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及具有該構造的吸塵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以及具有該構造的吸塵器。
背景技術:
在以往的吸塵器中,在連接地板吸頭時,通常是直接將延長管插 入地板吸頭的連接管中,并利用兩者之間外徑和內徑的配合來固定, 這樣,雖然能將延長管與地板吸頭相連接,但由于用戶手持延長管的 移動會導致連接的松動。因此考慮有在延長管和連接管上,分別設置 固定銷和貫通孔,通過將延長管插入連接管并使固定銷從貫通孔中彈 出而實現固定。但是,在拆卸時,會帶來不便,并且用戶必須彎腰, 或者將地板吸頭拾起來解除固定銷和貫通孔之間的配合。
發明內容
本發明有鑒于上述問題而產生,提供了一種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 和使用該連接構造的吸塵器。這種吸頭連接構造可以由用戶用腳踏的 操作來解除固定銷和貫通孔的連接,大大提高了使用方便性。
本發明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為,包括吸頭體、連接管和延長 管;所述連接管連接在所述吸頭體和所述延長管之間,所述連接管在 與所述延長管相連接處設置有與所述延長管連接固定的第1結合部; 所述延長管在與所述連接管相連接處設置有與所述第1結合部相互結
合而使所述延長管與所述連接管連接固定的第2結合部;覆蓋所述第1
結合部在所述連接管的上方設置有可解除所述第1和第2結合部的相 互結合的結合解除部,所述結合解除部大致沿所述連接管的長度方向 設置,在其一端設置有軸支承于所述連接管的外表面的支承部,另一 端設置有操作所述結合解除部動作的操作部。利用這樣的構造,可以 由用戶操作結合解除部實現延長管與連接管的拆卸,從而使操作簡便。 另外,本發明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還優選為,所述第1結合部 為設置在所述連接管上方管壁上的貫通孔;所述第2結合部為從所述延長管的表面彈力突出的結合銷,并可與所述貫通孔相互扣合,所述 結合解除部具有,向所述第1結合部的所述貫通孔方向突出,并在所 述連接管的徑向向內推壓所述第2結合部的頂針。利用該構造可以使 連接穩定,不易脫落。
而且,還優選所述結合解除部具有,在所述連接管的管壁和所述 結合解除部之間施加使所述結合解除部離開所述第1結合部的彈力的 彈力裝置。即使操作部不慎與其他物體相碰撞,結合也不易被解除, 防止誤操作。
另外,優選所述操作部在水平方向上寬度大于所述連接管的管徑。 通過增大操作部的面積,使操作部構成為較大的踏板,用戶可以從任 意方向用腳對其進行操作,提高了使用的方便性。
另外,本發明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還優選為,所述操作部位于
所述吸頭體的上方,并在向下操作所述操作部,解除所述第1和第2 結合部的扣合時,由所述吸頭體支撐所述操作部。可以防止因用戶用 力過猛造成第l、第2結合部的損壞。
而且優選,在向下操作所述操作部并由所述吸頭體支撐所述操作 部時,所述操作部的下面與所述吸頭體上表面相接觸的部分,呈相互 對應的圓弧形。可進一步防止因用戶用力過猛造成第1、第2結合部的 損壞,并且使解除操作穩定。
另外,優選所述操作部,在沿著所述連接管的方向上呈左右對稱。 使用戶可以從任何方向操作操作部,而不會產生從不同方向進行解除 操作時的動作的感覺的差異。
此外,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吸塵器,這種吸塵器具有如上所述的 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
圖1為本發明吸塵器的地板吸頭構成的一個實例。
圖2為圖1所示地板吸頭構成的結合狀態的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吸塵器的地板吸頭與延長管裝配后的俯視圖。
圖4為本發明的吸塵器的地板吸頭與延長管拆卸過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的吸塵器的整體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1所示,為本發明吸塵器的地板吸頭構成的一個實例。在本 實施例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中,具有吸取地板上的灰塵的地板吸頭,
