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戶外煎烤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戶外煎烤器,屬于野餐用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方案實現的戶外煎烤器,包括上蓋、煎烤盤、帶有燃氣灶的爐體組成的爐具和支架。支架支撐著爐體,煎烤盤安放在爐體的內上方,上蓋扣合于煎烤盤的上方。支架包括一個輪U形架、一個板U形架、支座、一對卡箍和一個拉桿;輪U形架有一個U字形的管,它的兩管腳處貫穿固定有一支輪軸,輪軸上穿套固定兩只滾輪;板U形架有一個U字形的管,它的兩管腳處固定有一塊板。所述的兩個U字形的管寬度相同。輪U形架和板U形架的U字形管的底部分別樞接在支座底面的兩端。每支卡箍的一端樞接在板U形架的U字形管一側的直管下部,另一端為可卡接輪U形架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下部的卡頭。拉桿的一端樞接在板U形架的U字形管一側的直管中部,另一端在使用狀態卡接在輪U形架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中部。
為使爐具能在支架上安放和收存穩固,上蓋上有一對與支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平行且寬度對應的上蓋定位槽;爐體的下部有一對與支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平行且寬度對應的爐體定位槽。支座底面兩端分別樞輪U形架和板U形架的U字形管之間的距離等于上蓋、煎烤盤和爐體疊放后上蓋定位槽與爐體定位槽之間的距離。支座底面兩端分別樞接的輪U形架和板U形架的U字形管之間的距離也等于卡箍樞接的板U形架U字形管的直管和卡接的輪U形架U字形管的直管之間的距離。
為使爐具能在支架成豎立狀態時安放使用,可以使爐體的底部有底孔;支座做成長方形的,長方形的中部有一個貫通的孔。此孔的上面有一個定位圈;所述的定位圈與底孔成動配合。
為使爐具能在支架上定位安放牢靠,爐體的底部設置Z字形的定位片;定位片的上部向外延伸,下部向內延伸形成卡鉤;定位片的高度等于支座的高度。在支架成豎立狀態時,爐具能卡緊在支座上。爐體底部設置的定位片上部向外延伸的邊緣開有定位口,板U形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和輪U形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設置定位粒。在支架成平臥狀態時,爐具能借助定位口和定位粒的配合,定位在板U形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或輪U形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上。
支座與輪U形架和板U形架的樞接關系可以是支架的支座的兩端分別裝有可卡套輪U形架和板U形架的U字形管的U字底部的轉軸鉤。
為便于拉動,支架的支座的一端裝有拉手。
拉手可以做成活動的拉手成凹字形,其兩臂有對應的滑槽。支座裝有拉手的一端裝有拉手銷。拉手銷穿套在滑槽中;支座兩側有可容納拉手凹字形兩臂的導槽。
拉桿為一支兩端向同一方向彎折的鋼條,它的一端插接在板U形架的U字形管一側的直管中部的通孔中并用銷子鎖住;另一端在處于使用狀態插入輪U形架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中部通孔中,形成卡接關系,在處于非使用狀態插入板U形架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下部的另一通孔中。
本實用新型戶外煎烤器,支架采用包括一個帶有兩只滾輪的輪U形架、一個板U形架、支座、一對卡箍和一個拉桿相互樞接的結構,爐具能在支架成平臥狀態時安放使用和收存及拖拉;爐具也能在支架成豎立狀態時安放使用。實現了結構整體性和牢固性好且便于攜帶的目的。并且一物多用,使用靈活。上蓋上有定位槽,爐體的下部有爐體定位槽,爐體的底部有底孔和定位片,支座有定位圈,板U形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和輪U形架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設置定位粒。使爐具能在支架上定位安放牢靠。支座采用裝有轉軸鉤的結構,支座本身可以用金屬板材沖壓制造,強度高成本低。支架的支座的一端裝有凹字形有滑槽的拉手。便于拉動且結構緊湊。拉桿采用兩端向同一方向彎折的鋼條,結構簡單,加工方便。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戶外煎烤器,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2是本實用新型戶外煎烤器
圖1實施例平臥使用狀態的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戶外煎烤器
圖1實施例的收存狀態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戶外煎烤器
圖1實施例支架部分的展開結構示意圖。
拉桿45為一支兩端向同一方向彎折的鋼條,它的一端插接在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一側的直管中部的通孔423中并用銷子鎖住,使之可繞通孔423轉動但不能拔出;另一端在處于使用狀態插入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中部通孔414中,形成卡接關系;在處于非使用狀態插入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下部的另一通孔中使之處于收存狀態。
爐體3的底部有底孔302。支座43本身可用金屬板材沖壓制造,它是長方形的盒體,長方形的中部有一個貫通的孔。此孔的上面有一個向上引出的定位圈431;所述的定位圈431與底孔302成動配合。從而爐體3可以被卡套在支座43上。爐體3的底部設置Z字形的定位片303;定位片303的上部向外延伸,下部向內延伸形成卡鉤3032;定位片303的高度等于支座43的高度。被卡套在支座43上的爐體3可以被卡鉤3032固定在支座43的側面,不會被掀翻。
支架4的支座43的兩端分別裝有可卡套輪U形架41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U字底部即圖中水平的部分的轉軸鉤432。本例中轉軸鉤432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兩端有內凹的壓頭的座,它壓在輪U形架41或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水平部分的上方;一是下端有內凹的鉤頭的鉤,它裝在座中部的對面,鉤壓在輪U形架41或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水平部分的下方。支座43的一端裝有拉手433。拉手433成凹字形,其兩臂是帶有對應的滑槽434的鋼片。支座43裝有拉手433的一端裝有拉手銷435;拉手銷435穿套在滑槽434中;支座43兩側開出有可容納拉手433凹字形兩臂的口,并將兩側邊緣向內翻折形成導槽436。拉手433在使用時從導槽436中拉出,一般收存在導槽436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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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和圖4結合圖2和圖3一起考察,爐體3的下部有一對與支架4的U字形管的直管平行且寬度對應的爐體定位槽301。爐體3底部設置的定位片303的上部向外延伸的邊緣開有定位口3031,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和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設置定位粒413。將兩支卡箍44的卡頭端分別卡接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兩側的直管下部。支架4平臥放置,拉手433和兩只滾輪412與地面接觸。這時,把爐體3的兩爐體定位槽301對正板U形架42U字形管的兩直管放下。并使爐體3底部設置的定位片303的定位口3031對準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的定位粒413。整個爐具可以安穩的安放在平臥的支架4的U字形管的直管上,并得到定位固定。
