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吸塵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吸塵器。
背景技術:
圖12是專利文獻1中記載的現有的電吸塵器501的背面立體圖。豎型(立 式)的電吸塵器501中,使吸入件51、延長管52、小型吸嘴53、除塵刷54 等適用于多種場所的清掃形式的配件為了便于使用而安裝于吸塵器主體50。 地板吸嘴56轉動自如地軸支承于吸塵器主體50的后方下部,且從清掃面吸 入塵埃。
在通常進行地板面清掃時,握住位于吸塵器主體50的上部的把手57,將 吸塵器主體50放倒,使地板吸嘴56在地板面上移動。
在使用者在使用上述配件之一的情況下,如圖12所示,將吸塵器主體50 置于直立狀態,卸下將收集塵埃的集塵室和地板吸嘴56連通的軟管55的地 板吸嘴側的前端55A。僅通過軟管55,或將適合的配件安裝于軟管55的前端 55A,而使吸塵器主體50運轉。
專利文獻2中記載有根據清掃狀況控制這樣的現有的電吸塵器的方法。
現有的電吸塵器501中,為了使用配件而將吸塵器主體50如圖12所示 那樣直立時,也與通常進行地板面清掃時同樣地運轉吸塵器主體50。因此, 流入內置于吸塵器主體50、并產生吸入風的電動送風機的電流與通常的清掃 沒有變化。在直立狀態下,不將軟管55從地板吸嘴56卸下而運轉的情況下, 從地板吸嘴56流入的空氣的風量非常少。所以,當在直立狀態下長時間運轉 電吸塵器501時,有時電動送風機過熱。
另外,即使在直立的狀態下將配件51-54安裝于吸塵器主體50,流入電 動送風機的電流與通常的清掃沒有變化。利用安裝于軟管55的前端55A的配 件,在風量下降的狀態下進行清掃。
也可以檢測配件的種類,并根據使用的配件控制電動送風機。但是,由 于在軟管55內部內置導電線,此外必須在每一個配件內內置具有不同的電阻值的電阻,軟管55及配件51-54的內部構造變得復雜。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1-87172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1-157655號公報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電吸塵器,其具備能夠保持直立狀態和傾斜狀態的吸 塵器主體;內置于吸塵器主體的電動送風機;能夠在吸塵器主體傾斜的狀態 下對清掃面進行清掃的地板吸嘴;檢測吸塵器主體是直立狀態還是傾斜狀態 的狀態檢測部;控制向電動送風機供給的功率的控制部。控制部在狀態檢測 部檢測出吸塵器主體是傾斜狀態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供給第一功率。控 制部在狀態檢測部檢測出吸塵器主體是直立狀態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供 給比第一功率小的第二功率。
該電吸塵器能夠防止電動送風機的過熱。
圖1A是本發明實施方式1的電吸塵器的立體圖1B是實施方式1的電吸塵器的背面立體圖2A是實施方式1的同一電吸塵器的主要部分的剖面圖2B是實施方式1的同一電吸塵器的主要部分的剖面圖3是實施方式1的電吸塵器的電路方塊圖4表示實施方式1的電吸塵器的動作;
圖5是本發明實施方式2的電吸塵器的立體圖6A是實施方式2的電吸塵器的局部立體圖6B是圖6A所示的電吸塵器的線6B-6B的剖面圖6C是實施方式2的電吸塵器的局部立體圖6D是圖6C所示的電吸塵器的線6D-6D的剖面圖6E是實施方式2的電吸塵器的局部放大圖7是實施方式2的電吸塵器的電路方塊圖8表示實施方式2的電吸塵器的動作;
圖9A是本發明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的立體圖9B是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的背面立體圖9C是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的局部放大圖。圖9D是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的局部放大圖9E是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的局部放大圖10是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的電路方塊圖11是表示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12是現有的電吸塵器的背面立體圖。
附圖標記說明
1電動送風才幾
2控制部
3狀態4全測部
6計時部
8軟管檢測部
9A配件顯示部
9B輸入顯示部
10吸塵器主體
16地板吸嘴
11軟管
12吸入力設定部 13配件4全測部 14配件(延長管) 24配件4企測部 112吸入力i殳定部 155配件(縫隙吸嘴)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方式1 )
圖1A是本發明實施方式1的電吸塵器1001的立體圖。豎型(立式)電 吸塵器1001具備具有操作用的把手17的吸塵器主體10、內置于吸塵器主 體10的電動送風機1、和轉動自如地安裝在吸塵器主體10的下部的地板吸嘴 16。吸塵器主體10具備檢測吸塵器主體IO處于直立的狀態、還是通常的 吸塵狀態即吸塵器主體10處于倒下的狀態的狀態檢測部3、和控制電動送風 機1的控制部2。軟管11將吸塵器主體10內的集塵室和地板吸嘴16連通。軟管11具有能夠裝卸自如地安裝于地板吸嘴16的前端11A。
圖1B是電吸塵器1001的背面立體圖。在吸塵器主體IO上裝卸自如地安 裝有適合各種場所的清掃形式的配件151 ~ 154。在實施方式1中,配件151 ~ 154分別是吸入件、延長管、小型吸嘴、除塵刷。地板吸嘴16轉動自如地軸 支承于吸塵器主體10的后方下部,且從清掃面吸入灰塵。
進行通常的地板面清掃時,握住位于吸塵器主體10的上部的把手17,將 吸塵器主體IO放倒,使地板吸嘴16在地板面上移動。
