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醫療器械領域,具體的說是輸液架。
【背景技術】
[0002]輸液架主要用于懸掛輸液瓶供患者輸液,由于輸液時間比較長,所以醫護人員往往都是隔一段時間檢查一下輸液瓶里面的溶液是否輸完,這樣就會出現疏漏,如果醫護人員沒有及時注意到輸液情況會對患者造成身體傷害。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輸液架可以在輸液快結束時提醒醫護人員輸液情況。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輸液架,包括底座、桿件和多對輸液瓶固定部,每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對應一液體感應系統,所述液體感應系統包括供電系統、感應器和警示燈,所述供電系統供給所述感應器和所述警示燈電,所述感應器的信息傳遞給所述警示燈,所述感應器與所述輸液瓶固定部上固定的輸液瓶瓶頸處相對,所述桿件一端連接所述底座另外一端上安裝所述警示燈。
[0005]本實用新型的所述底座用來支撐所述桿件,所述桿件上設有多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所述輸液瓶固定部用來固定輸液瓶,當患者正在輸液時,所述感應器感應其對應的輸液瓶內液體動態,當快液輸完時,所述感應器把信息傳遞給所述警示燈,所述警示燈然后再連續閃爍提醒醫護人員患者液快輸完了,由于所述桿件一端連接所述底座另外一端上安裝所述警示燈,所述使用時所述警示燈是位于所述桿件頂端,這樣當警示燈在閃爍到時候就可以被醫護人員一目了然,吸引醫護人員注意力,所述感應器與所述輸液瓶固定部上固定的輸液瓶瓶頸處相對有助于所述感應器隨時感應輸液瓶內液體動態,結構簡單,實用性強。
[0006]進一步,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所述警示燈的控制開關,所述控制開關控制所述警示燈。
[0007]進一步,所述輸液瓶固定部包括第一固定部、第二固定部和第三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包括第一瓶中固定卡起和第一瓶頸固定卡起,所述第二固定部包括第二瓶中固定卡起和第二瓶頸固定卡起,所述第三固定部包括第三瓶中固定卡起和第三瓶頸固定卡起。
[0008]進一步,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電量顯示窗口。
[0009]進一步,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電池存放區。
[0010]進一步,所述底座上設有多個滾輪。
[0011 ]進一步,所述輸液架還包括底盤固定裝置。
[0012]進一步,所述底盤固定裝置包括固定桿,所述固定桿上設有吸盤和卡塊,所述底座上設有帶卡孔的穿孔,所述卡塊與所述卡孔相適配,所述固定桿與所述穿孔相適配。
[0013]進一步,所述底盤固定裝置還設有塞件,所述塞件通過一連接繩與所述固定桿連接,所述固定桿為空心桿,所述塞件與所述固定桿開口相配合。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輸液架結構示意圖。
[0015]由圖示,I一底座,2—桿件,3—感應器,4一警示燈,5—控制開關,6—第一瓶中固定卡起,7—第一瓶頸固定卡起,8—第二瓶中固定卡起,9 一第二瓶頸固定卡起,10—第三瓶中固定卡起,11 一第二瓶頸固定卡起,12一電量顯不窗口,13—電池存放區,14一滾輪,15—固定桿,16一吸盤,17—塞件,18一連接繩。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7]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輸液架,包括底座1、桿件2和多對輸液瓶固定部,每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對應一液體感應系統,所述液體感應系統包括供電系統、感應器3和警示燈4,所述供電系統供給所述感應器3和所述警示燈4電,所述感應器3的信息傳遞給所述警示燈4,所述感應器3與所述輸液瓶固定部上固定的輸液瓶瓶頸處相對,所述桿件2—端連接所述底座I另外一端上安裝所述警示燈4。
[0018]本實用新型的所述底座用來支撐所述桿件,所述桿件上設有多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所述輸液瓶固定部用來固定輸液瓶,當患者正在輸液時,所述感應器感應其對應的輸液瓶內液體動態,當快液輸完時,所述感應器把信息傳遞給所述警示燈,所述警示燈然后再連續閃爍提醒醫護人員患者液快輸完了,由于所述桿件一端連接所述底座另外一端上安裝所述警示燈,所述使用時所述警示燈是位于所述桿件頂端,這樣當警示燈在閃爍到時候就可以被醫護人員一目了然,吸引醫護人員注意力,所述感應器與所述輸液瓶固定部上固定的輸液瓶瓶頸處相對有助于所述感應器隨時感應輸液瓶內液體動態,結構簡單,實用性強。
[0019]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所述警示燈4的控制開關5,所述控制開關5控制所述警示燈4,當醫護人員已經注意到后,可以通過所述控制開關5關掉所述警示燈4。
[0020]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包括第一固定部、第二固定部和第三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包括第一瓶中固定卡起6和第一瓶頸固定卡起7,所述第二固定部包括第二瓶中固定卡起8和第二瓶頸固定卡起9,所述第三固定部包括第三瓶中固定卡起10和第三瓶頸固定卡起11,所述第一瓶中固定卡起6、第二瓶中固定卡起8和第三瓶中固定卡起10用來固定輸液瓶的中間部位,所述第一瓶頸固定卡起7、第二瓶頸固定卡起9和第三瓶頸固定卡起11用來固定輸液瓶的瓶頸處。