上蓋1上有一對與支架4的U字形管的直管平行且寬度對應的上蓋定位槽101。支座43底面兩端分別樞接的輪U形架41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之間的距離等于上蓋1、煎烤盤2和爐體3疊放后上蓋定位槽101與爐體定位槽301之間的距離。支座43底面兩端分別樞接的輪U形架41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之間的距離也等于卡箍44樞接的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直管和卡接的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的直管之間的距離。這使得,整個爐具可以安穩的安放在平臥的支架4的兩U字形管的直管之間,借助于爐體3底部設置的定位片303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設置定位粒413得到定位并被卡箍44固定在支架4的內部。
權利要求1.一種戶外煎烤器,它包括上蓋(1)、煎烤盤(2)、帶有燃氣灶的爐體(3)和支架(4),支架(4)支撐著爐體(3),煎烤盤(2)安放在爐體(3)的內上方,上蓋(1)扣合于煎烤盤(2)的上方,其特征是支架(4)包括一個輪U形架(41)、一個板U形架(42)、支座(43)、一對卡箍(44)和一個拉桿(45);輪U形架(41)有一個U字形的管,它的兩管腳處貫穿固定有一支輪軸(411),輪軸(411)上穿套固定兩只滾輪(412);板U形架(42)有一個U字形的管,它的兩管腳處固定有一塊板(421);所述的兩個U字形的管寬度相同;輪U形架(41)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底部分別樞接在支座(43)底面的兩端;每支卡箍(44)的一端樞接在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一側的直管下部,另一端為可卡接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下部的卡頭;拉桿(45)的一端樞接在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一側的直管中部,另一端在使用狀態卡接在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中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上蓋(1)上有一對與支架(4)的U字形管的直管平行且寬度對應的上蓋定位槽(101);爐體(3)的下部有一對與支架(4)的U字形管的直管平行且寬度對應的爐體定位槽(301);支座(43)底面兩端分別樞接的輪U形架(41)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之間的距離等于上蓋(1)、煎烤盤(2)和爐體(3)疊放后上蓋定位槽(101)與爐體定位槽(301)之間的距離;支座(43)底面兩端分別樞接的輪U形架(41)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之間的距離也等于卡箍(44)樞接的板U形架(42)U字形管的直管和卡接的輪U形架(41)U字形管的直管之間的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爐體(3)的底部有底孔(302);支座(43)是長方形的,長方形的中部有一個貫通的孔。此孔的上面有一個定位圈(431);所述的定位圈(431)與底孔(302)成動配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爐體(3)的底部設置Z字形的定位片(303);定位片(303)的上部向外延伸,下部向內延伸形成卡鉤(3032);定位片(303)的高度等于支座(43)的高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爐體(3)底部設置的定位片(303)的上部向外延伸的邊緣開有定位口(3031),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和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的直管中部設置定位粒(41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支架(4)的支座(43)的兩端分別裝有可卡套輪U形架(41)和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的U字底部的轉軸鉤(43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支架(4)的支座(43)的一端裝有拉手(433)。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拉手(433)成凹字形,其兩臂有對應的滑槽(434);支座(43)裝有拉手(433)的一端裝有拉手銷(435);拉手銷(435)穿套在滑槽(434)中;支座(43)兩側有可容納拉手(433)凹字形兩臂的導槽(436)。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戶外煎烤器,其特征是拉桿(45)為一支兩端向同一方向彎折的鋼條,它的一端插接在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一側的直管中部的通孔(423)中并用銷子鎖住;另一端在處于使用狀態插入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中部通孔(414)中,形成卡接關系;在處于非使用狀態插入板U形架(42)的U字形管同一側的直管下部的另一通孔中。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一種戶外煎烤器,屬于野餐用具。它包括上蓋1、煎烤盤2、帶燃氣灶的爐體3在內的爐具和支架4。支架4采用帶有兩只滾輪的輪U形架41、板U形架42、支座43、一對卡箍44和一個拉桿45相互樞接的結構。爐具能在支架4成平臥狀態時安放使用和收存及拖拉;爐具也能在支架成豎立狀態安放使用。上蓋1上有定位槽101,爐體3下部有爐體定位槽301,爐體3底部有底孔302和定位片303,支座43有定位圈431,板U形架42和輪U形架41的U字形管的直管上有定位粒413。支座43采用裝有轉軸鉤432的結構。支座43的一端裝有凹字形有滑槽的拉手433。拉桿45采用兩端向同一方向彎折的鋼條。
文檔編號A47J37/07GK2585611SQ0221219
公開日2003年11月12日 申請日期2002年1月17日 優先權日2002年1月17日
發明者蔡淵松 申請人: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