使用者使用例如小型吸嘴即配件153時,使吸塵器主體IO處于直立的狀 態,將配件153安裝于軟管11的前端11A,使吸塵器主體IO運轉。
圖2A和圖2B是電吸塵器1001的主要部分的剖面圖。狀態才全測部3由 通過桿3B進行動作的微動開關3A構成。桿3B通過與吸塵器主體10 —體形 成的突起5被操作。如圖2A所示,在吸塵器主體IO處于直立的狀態的情況 下,突起5未操作桿3B,微動開關3A沒有進行動作,處于斷開狀態。如圖 2B所示,在利用地板吸嘴16清掃地板面的通常的清掃狀態下,吸塵器主體 IO向后方倒下。在該情況下,突起5操作桿3B,微動開關3A進行動作而變 為閉合狀態。
圖3是電吸塵器1001的電路方塊圖。計時部6基于來自狀態檢測部3(微 動開關3A)的信號計測吸塵器主體IO以直立狀態進行運轉的時間。運算處 理部7基于來自狀態檢測部3及計時部6的信號,向控制部2輸出指示對電 動送風機1供給的功率的信號。
對電吸塵器1001的動作進行說明。圖4表示電吸塵器1001的動作。 如圖2B所示,在利用地板吸嘴16清掃地板面的通常的清掃狀態下,微 動開關3A進行動作而閉合,計時部6停止。這時,運算處理部7向控制部2 輸出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第一功率的指示信號,電動送風機1以第一功率進 行動作。
為了進行使用配件153的清掃,如圖2A所示,在時刻TP1將吸塵器主 體IO置于直立狀態進行運轉時,微動開關3A斷開,計時部6從時刻TP1開 始計時,計測電動送風機l在使吸塵器主體IO直立的狀態下進行動作的時間。 電動送風機1在使吸塵器主體10直立的狀態下進行動作時,基于來自微動開 關3A (狀態檢測部3 )的信號,運算處理部7向控制部2輸出供給電動送風 機1比第一功率小的第二功率的指示信號,電動送風機1以第二功率繼續進
ii行動作。
計時部6計測的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間Tl例如3分鐘時,運算處理部7向 控制部2輸出使電動送風機1停止的信號,使電動送風機1停止。
如以上那樣,實施方式1的電吸塵器1001在吸塵器主體IO處于直立的 狀態下,使向電動送風機l供給的功率減少。因此,即使從地板吸嘴16吸入 的空氣的量減少,也能夠防止電動送風機1的過熱。即使吸塵器10在長時間 直立的狀態下進行動作,也能在規定的時間例如3分鐘后停止動作,是安全 的。
(實施方式2)
圖5是本發明實施方式2的電吸塵器1002的立體圖。圖6A是電吸塵器 1002的局部立體圖。圖6B是沿圖6A所示的電吸塵器1002的線6B-6B的剖 面圖。圖6C是電吸塵器1002的局部立體圖。圖6D是圖6C所示的電吸塵器 1002的線6D-6D的剖面圖。圖7是電吸塵器1002的電路方塊圖。在圖5~圖 7中,與圖1 ~圖4所示的實施方式的電吸塵器1001相同的部分標注相同的 符號,并省略其說明。
軟管檢測部8設置于地板吸嘴16上,檢測軟管11的前端IIA是否安裝 于地板吸嘴16上。在實施方式2中,軟管檢測部8具有微動開關21。如圖 6A所示,在軟管11的前端IIA安裝于地板吸嘴16的情況下,如圖6B所示, 軟管11的內面按壓微動開關21的桿21A而使微動開關21進行動作,變為閉 合狀態。如圖6C所示,將軟管11的前端IIA從地板吸嘴16卸下時,如圖 6D所示,微動開關21的桿21A沒有被按壓,微動開關21沒有進行動作而為 斷開狀態。
圖6E是表示吸入力設定部12的電吸塵器1002的局部放大圖。在吸塵器 主體10直立的狀態下且軟管11從地板吸嘴16被卸下時,使用者通過操作吸 入力設定部12,改變由控制部2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的功率,從而能夠設定 吸入力。由此,在利用從地板吸嘴16卸下的軟管11的前端IIA進行清掃的 情況下、或將配件安裝于軟管11的前端IIA進行清掃時,根據被清掃面,使 用者能夠設定吸入力,得到易使用的電吸塵器1002。
配件檢測部13判別在軟管11的前端IIA安裝的配件的種類。在實施方 式2中,為了檢測延長管即配件14是否已安裝于軟管11,配件檢測部13由 設于吸塵器主體10內的微動開關13A構成。在配件14即延長管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的情況下,利用配件14操作微動開關13A的桿13B,微動開關13A 進行動作而變為閉合。配件M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時,沒有操作桿13B, 微動開關13A為斷開。這樣,配件檢測部13檢測配件14是否從吸塵器主體 10卸下。來自軟管檢測部8、吸入力設定部12及配件檢測部13的信號被輸入運算 處理部7,運算處理部7基于這些信號,向控制部2輸出指示供給電動送風機 1的功率的信號。對電吸塵器1002的動作進行說明。圖8表示電吸塵器1002的動作。 在使吸塵器主體IO傾斜并利用地板吸嘴16對地板面進行清掃的通常的 清掃狀態下,微動開關3A進行動作而閉合。此時,運算處理部7向控制部2 輸出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第一功率的指示信號,電動送風機1以第一功率進 行動作。為了使用配件14 (延長管)進行清掃,在時刻TP1將吸塵器主體10置 于直立狀態進行運轉時,微動開關3A變為斷開。電動送風機1在使吸塵器主 體10直立的狀態下進行動作時,基于來自微動開關3A (狀態檢測部3 )的信 號,運算處理部7向控制部2輸出供給電動送風機1比第一功率小的第二功 率的指示信號,電動送風機l以第二功率繼續進行動作。在吸塵器主體10直 立的狀態下,使用者將軟管ll從地板吸嘴16卸下時,軟管檢測部8即微動 開關21變為斷開。通過軟管檢測部8檢測到軟管11從地板吸嘴16卸下時, 運算處理部7向控制部2輸出供給電動送風機I比第二功率大的第三功率的 指示信號,電動送風機1以第三功率進行動作。由此,即使吸塵器主體10直 立,也能夠使電吸塵器1002確保充分的清掃性能。第三功率比第一功率小。 但這時,利用吸入力設定部12,使用者能夠設定第三功率。