連接在地板吸頭的后部的連接管10,連接在連接管10的后部的延長管 8。在地板吸頭包括設置在其前部的吸頭本體1和與吸頭本體1活動連 接的地板吸頭臂2,并利用地板吸頭臂2將地板吸頭與連接管10相連 接。在連接管10的后部連接有延長管8,用于用戶手持并推動地板吸 頭在地板表面移動來進行清掃。
如圖1所示,連接管10在與延長管8相連接的部分上,設置有貫 通孔11 (第1結合部),并且延長管8在與連接管相連接處設置有結 合銷9,該結合銷9向延長管8的徑向外側伸出,并由設置在連接管 IO的壁內側的彈簧、彈片等施加向外的彈力。當將延長管8插入連接 管10時,結合銷9被連接管10的管壁按下,從而可將其插入。當結 合銷9達到貫通孔11時,在彈力的作用下彈起,從而利用結合銷9與 貫通孔11的結合使連接管10與延長管8相互結合固定。
而且,在實施方式中,在貫通孔ll (以及與其結合的結合銷9) 的上方,還具有結合解除部12,利用該結合解除部12可以將結合銷9 按下,使延長管8可以從連接管10中拔出,從而解除延長管8與連接 管10的連接固定。如圖2所示,為結合狀態的剖面圖。只要適當的設 置貫通孔11和結合銷9分別在連接管10和延長管8上的位置,可以 確定延長管8插入連接管10的長度,并且,通過對連接管10的內徑 和延長管8的外徑進行適當設置,從而可以使連接管10和延長管8利 用固定銷9和貫通孔11的結合來穩定地固定。
在用戶使用過后,需要對吸塵器吸頭進行清理和存放,因此需要 將連接管10和延長管8拆開,因此,為了使在拆卸操作時用戶使用方 便,在本實施方式的吸塵器中,還設置了結合解除部12。下面,對結 合解除部12的構成進行詳細說明。
在本實施方式中,結合解除部12大致沿著連接管10的長度方向 設置,且覆蓋貫通孔11 (以及與其結合的結合銷9),并且,在連接管10的長度方向末端具有軸支承在連接管10的外表面上的支承部13, 另一端具有操作部5;在與貫通孔11相對應的位置上設置有頂針12a, 該頂針12a向貫通孔ll方向突出。根據上述構成的本實施方式,如圖 2所示,從圖中箭頭A所示的方向,向下按壓操作部5,可使結合解除 部12以設置在其末端的支承部13為支點進行旋轉,從而使頂針12a 向貫通孔11的方向插入貫通孔11,將結合銷9按下以解除貫通孔11 與結合銷9的結合,并將延長管8從連接管10中拔出。
另外,為了操作的便利還在結合解除部12中還設置了彈簧6 (彈 力裝置)。在本實施方式中,該彈簧6設置在解除部和連接管IO之間, 并向結合解除部12和連接管10之間施加使之相互離開的彈力。在該 彈簧6的彈力作用下,使結合解除部12以支承部13為支點,頂針12a 以及操作部5向上方抬起。在此狀態下,頂針12a離開貫通孔11,并 不會對結合銷9施加壓力。限制結合解除部12的操作部5端側抬起高 度的結構可以使用任意的構成。例如,在本實施方式中,在結合解除 部12上設置通孔,和穿過該通孔并垂直地旋入連接管10側壁而固定 的螺母7,利用螺母7的尾端凸緣與該通孔的邊緣來限制結合解除部 12抬起的高度。當然,也可以通過在結合解除部12與連接管IO上, 分別設置相對伸出的掛鉤,在由彈簧6將結合解除部12彈起時,通過 兩掛鉤的末端相互鉤掛來實現抬起高度的限制。
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3所示,為本實施方式的吸塵器吸頭從上 方觀看的俯視圖。為了在將延長管8與連接管10拆卸時操作簡便,將 操作部5設置為在水平方向上,向兩側寬度增大的踏板(以下稱踏板 5)。通過使踏板5的寬度超過連接管10的直徑,可以使用戶在清理 完地板后,用腳向下壓動踏板5,從而使結合解除部12的頂針向下按 動結合銷9以解除延長管8與連接管10的連接固定。并如圖4所示, 向箭頭B所示方向,拔出操作延長管8。
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l、 2所示,使踏板5延伸到了地板 吸頭的上方,即達到了地板吸頭臂2的上方。由于連接管10與地板吸 頭臂2相互連接固定,因此,可使踏板5與地板吸頭臂2所成的角度 很小,從而減小踏板5在水平方向的角度,便于用戶向下操作踏板5。并且,在用戶壓動踏板5并使頂針12a解除貫通孔11與結合銷9 的結合的狀態下,使踏板5的下面支撐與地板吸頭(在本實施方式中 為地板吸頭臂2)上表面。從而使用戶操作穩定,不會因頂針12a向貫 通孔內插入深度過大造成結合銷9的損壞。
