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清潔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用或生活護理工具,尤其涉及清潔口腔的工具。
【背景技術】
[0002]在臨床上,口腔護理患者因疾病不能自行張口、牙關緊閉,致牙刷很難進行口腔深部、舌面等處護理。重癥及需要口腔護理患者的口腔清潔工作十分重要,口腔清潔可保持口腔及牙齒清潔、消除口臭、預防口腔及呼吸道感染等并發癥。目前醫院口腔護理,一般都是由護士使用傳統口腔護理包用止血鉗夾取棉球直接進行“擦洗式” 口腔護理。采用這種棉球來回間斷性“擦洗式” 口腔護理技術,第一很難祛除口腔異味及厚重舌苔,往往達不到理想的清潔效果;第二不能沖吸;第三不能清除牙縫滯留物;第四操作過程中容易棉球滯留脫落在口腔,增加患者窒息風險;第五血管鉗容易損傷患者口腔黏膜;第六對于牙關緊閉的患者需要多次使用開口器打開口腔,功半事倍。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口腔清潔器,可為不能自行張口、牙關緊閉患者清潔口腔。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口腔清潔器,包括弧形牙墊,在牙墊上設置通孔,在通孔內穿置一根一端封閉一端開口的外管,外管的封閉端設置在牙墊的弧外,外管的開口端設置在牙墊的弧內;在所述外管內間隔穿置一根刷柄,刷柄的一端伸出外管的封閉端,刷柄的另一端從外管的開口端伸出后連接刷毛;所述刷柄與外管之間形成清洗通道,在牙墊弧外的外管上設置與清洗通道相連通的進液口 ;在所述牙墊上還穿置一根吸管,吸管設置在牙墊弧內的一端連接吸頭。
[0005]本實用新型的弧形牙墊與人體的牙齒弧形相配合,清潔時,先將弧形牙墊放在患者嘴里,由外管上的進液口提供清洗液,進入清洗通道,再從清洗通道的出液口進入患者口腔,并通過刷毛進行上下左右清潔,臟的清洗液及滯留物經吸管吸出。可移動牙墊將所有牙齒進行清潔,從而使得不能自行張口、牙關緊閉患者的口腔衛生。
[0006]為了使刷柄上下左右移動的范圍更大,牙墊上的通孔由中間向進出口兩端逐漸增大。
[0007]本實用新型的外管開口端的內徑逐漸減小,最小處的內徑略大于刷柄外徑,使得清洗通道的出液口處壓強增大,對刷毛進行沖洗。
[0008]為了方便刷柄轉動,刷柄伸出外管的封閉端后連接搖把。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如圖1所示,口腔清潔器,包括弧形牙墊1,在牙墊I上設置通孔2,通孔2由中間向進出口兩端逐漸增大。
[0011 ] 在通孔2內穿置一根一端封閉一端開口的外管3,外管3的封閉端設置在牙墊I的弧外,外管3的開口端設置在牙墊I的弧內,并且外管3開口端的內徑逐漸減小。在外管3內間隔穿置一根刷柄4,刷柄4的一端伸出外管3的封閉端并連接搖把6,刷柄4的另一端從外管3的開口端伸出后連接刷毛10。刷柄4與外管3之間形成清洗通道9,在牙墊I弧外的外管3上設置進液口 5,進液口 5與清洗通道9相連通,清洗液由外管3上的進液口 5進入清洗通道9,再從外管3的開口端進入患者口腔。在牙墊I上還穿置一根吸管7,吸管7設置在牙墊I弧內的一端連接吸頭8,臟的清洗液及滯留物經吸管7吸出。
【主權項】
1.口腔清潔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弧形牙墊,在牙墊上設置通孔,在通孔內穿置一根一端封閉一端開口的外管,外管的封閉端設置在牙墊的弧外,外管的開口端設置在牙墊的弧內;在所述外管內間隔穿置一根刷柄,刷柄的一端伸出外管的封閉端,刷柄的另一端從外管的開口端伸出后連接刷毛;所述刷柄與外管之間形成清洗通道,在牙墊弧外的外管上設置與清洗通道相連通的進液口 ;在所述牙墊上還穿置一根吸管,吸管設置在牙墊弧內的一端連接吸頭。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牙墊上的通孔由中間向進出口兩端逐漸增大。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開口端的內徑逐漸減小。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清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刷柄伸出外管的封閉端后連接搖把。
【專利摘要】口腔清潔器,涉及醫用或生活護理工具,包括弧形牙墊,在牙墊上設置通孔,在通孔內穿置一根一端封閉一端開口的外管,外管的封閉端設置在牙墊的弧外,外管的開口端設置在牙墊的弧內;在外管內間隔穿置一根刷柄,刷柄的一端伸出外管的封閉端,刷柄的另一端從外管的開口端伸出后連接刷毛;刷柄與外管之間形成清洗通道,在牙墊弧外的外管上設置進液口;在牙墊上還穿置一根吸管,吸管設置在牙墊弧內的一端連接吸頭。弧形牙墊與人體的牙齒弧形相配合,清潔時,先將弧形牙墊放在患者嘴里,由外管上的進液口提供清洗液,進入清洗通道,再從清洗通道的出液口進入患者口腔,并通過刷毛進行上下左右清潔,臟的清洗液及滯留物經吸管吸出。
【IPC分類】A61C17/02
【公開號】CN204683818
【申請號】CN201520378340
【發明人】柏基香, 柏基芳, 王燕, 陳莉麗, 刁翠云
【申請人】柏基香
【公開日】2015年10月7日
【申請日】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