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保健除菌干鞋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鞋類干燥器具技術領域,特指一種保健除菌干鞋機。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熱風可以使鞋子干燥,在干燥的環境下細菌不易滋生,同時干燥的鞋子使人們的腳很舒適。然而現在市場上的普通的鞋子干燥機只是針對一雙鞋子進行干燥。當潮濕的鞋子很多時,普通的鞋子干燥機就顯得有些力不從心,并且鞋內的細菌、臭味也很難除去。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供一種利用低溫熱風和紫外線殺菌來干燥多雙鞋子的保健除菌干燥機。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其包括有柜體,柜體的內部安裝有預設送風口的低溫熱風發生器,對應該低溫熱風發生器的送風口處連接有主風道,該主風道在柜體的腔體內彎折延伸,主風道的側壁連通延伸有多個分支風道,所述的主風道形成掛鞋架主體,分支風道形成掛鞋鉤,另外柜體上還開設有出氣口。
所述的分支風道的外壁上還安裝有紫外線殺菌燈。
所述的主風道的前端放置有天然香味劑。
所述的出氣口處放置有活性碳除臭劑。
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熱風由低溫熱風發生器產生熱風(不超過40℃)經過主要風道進入分支風道吹在鞋子內從而達到干燥鞋子的目的,這樣低溫的熱風不會損傷鞋子。
分支風道外壁安裝的紫外線燈殺菌燈產生紫外線殺滅隱藏在鞋子內部的細菌,抑制了鞋子內部細菌的滋生,防止產生腳氣的真菌的產生,因此具有保健腳部的效果。該紫外線燈可以單獨作用也可以在吹熱風的同時作用。
本實用新型在低溫熱風發生產生的熱風風道前端放置天然香味劑去除鞋子異味。
出氣口的活性碳除臭劑,吸附在干燥過程中產生的異味。對保持室內空氣質量有很大幫助。
本實用新型同時也具備儲藏鞋子的功能,使在潮濕氣候儲藏的鞋子不會發霉從而延長鞋子的壽命。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側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一較佳實施例及其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見附圖1~附圖2所示,本較佳實施例包括有一環保材料制作的柜體(也可為天然木材),柜體設有開門9(見附圖2),該柜體的底壁上安裝有一預設送風口的低溫熱風發生器1,其產生的熱風為低于40℃的不損壞鞋子8的暖風,對應該低溫熱風發生器1的送風口處連接有主風道2,該主風道2在柜體的腔體3內彎折延伸,主風道2的側壁連通延伸有多個分支風道2a,所述的主風道2形成掛鞋架主體,分支風道2a形成多個掛鞋鉤,另外柜體上還開設有出氣口4,在出氣口4的出口處放置有活性碳除臭劑7,氣體經過活性碳除臭劑7除去其中的異味后再排入室內,以保證不對室內空氣造成污染。所述的分支風道2a的外壁上還安裝有紫外線殺菌燈5,該紫外線殺菌燈5主要殺滅隱藏與鞋子8內部的細菌。所述的主風道2的前端放置有天然香味劑6,這樣混合有香味的熱風在通過鞋子8內部時除臭、干燥的效果更佳。本實用新型還可根據需要安裝使用時間定時器控制干燥的時間,或有溫度過熱保護器控制溫度的異常升高。
另外,本實用新型可由單個個體共同組合成大型鞋柜以供一些大型場所使用。
本實用新型優點在于柜內的低溫熱風經過香味劑和除臭劑的處理排入空氣中后無異味,且紫外線殺菌燈徹底地殺滅了隱藏在鞋子內部的細菌,對人體足部的保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
以上所述之實施例只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故凡依本實用新型之形狀、構造及原理所作的等效變化,均應涵蓋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保健除菌干鞋機,包括有柜體,其特征在于柜體的內部安裝有預設送風口的低溫熱風發生器(1),對應該低溫熱風發生器(1)的送風口處連接有主風道(2),該主風道(2)在柜體的腔體(3)內彎折延伸,主風道(2)的側壁連通延伸有多個分支風道(2a),所述的主風道(2)形成掛鞋架主體,分支風道(2a)形成掛鞋鉤,另外柜體上還開設有出氣口(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保健除菌干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支風道(2a)的外壁上還安裝有紫外線殺菌燈(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保健除菌干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主風道(2)的前端放置有天然香味劑(6)。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一種保健除菌干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出氣口(4)處放置有活性碳除臭劑(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特指一種保健除菌干鞋機。其包括有柜體,柜體的內部安裝有預設送風口的低溫熱風發生器,對應該低溫熱風發生器的送風口處連接有主風道,該主風道在柜體的腔體內彎折延伸,主風道的側壁連通延伸有多個分支風道,所述的主風道形成掛鞋架主體,分支風道形成掛鞋鉤,另外柜體上還開設有出氣口。本實用新型優點在于柜內的低溫熱風經過香味劑和除臭劑的處理排入空氣中后無異味,且紫外線殺菌燈徹底地殺滅了隱藏在鞋子內部的細菌,對人體足部的保健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
文檔編號A47L23/00GK2798844SQ20052005939
公開日2006年7月26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3日 優先權日2005年6月3日
發明者簡偉文, 楊崢嶸 申請人:簡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