[0021]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電量顯示窗口12,通過所述電量顯示窗口 12可以隨時關注所述供電系統的電量避免供電不足的影響醫護人員判斷。
[0022]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由于一般輸液架都是移動的,所以通過電池供電可以靈活方便,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電池存放區13,所述電池存放區13內存放電池,通過電池帶動所述供電系統。
[0023]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所述底座I上設有多個滾輪14,這樣就可以推動所述輸液架。
[0024]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為了由于安裝有所述滾輪14,為了避免所述輸液架自行滑動,所述輸液架還包括底盤固定裝置,通過所述底盤固定裝置把所述輸液架固定,避免所述輸液架滑動。
[0025]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所述底盤固定裝置包括固定桿15,所述固定桿15上設有吸盤16和卡塊,所述底座I上設有帶卡孔的穿孔,所述卡塊與所述卡孔相適配,所述固定桿15與所述穿孔相適配,需要固定所述輸液架使,通過所述固定桿15擠壓吸盤16然后再把所述固定桿15固定在地上,不需要固定時,提起所述固定桿15,所述卡塊從所述卡孔提起,然后旋轉所述桿件15使所述卡塊放在所述底座上,這樣所述吸盤16就與地面分離,就可以再次移動所述輸液架。
[0026]如圖1所示,作為具體實施例,為了方便所述吸盤16與地面分離,所述底盤固定裝置還設有塞件17,所述塞件17通過一連接繩18與所述固定桿15連接,所述固定桿15為空心桿,所述塞件17與所述固定桿15開口相配合,需要移動時,拔開所述塞件17,空氣沿所述空心桿進入到所述吸盤16就分成容易就提起了所述桿件15。
[0027]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輸液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I)、桿件(2)和多對輸液瓶固定部,每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對應一液體感應系統,所述液體感應系統包括供電系統、感應器(3)和警示燈(4),所述供電系統供給所述感應器(3)和所述警示燈(4)電,所述感應器(3)的信息傳遞給所述警示燈(4),所述感應器(3)與所述輸液瓶固定部上固定的輸液瓶瓶頸處相對,所述桿件(2) —端連接所述底座(I)另外一端上安裝所述警示燈(4)。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所述警示燈(4)的控制開關(5),所述控制開關(5)控制所述警示燈(4)。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液瓶固定部包括第一固定部、第二固定部和第三固定部,所述第一固定部包括第一瓶中固定卡起(6)和第一瓶頸固定卡起(7),所述第二固定部包括第二瓶中固定卡起(8)和第二瓶頸固定卡起(9),所述第三固定部包括第三瓶中固定卡起(1 )和第三瓶頸固定卡起(1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電量顯示窗口(12)。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感應系統還包括電池存放區(13)。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上設有多個滾輪(14)。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輸液架還包括底盤固定裝置。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固定裝置包括固定桿(15),所述固定桿(15)上設有吸盤(16)和卡塊,所述底座(I)上設有帶卡孔的穿孔,所述卡塊與所述卡孔相適配,所述固定桿(15)與所述穿孔相適配。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輸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固定裝置還設有塞件(17),所述塞件(17)通過一連接繩(18)與所述固定桿(15)連接,所述固定桿(I 5)為空心桿,所述塞件(17)與所述固定桿(15)開口相配合。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輸液架,包括底座、桿件和多對輸液瓶固定部,每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對應一液體感應系統,所述液體感應系統包括供電系統、感應器和警示燈,所述供電系統供給所述感應器和所述警示燈電,所述感應器的信息傳遞給所述警示燈,所述感應器與所述輸液瓶固定部上固定的輸液瓶瓶頸處相對,所述桿件一端連接所述底座另外一端上安裝所述警示燈。本實用新型的所述底座用來支撐所述桿件,所述桿件上設有多個所述輸液瓶固定部,所述輸液瓶固定部用來固定輸液瓶,當快液輸完時,所述感應器把信息傳遞給所述警示燈,所述警示燈然后再連續閃爍提醒醫護人員患者液快輸完了,結構簡單,實用性強。
【IPC分類】A61M5/168, A61M5/14
【公開號】CN205360125
【申請號】CN201620091352
【發明人】晉玲
【申請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公開日】2016年7月6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