使用者為了進行天花板或高墻面等較遠的場所的清掃,將延長管即配件 14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時,配件檢測部13即微動開關13A變為斷開,檢測 到配件14沒有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即已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配件4企測 部13 一企測到配件14已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時,運算處理部7向控制部2輸 出供給電動送風機1比第三功率大的第四功率的指示信號,電動送風機1以 第四功率進行動作。第四功率可以比第一功率大。由此,電動送風機1能夠 彌補延長管14帶來的損失,并確保電吸塵器1002的清掃性能。即,控制部2 基于配件檢測部13的檢測結果改變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的功率。此外,在實施方式2中,配件;險測部13^r測延長管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 體10,但也可以檢測其它種類的配件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例如,配件 檢測部13也可以判斷如縫隙吸嘴那樣前端細的配件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 10。在配件檢測部13判斷出該配件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IO的情況下,供 給至電動送風機l的第四功率也可以比第二功率小。另外,j吏用者也可以通 過吸入力設定部12設定第四功率。此外,電吸塵器1002也可以具備狀態檢測部3及計時部6。 (實施方式3)圖9A是本發明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1003的立體圖。圖9B是電吸塵 器1003的背面立體圖。圖IO是電吸塵器1003的電路方塊圖。圖9A 圖10 中,與圖1 ~圖7所示的實施方式1、 2的電吸塵器1001、 1002相同的部分標 注相同的參照符號,并省略其說明。電吸塵器1003不具備狀態;險測部3,該 狀態檢測部3檢測吸塵器主體IO是處于直立的狀態、還是通常的清掃狀態即 吸塵器主體IO倒下的狀態。軟管檢測部8檢測軟管11是否安裝于地板吸嘴16上。第一配件檢測部 13檢測延長管即第一配件14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第二配件檢測部24 檢測縫隙吸嘴即第二配件155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第二配件檢測部24 與第一配件檢測部13相同,通過設置于吸塵器主體10的微動開關,檢測第 二配件155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在實施方式3中,通過檢測安裝于軟管11的前端11A的延長管即配件 14或縫隙吸嘴即配件155等各配件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判別沒有固定 在吸塵器主體10而是被卸下的配件、即安裝于軟管11的前端IIA的配件的 種類。這樣,配件檢測部13、 24構成配件判別部113,該配件判別部113判 別多個配件14、 155中沒有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即從吸塵器IO卸下的配件。圖9C是表示吸入力設定部112的電吸塵器1003的局部放大圖。只有在 配件14、 155中的至少一個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的情況下,使用者能夠利用 吸入力設定部112設定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配件14、 155安裝于吸塵 器主體10時,不能在吸入力設定部112進行設定。吸入力設定部112具有桿 112A。圖9D和圖9E分別是表示配件顯示部9A和輸入顯示部9B的電吸塵器 1003的局部放大圖。顯示部9具有配件顯示部9A和輸入顯示部9B。配件顯示部9A顯示與未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的配件、即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配 件相對應的標識。輸入顯示部9B顯示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顯示部9也 可以不具有配件顯示部9A和輸入顯示部9B中的一個。運算處理部7基于來自軟管檢測部8、第一配件檢測部13、第二配件檢 測部24及吸入力設定部12的信號算出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并對控制 部2發出指示以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該功率,且使與該功率相對應的標識109B 顯示于輸入顯示部9B。另外,運算處理部7在配件顯示部9A顯示軟管ll是 否安裝于地板吸嘴16、且配件14、 155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在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1003中,運算處理部7如下設定供給電動送風 機1的功率。在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嘴16時,將其功率設定為1000W,在 軟管11未安裝于地板吸嘴16時、即從地板吸嘴16卸下時將其功率設定為 1100W。延長管即第一配件14未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時、即從吸塵器主體 IO卸下時,將其功率設定為1200W。