而且,在用戶壓動踏板5并使頂針12a解除貫通孔11與結合銷9 的結合的狀態下,使踏板5的下面與地板吸頭(在本實施方式中為地 板吸頭臂2)的上表面成為相互配合的圓弧形。從而增大了在解除操作 時,踏板5與地板吸頭之間受力支撐范圍,使用戶操作穩定,并保證 了結合解除部12不會因受力時應力集中而損壞。
另外,本發明還提供了使用上述本發明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的 吸塵器,如圖5所示,包括地板吸頭,上述連接構造,以及與延長管 相連接的軟管20和連接在軟管20末端用于吸塵器動力的吸塵器本體 30。根據上述本發明的吸塵器,用戶可以通過簡單的操作將延長管與 地板吸頭的連接管相互分離,從而使使用方便。
另外,本發明的并不局限于附圖和具體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 人員在不偏離本發明的實質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需要對本發 明進行變形和變化。這些變形和變化均落入本發明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包括吸頭體、連接管和延長管;所述連接管連接在所述吸頭體和所述延長管之間,所述連接管,在與所述延長管相連接處,設置有與所述延長管連接固定的第1結合部;所述延長管,在與所述連接管相連接處,設置有與所述第1結合部相互結合而使所述延長管與所述連接管連接固定的第2結合部;覆蓋所述第1結合部在所述連接管的上方設置有,可解除所述第1和第2結合部的相互結合的結合解除部,所述結合解除部大致沿所述連接管的長度方向設置,在其一端設置有軸支承于所述連接管的外表面的支承部,另一端設置有操作所述結合解除部動作的操作部。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1結合部構成為,設置在所述連接管上方管壁上的貫通孔; 所述第2結合部構成為,從所述延長管的表面彈力突出的結合銷,并可與所述貫通孔相互扣合,所述結合解除部具有,向所述第1結合部的所述貫通孔方向突出, 并在所述連接管的徑向向內推壓所述第2結合部的頂針。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所述結合解除部還具有,在所述連接管的管壁和所述結合解除部 之間施加使所述結合解除部離開所述第1結合部的彈力的彈力裝置。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部在水平方向上寬度大于所述連接管的管徑。
5. 如權利要求1 4所述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部位于所述吸頭體的上方,并在向下操作所述操作部,解除所述第1和第2結合部的扣合時,由所述吸頭體支撐所述操作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 在向下操作所述操作部并由所述吸頭體支撐所述操作部時,所述 操作部的下面與所述吸頭體上表面相接觸的部分,呈相互對應的圓弧形。
7. 如權利要求1 4所述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操作部在沿著所述連接管的方向上呈左右對稱。
8. —種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具有如權利要求1 7中任何一項所述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及具有該構造的吸塵器。在本發明的吸塵器吸頭連接構造中,包括吸頭體、連接管和延長管。所述連接管連接在所述吸頭體和所述延長管之間,所述連接管在與所述延長管相連接處設置有與所述延長管連接固定的第1結合部,所述延長管在與所述連接管相連接處設置有與所述第1結合部相互結合而使所述延長管與所述連接管連接固定的第2結合部,覆蓋所述第1結合部在所述連接管的上方設置有可解除所述第1和第2結合部的相互結合的結合解除部。所述結合解除部大致沿所述連接管的長度方向設置,在其一端設置有軸支承于所述連接管的外表面的支承部,另一端設置有操作所述結合解除部動作的操作部。
文檔編號A47L9/02GK101589932SQ20081010981
公開日2009年12月2日 申請日期2008年5月30日 優先權日2008年5月30日
發明者伊藤幸一, 戚均敏, 羽田野剛 申請人:松下電化住宅設備機器(杭州)有限公司;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