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引擎免拆除碳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汽車動力系統積碳的清洗技術,具體涉及一種除碳劑。
背景技術:
目前汽車化油器、怠速馬達、進氣歧管、燃燒室、火花塞、噴油嘴外部、氣門等處積碳后,通常是拆卸下來進行清洗,這樣工作量大,時間長,效率低,清洗成本高。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除碳劑,不用拆卸上述部件即可進行除碳。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它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發泡劑∶表面活性劑∶水=0.3~0.8∶13~18∶80.7~86.4。為克服使用時除碳劑的氣味問題,可在上述原料中添加0.3~0.5重量份的香料。
發泡劑選擇12烷基苯硫酸鈉K12;表面活性劑采用乳化劑烷基酚聚氧乙烯醚TX-10。
本發明以表面活性技術脫落、軟化積碳,燃燒積碳、油泥,從尾氣冠排出車外。
本除碳劑配方簡單,成本低,配制容易,使用方便無需拆卸相關部件即可實現除碳,車輛可以邊行使邊清洗,即使無汽車修理經驗的非專業人員也可進行清洗。可用于清除車化油器、怠速馬達、進氣歧管、燃燒室、火花塞、噴油嘴外部、氣門、含氧感知器、觸媒等處的油泥積碳。該除碳劑還可以改善車輛的尾氣排放情況,降低維修費用,延長汽車使用壽命,增加車輛動力,節省燃料。該產品以泡沫形式介入,不會造成液態閉鎖,對金屬機件無損害,對密封機件無損害,產品對環境無污染。該除碳劑適用于汽、柴油或瓦斯為燃料的內燃機的車輛。
附圖使用本發明前后除碳效果對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1將重量0.3份的12烷基苯硫酸鈉K12,13份的乳化劑烷基酚聚氧乙烯醚TX-10,0.5份的香料檸檬香精,86.2份的水混合配制成除碳劑。
實施例2將重量0.8份的12烷基苯硫酸鈉K12,18份的乳化劑烷基酚聚氧乙烯醚TX-10,0.5份的香料檸檬香精,80.7份的水混合配制成除碳劑。
實施例3將重量0.5份的12烷基苯硫酸鈉K12,15份的乳化劑烷基酚聚氧乙烯醚TX-10,0.3份的香料檸檬香精,84.2份的水混合配制成除碳劑。
將上述配制的除碳劑進行檢測其外觀為均勻液體;總固體含量為4.7、4.5、5.0符合要求;PH值為13.2、12.5、13.0符合要求;高低溫穩定性在45±2℃持續24小時恢復室溫,在-15±2℃持續24小時恢復室溫,均正常。發泡性(24℃ ml)280、260、241符合要求;常溫下浸泡密封圈、真空管、火花塞24小時,密封圈、真空管不變形,不軟化,表面色澤無明顯可見變化;火花塞電極表面色澤無明顯可見變化;除碳性能符合要求。
使用本發明的效果如附圖所示,圖中分別是使用本發明前后汽車部件積碳與清除積碳的對比,本發明的除碳效果是非常明顯的。
表一是使用本發明前后車輛尾氣排放的測試數據,它是車輛分別以30公里/小時,60公里/小時,90公里/小時的測試結果。表一
由上表可見,使用本發明除碳劑后,明顯改善了汽車尾氣的排放。
權利要求
1.引擎免拆除碳劑,其特征是它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發泡劑∶表面活性劑∶水=0.3~0.8∶13~18∶80.7~86.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引擎免拆除碳劑,其特征是它還包括0.3~0.5重量份的香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引擎免拆除碳劑,其特征是所述發泡劑選擇12烷基苯硫酸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引擎免拆除碳劑,其特征是所述表面活性劑采用乳化劑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5.如權利要求2所述引擎免拆除碳劑,其特征是所述香料采用植物性天然香料。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除碳劑。它包括如下重量份原料發泡劑∶表面活性劑∶水=0.3~0.8∶13~18∶80.7~86.4。為克服使用時除碳劑的氣味問題,可在上述原料中添加0.3~0.5重量份的香料。本發明以表面活性技術脫落、軟化積碳,燃燒積碳、油泥,從尾氣冠排出車外。本除碳劑配方簡單,成本低,配制容易,使用方便無需拆卸相關部件即可實現除碳,車輛可以邊行使邊清洗,即使無汽車修理經驗的非專業人員也可進行清洗。該除碳劑還可以改善車輛的尾氣排放情況,降低維修費用,延長汽車使用壽命,增加車輛動力,節省燃料。該產品以泡沫形式介入,不會造成液態閉鎖,不損害接觸面。產品對環境無污染。該除碳劑適用于汽、柴油或瓦斯為燃料的內燃機的車輛。
文檔編號C11D1/83GK1480517SQ0312834
公開日2004年3月10日 申請日期2003年7月18日 優先權日2003年7月18日
發明者吳燕琳, 陳濤 申請人:吳燕琳, 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