縫隙吸嘴即第二配件155未安裝于吸塵 器10時、即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時,將其功率設定為700W。配件14、 155 都未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時、即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時,將其功率設定為 800W。使用者能夠通過使吸入力設定部112的桿112位于"弱""中""強", 而將其功率分別設定為600W、 900W、 B00W。在使用者不操作吸入力設定 部112的情況下,使桿112A位于"切斷"位置。對電吸塵器1003的動作進行詳細說明。圖11表示圖IO所示的電吸塵器 1003的電路方塊的動作。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嘴16時(步驟Sl ),與配件檢 測部13、 24的輸出無關,運算處理部7將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設定為 1000W(步驟S2),并使與IOOOW相對應的標識109B在輸入顯示部9B顯示 (步驟S3),對控制部2發出指示以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IOOOW的功率(步 驟S4 )。由此,在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嘴16時,即使配件14、 155從吸塵器 主體10卸下,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也不會意外改變。步驟Sl中,在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嘴16的情況下, 形成配件判別部113的配件檢測部13、 24分別檢測第一配件14和第二配件 155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配件判別部113檢測出第一配件14和第二配 件155中的至少一個未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即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的情況 下,運算處理部7能夠使與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配件相對應的標識109A15由此,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得知從吸塵器主體io脫落 的配4牛。步驟Sl中,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未安裝于地板吸嘴16、即從地 板吸嘴16卸下的情況下,運算處理部7檢測是否通過吸入力設定部112設定 了供給電動送風機l的功率(步驟S5)。步驟S5中,運算處理部7檢測到通 過吸入力設定部112設定的功率的情況下,即在運算處理部7^r測到桿112A 位于"切斷"以外的"弱""中,,"強"的任一個的情況下,運算處理部7將 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設定為由吸入力設定部112所設定的功率600W、 900W或1200W (步驟S6 ~ S8 ),在輸入顯示部9B顯示與:&定的功率相對應 的標識I09B (步驟S3 ),向控制部2發出指示以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設定的 功率(步驟S4)。在步驟S5中,在運算處理部7檢測到沒有通過吸入力設定部112設定供 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的情況下,即桿112A位于"切斷"的位置的情況下, 形成配件判別部113的配件檢測部13、 24分別檢測能夠檢測安裝的所有配件 即第一配件14和第二配件155是否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 (步驟S9 )。在步驟 S9中,在配件判別部113判別出所有的配件都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的情況下, 即配件檢測部13、 24分別檢測出第一配件14和第二配件155安裝于吸塵器 主體10的情況下,運算處理部7將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設定為IIOOW(步 驟S10 ),并在輸入顯示部9B顯示與1100W的功率相對應的標識109B (步驟 S3),向控制部2發出指示以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1100W的功率(步驟S4)。 在該情況下,步驟S9中,配件判別部113判斷出能夠檢測安裝的所有配件"、 155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即配件檢測部13、 24分別檢測出第一配件14和 第二配件155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因此,運算處理部7不在配件顯示部9A 顯示與卸下的配件相對應的標識109A。由此,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得知沒有從 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配件。