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心內科用呼吸面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用品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心內科用呼吸面罩。
【背景技術】
[0002]危重心內科病患者需要戴氧氣面罩吸氧,但有時出現危重病人病情惡化需要搶救的情況,需要將病人的面罩取下進行人工呼吸,但這樣就使患者失去吸氧的機會,在此分秒必爭的緊急時刻,有可能給患者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此外,醫院呼吸內科的醫生在對危重病人進行治療時,通常需要將氧氣面罩放置在病人的口鼻部位,氧氣面罩一般通過氧氣管與氧氣瓶相連接,由于病人在呼氣和吸氣的過程中,患者口鼻部位的水分蒸發的較快,嘴部會很干澀,需要醫生、護士或患者家屬等醫護人員用棉簽蘸水對患者嘴部進行擦拭以緩解嘴部的干澀癥狀。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了克服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心內科用呼吸面罩。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心內科用呼吸面罩,包括面罩、交通管和呼氣罩,設在交通管上端的呼氣罩支與呼氣罩的連通,設在交通管下端的面罩支與面罩連通,設在交通管上的氣囊支通過橡膠管與氣囊連通,在交通管上還設有氧氣輸入支,在氧氣輸入支的另一端設有密封塞;在呼氣罩支上設有閥門I;在氣囊支上設有閥門II ;在面罩的兩側設有面罩系帶柄;面罩為透明面罩,且面罩上設有透孔,透孔上設有相對應的孔蓋;所述心內科用呼吸面罩還包括手持桿,手持桿末端連接有與透孔尺寸相應的棉球。
[0006]本實用新型可通過透孔,插入手持桿,用濕潤的棉球對患者嘴部進行擦拭以緩解嘴部的干澀癥狀,無需摘下面罩,影響病人呼吸。
【附圖說明】
[0007]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闡述: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心內科用呼吸面罩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通過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具體的說明。
[0010]如圖1所示,一種心內科用呼吸面罩,包括面罩1、交通管2和呼氣罩3,設在交通管2上端的呼氣罩支7與呼氣罩3的連通,設在交通管2下端的面罩支12與面罩I連通,設在交通管2上的氣囊支11通過橡膠管5與氣囊4連通,在交通管2上還設有氧氣輸入支8,在氧氣輸入支8的另一端設有密封塞9。在呼氣罩支7上設有閥門110。在氣囊支11上設有閥門II 13。在面罩I的兩側設有面罩系帶柄6。
[0011]在危重病人進行搶救時,可擠壓氣囊4進行人工呼吸,并可調節氣囊支11的閥門II 13來調節人工呼吸時面罩的通氣量,若效果不好時,可以用口直接對呼氣罩3吹氣的方式進行人工呼吸,并調節呼氣罩支7的閥門IlO來調節呼吸面罩的通氣量,不需要輸氧時可用密封塞9將氧氣輸入支8封閉。
[0012]面罩I為透明面罩,便于觀察病人臉部情況;且面罩I上設有透孔14,透孔14上設有相對應的孔蓋15 ;所述心內科用呼吸面罩還包括手持桿16,手持桿16末端連接有與透孔14尺寸相應的棉球17。可通過透孔14,插入手持桿16,用濕潤的棉球17對患者嘴部進行擦拭以緩解嘴部的干澀癥狀,無需摘下面罩1,影響病人呼吸。
[0013]上述實施例只是為了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是在于讓本領域內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內容】的實質所作出的等效的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心內科用呼吸面罩,包括面罩、交通管和呼氣罩,設在交通管上端的呼氣罩支與呼氣罩的連通,設在交通管下端的面罩支與面罩連通,設在交通管上的氣囊支通過橡膠管與氣囊連通,在交通管上還設有氧氣輸入支,在氧氣輸入支的另一端設有密封塞;在呼氣罩支上設有閥門I;在氣囊支上設有閥門II ;在面罩的兩側設有面罩系帶柄;其特征在于:面罩為透明面罩,且面罩上設有透孔,透孔上設有相對應的孔蓋;所述心內科用呼吸面罩還包括手持桿,手持桿末端連接有與透孔尺寸相應的棉球。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心內科用呼吸面罩,包括面罩、交通管和呼氣罩,設在交通管上端的呼氣罩支與呼氣罩的連通,設在交通管下端的面罩支與面罩連通,設在交通管上的氣囊支通過橡膠管與氣囊連通,在交通管上還設有氧氣輸入支,在氧氣輸入支的另一端設有密封塞;在呼氣罩支上設有閥門I;在氣囊支上設有閥門II;在面罩的兩側設有面罩系帶柄;其特征在于:面罩為透明面罩,且面罩上設有透孔,透孔上設有相對應的孔蓋;所述心內科用呼吸面罩還包括手持桿,手持桿末端連接有與透孔尺寸相應的棉球。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可通過透孔,插入手持桿,用濕潤的棉球對患者嘴部進行擦拭以緩解嘴部的干澀癥狀,無需摘下面罩,避免病人呼吸受到影響。
【IPC分類】A61M16-06
【公開號】CN204563229
【申請號】CN201520172185
【發明人】原鵬
【申請人】青島市市立醫院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5日