狀,藉此使下壓螺紋桿101外徑表面的 連動凸塊1012沿著傳動軸承103內徑表面的內螺紋1032反向上升,而傳動軸承103外周 緣的齒輪1031亦反向旋轉。顯然,單向軸承104外周緣的齒輪1041亦會反向旋轉。此處,該單向軸承104的特性為僅容許其中所設的旋轉軸107以單一方向旋轉。即 使單向軸承104停止旋轉或是以反方向旋轉(即,停止對旋轉軸107施加力矩或是以反向 對旋轉軸107施加力矩),但仍容許旋轉軸107以相同的方向繼續旋轉,直到反向摩擦力的 作用使之停止旋轉為止。在上述的下壓連動結構中,為了方便施力,可在下壓螺紋桿101的上端部設置平坦的一腳踏板108,供使用者踩踏。若使用者連續多次踩踏腳踏板108,亦即,等到彈簧102 使腳踏板108向上復位之后,立即再度向下施力,則下壓螺紋桿101不斷上下移動,連帶使 傳動軸承103亦不斷以不同方向旋轉。如此則帶動單向軸承104以不同方向不停旋轉。由 上述的單向軸承104的特性可知,可對旋轉軸107不斷施以力矩,而使旋轉軸107加速旋 轉。顯然,載體111亦會加速旋轉,載體111所承受的離心力隨之增加,且在單向軸承104 停止旋轉或是反向旋轉之后,仍能繼續旋轉直到旋轉軸107停止旋轉為止。對于應用在如 拖把脫水方面十分有用。使用者利用離心力的原理即可輕松將拖把脫水,不需費力擰絞拖 把。又,傳動軸承103的容置部內徑表面的內螺紋1032可為常規螺紋或是曲線螺紋。 前述的常規螺紋為各螺紋之間為等間距,曲線螺紋則相反,各螺紋之間為不等間距。在傳動 軸承103的內螺紋1032為常規螺紋的情況中,腳踏板108下降所需的施力大小皆相同。在 傳動軸承103的內螺紋1032為曲線螺紋的情況中,在一較佳實施例中,該傳動軸承103的 上側內螺紋間距較大而往下逐漸變小,則使用者踩踏腳踏板108使下壓螺紋桿101開始下 降時所需的施力較小,到腳踏板108接近傳動軸承103的下端部的施力后期所需的施力較 大,如此使用者可得到較舒適的使用感覺,以方便加速該載體111旋轉的目的。參照圖3及圖4,其分別為顯示本發明的下壓螺紋桿101及支撐件105的結構的立 體圖及剖面圖(未設置傳動軸承103)。該下壓螺紋桿101的連動凸塊1012為在該下壓螺 紋桿101的外徑表面上部分設置,在該外徑表面上未設置該連動凸塊1012處為以延伸自基 座106的支撐件105所包覆而支撐,其包覆方式為該連動凸塊1012的橫向長度較該支撐件 105的橫向長度為長。在一實施例中,僅在該下壓螺紋桿101外徑表面的對向的兩側具有連動凸塊 1012。而支撐件105鄰接于對向設置的連動凸塊1012,并亦對向設置,以穩固地支撐下壓螺 紋桿101,使下壓螺紋桿101僅能上下移動而不會左右平移。且支撐件105的橫向長度小于 下壓螺紋桿101外徑表面的連動凸塊1012的橫向長度,如圖3及4所示,以使下壓螺紋桿 101外徑表面的連動凸塊1012嚙合傳動軸承103的容置部內徑表面的內螺紋1032,使傳動 軸承103可旋轉。由圖1中可看出,彈簧102為垂直設置,且不需設置用以支撐腳踏板108的支架, 因此可以縮減占用空間,且在使用時,使用者較不易被腳踏板108及傳動軸承103之間的空 隙夾住,因此減少危險。又,下壓螺紋桿101的運動方向與使用者施力方向平行,沒有多余 的施力耗損。
權利要求
一種下壓連動結構,設置于一基座上,包含一下壓螺紋桿,其外徑表面具有連動凸塊;一彈簧,用以使所述下壓螺紋桿被下壓后為復位;一傳動軸承,具有一容置部,用為容置所述下壓螺紋桿,所述容置部的內徑表面具有內螺紋,以與所述下壓螺紋桿外徑表面的連動凸塊嚙合,所述傳動軸承具有傳動齒輪;一單向軸承,具有對應齒輪,以與所述傳動軸承的傳動齒輪互相咬合;及一支撐件,延伸自所述基座而設置于所述下壓螺紋桿及所述容置部的內徑表面之間,以保持所述下壓螺紋桿為上下移動且作為所述傳動軸承旋轉的軸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一腳踏板,設置于所述下壓螺紋 桿的上端部,以供使用者踩踏,以及一軟式軸承片,設于所述傳動軸承之下,使所述傳動齒 輪能順暢地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軸承的容置部內徑表 面的內螺紋之間的間距可為等間距或不等間距。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一旋轉軸,設置于所述單向軸承 之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壓螺紋桿外徑表面的連 動凸塊為部份設置于所述下壓螺紋桿外徑表面,且所述支撐件包覆未設置所述連動凸塊的 所述下壓螺紋桿的外徑表面,且所述連動凸塊的橫向長度大于所述支撐件的橫向長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的上端部部份插入所 述下壓螺紋桿的桿管中,或所述彈簧設置于所述下壓螺紋桿之下,以使所述彈簧復位時帶 動所述下壓螺紋桿復位。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軸的上端部設置一載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軸承的容置部內徑表 面的內螺紋間距自上側而往下逐漸變小。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壓螺紋桿于未設置所述 連動凸塊處設置一縱向條形空間,以供固定于所述支撐件上的一穿透件通過而上下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下壓連動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向軸承的對應齒輪的上 表面設置具有一厚度并覆蓋所述旋轉軸的外徑表面的防水蓋,所述對應齒輪的上表面與所 述防水蓋之間可選擇性地自所述上表面延伸設置一凸起部,以避免水滴入所述單向軸承。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下壓連動結構,設置于一基座上,包含一下壓螺紋桿,其外徑表面具有連動凸塊;一彈簧,用以使該下壓螺紋桿被下壓后為復位;一傳動軸承,具有一容置部,用為容置該下壓螺紋桿,該容置部的內徑表面具有螺紋,以與該下壓螺紋桿的連動凸塊嚙合,該傳動軸承具有傳動齒輪;一單向軸承,具有對應齒輪,以與該傳動軸承的傳動齒輪互相咬合;及一支撐件,延伸自該基座而設置于該下壓螺紋桿及該容置部的內徑表面的間,以保持該下壓螺紋桿為上下移動且作為該傳動軸承的軸心。
文檔編號A47L13/60GK101897570SQ20091020297
公開日2010年12月1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26日 優先權日2009年5月26日
發明者丁明哲, 呂燕超 申請人:呂燕超;丁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