在步驟9中,在配件判別部113判斷出配件的至少一個安裝于吸塵器主 體10的情況下,配件判別部判斷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的配件的種類,運算 處理部7根據其判斷出的種類的配件設定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在配件 檢測部13檢測出延長管即第一配件14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且配件檢測部 24檢測出縫隙吸嘴即第二配件155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的情況下,運算處理 部7將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設定為1200W (步驟Sll ),并在輸入顯示部169B顯示與UOOW的功率相對應的標識109B (步驟S3 ),向控制部2發出指 示以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I200W的功率(步驟S4 )。在配件檢測部13檢測出 延長管即第一配件14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且配件檢測部24檢測出縫隙吸 嘴即第二配件I"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情況下,運算處理部7將供給電動 送風機1的功率設定為800W (步驟S12 ),并在輸入顯示部9B顯示與800W 的功率相對應的標識109B (步驟S3),向控制部2發出指示以向電動送風機 1供給1200W的功率(步驟S4)。在配件;險測部13檢測出延長管即第一配件 14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且配件檢測部24檢測出縫隙吸嘴即第二配件155 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情況下,運算處理部7將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設 定為700W (步驟S13 ),并在輸入顯示部9B顯示與700W的功率相對應的標 識109B (步驟S3),向控制部2發出指示以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700W的功 率(步驟S4)。在該情況下,步驟S9中,運算處理部7在配件顯示部9A顯 示與配件判別部113判斷出的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的種類的配件相對應的標 識109A。由此,使用者能夠容易地得知沒有安裝于吸塵器主體IO的配件、 即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配件。即,配件判別部113判別多個配件14、 155 中沒有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0的配件、即從吸塵器主體IO卸下的配件。控制 部2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與判別出的配件相對應的功率。
即,控制部2在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未安裝于地板吸嘴16、即從 地板吸嘴16卸下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與判別出的配件相對應功率。 另外,控制部2在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嘴16的情況下, 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與配件判別部113的判斷結果無關的功率。
另夕卜,控制部2在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未安裝于地板吸嘴16、即 從地板吸嘴16卸下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由吸入力設定部112設定 的功率。另外,控制部2在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嘴16 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與吸入力設定部112所設定的功率無關的功 率。
另外,控制部2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與配件檢測部13、 24的檢測結果相 對應的功率。控制部2在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未安裝于地板吸嘴16、 即從地板吸嘴16卸下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與配件檢測部13的檢 測結果相對應的功率。控制部2在軟管檢測部8檢測出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 嘴16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與配件檢測部13的才企測結果無關的功率。
在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1003中,在將延長管即配件14連接于軟管11 的前端IIA進行清掃的情況下,檢測軟管11及配件14分別/人地板吸嘴16及 吸塵器主體10卸下。在檢測出軟管11從地板吸嘴16卸下、且檢測出配件14 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情況下,將供給電動發電機1的功率設為比在4企測出 軟管11從地板吸嘴16卸下、或檢測出配件14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情況 下供給電動送風^L1的功率大。由此,能夠補償延長管那樣的通風阻力大的 配件14中的吸入損耗,不會降低電吸塵器1003的吸塵性能。
另外,在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1003中,在將縫隙吸嘴即配件155連接 于軟管11的前端IIA進行清掃的情況下,;險測軟管11及配件155分別/人地 板吸嘴16及吸塵器主體10卸下。在一企測出軟管11 乂人地板吸嘴16卸下、且 檢測出配件155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情況下,將供給電動發電機1的功率 設為比在檢測出軟管11從地板吸嘴16卸下、或檢測出配件155從吸塵器主 體10卸下的情況下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小。由此,能夠減小在縫隙吸嘴 即配件155的細吸入口產生的吸入音。
在軟管11安裝于地板吸嘴16時,配件14、 155從吸塵器主體10卸下的 情況下,使用者能夠容易地通過配件顯示部9A得知是否安裝有配件14、 155, 由此,能夠得知該配件并不是有意從吸塵器主體卸下的。
在實施例3的電吸塵器1003中,使用者能夠通過吸入力設定部112設定 吸入力即供給電動送風機1的功率。因此,在使用某個配件時的吸入力不足 的情況下,通過使用者設定吸入力能夠得到需要的清掃性能,能夠通過輸入 顯示部9B容易地得知其功率。
在實施例3的電吸塵器1003中,通過檢測配件14、 155是否安裝于吸塵 器主體IO,檢測使用的配件。因此,不需要配件14、 155的內部的電配線, 即使是一般的配件也能夠檢測是否在使用。
此外,實施方式3的電吸塵器1003具備配件14、 155兩個配件,但配件 的數量也可以多于兩個。在該情況下,配件判別部113具有與使用的配件分 別對應的配件;險測部,能夠判別未安裝于吸塵器主體IO的配件、即從吸塵器 主體10卸下的配件,具有同樣的效果。
此外,實施方式1 ~3并不是對本發明的限定。
產業上的可利用性該電吸塵器能夠防止電動送風機的過熱,適用于家庭用、業務用、店鋪 用等的各種電吸塵器。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吸塵器,其具備能夠保持直立狀態和傾斜狀態的吸塵器主體;內置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電動送風機;能夠在所述吸塵器主體傾斜的狀態下對清掃面進行清掃的、設置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下部的地板吸嘴;檢測所述吸塵器主體是直立狀態還是傾斜狀態的狀態檢測部;控制部,其進行下述動作,在所述狀態檢測部檢測出所述吸塵器主體是傾斜狀態的情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第一功率,在所述狀態檢測部檢測出所述吸塵器主體是直立狀態的情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第一功率小的第二功率。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部,所述計時部從所述吸塵器主體變為直立狀態開始計測規定的時間后,所 述控制部停止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功率。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具備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地板吸嘴、且將所述吸塵器主體和所述地板吸嘴 連通的軟管;;險測所述軟管是否安裝于所述地板吸嘴的軟管檢測部, 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軟管檢測部4企測出所述軟管安裝于所述地板吸嘴時,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 所述第二功率,在所述狀態檢測部檢測出所述吸塵器主體是直立狀態的情況下,且所述 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從所述地板吸嘴卸下時,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 比所述第二功率大的第三功率。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能夠設定所述第三功 率的吸入力設定部。
5、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能夠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且能夠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軟管的前端的配件;檢測所述配件是否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配件檢測部,給的功率。
6、 一種電吸塵器,其具備 吸塵器主體;內置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電動送風機; 設置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下部的地板吸嘴;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地板吸嘴、且將所述吸塵器主體和所述地板吸嘴 連通的軟管;檢測所述軟管是否安裝于地板吸嘴的軟管檢測部;控制部,其進行下迷動作,在所述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安裝于所 述地板吸嘴的情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第一功率,在所述軟管^r測部 檢測出所述軟管從所述地板吸嘴卸下的情況下,在所述狀態檢測部檢測出所 述吸塵器是直立狀態時,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第一功率大的第二功率。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能夠設定所述第二功 率的吸入力設定部。
8、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能夠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且能夠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軟管的前端的配件;才企測所述配件是否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配件;險測部, 所述控制部根據所述配件檢測部的檢測結果改變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的功率。
9、 一種電吸塵器,其具備 吸塵器主體;內置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電動送風機; 連接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且具有前端的軟管;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且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迷軟管的所 述前端的多個配件;判別所述多個配件中從所述吸塵器主體卸下的配件的配件判別部;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與所述判別出的配件相對應的功率的控制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體的多個配件檢測部。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轉動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下部的地板吸嘴;具有裝卸自如地連接于所述地板吸嘴的前端、且連接于所述吸塵器主體 的軟管;;險測所述軟管是否連接于所述地板吸嘴的、設置于所述地板吸嘴的軟管 檢測部,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從所述地板吸嘴卸下的情況下,向所在所述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安裝于所述地板吸嘴的情況下,向所
12、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 所述多個配件包含延長管, 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被判別出的配件不是所述延長管的情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 給所述第一功率,在所述被判別出的配件是所述延長管時,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所述 第一功率的功率大的第二功率。
13、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 所述多個配件包含縫隙吸嘴, 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被判別出的配件不是所述縫隙吸嘴的情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 供給第一功率,在所述被判別出的配件是所述縫隙吸嘴時,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所 述第一功率的功率小的第二功率。
14、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風機供給的所述功率的吸入力設定部,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從所述地板吸嘴卸下的情況下,向所 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所述設定的所述功率,在所述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安裝于所述地板吸嘴的情況下,向所 述電動送風機供給與所述設定的功率無關的功率。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顯示與所述設定的 功率相對應的標識的輸入顯示部。
16、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顯示與所述被判別出 的配件相對應的標識的配件顯示部。
17、 一種電吸塵器,其具備 吸塵器主體;'內置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電動送風機; 連接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且具有前端的軟管;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且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軟管的所述前端的第一配件;檢測所述第一配件是否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第一配件檢測部; 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與所述第 一配件檢測部的檢測結果相對應的功率的控制部。
18、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 轉動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下部的地板吸嘴;具有裝卸自如地連接于所述地板吸嘴的前端、且連接于所述吸塵器主體 的軟管;;險測所述軟管是否連接于所述地板吸嘴的、設置于所述地板吸嘴的軟管 所述控制部進^f如下動作,在所述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從所述地板吸嘴卸下的情況下,向所 述電動送風機供給與所述第 一配件檢測部的所述檢測結果相對應的所述功率,、術^ ,, 、.…扯 ,、,p 、; 。述電動送風機供給與所述第 一配件檢測部的所述檢測結果無關的功率。
19、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所述第一配件是延長管, 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第一配件檢測部檢測出所述延長管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情 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第一功率,在所第 一配件檢測部檢測出所述延長管從所述吸塵器主體卸下的情況 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所述第一功率大的第二功率。
20、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 所述第一配件是縫隙吸嘴, 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第一配件檢測部檢測出所述縫隙吸嘴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 情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第一功率,在所第 一配件檢測部檢測出所述縫隙吸嘴從所述吸塵器主體卸下的情 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所述第一功率小的第二功率。
21、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 所述控制部如下進行動作,在所述軟管檢測部檢測出所述軟管從所述地板吸嘴卸下的情況下,向所 述電動送風^L供給所述設定的所述功率,在所述軟管^r測部^^測出所述軟管安裝于所述地板吸嘴的情況下,向所 述電動送風機供給與所述設定的功率無關的功率。
22、 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顯示與所述設定的 功率相對應的標識的輸入顯示部。
23、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顯示與所述被判別 出的配件相對應的標識的配件顯示部。
24、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還具備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且裝卸自如地安裝于所述軟管的所述前端的第二配件;檢測所述第二配件是否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第二配件檢測部, 所述控制部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與所述第 一配件檢測部的所述檢測結果和所述第二配件;險測部的檢測結果相對應的功率。
25、 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所述第一配件是延長管, 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第一配件;險測部檢測出所述延長管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情 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第一功率,在所述第 一配件;險測部;險測出所述延長管從所述吸塵器主體卸下的情 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所述第一功率大的功率。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吸塵器,其中, 所述第二配件是縫隙吸嘴, 所述控制部進行如下動作,在所述第 一配件檢測部檢測出所述縫隙吸嘴安裝于所述吸塵器主體的 情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第一功率,在所第一配件檢測部檢測出所述縫隙吸嘴從所述吸塵器主體卸下的情 況下,向所述電動送風機供給比所述第一功率小的功率。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吸塵器(1001),其具備能夠保持直立狀態和傾斜狀態的吸塵器主體(10);內置于吸塵器主體(10)的電動送風機(1);能夠在吸塵器主體(10)傾斜的狀態下對清掃面進行清掃的地板吸嘴(16);檢測吸塵器主體(10)是直立狀態還是傾斜狀態的狀態檢測部(3);控制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的功率的控制部(2)。控制部(2)在狀態檢測部(3)檢測出吸塵器主體(10)是傾斜狀態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第一功率。控制部(2)在狀態檢測部(3)檢測出吸塵器主體(10)是直立狀態的情況下,向電動送風機(1)供給比第一功率小的第二功率。該電吸塵器(1001)能夠防止電動送風機(1)的過熱。
文檔編號A47L9/28GK101505645SQ20078003044
公開日2009年8月12日 申請日期2007年8月30日 優先權日2006年9月11日
發明者藤原俊明 申請人:松下電器產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